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群山环绕的腐朽山洞里,在淡淡的月光下,野草在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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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近期的诺贝尔奖,可能我根本没机会接触到这样一本书。
前阵子诺奖颁奖后,曾经跟好朋友聊起过,其间提到了去年的诺贝尔奖得主古尔纳,以及非洲题材的作品,我自己从没接触过这方面的题材,就是在这样的聊天中,好友跟我提及了莱辛以及这本《野草在歌唱》,作为一名资深的白嫖怪,于是厚脸皮借过来读完了。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南部非洲土生土长的白人,自由家境贫困,其父酗酒成性,其母在这种生活中歇斯底里,童年的生活的不愉快使她想要摆脱这种穷苦的生活,而她成年后也曾一度摆脱这种处境,过着她自以为悠闲自在的生活。然而赤裸的现实和社会压力迫使她跟一个她不爱的男人迪克结了婚,迪克虽然心地善良但是胸无大志且没什么能力,农场的生活使玛丽重新回到了她一度渴望摆脱的那种窘境,如同走上了母亲的老路。黑人雇工摩西的闯入打破了她麻木的生活,面对摩西健美的身躯以及细心的照顾,玛丽又重新燃起生存的力量,但是受到成长环境中根深蒂固的种族观念的影响,最终奠定了全篇文章的悲剧色彩。
悲剧诞生的最主要来源,我认为是迄今为止在社会舆论中都普遍存在的一种错误的婚姻观念,玛丽原本在脱离家庭之后,拥有不错的工作,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自由自在地生活,但是这种状态没能持续太久,随着年龄不断增长,身边的伙伴都开始对她的感情生活议论纷纷,这种闲言碎语自然被玛丽得知,从而使其对现状产生自我怀疑,并且向这样一种社会舆论屈服,想要快速进入婚姻。
很显然,这是一种长久以来的错误观念,在这种观念中,女性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一定要回归家庭,成为家庭主妇,成为母亲。于是,到了这样年纪的女性如果没有走这条社会既定的路线,那么她就是有问题的、不完整的,甚至会背负狠毒的骂名,或是好朋友的背叛。
然而我认为,一个拥有家庭和孩子的女性,或者是一个有着自己工作生活的独立女性,她们都是同样完整的,这种完整性并不以婚姻为转移。我所理解的婚姻,并不是以年龄或者人格的完整为标准,无论什么样的年龄,只要自认为自己不需要结婚也能过得很好,那就完全没必要进入婚姻,说白了这不过是一种个人的需求罢了,只有当我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对象并且想要与之一同面对生活的时候,我才会选择婚姻。因此,婚姻应该是基于个人需求而不是社会规则,并且这种个人需求也是建立在非社会规则影响下的自我独立意识之上。
文中在玛丽身上发生的婚姻悲剧,这种在男权社会中诞生的畸形思想深刻影响着整个社会,穿越从古至今的久远时空,作者正是借玛丽的这种情境,向这样的社会规则发出她的无声呐喊。
同样,在这种畸形思想下影响的不止是女性,男性同理。接下来就分析一下文中的男主人公迪克特纳,即玛丽的丈夫。迪克之所以娶了玛丽,是因为他想要结婚,但是他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理想对象,仅仅是因为他自己需要结婚,需要家庭和孩子从而使自己变得体面,成为一个更被其他农场主认同的同类人。
在迪克婚后的生活中还有一个场景印象比较深刻,就是在迪克生病之后,玛丽不得已接手农场并发现迪克经营无能的时候,在面对玛丽指出问题时,虽然迪克最终承认玛丽是对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体现的心理变化正是男性的一种普遍心理,那就是在很多男性中,总会在面对比自己优秀厉害的女性时有一种不服,可以说这是一种失去掌控感的心理。正是这种心理,使得迪克和玛丽之间完全没可能进行有效沟通,这才造成实际婚姻生活的失败。
以上关于迪克的两点有一个共性,我认为可以用上野千鹤子的理论来解读。在上野千鹤子的《厌女》一书中曾经提到这样一个概念——“homosocial”,原文的翻译比较拗口,我的理解是,这是一种男性社会群体之间的社会认同感。与男性生理属性上的认同不一样的是,homosocial是一种基于女性的社会认同,在这样的社会属性中,女性成为男性群体相互认同的客体判断条件,当一个男人可以掌控一个女人时,这才使这个男人有资格立足于他所在的男性社会群体之中。无论是从迪克对于婚姻的向往,还是从上述经营农场这个情境来看,这样的一种社会认同在迪克身上有着深刻的体现。
之所以提到这个概念,是因为做为一个男性阅读者,我对于这个概念有深刻的认同,毕竟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我认为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或许有可以摆脱homosocial这种枷锁的男性,但是普遍来讲,男性或多或少在心里都会隐约有这样一种情感,这样的一种隐藏在男性群体中间的畸形认同感也是导致许多情感问题的终极原因之一,所谓的“男子气概”、“大男子主义”等等皆源于此。
除去生活中的上述现象,在文学作品里也很常见,尤其印象深刻的是D.H.劳伦斯那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下文简称《情人》)中的克利夫·查泰莱男爵,因战争导致半身不遂的男爵没办法给妻子带来各方面的满足,一心又想控制住自己的妻子的他,最后把他所有的恼怒都出在了他那辆代步车上,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那个焦虑绝望的男爵,毫无办法地在山坡上眼睁睁看着自己那辆抛锚的代步车。
提到劳伦斯,就不得不用他那本《情人》与莱辛这部作品中的人物进行对比分析,从主题上看,两位作者真正的意图在于一种解放的思想。无论是玛丽或是查泰莱夫人,二人面对的都是失败的婚姻,这样的失败造成她们生命力的衰败,从两部作品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对女主人公身体情况的描写,在这样的婚姻下两人形容枯槁,一副枯萎的形象。
同样,在两部作品提到的婚姻中,都出现了一个变数即拥有矫健身躯的第三者,在本书中是黑人雇工摩西,在《情人》中是林场看守人亦是退伍军人的奥利弗·梅勒斯,两个健美的男性都以各自的方式重新点燃女主人公的生命激情,如果从世俗的角度去看,两位女主的思想和行为似乎有违伦理道德,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伦理道德同样建立在男权社会的基础之上,也许有人会说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同样可以追求个人的满足,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同样情况下,女性做出相同行为则会遭受远超于男性的伦理道德谴责,在这种情境下的社会规则是,男性这样的行为是理所当然(这种情况显然也是女方有错),而女性则是其个人地不检点(这种情况下男方无错,而是女方在思想上有问题)。两位作者试图打破的就是这样一种枷锁,灵与肉的欲求本没有错,所以不应该用社会规则将其套牢,这种追求是所有人的权利,《底线》里有一句台词说的很对——
“因为结婚是自由的,所以离婚也是自由的。”
然而与劳伦斯不同的是,在莱辛这部作品中涉及到了种族矛盾,毕竟那位健壮的男人是个黑人,在这种环境下,玛丽内心的矛盾可想而知,想要打破藩篱却又被传统的种族观念牢牢禁锢在原地,从而产生最后的悲剧。但是我们不妨做个假设,如果摩西不是黑人,不存在种族问题,或许结局也能像劳伦斯那样,成为一种较为欢喜的开放式结局。两位作家用了不同的剧情走向表达他们的思想。
为什么这样一部悲剧,会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十分诗意的名字。这也是好友在介绍这本书时让我产生的疑问。在本书卷首,作者引用了艾略特《荒原》第五章的一小段:
“在这个群山环绕的腐朽山洞里
在淡淡的月光下,野草在歌唱......”
这应该是一种象征性的隐喻,野草本是自由生长的,这也映照着玛丽结婚前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随风飘摇的脆弱的野草完全没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于是我们看到玛丽在社会规则的影响下,最终还是步入了宿命的轮回,步入婚姻,走上了母亲的老路,在婚姻中玛丽是孤独的,就像在群山环绕的腐朽山洞里的野草。
玛丽就是这株孤独的野草,这样的歌唱更像是哀鸣,慨叹自己生活和命运的悲惨,哀伤地向读者唱出自己的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