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西周国家的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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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某节课的作业
一、 导论
本书的作者李峰任职于哥伦比亚大学,而本书也是英文版原著的中译本,对于本书的主题——西周的政体来说,似乎有些许奇怪,但其实,作为现代政治学词汇的“政体”、本书最初出版于国外的历史以及在中国之外学术环境任教的作者,都表明着这部著作采取了与传统的中国史学著作非常不同的视角。
在中文版序言中,作者李峰谈到了他对于历史学意义的一些看法。他认为,“历史学基本上是一门解释的学科,它是一个有关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之间关系以及诸多事情为何如此联系起来的一个解释系统”,认为历史学的意义在于“理解”,因而历史研究的方法应当不只是局限于从点出发的考证之学,应当是解决整体结构的问题。他认为史实考证与结构性理解是同样重要的,二者相辅相成,既需要史实考证达到明晰历史真实,又需要能把历史事件放在一个理论体系中,以此知晓这一切史实意味着什么、代表着什么、能够怎样促进我们理解过去、理解世界。
在以上叙述的历史观和方法论指导下,对于本书的研究主体西周,作者把本书的主旨定义为“对中国西周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一个解释”,其意义是在理解中国早期文明的同时理解东亚文明、世界文明,内容上本书主要针对西周的政治制度和政府形态,以官僚制度为主要的切入点。
作者首先通过考量过去学界关于西周政府的研究,认为其存在诸多的问题:首先是研究多依赖《周礼》等后代礼书,而这些后世文献很可能给予战国时代政治哲学家们的理想化构建;其二是研究缺乏理论指导,难以将各方面的内容综合起来全面研究;其三是很少对西周的政府进行直接研究,很少把政府与整个社会分离开,因此难以直接对西周政府产生认识。
应对以上问题,在具体方法上,作者选择仅使用西周当代的史料也即青铜器铭文,认为青铜器史料性质是多样的,它们不仅用于在宗庙中,向祖先传递信息,也更常常出现在作器者的家中实现实物文化功能,有“子子孙孙永保用”的作用,作者通过仅使用青铜器史料使自己的研究较少受到后代文献史料价值观的困扰,作为得出结论的史料依据。
另一方面作者又结合了大量现代政治学、社会学的理论如韦伯的观点,对西周的政治体制进行历史解释。他认同韦伯关于官僚的定义,即中心指导的、系统组织的、阶梯化的官僚群体,同时又不拘泥于这种应然行的标准,而是考量到“程度问题”,对西周的政体进行动态研究。
以我之见,在当今这个世界交流日益频繁的社会中,历史研究与理解历史,正如作者所言,的确是要建立在理论与考证并重的方法之上的,也同样需要建立在与世界交流之上,即便我们是在研究“自己的”历史,也不可闭门造车。我想本书正是在这样的对当代学术环境的思考下,做出的一次试图重构西周国家的尝试。
二、 书评
(一) 本书的主要内容
通读本书之后,我认为《西周的政体》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是西周政体建构的历史背景,第二至五章主要叙述西周的中央政府及中央官僚,第六章简要分析西周的地方封国,第七章对西周国家进行概念性重构。
1. 西周政体建构的历史背景
在历史背景这一部分,作者首先简要概述了西周之前商代国家的政治特征。他认为商代国家中王室与地方势力的关系是一种“协商与权力均衡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稳定,因为并不存在一种制度化的日常机制来规范地方方国对商王室的臣服,而商王仅仅能通过四处巡猎与进行军事行动来彰显权威,这也可以很好的说明地方方国时服时叛及商王室屡次迁都的原因。
但他认为商代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官僚系统——这些出现在卜辞中的书记类职官和从事行政活动的官员并没有脱离王室,而只是作为王庭的从属向下级传递王室的命令,如贞人的职位。
作者随后把西周政府的发展分成了三个阶段,西周早期、中期和晚期。
西周在武王和周公的两次东征之后建立起了所谓“封建”制度,派遣周贵族进行殖民、兴建成周,同时通过天命观念创造了一种征服与统治的正当性。
到了西周中期,西周的政治、制度、社会出现了巨大的转型,从铭文的内容来看,西周中期已出现大量的铭文记载与民政管理相关的事件,而非像西周早期的铭文主要集中于记录军事活动。作者认为这些现象意味着随着西周国家的发展,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发创造了新的社会矛盾,也就创造了新的行政管理需要,官僚体系正是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的。
西周晚期在宣王死后发生了幽王与旧臣皇父的政治斗争,最终导致了西周政府内部的政治分裂,进而推动了西周国家的灭亡。
2. 西周的中央政府及中央官僚
第二部分的四章中分别介绍了西周中央政府整体意义上的“结构性发展”,尔后介绍了其运行机制,在之后介绍王畿地区的行政管理,最后研究中央官僚的诸特征。
作者首先提出西周国家具有一种二分结构,即新征服的、诸侯控制的东方,和王室直接控制的西方周原地区,根据令方彝的铭文,“侯、甸、男”与“诸尹、里君、百工”是作为两个序列排列的官员,表现出诸侯与王畿官员的系统分离,而与“侯、甸、男”对应的还有“邦、采、卫”,它们是属于王室直接控制的地方政体。
西周的早期政府中,根据令方彝和令方尊,处于阶梯顶端的是卿事寮,其下是诸尹,再次是里君,最后是百工,作者认为,虽然卿事寮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职官,而是多个相互关联的职官(司土、司工、司马)的集合体,但这至少说明西周政府已经“发展出关于职官的某些定义”即确定职官的相容性和差别以统称,同时也可以确定这些行政性质的官员具有日常性。史官同样是西周政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起初只从事文书职能,但尔后对于“史”的修饰词如“太史”、“御史”、“省史”等表明“史官”的功能多样化、专门化了,以至于衍生出另一个文书职能的官职“作册”,此外西周早期政府中还有保、祝、宰等等职官。那么如何理解西周政府早期出现的这些职官呢?作者给出的答案是,西周社会对于“政府”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即西周国家的政治使命是完成天命,但为了完成这个天命,周人需要建立起一个执行民事行政管理的政府机器。
西周中期番生簋的铭文表现出了这一时期官僚人员的增多,同时也显示出了政府行政中的公私分离,即王家行政与政府行政的区分。王家行政有“宰”这个官员来管理,下属有内史等官僚,作者认为王家行政与政府行政的分离推动着西周政府的官僚化。西周早期的卿事寮发展成为了西周中期的三有司,他们存在于各个级别,却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命令执行系统,虽然他们都从事民政管理,但他们并没有形成一个单独的政府官职。同时根据其他铭文显示,军事组织也出现了民事管理的职能。
本书中关于西周晚期的变化主要集中于:史职的进一步分化、上层的政治分裂和作为管理周王个人事务的职官的膳夫的出现。
关于西周政府的行政程序,作者首先认为,按地理区域划分,西周的行政范围局限于陕西渭河流域及成周的小片地区。按照韦伯的观点,对官员的任命程序是官僚化政府的一个重要特征,因而作者探讨了西周的官僚任命仪式——从大量程式化的铭文语言所描述的册命仪式,可以看出西周关于官僚的任命已经高度的程序化,但其存在问题是,西周政府中还没有发现有关规范官员行为的文书手册,而官员的工作地点也是随着官员个人变动的,甚至以官员个人的姓名来命名,因而很难判断官僚的私人生活是否与其公共活动相分离,达到“理想化”的官僚类型。不过借助铭文中“虎”这个人物的生平来判断,作者认为西周政府中出现了“专业群体”的概念,这些专业群体的出现来源于不同目的的行政程序的分离,即“分科分层”——这些都是西周政府官僚化的表现。在此之中,周王的行政角色比较特殊,一方面他亲自参与各项政府管理,拥有超越官僚政府之外的专政权力,是一个直接管理者,另一方面他的行政活动又有一定的规律性,如到访宫殿的定时、定期,作者认为其可能表现出了“例行公事”和“官僚自治”的倾向。
对于王畿地区的管理,作者认为其呈现出一种有机的、阶梯化的政治经济体系。这一体系首先包含了“王家”,由“朕执事”管理,作为王室财产存在。其二包括贵族的私产,这些私产由贵族个人管理,却往往需要把纠纷上送到王廷解决,可见其受到周王室监控。其三是国家管理的财产“邑”或“田”,它们为政府带来收入。关于西周的城市,作者认为它们与西方古典时代的“消费城市”比较相似,是农村生产出的农业产品的消费中心,而它们虽然在行政体系中由国家集中管理,但却可以自主设置行政官员,有自治和集权管理的双重性。
接下来的部分作者论述了官员的来源、仕途和相互关系。虽然很多的学者都认为西周的官员任命主要是通过世袭的形式,但作者却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实践中世袭并不是进入仕途的唯一途径,而父死子继也并不是简单的如此存在的。从师虎簋中,我们看到“虎”这个人物并没有从一开始就继承父祖的官衔,而是进入仕途后过了很多年才担任相同的职位,这或许表明世袭权利只是进入政府的一个资格,而非担任同一职位的特权。同样,通过分析“师晨”、裘卫鼎、“师兑”、逨盘中官员从较低级职位做起逐渐升迁的例子,也可以发现西周官员并不会永远担任同一职位。此外作者还论述了从官员从地方民事行政到为周王直接服务、从军事官员转为民事官员的现象,呈现出了西周官制的官僚性。
3. 西周的地方封国
这一部分中作者首先提出了一个问题:地方封国能否被称为“国家”?这是探讨西周“政体”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现代社会科学理论把“国家”定义为一个与其个体公民相对立的机构,塞维斯认为“国家”是合法暴力之权威的存储结构。基于此,作者做出了两方面判断,一方面是地方诸侯并不是一个主权统治者,它们依靠周王授予的政治权力进行统治,另一方面它们又复刻了西周国家的很多政治特征,同样是一个人群的集合体,具有合法暴力,这表现出了西周国家制度的“模糊性”。
地方封国的建立来源于西周贵族的武装殖民,他们被周王授予民与疆土,移民者的地位高于本地的“野人”,这些封国的特征被作者概括为空间上由一群散布的邑和邑周围的耕地构成,由周贵族、周平民、同盟殖民者、本地居民构成金字塔社会等级结构。可以发现地方封国同样是阶级社会,作者提出这些封国内政治权威与司法权力两位一体,但地方诸侯却只是西周国家的“代理者”,权力只是“暂时归诸侯使用”,而地方政府可能更加个人化和非官僚化。不过这一部分中作者并没有运用很多的史料进行论证。
4. 概念性重构
最后的这一部分中作者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总结,希冀能“用理论术语准确表达西周国家及其政府特征的研究途径,利用社会政治学甚至人类学研究术语对西周国家特征”进行概括。
他首先批判性的论述了前代学者对于西周国家的五种建构方式:相对独立平等的“城市国家”联合体、不允许半自治国家设立的“领土国家”、建立在个人间契约之上的“Feudal国家”、部落联邦型的“分立国家”、存在等级和服从关系的“邑制国家”。作者认为,这五个类型或是自身模式就存在逻辑性缺陷,如feudal国家是用一种过于简化的词语概括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状况、分立国家的部落社会特征完全与“国家”概念矛盾,或是与西周的历史实际不符,如城邦国家说没有发现西周城市间的等级隶属关系、领土国家说与西周对诸侯的分封矛盾、邑制国家并没有发现西周社会的横向关系。
基于此,作者提出了自己对于西周国家的概念性描述——“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在这里,权力代理是政治运作的模式,亲族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纽带,邑则是国家的基本单位。
本书的主题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作者最后把西周取代商代国家的原因归结为“更发达的组织”,认为西周的官僚化来源于不断对外扩张带来的行政压力,而官僚化为后世帝国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二) 本书的一些结论
回到本书开篇作者所立下的写作主旨——“对中国西周国家的政治制度的一个解释”,我认为总体来说本书是完成了这个任务的。
在绪论中,作者自己就曾提出了若干有待解决的问题,我想可以以这些问题为标杆来再次考察本书得出的诸多结论:
1. 西周管理新征服土地的需要和西周中期社会矛盾变化导致的对民事管理的需要。
2. 西周在数百年的发展中逐步建立起了分科分层、专门化、组织化的官僚机构,通过这些早期官僚与周王权威的结合,组织起了自己的政府。
3. 西周官职实现专门化的方式是动态的,例如早期官僚中史官一职可能仅仅是一个模糊的文书工作者,尔后在征服与民事管理中演变出了多种次类型,可以说专门化和常规化在西周政府中确实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从三有司的存在、册命文书可以很好的体现出来,但是这种专门化和常规化是有限的,如三有司似乎并不是由单个的或是数量固定的官僚担任固定的职位,而是比较模糊的由一群人来管理。
4. 周王是一个与官僚机体间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权威,但又随着官僚数量的增多和机构的扩大逐渐与官僚机体疏离。
5. 西周政府官员中存在等级阶梯,也存在行政权力分化,不过这种分化依然比较模糊。
6. 西周政府录用官员的标准是贵族身份与实际能力的结合,贵族身份提供了入仕的途径,但得到何种官职取决于能力和经验。
7. 王畿的中央政府影响着地方封国政府,地方封国的政府很大程度上是对中央政府的模仿。
8. 地方封国是西周中央政府在地方的代理机构,却又是半独立的政治实体。
9. 西周官僚制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后世帝国官僚体系的诞生,但后世帝国的官僚体系却主要是由春秋战国时期地方诸侯国的自主需要发展起来的。
10. 西周官员对于“周人国家”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这一点从王室与政府行政分离可以发现。
11. 最后的一点,“西周国家的本质是什么?”,作者的回答是“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
(三) 本书可能存在的优点与不足
从我个人阅读的角度讲,我认为本书具有很多的优点。
首先是视角方面,它并没有拘泥于原始文献中,而是站在一个更广阔的角度,利用近现代社会科学理论进行重新构建,与世界同时代的其他古文明进行初步的对比,这对于“理解”西周无疑有很大的帮助,无疑提供了一个理解西周的新视角。
其二是材料方面,作者主要使用的都是西周一代的铭文,且运用了大量新出土的文献,可以说是具有新材料而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使得作者得出的结论不致建构在后世材料之上,可能更为准确。
其三是结构方面,本书条理极为清晰,从背景、动态发展、运作机制、中央政府对王畿的管理、中央政府的官僚、地方政府多个方面进行论述,每一章中也都会严格的按照引言、正文、正文的不同方面、结语的模式进行写作,我们可以很明确的了解到作者在试图表明什么。
其四是逻辑方面,作者在大部分内容中严格的做到了论从史出,史论结合,对于西周中央政府的分析中每一条结论都是依靠着铭文中的信息得出的。
最后是我认为作者做到了“成一家之言”,他虽然运用了很多已经建构好的现代社会科学理论,也在综述部分赞成一些前辈学者的观点,但他最终得出的结论确实新颖的,本书的主旨即是重新理解西周国家,而作者经过前面七章的论述,最终得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
不过在诸多值得称道的优点之下,本书的写作有很多令我感到疑惑的地方,我不知道可否把它们称为“不足”,因为这些特点可能只是我并没有完全理解本书内容导致的。
其中最主要一点就是:作者在最后一章概念性重构部分提出了自己的“重构”,可以说是全书的结论,但是这一结论——“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主要是基于中央地方关系上的结论,“权力代理”指的是地方诸侯和诸侯国相对于中央的地位和作用,“亲族”是周王室与诸侯的纽带和联系,“邑制”则是王畿和地方诸侯国统治的基本单位,可以说作者的这个结论是完全从西周中央政府与地方诸侯关系上得出的。但通看本书,主题论述的二至六章中有四章都是在说中央政府的运作、官僚、王畿管理,而关于地方诸侯的论述只有一章,这是否意味着本书的结论与前文论述存在着割裂呢?
与此同时,虽然作者曾提到这一时期的材料主要集中于西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相关史料比较稀少,但即使忽视史料多少问题,本书第六章“地方封国及地方政府”也是单纯从地方的角度来论述的,而并没有试图去建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联系,关于中央与地方联系的内容仅仅在一节中展示,且大多都是来自于已有学术成果。西周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其政体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很多学者也认为分封制是西周立国的基础,因而我认为本书在完整论述“西周的政体”中是不完整的。
另一方面,本书的研究思路是先定义、再分析,先会举出一个近现代意义上的理论框架,把章节的主题定义为“有没有”、“是不是”和程度性问题,再通过材料得出自己的一系列二级观点。这种论述模式也许确实能够明确章节的主题,条理化的进行清晰的论述,但是很难说以这类近现代西方社会科学理论标准来理解西周是否是合理的,这些观点虽然已经过百余年的考验且出自名家之手,但文明的发展本就是存在差异的,且不说能否以现代的定义理解三千余年前的社会,西方文明与中国文明的发展历程就存在着极大的差异,作者虽然批判了国内外学者的几种理论建构,却依然在使用现代英文政治学词汇来分析研究,不知是否是合理的。
三、 后记:我的进一步思考
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反复想起数月前我读过的另一本著作,即冯天瑜教授的《“封建”考论》,虽然本书是以西周政体为对象的研究性著作而《“封建”考论》则是一本近似于综述性质的著作,但以我之见二者都是在结合国内外的史料与理论对中国古代历史“重构”的尝试。
为什么需要“重构”?因为过去的、现行的理论框架是存在问题的,而对于中国历史,这一问题主要集中于过度的使用外来理论而致理解的偏差。马克思曾指出,西欧式的历史进化路线并不是人类各民族必然经历的道路,而在很长时间内我们都运用下定义的方法,如把夏商西周称作“奴隶社会”,把边缘模糊的中古中国称为“封建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界定都开始被认为是存在疏漏的,如先秦时代的“奴隶”是何种形态,“封建”是否与中古中国的政治经济形态相匹配等。冯天瑜教授在《“封建”考论》中在梳理“封建”一次的发展脉络后提出要反对历史单线进化论,重构古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历程,他的重构是原始时代、封建时代、皇权时代、共和时代,其中西周被界定为“宗法封建时代”的一部分。不过冯天瑜教授的这种观点并没有受到全部学者的认同,因为“封建”本身就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不一定能够完全与先秦社会匹配,且“封建”与Feudalism互译多年,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分离开来。而本书作者给出的“权力代理的亲族邑制国家”这个概念,也并不是不容置疑的,即便是初学历史的我也会认为它并没有处理好西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由此来看,理论模式似乎永远都不会是确定的、绝对正确的,那么理论模式为什么还要被反复确定呢?英国学者波斯坦在为《封建社会》作前言时曾表示,使用理论和模式来概括一个社会会使研究者“陷入唯名论谬误的极可怕的泥潭在,而且……会鼓励他们把自己的词语强加于真实的存在之上……或者仅仅以语义上的牵强附会来建立历史论证的大厦”,但他同样承认“没有概括性的词语,不仅历史学无从谈起,而且一切知识领域的论说都无法进行”。马克·布洛赫也认为,对社会进行理论性、模式化的界定,是“对一种社会组织结构以及把它联为一体的各项原则进行剖析并做出解释”。对于作者来说,他认为理论和模式具有比较价值和解释价值,“模式鼓励在以抽象的语言进行表述的层次上的理论分析,并且只有这些抽象的语言表达才能允许不同的历史背景下所形成的文化间进行比较的可能”,同时“通过融入背景利用一个已有的模式,能够更好的理解产生于它们独特文化环境中,但却作为人类共同经历的一部分的历史真实,因而,它们的含义就能够被充分发掘出来”。我认为,正如柯林武德所说,“史家不仅要知道过去的事实,而且还要知道自己是怎样认识和理解过去的事实的”,如果历史学的意义就是在于“理解”,那么理论和模式其实正是一个超越单纯的发现史实,而提供了一个理解过去的路径。同时,冯天瑜教授也认为,通过不断地更改和调整概念与模式的理论构建,我们才得以不断地有机会去重新认识、重新审视我们自认为研究“透了”的历史,以得到新的理解。
那么如何处理既需要理论、又不能丢失史实支撑这个问题呢?本书的作者做出了他的回答与实践:“一种模式,无论它是如何的抽象,都应当能够还原到它所得自的社会或文化中,即和其‘原型’有种固有联系”。
我想,不论本书是否存在如我前文所说的不足,它无疑是对于重构西周国家的一次很好的尝试,我们正需要更多这样的尝试,才能不断地推进我们对那久远的社会的认识,才能一步步的深入我们对于我们的历史、世界的历史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