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认识神,但我爱神。
神就是无限的爱,无限的喜悦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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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或无的意识·
现在如果想理解真正的实在和认识天地人生的真谛,那就必须从这样的态度出发:能怎样怀疑,就怎样怀疑。
存在就是被感知。
因果律的正确意义,正如D.Hume所指出的,只是说某种现象的发生必然有比它先行的一定的现象,而不是要求现象以上的物的存在,所谓从一个现象产生另一个现象,既不是说一个现象曾被包含在现象之中,也不是说曾潜藏在外面某个地方的东西被引出来,而只是说在具备充分的条件即原因时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现象即结果。
如果我们不仅把所谓无当做一个词,而把某种意义加在它上面来看,就可以认为它一方面是指缺乏某种性质,另一方面却具有某种积极的性质。因此就物质界会由无到有的观点来说,如果作为意识的事实来看,无也不是真正的无,而可看做是意识发展上的某一动因……意识不是在时间地点力量等数量的限定下存在的,从而是不是机械的因果律支配的……在意识上,一切都是性质性的,是潜在的统一在发展它自己,即黑格尔:意识就是“无限”。
·纯粹经验·
在我们的直接经验的事实中没有纯粹感觉这种东西,我们所说的纯粹的感觉已经是简单的知觉,可是无论知觉怎样简单,也决不完全是被动性的,而必然包含着能动性即构成性的因素。
正如意志主义的心理学家所指出,我们的意识始终是能动性的,它以冲动开始,以意志终结。因此我们的最直接的意识现象无论怎样简单,总有意志的形态,这即是说,应当认为意志是纯粹经验的事实。
我们的世界完全是以我们的情意为主而组成的,任何成为纯知识对象的客观世界也脱离不了这种关系。
并不是有情意,而是情意创造个人,情意是直接经验的事实。
·客观的事实·
通常认为,固定的物体是作为事实而存在的,但实际存在的事实始终是发生的事件,如Herakleitos所言“Allen fliesst and nichts hat Bestand”,实在是流转着的、时刻不停发生的事件的联系。
我们所谓的客观世界,也不是存在于我们意识现象之外的,而仍是通过某种统一作用而被统一的东西,只是在这个现象带有普遍性的时候,即保持着关乎个人的小意识之上的统一时,从我们来看,便是独立的客观世界。(一件事或物,只有每个人都同样的承认它,才成为客观的事实。)
进化论认为,从无机物、植物进化到动物、到人类过程,也可说是实在逐渐把它所隐藏的本质作为现实而表现出来。只有在精神的发展中,构成实在的根本性质才能显示出来。“Evolution is Involution.”
·快乐 痛苦 幸福·
当我们的精神处于完全的状态即统一的状态时就是快乐;处于不完全状态即分裂的状态时就是痛苦……精神是实在的统一,但在统一里必然伴随着矛盾冲突,发生矛盾冲突时就经常是痛苦……人心是不能达到绝对快乐之境的,但只要努力求其客观,并与自然一致,就能保持无限的幸福……所谓生活就是生物本性的发展,即维持自己的统一,即帮助统一的是快乐,妨碍统一的是痛苦……人的精神是与自然一致的……我们把小我当做自我的时候痛苦就多,随着自我的增大,以至于与客观的自然趋于一致,就成为幸福了。
·神的出现·
宇宙中存在着一个实在……这个唯一的实在,一方面是无限的对立冲突,一方面又是无限的统一……即独立自在的无限活动,我们称这个无限活动的根本为“神”。它绝不是超越这个实在的东西,实在的根基就是神,没有主观与客观的却别、精神与自然合一的东西就是神……神就是宇宙的伟大精神。
·绝对价值的人格·
善行为就是一切以人格为目的的行为,人格是一切价值的根本,宇宙间只有人格具有绝对价值。
所谓表现人格,并不是随从一时的情欲,而是服从最严肃的内在的要求。
所谓满足自我的最大要求和实现自我,便是实现自我的客观理想,亦即与客观臻于一致。从这一点来看,可说善行为一定就是爱,所谓爱,就是自他完全一致的感情,就是主客合一的感情。
(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说:爱是残缺的东西企图恢复它原来的完整状态之情。)
真正的宗教觉悟,并不是以思维为基础的抽象的知识,也不单是盲目的感情,而是自己悟得存在于知识及意志的根基里的深远的统一。这就是一种知的直观,也就是深刻的生命的把握,因此任何逻辑的利刃都不能指向它,任何欲望都不能动摇它,而成为一切真理和满足的根本。它虽然有种种形状,但我认为在一切宗教的根基里必须有这个根本的直觉。在学问道德的根基里必须有宗教,学问道德就是由于这个根本的直觉而成立的。
·真正的善·
实际上真正的善只有一个,即认识真正的自我,我们的真正的自我是宇宙的本体,如能认识真正的自我,那就不但符合人类一般的善,而是会与宇宙的本体融合并能与神意暗相符合。实际上这就是宗教和道德的真意,而真正的认识自我以及符合神意的方法只在于自己体会主客和一的这种力量,并且要体会这种力量就必须根除我们的这个伪我,一度抛开这个世界上的欲望而死去而后复生(如穆罕默德所说:天国存在于宝剑的影子里。)要能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主客合一的境地。这就是宗教、道德和美术的最高境界。这在基督教里叫做“再生”,在佛教里叫做“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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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即爱,爱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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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或无的意识·
现在如果想理解真正的实在和认识天地人生的真谛,那就必须从这样的态度出发:能怎样怀疑,就怎样怀疑。
存在就是被感知。
因果律的正确意义,正如D.Hume所指出的,只是说某种现象的发生必然有比它先行的一定的现象,而不是要求现象以上的物的存在,所谓从一个现象产生另一个现象,既不是说一个现象曾被包含在现象之中,也不是说曾潜藏在外面某个地方的东西被引出来,而只是说在具备充分的条件即原因时必然会产生一定的现象即结果。
如果我们不仅把所谓无当做一个词,而把某种意义加在它上面来看,就可以认为它一方面是指缺乏某种性质,另一方面却具有某种积极的性质。因此就物质界会由无到有的观点来说,如果作为意识的事实来看,无也不是真正的无,而可看做是意识发展上的某一动因……意识不是在时间地点力量等数量的限定下存在的,从而是不是机械的因果律支配的……在意识上,一切都是性质性的,是潜在的统一在发展它自己,即黑格尔:意识就是“无限”。
·纯粹经验·
在我们的直接经验的事实中没有纯粹感觉这种东西,我们所说的纯粹的感觉已经是简单的知觉,可是无论知觉怎样简单,也决不完全是被动性的,而必然包含着能动性即构成性的因素。
正如意志主义的心理学家所指出,我们的意识始终是能动性的,它以冲动开始,以意志终结。因此我们的最直接的意识现象无论怎样简单,总有意志的形态,这即是说,应当认为意志是纯粹经验的事实。
我们的世界完全是以我们的情意为主而组成的,任何成为纯知识对象的客观世界也脱离不了这种关系。
并不是有情意,而是情意创造个人,情意是直接经验的事实。
·客观的事实·
通常认为,固定的物体是作为事实而存在的,但实际存在的事实始终是发生的事件,如Herakleitos所言“Allen fliesst and nichts hat Bestand”,实在是流转着的、时刻不停发生的事件的联系。
我们所谓的客观世界,也不是存在于我们意识现象之外的,而仍是通过某种统一作用而被统一的东西,只是在这个现象带有普遍性的时候,即保持着关乎个人的小意识之上的统一时,从我们来看,便是独立的客观世界。(一件事或物,只有每个人都同样的承认它,才成为客观的事实。)
进化论认为,从无机物、植物进化到动物、到人类过程,也可说是实在逐渐把它所隐藏的本质作为现实而表现出来。只有在精神的发展中,构成实在的根本性质才能显示出来。“Evolution is Involution.”
·快乐 痛苦 幸福·
当我们的精神处于完全的状态即统一的状态时就是快乐;处于不完全状态即分裂的状态时就是痛苦……精神是实在的统一,但在统一里必然伴随着矛盾冲突,发生矛盾冲突时就经常是痛苦……人心是不能达到绝对快乐之境的,但只要努力求其客观,并与自然一致,就能保持无限的幸福……所谓生活就是生物本性的发展,即维持自己的统一,即帮助统一的是快乐,妨碍统一的是痛苦……人的精神是与自然一致的……我们把小我当做自我的时候痛苦就多,随着自我的增大,以至于与客观的自然趋于一致,就成为幸福了。
·神的出现·
宇宙中存在着一个实在……这个唯一的实在,一方面是无限的对立冲突,一方面又是无限的统一……即独立自在的无限活动,我们称这个无限活动的根本为“神”。它绝不是超越这个实在的东西,实在的根基就是神,没有主观与客观的却别、精神与自然合一的东西就是神……神就是宇宙的伟大精神。
·绝对价值的人格·
善行为就是一切以人格为目的的行为,人格是一切价值的根本,宇宙间只有人格具有绝对价值。
所谓表现人格,并不是随从一时的情欲,而是服从最严肃的内在的要求。
所谓满足自我的最大要求和实现自我,便是实现自我的客观理想,亦即与客观臻于一致。从这一点来看,可说善行为一定就是爱,所谓爱,就是自他完全一致的感情,就是主客合一的感情。
(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说:爱是残缺的东西企图恢复它原来的完整状态之情。)
真正的宗教觉悟,并不是以思维为基础的抽象的知识,也不单是盲目的感情,而是自己悟得存在于知识及意志的根基里的深远的统一。这就是一种知的直观,也就是深刻的生命的把握,因此任何逻辑的利刃都不能指向它,任何欲望都不能动摇它,而成为一切真理和满足的根本。它虽然有种种形状,但我认为在一切宗教的根基里必须有这个根本的直觉。在学问道德的根基里必须有宗教,学问道德就是由于这个根本的直觉而成立的。
·真正的善·
实际上真正的善只有一个,即认识真正的自我,我们的真正的自我是宇宙的本体,如能认识真正的自我,那就不但符合人类一般的善,而是会与宇宙的本体融合并能与神意暗相符合。实际上这就是宗教和道德的真意,而真正的认识自我以及符合神意的方法只在于自己体会主客和一的这种力量,并且要体会这种力量就必须根除我们的这个伪我,一度抛开这个世界上的欲望而死去而后复生(如穆罕默德所说:天国存在于宝剑的影子里。)要能这样,才能真正达到主客合一的境地。这就是宗教、道德和美术的最高境界。这在基督教里叫做“再生”,在佛教里叫做“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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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即爱,爱即知。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