先验与经验,概念与其他 ——《纯粹理性批判》康德认识论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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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批判哲学分为三大问题的提出与解决: 我可以知道什么? 我应该做什么? 我可以希望什么?
《纯理》处理的就是第一个问题。

开篇聚焦于“知识”本身,认知如何产生。知识的来源都是实际经验,康德认为我们的经验都来自于外界的刺激。这和和后期心理学行为主义流派类似,即我们的认知与S(刺激)相关,行为反应是刺激与反应(S-R) 的联结。虽然我们的认知都来源于经验,但它们并不因此都产生经验。
我们的认知系统建立于我们已经熟悉的现实,创造出我们已知的印象。例如,我们看到一杯水,对于水的认知可能有“透明”“无味”“可流动”等,而这些认知大都来源于我们的先前经验(比如在曾经喝过水)。但这些也都是经验给我们的判断,有没有可能我们的经验是错误的呢?这样说似乎带有《黑客帝国》《楚门的世界》式的科幻色彩。例如一个不自知的味觉失灵者,认为一杯糖水也是无味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喝水的人永远无法得知水的本质属性。退一步说,如果所有地球上的人的味觉都是有偏差的,这种“不自知”也是集体性质的。

康德赞同洛克的观点,认为一切知识开始于经验。但他觉得并非一切知识只是来自经验。
就此,康德提出:“是否存在这样一种独立于经验、甚至独立于一切感官印象的知识? ”
回答是肯定的。
康德将其称之为“先验的”(先于经验存在,不受经验影响),与其相对的是“经验的”(经过经验产生,受经验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经过经验的“先验的”知识。例如,“失去地基的房子会倒塌”这是一个无需检验的常识,但该常识来自于人类的实践,因此,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个“伪先验”知识。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理论理性本来只能运用于感性直观的范围内,但是, 独断的形而上学却将这种理性扩展到经验范围之外,从而以思辨的方式产生了“先验理念”,比如上帝、自由、灵魂。这是以往一切宿命论、有神论赖以存在的认识论根基,也是使知识这一名词被擅自加以误用的原因。
现在, 康德将要对于这种纯粹理性的误用展开批判, 为真正的 “知识” 确定界限,而在这一界限之外,乃是“信仰的地盘”。
这与柏拉图的“洞喻”神似。在《理想国》第七卷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说出了一个著名的比喻:他设想有这样一个洞穴,通过一个长长的通道与外部世界相连,整个通道能够挡住任何阳光进入洞内。一组囚徒背对着出口,面向远处的墙壁。他们的四肢被套上了枷锁,并且他们的头颈也被固定住,无法转动,因此看不到其他人,实际上也看不到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而只能够看到面前的墙壁。在洞穴中,他们的身后有着一把明火。他们不知道自己和明火之间隔着与人一般高的土墙,在墙的另一边,人们头顶东西走来走去,东西的影子被火光投射到囚徒面前的墙壁上。如果有一个囚徒挣脱了枷锁,由于他一生在半暗半明中禁锢太久,只要他转过头来,就会感到痛苦不堪。当他适应了外部环境的光线以后,他看到了真相,并且走出了洞穴,他庆幸自己能够看到真相,并且不愿意回到牢笼中再受禁锢。他们所能看到的影子不是真实的,是一种虚幻的存在,而囚徒们却把它当成真相,当成现存着的世界。从“不可知论”到“女性主义”,关于“洞喻”的解释层出不穷。但在一般性解释中,洞穴代表我们生活的世界,即可见世界(the world of sight),被锁住的囚犯代表着还没学会进行哲学思考的人,影子代表由物质组成的物体。投射出影子的物体才是那些“表面现象”后面的真正“型相”(forms)。而打破锁链,走出洞穴意味着灵魂上升到理念世界(the intellectual world)。灵魂也有“眼睛”,它用于学习知识,或者说能让我们看到理念世界里的诸型相——它们是科学知识的基础以及所有存在者(being)的终极起源。
通过将理性分为理论性应用与实践性应用,康德指出,我们一般所谓的知识,是在理论理性对于感性纯直观或者外在对象加以把握的条件下产生的;而实践理性所规定的对象却是非经验性的“意志”,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将指出,纯粹实践理性可以决定意志的根据并给意志立法而这将使道德与自由的概念获得其自身的客观实在性。
比如康德认为,数学与物理学作为理性知识,它们的基础分别是先验感性形式与经验对象,其中,物理学既要以先验直观做基础,又必须拥有感性材料,这使得它只是“部分纯粹的”,而数学则是一门“纯粹地被规定”的学问,与这两种科学相对,独断的形而上学却由于以理论理性的原则来构建自己的知识对象而陷人谬误。对此,我们现实中没有人见过完美的圆,但任何人都能形成关于普遍的,纯粹的圆的共相。数学领域本身就是“量”这一范畴的先验逻辑语言。另外,“上帝”在作为最高伦理价值时是先验的,而在作为世界的绝对本体时是超验的。能够形成先验知识的“人”并非经验主体,而是形而上主体,是世界的界限,而非它的一部分。先验知识必定是由形而上主体产生的,经验知识必然是由经验主体产生的,而人既具备形而上主体资格又具备经验主体资格,但人在作为不同主体时的知识是分别在各自的主体性中产生的,不能用自然语言中的人类概念一概而论。先验知识必然与形而上主体资格挂钩,溯其根源仍然是基本存在学问题的延伸。

放到康德的时代,上帝和数学都是先验知识,先验知识往往有两个特点:必要性(Necessary),普遍性(Universal)。
但在现实中,却很难存在这样必要与普遍同时存在的情况。例如,回到之前的糖水例子,只要世界上存在这样一群味觉失灵的人,“普遍性”就很难达到。同样,“必要性”本身也是一个趋于主观的相对概念。康德对此的解释是,我们大多时候的谬误在于放大个例的普遍性,但在此,我们又来到了一个“多数与少数”的两难问题。如心理学中的道德两难问题“电车悖论”,有时候多数与少数并不是正确与否的评判标准,对此,我仍不知道结果。
那么在我们的认知中,什么才是永恒不变,不在任何程度上受经验与感知觉偏差的影响,亘久存在,不为少数亦或是多数的主观意识所转移的?
康德在此提出了“概念”这一说法。
在前文提及的柏拉图“洞喻”之中还有存在“太阳”这一意象——太阳是“所有实在中的最明亮者,即善者(the good)”,正是它“照亮世界”,使得我们看到其他所有的永恒型相,它是知识的原因,它本身不是“产生的”,超出了“是”。这与康德说的“概念”不谋而合,回到最初的“水”的例子,当我们去掉颜色、味道、状态等所有经验性的特性,最后剩下的,就是“水”这个概念本身。在此,“水”甚至也不是语言学上的意义。一定程度上说,这里的“水”空无一物,只是个单一的、空荡荡的、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的容器,但恰恰是这尊空壳达成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纯粹与永恒。
“概念”的出现完整了康德认识论的结构。
认知,是认识知识的过程。换言之,认知分为“认识”与“知识”两部分。但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概念”,人们通过“概念”来认识知识。
即 认识-概念-知识。
最后,不得不说,国内对“先验”这个词的翻译很到位。参考邓晓芒,倪梁康的解读,先验这个词,顾名思义,就是“先于可验证性”。验证意味着寻找事物的伦理根据,但是先验的东西并不是被某个伦理根据给出的东西,它自身就是此伦理根据,所以它只能在它自身当中得到验证。另外,“概念”在英语中是concept,这一词语的意义还包括孕育,发生,侧重点是英美语言发生学与语言生成论;而“概念”在德语中却是begriff,其引申义为把握,侧重点是欧洲大陆哲学的,来自形而上主体的摆置—表象。在英本和德本中,“概念”的意义本身差别就很大。感谢卓师和孙教授的康的哲学指导,理清了概念大概更接近离真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