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后亮 | 伦理认同、文学想象与公共生活:评玛莎·纳斯鲍姆的伦理批评思想
此文原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19年第6期
内容摘要
玛莎·纳斯鲍姆强调文学创作和阅读活动的伦理功能,认为文学在描述道德生活的细腻性和伦理抉择的复杂性方面有着道德哲学所不及的特殊作用。文学阅读激起的情感反应和道德想象应该成为公共理性的有益补充,它们可以弥补经济学功利主义在指导公共生活方面的不足,为我们规划和设计更好的公共生活发挥有益作用。纳斯鲍姆试图恢复文学阅读在建构美好人类生活方面的潜能,但实际上,文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可以让普通人在道德上变得更完美,而在于复活一种早已消解的公共话语模式,让文学阅读和批评再次成为代表多元价值的多种声音进行对话协商的公共开放领域。
作为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哲学家和公共知识分子之一,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Nussbaum, 1947—)以其倡导的文学伦理批评在哲学研究领域掀起一场文学转向。她学术兴趣广泛,擅长在文学、法学、伦理学、女性学、教育学和古典学等众多领域自由穿梭,且总能“在不同框架语境内思考一个命题,或阅读一部作品,并提出可靠且有见地的新思想”(Gorman and Womack 146)。虽然纳斯鲍姆的学术研究具有鲜明的跨学科性,但文学批评总是她切入其它广泛社会议题的基本路径。她非常强调文学阅读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哲学思考途径的重要性。在她看来,对包括思想家在内的每个人而言,“我们应当如何生活”都是一个最值得思考的命题。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最值得追求?人与人之间应该如何建立最有益的公共秩序?文学对于我们解答这些难题有什么启发?
纳斯鲍姆作为跨学科批评家,其思想在整个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都有广泛影响。国际著名期刊《跨学科文学研究》(Interdisciplinary Literary Studies)在2017年第2期出版专刊,集中讨论其学术思想对文学批评的意义①。但相比之下,国内学界对她的关注仍主要集中于哲学、政治学和伦理学领域,尤其是她的诗学正义观,且多以批评性意见为主,在肯定她把诗性正义作为理性正义之补充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对其脱离实践的理想化色彩多有批评②。整体来看,我们对纳斯鲍姆的伦理批评思想关注还不够,而如果没有对其文学伦理批评思想的系统分析,则很难对其学术思想的核心旨归——诗性正义——做出合理评价。因此,本文将以三个议题为切入点,对其伦理批评思想做出整体描述:第一,文学如何成为道德哲学的补充;第二,小说阅读如何通过情感反应来唤起读者的伦理认同;第三,文学想象是否可以促进公共生活的完善。这三个议题共同构成纳斯鲍姆伦理批评思想的主体。
01
作为道德哲学之补充的文学
诚如聂珍钊先生所言,“欧洲文学从荷马史诗开始就可以证明,文学的性质是伦理的”(11)。文学在历史上曾长期被视为高尚且有效的道德教化工具。在17 至18世纪的西方城市公共生活领域,文学也曾经发挥至关重要的公共话语职能,人们在阅读经验的分享过程中构建协商理性。然而自20世纪以来——哈贝马斯甚至把时间提前到18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蔓延,功利活动占据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心,非功利性的文学阅读则受到排挤。以文学为主的人文教育在现代大学乃至整个社会领域的日益边缘化正是其尴尬现状的真实反映。有感于这种“世界范围内的教育危机”,纳斯鲍姆指出:“如果这一趋势继续下去,世界各国将很快生产出一代又一代有用的机器,而非能够独立思考、批判传统并能理解他人疾苦和成就的完整公民”(Nussbaum, Not For Profit 2)。可以说,纳斯鲍姆全部著作的一个核心命题,就是认为文学对于民主社会是无价的,因为它能够培养人们相互之间的同情和理解。自亚里士多德之后,文学对社会的这种积极功能就被大大低估乃至忽视了。她的工作正是要复活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传统,她和后者一样,始终把人类的幸福和美好品格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正因如此,纳斯鲍姆才被杰弗里·哈普汉姆视为后启蒙主义时代西方哲学界的一个另类,认为她试图通过复古来给当下哲学带来创新,“大部分人在思考启蒙主义时都会视自己为反启蒙或后启蒙主义者,纳斯鲍姆却大胆宣告自己是‘前启蒙主义的亚里士多德追随者’”(Harpham 57)。除此以外,哈普汉姆认为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F.R.利维斯和莱昂纳尔·特里林等传统人文主义者的文学教育观、以及韦恩·布斯的小说伦理学等也都是纳斯鲍姆重要的思想源头,他们共同塑造了纳氏最基本的伦理批评观,即“文学关注的是人类世界,而非仅是文本或虚构世界;文学与生活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是道德关系,只是表现不一;审美活动并非自治于生活世界之外;文学创造并反映了人际之间的‘共同体’;文学把思想和情感统一起来;最伟大的文学在本质上都倡导自由和民主精神,即便它们在现代世界发挥着世俗宗教的责任”(Harpham 58)。
纳斯鲍姆认为文学中总是蕴含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内涵,作家往往都是基于自己直接或间接的伦理体验,用独特的语言叙事表达某些道德感悟,以求给读者的现实生活带来启发和教诲(Nussbaum, “Exactly and Responsibly” 343)。不过,虽然文学的伦理功能显而易见,它却很少得到伦理学家的认可,道德哲学也几乎从未把文学作品纳入到自己的考察范围。纳斯鲍姆对此非常不满,在对古希腊哲学进行深入研究后,她指出:“在柏拉图之前,在对人类实践问题‘哲学式的’和‘文学式的’讨论之间是没有区别的”。把哲学当成是“严肃的追求真理的写作方式”,而把文学当成是“一种主要以娱乐为目的的写作方式”,这种做法对古希腊人来说是实在没有必要,因为古希腊人把文学家与哲学家共同视为“在人类生活的重大问题上寻求智慧的人”(Nussbaum, The Fragility of Goodness 122, 123),他们探讨的其实是同一个命题,即“我们应该怎样生活”,他们只是从不同角度、用不同的写作方式给出了不同回答,各有所长却殊途同归。至少在公元前4世纪之前,诗人一直被奉为最重要的伦理导师,而有一些哲学家本身也是诗人,比如色洛芬尼和巴门尼德等人。
然而自柏拉图之后,文学与哲学的间隙日渐加深,道德哲学家们普遍不再重视文学中的伦理内涵,也不再把以想象和修辞见长的文学语言当作讨论真理的可靠途径,而是越来越向自然科学靠拢。在研究方法上,他们力求做到抽象、冷静、客观和准确,以便得出“一套简洁的、可被编成法典的道德公式(或选择公式的程序),可以被任何行为主体运用于某个情境并带来合理、确定的行动指南”(Halwani 20)。于是哲学变得越来越晦涩乏味,这在康德、洛克和笛卡尔等人的著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得出的道德律令也因太过抽象笼统而失去指导作用。对普通人而言,康德的道德哲学远比不上查尔斯·狄更斯和亨利·詹姆斯等人的小说更有启发,因为生活的精彩之处就在于它充满变数,要求我们在不同情况下做出合情合理的选择。选择的“恰当性”可能远比“正确性”更重要。哲学上的那些道德律令只是给人们的现实行为提供了可供参考的一般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不可能精确应对现实生活情境。相比之下,文学作品却用其独特的叙事特征能够更好地描述出生活的复杂、细腻之处。纳斯鲍姆认为,文学和哲学拥有不同的写作风格,而这决定了它们在探究道德问题时的不同路径,“某些人生道理只能用叙事艺术家特有的语言和形式才能恰当和准确地表达出来。考虑到生活中的某些元素,小说家的艺术语言就像长着翅膀的机敏生灵,能够敏锐感受到被迟钝的日常语言或枯燥乏味的理论话语忽视的地方”(Nussbaum, Love’s Knowledge 5)。
有感于此,纳斯鲍姆坚定地要在文学与哲学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她于1986年出版的成名作《善的脆弱性》,其突出特点便是把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等古希腊文学家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视他们为探索人类幸福本质的同路人。在1990年出版的《爱的知识》中,她更进一步把狄更斯、詹姆斯、塞缪尔·贝克特以及马塞尔·普鲁斯特等小说家纳入进来,把他们的小说当作探讨现代伦理命题的有效途径。由此,纳斯鲍姆试图发掘并恢复文学作为道德哲学有益补充的古老传统,提升文学对建设人类美好生活的重要意义。但另一方面,她的主张也有其显而易见的缺陷。正如杰西·凯林所指出,“声称文学对道德哲学有价值是一回事,但若因此而给予它〔……〕一种特殊的认识论地位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潜伏在这一主张之后的价值和感知观念本身都是未被理解透彻的”(Kalin 143)。对于纳斯鲍姆的主张,我们可以提出几个简单疑问:如何选择作品?由谁来选?是否所有作品都可以发挥同样的伦理功能?读者的现实语境以及头脑中的价值预设如何影响阅读效果?阅读好的文学作品一定能产生正面效果吗?对这些问题,纳斯鲍姆显然语焉不详。对此我们将在下文继续讨论。
02
“锻炼想象的肌肉”:阅读活动中的同情与怜悯
近代以来,康德成为西方正统道德哲学代表。他把纯粹理性视为人类道德活动的基础,认为人的理性在道德实践领域完全是一种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的自发力量,一切真正的善行都必须是自发自觉的,必须以善良自身为目的。受其影响,传统道德哲学忽视情感在道德活动中的作用,它在潜意识中把每个道德主体设想为冷静、甚至冷酷的理性人,但过分依赖心中的绝对命令则很可能会让人失去对具体复杂情境的判断力。纳斯鲍姆认为:“讲求理论的人骄傲于他们的理智能力,自信掌握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巧,但对理论的倾注却会让人对那些情感和想象的具体反应不敏感,这种情况时有发生”(Nussbaum, Love’s Knowledge 81)。她相信,情感与理智非但不是对立的,反倒会有益于理性认知。具体生活情境总是充满无数多变因素,我们终生都有可能不会遭遇两个完全一致的情境,因此也就不能完全仿照书本或他人经验。而且完全抛弃情感反倒会让理性判断不切实际。纳斯鲍姆认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增加生活阅历,不断锐化我们对现实情境多变性的感知力,进而学会做出恰当伦理抉择。然而每个人的生活世界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积累足够的直接经验。在这种情况下,文学阅读便不失为获取间接生活经验的好途径。她说:“我们的生活从来都不够丰富。如果没有小说,我们的经历便太局限、太狭隘,而文学则可以延伸它,让我们可以反思和感受到或许原本距离我们的感觉太遥远的事物”(Nussbaum, Love’s Knowledge 81)。
哲学家往往在其著作中以师长的口吻要求我们谦卑地聆听他们的训诫,而小说家却会像朋友一样以讲故事的方式邀请读者一起参与精神探索之旅,其中既有感情的投入又有理性的认知。③小说带给我们的不是枯燥的道德公式,而是众多鲜活的伦理活动范例。伟大的故事从不告诉读者在何种情况下必须或应该怎么做,而只是给人们示范可以怎么做、会产生何种可能后果。在纳斯鲍姆的理论体系中,怜悯(compassion)是一个核心范畴。简单来说,它指的就是视他人之疾苦为己所不忍之事,“把他人纳入自己的关切范围”,它依靠的是“(对他人的)同情以及对相似可能性的判断”。而同情(empathy)则意味着“把自己想象性地置入他人立场”(Nussbaum, Upheavals of Thought 336, 342)。对纳斯鲍姆来说,怜悯之心是良好公民素养的重要构成要素,它可以增强人与人之间休戚与共的凝聚力,而文学能够有助于培养这种能力。她尤其推崇以狄更斯的《艰难时世》为代表的经典现实主义小说,认为它能够增加读者(假定中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理解,“使我们接受了我们自身阶级之外的其他社会阶级成员的平等人性”(纳斯鲍姆,《诗性正义》56)。埃利森的《看不见的人》,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赖特的《土生子》等现代小说也都是她赞赏的作品,认为它们都可以“锻炼想象的肌肉,使人们能够暂时进入另一个人的世界,从外人的视角看待那个世界所发生的事件的意义”(Nussbaum, Upheavals of Thought 431)。
亚当·斯密曾认为同情与怜悯是人与生俱来的情感能力。虽然我们不能切身体会他人的感受,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想象把自己置入他人的境遇,想象自己正在经历同样的苦难,我们便好像进入了他人的身体,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与他同样的人,并由此理解他的感受”(Smith 4)。纳斯鲍姆也继承了斯密的这种同情伦理观。她认为,读者要想真正有效地从小说中受益,就应该全身心地认同于故事中的某个人物,让自己“扮演”他/她的角色,亲身体验故事中的伦理困境,理解每种伦理抉择的必要性和相应后果,进而锻炼自身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能力。显然,她对人与人之间的共情能力过于乐观了。她没有看到,在现实生活中因为阶级、种族、性别和语境等因素差别造成的隔阂完全有可能阻碍彼此之间的情感共鸣。这也正是她的批评思想常被人批评为幼稚、简单化的根本原因。
03
通往正义的桥梁:文学阅读与公共生活
对纳斯鲍姆来说,文学阅读不仅是填补空闲时间的消遣,它也有足够的潜力为我们的公共生活带来更多益处,“不只是在我们的家里或者学校里塑造我们孩子的洞识,而且也在我们关于公共政策和发展研究的学习中,在我们的政府办公室和法庭中,甚至在我们的法学院中——只要是公共想象可以被塑造与培育的地方——作为一种公共理性教育的必需部分”(纳斯鲍姆,《诗性正义》13)。为了替文学赢回它在公共生活中的应有位置,纳斯鲍姆在《诗性正义》一书中详细论证了叙事文学如何有助于在读者心中培育“一种生动的公共推理观念,一种人文主义的而不是伪科学的观念”,以及“这种观念有可能会给公共领域带来哪些益处”(10)。
针对文学如何在公共生活中发挥伦理功能这一核心议题,纳斯鲍姆对三种较为常见的误解提出了批评:其一,受传统道德哲学和伦理批评方法影响,有些人认为只有那些能被剥离出清晰道德公式的作品才具有实际伦理功能,即,文学作品必须可以直接启示读者在类似情境下的伦理抉择;其二,正像柏拉图所担心的那样,有不少人相信文学从根本上就是一种非理性的艺术,它容易让读者陷入兴奋、狂热、哀伤与忧思等人性的脆弱情绪而丧失理智,进而失去对现实的理性判断力;其三,很多人认为,即便文学如纳斯鲍姆所说的那样可以有益于情感培养,但这种好处也仅局限于远离政治、经济和法律等公共事物的私人生活方面,无法延伸至阶级、民族和国家等宏大议题。于是文学始终被视为一种次要的、可有可无的东西。纳斯鲍姆认为,这三种误解其实都源自同样一种理性主义的思维偏见,它在与公共生活相关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诸多政策制定领域表现为一种经济学功利主义或成本—收益模式。它要求人们处处以理性而非情感来看待世界,用精确的数学计算把事物之间的质的差异转化为可公度的量的差异,进而得出简便易行的解决方案。这种经济学功利主义在潜意识中把人视为期待满足的享乐容器,彼此之间只有容量的差别而无质的差异。它只注意到一种非常抽象和概括化的人,而非有着不同情感需求和价值考量的鲜活个体。于是,在大多数以谋求社会福祉为目的的经济学或政治学著作中,下层人民的卑微生活经常典型的以阶级群像或统计数字的形式出现,其冷静客观的口吻让人怀疑它们找寻的现实对策会有多少具体的道德关怀(纳斯鲍姆,《诗性正义》14)。
在纳斯鲍姆看来,奉行经济学功利主义的公共理性由于只偏好那些能够被量化的东西,因此就是盲目的,不会注意到现实生活的质的丰富性,忽视人们内心深处的爱、希望与恐惧,也不会考虑究竟哪些东西才能让不同人的生活显示出不同意义。它试图为人们带来最大程度的幸福满足,却往往不能理解单独个体的痛苦和需求。所有这些经济学功利主义的弱点也恰恰是文学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因为“小说的抽象讨论总是从一个个具体的人类生命开始,并总是表达了那个生命内心丰富世界的一部分”(纳斯鲍姆,《诗性正义》49)。
通过讲述有趣的故事,小说让读者认同于故事人物角色,唤起情感反应,去关心故事人物命运,进而激发读者的道德想象,这是小说叙事吸引读者的根本方式。在她看来,文学阅读有益于形成完善的伦理立场,这是一种要求我们在自我关注的同时也要关注他人的善的立场,而这正是构建更公正的公共理性的必要基础。需要指出的是,正像纳斯鲍姆没有建议用文学取代哲学一样,她也并非号召人们用文学阅读来替代法律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在解决公共事务方面的作用,她只是呼吁人们在寻求科学解决路径的同时,不应排斥文学的辅助功能。文学阅读可以拓展我们的经验世界,使我们能够以更具人性化的态度去寻找更好地解决方案,以更富同情心的姿态去关注他人。她坚信:“小说阅读并不能提供给我们关于社会正义的全部故事,但是它能够成为一座同时通向正义图景和实践这幅图景的桥梁”(纳斯鲍姆,《诗性正义》26)。另一方面,纳斯鲍姆也并不认为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可有益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和理解,不好的作品甚至会让人们变得更加自以为是。但对于哪些作品是好的、哪些是坏的、应该由谁来判断、判断依据是什么?她在这些问题上的暧昧态度显然又给道德审查行为预留了位置。
04
余论
纳斯鲍姆要求文学有更多的伦理关切,这并不意味着要让文学重新回归道德教条主义,而是要求它承认文学与现实之间的紧密关联,尊重读者的伦理需求。对她来说,文学创作和阅读都不应仅是私人活动,它们都关切整个人类群体的幸福生活。文学创作的目的不应仅满足美学表现方面的考虑,作者更应该表达其对更美好生活的建设性构想。阅读也不是为了享乐,而是在人与人之间创建更好生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以一种特殊方式把读者带到一起,构造出一种特殊群体:在这样一个群体中,每一位个体的想象、思想和情感都被视为拥有道德价值并得到尊重”(纳斯鲍姆,《诗性正义》48)。
一方面我们应当承认,纳斯鲍姆让人们注意到文学在人与人之间的同情与怜悯所具有的巨大伦理潜能,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其观点中的片面性。虽然她也经历过理论热的熏陶,但似乎没有足够吸纳来自后结构主义、新历史主义、文化研究、特别是诠释学等批评理论的启示。她与1960年代之前的形式主义和新批评者一样,在分析读者与文本之间的阅读关系时,仍顽固地忽视社会语境的影响,以至于有人批评她的文学思想“太偏向心理问题、太标准化且脱离历史”(Meretoja 43)。她似乎认为,无论读者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历史语境下,也无论他与作品人物在政治、经济、种族、性别等立场上有多么大的差异,只要他愿意倾心尽力地深入文本,便总有达成同情理解的可能。这种看法未免太理想化,哈普汉姆讽刺其为“前批评时代的老古董”,其理论基础是一种“最‘原始’的读者反应观,相信读者与虚构人物之间的认同”(Harpham 59)。读者能否理解他人,并不取决于他是否真正愿意换位思考并认同他人,而取决于处于当下历史语境方位中的他能否与文本故事语境中的人物形成某种对话或融合。用汉娜·麦莉托娅的话来说,“想象他人的视角并非仅仅是一个心理认同过程,而是一个想象另一种历史经验的过程,而文学的潜能便是培育我们去感知历史和社会条件如何联系于不同的经验模式的能力”(Meretoja 31)。当她假定读者总能或者应该与虚构人物达成同情的时候,其实就是假定了只有一种正确的理解途径,也就是自信于她自己的文本解读,正如她在阐释狄更斯等人的经典作品时所做的那样。但事实上不同读者在不同语境下完全有可能得出不同看法。比如关于詹姆斯的《金碗》,批评家哈特就与纳斯鲍姆产生分歧。他说:“我同意她的观点,即,它有一些重要的道德观点要告诉我们,道德哲学家可以从中学到一些东西。但我不同意的是《金碗》到底在说些什么:它到底讲了什么故事,以及我们可以从中获得哪些道德教育”(Hart 196)。同样,詹姆斯的小说在梅岑看来也远不像她说的那样充满“平等思想、仁爱精神以及道德责任”,而是“排他性的精英主义,以及道德上的迟钝麻木”(Maitzen 191)。可见,真正的伦理批评不应该是自诩权威的批评家向读者传达作品中的某种道德训诫,而是引导读者就作品中开放的道德内涵进行协商,以得出一种更关切读者现实语境的地方化知识。这才与纳斯鲍姆地的批评思想背后主张的民主思想更相符。
此外,纳斯鲍姆反复告诉人们经典文学作品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知识,能够有助于人们加深彼此的理解和同情,但问题是如何才能确保这种知识总是有益的?小说或许会对读者做出有益的改变,让他变得更富有同情心,对他人的不幸更敏感,但并不能保证这种效果总能够发生。小说总是虚拟的,它和其他一切艺术产品一样,在虚拟世界得到的伦理教化未必能够直接移植到现实世界。这和历史上一切试图用审美来替代监狱和宗教对人进行改造的企图一样不切实际。玛丽·比尔德(Mary Beard)曾在《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上撰文称纳斯鲍姆的主张是一种“本科生风格的政治乐观主义”,“她对世界文化的解读简单狭隘、过于自信且脱离历史”(qtd. in Harpham 54)。这种批评虽然过于尖锐,却也并非全无道理。毕竟在经历过理论热的洗礼之后,人们对于文学、作者、读者和世界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不该有如此简单化的认识。
更严重的是,如果假定审美活动和道德升华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则几乎不可避免的会导向道德审查主义,事实上这也正是纳斯鲍姆的一个更大缺陷。经典现实主义小说在她那里总是得到优先选择,而有些作家则备受忽视。如她所说:“那些对人类及其困境缺乏关爱的作家,我想我是很容易就会厌烦的。有些蛮走红的作家,像托马斯·品钦,在我看来是冷冰冰的、难以接近的”(范昀 努斯鲍姆 43)。如果说品钦以及其他后现代作家是“对人类及其困境缺乏关爱的作家”,估计很多人会不赞同。难道关爱人类生活只能以现实主义小说方式吗?实际上,大部分后现代作家绝非不关注人生,他们甚至要比现实主义作家更深刻、更痛楚地体验到了生活,只是他们早已拥有了后现代的启蒙知识,看透了现实主义的虚假面相,也勘破了那些不断维系不公正现实秩序的虚假规则和道德体系,并以或戏谑或反讽、或激进或放纵的方式向它们发起质疑和挑战。这未尝不是对读者的另一种积极伦理启示。正如笔者在他处所说:“文学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它可以很神奇地让普通人在道德上变得更完美,文学批评的作用也不仅在于给公众带来道德启示”(陈后亮 125)。它的真正功能应当在于复活一种早已消解的公共话语模式,让文学阅读和批评再次成为代表多元价值的多种声音进行对话协商的公共开放领域。在此值得商谈的不单是那些被理想化的道德价值,还有对构建真正美好的人类幸福生活必不可少的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公共话题。只有如此,文学阅读才真正能够如她所说的那样,成为“成为一座同时通向正义的图景和实践这幅图景的桥梁”(纳斯鲍姆,《诗性正义》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