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福原亮严《成实论研究》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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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先占个坑,回头慢慢看,慢慢写细节。
粗略翻翻,还是很精审的。这也给人一个启发:要做基础之上的研究,不要搞零基础的研究。
一、罗什的“恼”、玄奘的“害”
https://www.douban.com/note/821954548/
翻阅福原亮严《成实论研究》(陈一标、林育民译,佛陀教育基金会印赠),见页238提到四无量时说:
“此引文中最初说瞋与恼的差别,值得注意的是恼的说明不同于《俱舍论》。《俱舍论》二一说: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T29.109c)此意指苦恼。《成实论》说:’怀瞋心者,必能行恼’,指的是逼恼,故知与《俱舍论》有别。”
哎呀,福原亮严差一点就指出了要害——他不应该引《俱舍论》中“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这句,而应该引紧跟着的一句:
“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
为什么?
因为《成实论》这里“怀瞋心者,必能行恼”的“恼”,在玄奘译笔下对应的往往不是“恼”字,而是“害”字(《正理》亦见作“恼”)。
《成实论》把“悲无量”解释为“与恼相违”,和《俱舍论》“理实应言悲是不害”,是一致的。只是罗什翻译《成实论》时,采择的是“恼”字;玄奘翻译《俱舍论》时,采择的是“害”字。
奘译《俱舍论》,六种烦恼垢为:恼、害、恨、谄、诳、憍。——是其中的“害”,对应《成实论》此处的“恼”;而不是其中的“恼”。福原亮严拿《俱舍论》的“恼”和《成实论》的“恼”比较,是误会了。
何以知之?且从两方面说。
一是,依《俱舍》,“害恨从瞋起,恼从见取起”。《成实论》说,“瞋为恼因,怀瞋心者,必能行恼”。福原亮严看出来《成实论》的“恼”不是《俱舍论》的“恼”,但没看出来《成实论》的“恼”正是《俱舍论》的“害”。而恼和害的定义,就在前后句。
二是,《成实论》之《恶觉品》提到三种“不善觉”:欲觉、瞋觉、恼觉。
在玄奘译《发智论》《婆沙论》里,“三不善寻”正是:欲寻、恚寻、害寻。在《法蕴足论》《识身足论》《集异门足论》等奘译阿毗达磨论书中,一般都作“害寻”。
十分明显,奘译“害寻”即什译“恼觉”。
因此,看见什译《成实论》“悲无量”当中的“恼”,应当知道它相当于奘译《俱舍论》的“害”心所。《成实》与《俱舍》,对悲无量的理解是一致的。
最后说句题外话。《婆沙》以“悲无量以无瞋为自性”为正义,以“悲无量以不害为自性”为余说。《俱舍》颂中虽说“慈悲无瞋性”,但在长行中表明了世亲菩萨的态度:“理实应言悲是不害。”奘译《正理》说,“悲是对治恼有情瞋,戚行相转”——这里的“恼”,反而不是《正理》烦恼心所的“恼”,而是烦恼心所的“害”,即什译《成实论》的“恼”。实际上,众贤论师也委婉表示接受了“悲以不害为自性”的见解。
二、八解脱
https://www.douban.com/note/822111138/
1、第八解脱
福原亮严《成实论研究》(陈一标、林育民译,佛陀教育基金会印赠)页241提到八解脱时,将第八解脱称为“灭受想定身作证具足住解脱”,这是不对的。这是把有部的第八解脱套在了《成实论》上。
《成实论》称第八解脱为“一切灭尽”,这和有部第八解脱“灭受想定”不仅是名字上的差别,还有含义上的差别。
《成实论》第八解脱“灭尽”,是指烦恼灭尽;而“灭受想定”,是指心心所灭。《成实论》特地区分了这两种灭:“经中总相说灭,不分别言是心灭、是烦恼灭。……若灭定非罗汉果,则不应说一切事讫。”
尤其是,《成实论》说:“行者若得灭尽,而不能入诸禅定,名慧解脱。若能入诸禅定,而不得灭尽,是名身证。若二俱得,名俱解脱。所以者何?诸漏是一分障,禅定法是一分得,解脱二分名俱解脱。”
又:“灭定二种:一者,诸烦恼尽,二,烦恼未尽。……灭烦恼是八解脱,亦名阿罗汉果。”
可见,依《成实论》,得到第八解脱——灭尽的人,是容有“不能入诸禅定”的。因此,《成实论》第八解脱,是不能看成“灭受想定”的。
《成实论研究》说:“《婆沙论》(有部)不认为灭定为漏尽之定,而认为是有学人所修的定。”——此说欠妥。这里的“漏尽”有歧义,或者理解为“无漏”,或者理解为“漏尽者”;理解为“无漏”则可,理解为“漏尽者”则不可。《婆沙论》认为,灭定是无学和有学都可以修的定,并不限于有学。
2、第三解脱
《成实论研究》称第三解脱为“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这也是拿有部的第三解脱来套,而套得不恰当。
《成实论》:“有人言,初二解脱是不净,第三解脱名净。此事不然。所以者何?是名解脱。无有以不净观而得解脱,净观亦无解脱,但以空观能得解脱。”
依《成实论》,第三解脱应名“色空解脱”。
增補:
頁58:「二形人75等男根未成就者皆無律儀」
按:二形成就男根。
頁59:「有部主張沒有表業,就沒有無表業」
按:誤矣。
頁59:「《俱舍論》一三說不存在有覆無記的表業」
按:「不存在」前應增「欲界」。
頁59註79:「見所斷:darśanā-heya,亦稱為見道所斷,為三斷之一,指見道位所斷之法」
按:見所斷未必見道所斷。《俱舍頌》:「忍所害隨眠,有頂唯見斷,餘通見修斷」。
頁60:「對主張入定時有禪律儀無作,出定則無的有部說提問」
按:此不宜看作「有部說」,有部認為出定亦容成就過未。
頁62:「慧解脫(時解脫)、俱解脫(不時解脫)」
按:誤矣。
頁64:「如〈滅盡定品〉一七一(344c 以下)說,身證作為得滅定者而 被放入到阿羅漢果(無學),而非阿羅漢向(行阿羅漢)中。」
按:誤矣。《成實》:「問曰:學人不應得滅盡定,以未過一切非想非非想處故。答曰:學人能見非想非非想處一切行滅,但未能令其不生,故得說過。……滅定二種,一者諸煩惱盡、二煩惱未盡,……此中雖滅諸想,有餘結故,不能令更不生。」
頁64:「但順序有所不同。如下圖所示」
按:似不宜如此顛倒次序作對應。
頁64註88:「所謂不時解脫是隨意入定解脫煩惱之意。」
按:同前頁62誤。
頁64-65:「然而成實更將(6)不壞相開而為三:慧解脫相、俱解脫相、不退相。」
按:非「開而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