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权力塑造的“废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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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久居南京的外省人,对于“散装江苏”之社会生态的认识总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过通常而言,首先映入眼帘的总是一条异常鲜明的鄙视链:苏南人对于苏北人的歧视。
问及缘由,不外乎“贫穷”“愚昧”“卑贱”“穷山恶水出刁民”之类表述——与我国发达地区对于其他欠发达地区嗤之以鼻时的用词别无二致。
那么何至于此?抛去那些无知者,一些稍有知识的人不免延伸到“黄泛区”这一历史概念,然而继续追索,也便难进一步说出一二。
——苏北,或者说更为宽泛的淮北地区何以衰败至此?这是一个令域外人懵懂、本地人不忍的追问,即所谓“对于淮北,外地人觉得没什么可说,本地人又不知该说什么”(881页),并因而难免掩盖于刻板的负面印象之下。
所幸,总归有“百无一用”,却勇于担当的读书人站出来:淮北出身的马俊亚教授这部卷轶九百页,堪称巨著的《被牺牲的“局部”: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研究(1680—1949)》,便是为家乡的正名之作。值得一提的是,相比于2011年首版,本次修订版体量扩张超过80%,篇章结构亦由原先的4章扩写为7章(笔者未作具体对照阅读,但由目录可知,主要是将原第四章拆分扩写为新的第四至七章),可见作者在首版出版后的十余年间,仍对这一课题予以了密切关注。
就内容言,在作者看来,淮北的衰败既非“天灾”,亦不“久远”,而是明清以来四百年间一系列“大局政策”导致的“局部牺牲”,是权力塑造的“人祸”。一如结论开篇所言:
世界上没有哪条大河像淮河那样,被一条更大的合流蹂躏了近千年,最后竟被拦腰截去了整个下游;中国没有那个地方像淮北那样,被最高决策者作为“局部利益”,为顾全“大局”而牺牲了数百年;历史上没有哪个群体像淮北人那样,从慷慨悲歌、问鼎逐鹿的涉及栋梁,沦为被人贬讥为啙窳偷生、“泼妇刁民”之辈!(819页)
概言之,明清政府基于所谓“大局”(祖陵、漕运、盐政)而进行的黄河治理工程,实质上以牺牲淮北的社会生态为代价的“政治工程”。在这一过程中,“行政权力统治社会”(010页)的恶果凸显无疑——它塑造了名为“淮北”的“废土世界”:在这里,繁荣远去,秩序沦陷,丛林世界诞生,人类回归低等动物的生存法则。
“边缘”的“牺牲”
明清时期的淮北包含苏、皖、鲁、豫四省所辖八府四十余县(具体见001—006页),似处于中国南北地理位置之“中”,实则为政治中心北京与经济中心江浙之间的“边缘”地带——如果说易于泛滥的黄河流经此处,为淮北的社会生态增添了许多困难,那么这种人造的“边缘”地位,以及特别是沟通两大“中心”的京杭大运河流经此处,则可以说为淮北带来了“灭顶之灾”:
一者,在处理黄河水患时,基于保护京畿海河流域的社会生态考量,“自金代始,中央政府向有‘利河南行’之考虑”(127页),即有意识地加固黄河北岸堤坝,将溃决之洪水引向南岸;同时兼及维护淮南财赋重地之需要,使淮北地区成为理所当然的黄泛区、牺牲地,甚至于“河南、徐、邳、海、沭地区的水患是朝廷有意加强的”(137页)。
二者,明清两代皆视漕运为第一要务,“今时最急者,惟漕”(085页),是以维护运河成为沿途水土治理之第一要务,高家堰的修筑及洪泽湖的不断蓄水即为代表。而其代价便是淮北的水文环境遭人为破坏,不仅“此塞彼圮、星罗棋布般的大面积溃决,使淮北广大乡村常年被淹没浸渍”(360页),更由于丰富的水资源无法有效利用,而导致当地原本的稻作农业退化为旱作农业,使“江淮熟,天下足”成为历史(342页)。
另需提及的是,这种“牺牲”不仅是现时的,更具有深远影响。在本书第三章末尾,作者指出,进入近代的淮北虽免受“保漕”之苦,却由于农业在长期荒废后刚刚复苏,而首当其冲地沦为已开始工业化进程的江南地区的原材料、资金和低端劳动力市场——由此,作为“新农业区”的淮北再一次以“国家建设”的名义被“牺牲”,而这种负面影响可谓延续至今。此外,更不必提1938年的花园口决堤——一次标准意义上对“局部”的“牺牲”。
然而,如果说上述“利河南行”和“保障漕运”之举所导致的淮北社会生态退化,尚可被视为基于“大局”而不得已对“局部”的牺牲,那么有明一代为保护泗州明祖陵(实则为衣冠冢)而放任洪水对于周边地区的淹没,以至于有“祖陵水患为第一义,次之运道,又次之民生”(055页)之论,则无疑凸显了权力的肆无忌惮,足以令人齿冷——所谓“大局”,不过是最高权力者的标定物,或是所谓“万民”,或是中枢所在,甚或是“空洞的政治象征”乃至利益集团的禁脔,而为此牺牲的“局部”,却可能是方圆万里与百万民众。
特别是关于后者,作者在论及治河与保漕两端时,已注意到利益集团对于河务工程及漕运政策的绑架。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以盐务为切入点专辟第二章展开论述,指出作为权力来源的高官乃至皇帝,与依附于此的盐枭巨商共同形成垄断性的利益集团,而直接从事食盐生产的灶丁、盐民,则“由于国家政策造成的超经济强制和身份制的限制,无法分润盐务的任何利益……无法通过发展生产来改善自己的境遇,任何时候他们都是当然的被牺牲者”(340页)。
在这里,作者明确指出:
与盐务相关各阶层的形成,不是基于同等机遇的社会同一起跑线,而是机遇与国家核心权力的亲疏远近的关系。与核心权力越接近的集团,分润的利益也就越多,盐务利益的分配完全取决于权力的高低。(823页)
反过来,与核心权力越疏远的集团,利益被权力剥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他们可能是两河治理中的淮北百姓,也可能是盐业专营中的灶丁盐民。在“行政权力统治的社会”中,(权力的)“边缘”就是“局部”,也自然就是可以被“牺牲”的对象。
“丛林社会”的到来
“陵寝—国计(漕运)—民生”的治河取舍导致淮北社会经济条件的全面倒退(如最为耸人听闻的——“理论上,近代淮北粮食总产即使全部用于人食,也不敷所需”,476—480页);而以盐政为代表,权力机关不仅未承担社会治理的责任,反倒同依附于其的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对于地方利益的攫取变本加厉:
在淮北的传统社会中,中央政府永远永远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力,处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最顶端,但它没有为淮北社会提供必要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并发展淮北的社会生产,不断增加淮北的社会财富。而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它不但理所当然地攫去了最大的份额,而且使用种种敲骨吸髓般的手段,进行竭泽而渔式的榨取,仅留下了很小的份额供淮北社会各阶层进行再分配。(730页)
缺乏有效的社会管制,又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可想而知,淮北社会各阶层实则不得不进入一种秩序崩塌导致的“丛林社会”生存状态:
淮北各阶层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时,由于政府服务与管理功能的严重缺失,根本无法制定并维持公正的分配规则,只能按照权势的大小,进行弱肉强食。那些拥有各种行政权力或与行政权力有关的社会各阶层,获得了远较正常份额为多的不当利益。(824—825页)
——这一被作者称为“强势群体”的少数阶层,通过对权力的依附攫取淮北社会的公共福利,既源于社会不公,同时又塑造了极端化的淮北社会。在第七章对于华北社会结构进行考察时,作者敏锐注意到:“土改前,宿迁、沭阳、邳县、新沂等县的富农数量不但远少于中农、贫农,而且远少于地主!”(757页)概言之,既不同于华北农村趋于扁平化的社会,又不同于江南地区分化复杂的金字塔形社会,淮北地区的社会结构呈现“哑铃形”:社会截然分裂为地主和贫民这两个阶层,而富农等中产阶层明显缺失。
而这种哑铃状阶层分化又进一步加剧了淮北社会的失序:就贫民阶层而言,仍以盐政为例,如作者指出的:
由于政治权力的拥有者们制定的是不公平的分配规则,“合法”意味着被掠夺,“公平”意味着非法,本该并行不悖的原则在这里竟势同冰火。其结果只能是非此即彼……在严峻的盐法威胁下,淮北变成了一个走私者的汪洋大海。(338页)
盐业之外又何尝不是如此?因生态破坏与政治盘剥而难以为继的贫民,或“跑反”逃荒,或聚众为匪,然而后者非但未能建立起新的公平分配规则,反倒令那些守法的贫民“既要承受不合理的现行规则的盘剥,而又承受不合法的无规则状态的侵害,蒙受更不公平的待遇”(338页),其结果便是贫民对于强势群体人身依附性的进一步强化,以至于农奴化:
华北有权者通过符号化的设施——圩寨,集中占有行政、军事、经济、文化、教育、舆论等权力。他们可以凭武装威慑盗匪,凭土地束缚平民,凭关系免于捐税,凭地位左右舆论,凭权势置人死地。无所不有是他们存在的关键。(762页)
淮北农民要向地主负担徭役,甚至有牺牲生命的义务。集行政、军事、政治和经济权力于一体的寨主式地主则对农民拥有“初夜权”,可以任意打骂,甚至可以随意处死。(775页)
至此便也不难想象:这种华北社会的丛林化、贫民阶层的奴隶化(或匪徒化),以及强势群体的领主化,进一步形成了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上层社会可以直接动员下层。淮北的反叛和匪患相当程度上是上层动员的结果。徐海地区以豪绅带领佃农发生暴动的事件层出不穷。”(775页)
阅读本书此部分内容时,《辐射》(Fallout)等“末日废土”类主题游戏的设定与场景不免萦绕于脑海。然而明清时期淮北的“废土世界”,却绝非最高权力遭受毁灭性打击后陷入的无序状态,反倒恰恰是权力放任地方糜烂所造就的恶果——淮北的被“牺牲”,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系统性的结果,“在这里,社会地普遍价值是比官本位更恶劣的‘权本位’”,“不论是贫民,还是富民,他们只能改编对行政权力类型的依附,而无法改变对行政权力本质的依附”(831页)。而这种系统性糜烂的重点,则是“淮北人”这一群体形象的畸变。
“苏北人”的诞生
在前三章对淮北地区为“大局”而“牺牲”的历史进行勾勒,并在随后对淮北社会经济的衰败、社会结构的畸化和社会生态的“丛林化”展开具体论述后,作者将淮北人欲的殄灭、民性的衰变,以及淮北人在域外负面形象的生成作为本书的落脚点。这里还可以结合此三方面的论述,简单谈一谈作者在本书中体现的治史特色。
人欲的殄灭集中体现于作者在第五章对于淮北社会思想极端礼教化的考察。作者指出,哑铃化社会结构下,淮北地区的社会风气呈现出一种极端封闭却又充满矛盾的特色:一方面,“淮北掌握社会话语权的卫道士们坚持……以守贞洁烈、夫殒女殉进行道德教化、思想绑架,对女性进行精神摧残和肉体戕害”,以致有清一代,作为“文化瘠土”的淮北,节烈之风气却冠居全国;另一方面,“淮北分享国家权力的强势群体,在两性关系方面,肆无忌惮地放纵糜烂,夺人妻妇,奸占平民女子”。(571页)
之所以造成此种悖论,在作者看来,根本上仍旧源于“权本位”对于怀本社会的荼毒:
淮北女性大量殉身,表面上看,是男性对女性权利的剥夺。实际上,两性权利很大部分相互重叠……剥夺女性的权利事实上是剥夺所有“人”的权利。能够剥夺“人”的权利主体与性别无关,而是专制权力。(586页)
进一步的,借助文学作品映照现实的功能,作者通过分析成书于明代、作者施耐庵籍贯淮北的名著《水浒传》,进一步点明了这种在权力统摄下“本能异化为特权”的两性压迫:
在水浒世界,全家被杀,仅剩一身也只能嫁给色狼王矮虎的扈三娘,与同样全家被杀,不得不娶花家妹妹的秦明,承受的是同一种权力——首领宋江的安排。与行政权力无干的金翠莲被一屠户控制为奴,有行政权力支持的白秀英则可以凌辱都头雷横。(586页)
权力对于人性的宰制和异化如斯,加之社会经济的退化,也便无怪乎近世淮北民性衰变,不复有古代“慷慨悲歌、奋发有为、朝气蓬勃、一诺千金”的气节,反倒多“苟且偷生、慵懒怠惰、萎靡不振、坑蒙拐骗”之辈(667—668页)——本书多处不惜笔墨地展开古今(明清以来)对比,既强化了对于淮北之衰落事实的论证,亦充分体现了作者本身作为淮人的一种不平之气,而话语民性衰变的对比则格外触目惊心:经济的贫困带来教育的缺乏,加之秩序沦陷带来的丛林世界使得暴力横行,以致盗跖之流反而成为了淮北百姓崇拜的对象。作者特别注意到,淮北百姓不但崇拜各种各样的“神”,而且崇拜各种各样的“鬼”,其缘由一言以蔽之:
拜神,反映了百姓对合法权力的崇拜!
拜鬼,则体现了民众对非法暴力的恐惧!(693页)
缺乏生存资源、安全保障与发展机会,迫使淮北人口的向外流溢;而在此种恶劣环境中造成的技能或人事方面的缺陷(也即民性的衰变),则塑造并强化了域外,特别是淮民主要流入地“江南”对于淮北及其民众的鄙夷态度。
作者以“下江南”作为全书结尾,指出整体素质较低,且缺乏同乡会支持的淮北移民在江南劳动力市场缺乏竞争力,仅能从事低端体力劳动,并备受歧视。然而,一方面“他们仍是淮北地区劳动力中的精华,他们大量向江南地区流动,使得淮北地区的许多土地抛荒”(802页);另一方面,淮民到江南寻找谋生的际遇,“提高了他们的绝对生存条件,却极大地降低了它们的相对身份地位”(826页),更由于深受地域歧视之累,反倒倾向于进入地域歧视较少的日本企业做工,而在近代背上了“汉奸”的骂名。如此这般,淮北与淮人皆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越发困窘。
至此,不妨回到本文的开头部分。诚然,苏南对于苏北的歧视确非空穴来风,然而通过作者对于淮北社会生态之历史经纬的梳理便可明了:淮人之疲敝既非天生,亦不久远,而是一种由权力之恶所人为塑造的悲剧,此处不妨套用黑泽明《七武士》中的一段台词,想来也契合作者的观点:
你们把农民当做什么了?以为是菩萨吗?简直笑话!农民是最狡猾的了!……表面忠厚但最会撒谎,不管什么他们都会撒谎!一打仗就去杀残兵抢武器。听着!所谓农民,最吝啬、狡猾、懦弱、坏心肠、低能,是杀人鬼!
但是……是谁令他们变成这样的?是你们,是你们武士!……为打仗而烧村、蹂躏稻田、恣意劳役、凌辱妇女、杀反抗者,你叫农民怎么办?!他们应该怎么办?!
最后,作者多年来关于淮北社会衰落情况的历史研究,始终伴随着各种争议,抹黑论有之,夸大论亦有之,后记中已道尽辛酸。本书的研究也确实未臻完善——所用材料虽多而巧,却难免存在解读上的争议(例如,是否能够因最终版本的成书年代和作者籍贯,便认定《水浒传》所描写内容具有明清淮北社会的典型意义?);论述丰富,但难免驳杂;更有关于本书论证因果倒置的责难(究竟是因为淮北经济潜力殆尽而被行政权力“牺牲”,还是因为被行政权力“牺牲”,才导致淮北的糜烂?)。
但即便如此,本书所具有的独特价值依然值得珍视:对于史料的爬梳与整理姑且不论,书中所展现的作者对于乡土的厚重感情,又何尝不是一种在悲悯之中对钱穆先生“对本国历史含有温情与敬意”的化用?而在乡土之上,作者对于“行政权力统治社会”、对于“淮北小农政治的逻辑”、对于崇尚暴力与“权本位”的批判和警惕,又更具有了一种学者的社会担当,以及放之古今四海皆准的现实意义——不独唯明清淮北,放眼历史,在权力的宰制之下“被牺牲的局部”难以胜数,他们是某一个人、某一群人,甚至某一片地域;而回首数年,此种阴影在不远的过去和侧身亦时隐时现。
每思至此,时时翻阅本书以警醒,便可以说颇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