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物之谜》译者序(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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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的学术研究,往往倒能引发研究者对社会现状的联想和思考,引出一些由专业领域抉微发幽而来的意味深厚的“非学术”感慨,引出对生活本身的反思与批判。这就是我译法国著名人类学家莫里斯·古德利尔这本《礼物之谜》的一个鲜明感受。作为一本文化人类学著作,本书侧重研究“人类学中的经济学”,也就是礼物交换——古老而又延续至今的礼物在人类多种社会形态中的变化地位和重要性,礼物在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的作用。作者在正文前的简介中,开门见山地讲他这本著作是两种情况会聚的产物:一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即作者身处其中的今日西方社会的状况;一是专业意义上的,即人类学学术界如今争论的一些理论问题的状态。在我看来,对于礼物,作者事实上有相互交织的三个维度的研究:赠人之物的本质,赠神之物的本质,礼物的排除与整合的双重属性。
1
关于赠人之物的本质,这里面既有团结,也有获取,有着某种“出售” 。作者强调,对任何一种形式的礼物进行分析,都需要考虑赠与者和接受者在赠与行为前后的关系。
无疑,这是一种团结性质的联系,因为赠与者把自己的拥有与接受者分享了;然而,这又是一种优越性的联系,因为接受者的接受行为和接受地位,使他“欠”那位赠与者的,他对赠与者感恩,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赠与者的“食客”,至少在没有把自己得到的东西“还回”之前是这样。捐赠者与接受者之间这种不同和不平等的地位,在某些情况中会变成一种层级,如果这样的层级已经存在,那么礼物就表达着它,使它合法化。一些礼物赠与中其实很容易看到机谋用心。就其本性而言,礼物赠与是一种矛盾的行为,它把或者说能够把对立的情感和力量带到一起,它是一种慷慨或暴虐的行为,不过,作为一种暴虐的行为它伪装成了一种无私的姿态——通过分享的手段、用分享的形式来做。礼物赠与中的这种双重性和矛盾性,为它在一些社会中的繁荣创造了理想的条件。这些社会的运作主要靠组成这个社会的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的个人性关系的生产与维持,如血族关系、生产、权力等方面。
在作者研究的那些社会中,赠人之物(包括人本身)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非竞争性的礼物赠与和回赠。在这种情况中,赠与的物或人不是转让,而是移动,它/他的使用权被放弃了,但所有权没有放弃。由于这一点,一件礼物就形成了一种债务,而且不因回赠礼物而取消。债务创造了一种要回赠的义务,但回赠并不意味着返还和偿还。礼物赠与和回赠礼物形成了一种相互的负债和依赖,而这对双方又都是优势。所以,赠与通过形成一种债务来实现分享,或者说是通过分享而形成了一种债务。比如,一个女性必须被赠与出去,以便一个女性被接受进来;这种交换并不是简单的用另一个女性来替代一个女性,这创造了两个群体之间的一种联盟、一种关系,使得双方都能够有后裔,能够继续存在下去。这些社会中的礼物赠与并不简单地是一种在循环中处置财产和人的机制,以此来确保它/他们在构成这个社会的那些群体中的分配;在更深的层面上,它也是各种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这些社会关系构成了这个社会的框架,确定了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所形成的那些纽带的特征。
另一种则是竞争性的礼物赠与,典型的是夸扣特尔人的冬季赠礼节。对此,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分析说:“冬季赠礼节——物件的分配,是一种基本的‘承认’举动,包括军事、司法、经济和宗教各个方面,在这个词的各种意义上。一个人‘承认’了首领或他的儿子,变得对他‘感激’。”莫斯清楚地看到,氏族之间的竞争和首领之间的竞争,或是使一个头衔的转移或一个已经获得的等级合法化,或是要获得或要征服得到一个新的头衔或等级,所有这些情况,面对着众多观众,炫耀性地赠与礼物,甚至是对财富和珍贵物件进行毁坏,礼物的增值就在此时达到了顶点。在相当多的一些事例中,甚至已经不是赠与礼物和回赠礼物的问题,而是毁坏的问题了。最珍贵的铜器被打碎,扔进水中,以便压倒和“打倒”自己的竞争者。
以这样一种方式,一个人不仅提升了自己,而且提升了自己家庭的社会等级。
一个夸扣特尔族首领在冬季赠礼节上的赠与是为了保持他对部落的权威,他要维持他在部族内和部族外那些首领们中间的地位,这就只有证明自己受到了神灵和财富的光顾和惠顾,他被它们掌握了,同时也掌握了它们。然而,他对自己财富的证明只能靠挥霍它,把它散出去,通过把众人置于“他姓名的阴影之中”来压倒他们。于是,如同赠与一样,酬答也构成了一种竞争的本质。如果一个人不酬答的话,他就会永远丢脸,或者是一个人如果不毁坏同等价值之物的话,也会永远丢脸。
无论竞争性或非竞争性的礼物赠与,里面有很多想象性的、非物质的内容。它还可以是一次舞蹈、一段符咒、一个名称、一个人、在一场争夺或战争中的支持,等等,如同马塞尔·莫斯所强调的,“赠与之物”的范畴比物质之物大得多,按照作者的说法是包括了有可能分享的一切。分享就创造了意义,就使得某人有了义务,或者是创造了一种债务。因此,礼物赠与事实上是三种义务的结合:赠与、收到(即接受),以及一旦收到礼物后马上要回赠礼物。事物不会自行移动,让它们动起来,每次都是人和群体的意愿,要在他们之间建立团结和/或依赖的个人性联系。莫里斯强调,要建立这些个人联系的意愿大于那些个人和群体的个人性意愿,甚至大于在这种意愿下所带来的东西,大于个人 (或集体)的自由意愿。
由这些个人性关系的建立所生产和再生产的,是构成这个社会之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全部或部分,这些社会关系也使得这个社会具有一种整体逻辑,这种整体逻辑也是它那些成员群体和个人的社会身份的来源。
2
在所有的社会中——不论它们是否有着等级、层级或阶级的区分,人们都把礼物赠与他们认为是尊者的那些存在:神、自然精灵、亡者之魂。人们对它们祈求,向它们供奉,有时甚至是献祭财产或生命。这就构成了礼物交换的“第四条义务”。
赠神之物,在作者看来,它是社会既定秩序的一些固定点,所以它就不可转让和出售,只能保存,而它本质上是人的自我复制。作者谈到,在与巴鲁耶人呆在一起的田野调查中,他看到权力并不由积累了女人和财富的“大人”掌控,而是由“伟大之人”掌控,他们继承了体现着权力的神圣之物,以及由非人类的神——太阳、森林精灵以及其他——传授给他们祖先的秘密知识。
在马塞尔·莫斯关于人赠与神的礼物的重要评论中,几处提到一个事实,那就是并非所有种类的财富都会进入交换。
比如,特罗布里恩德人的贵重之物——“瓦古阿”(贝壳臂环和项链)——就有两种:“一种是库拉的( 它进入交换),还有一种被马林诺夫斯基首次称为‘永久的瓦古阿’,它在一座与族长一样规模的台子上被展示,被供献给那些精灵。这就使得它们的精灵变得仁慈慷慨。它们被带往死者之地和这些珍贵物件的精灵的居处。”莫斯很强调交换和礼物赠与,但在这里小心地区分了两类:一类是必须或可以赠与或交换的、可让与的;另一类是既不能赠与也不能交换的物件,因为它们是不可让与的。同样,在夸扣特尔人中,有一些东西尽管会在冬季赠礼节上出现,但却不能处置。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财产”是一些“神圣之物”,一个家庭如果要将它赠与出去会极为犹豫,有时候是永远不会赠与出去。这些珍贵之物在整体上构成了一个神奇的赋予。所有这些东西总是、在每个部族中都是精灵性的起源,具有精灵的属性。
社会有着双重基础,除了交换之外,还有传承。因此,即使是在一个有着“由礼物赠与支配的经济和伦理代码”的社会中,礼物和回赠礼物的互动也并不完全支配整个社会,仍然有一些领域,在那里有些东西必须保留,不能赠与。这些保留之物——珍贵物件、避邪物、知识、仪式等——肯定着一些深层的身份及其超越时间的连续性。而且,它们还肯定着个人之间、群体之间身份差异的存在,这些构成了社会,或者是在一系列以各种交换而联系的相邻社会中籍此体现各个社会自身。
列维-斯特劳斯把整个社会领域视为种种交换形式的结合,而源头要到人们头脑的深层无意识中去寻找,在无意识的象征化能力中寻找,他强调处处皆是的“社会的象征起源”。然而,作者在对这种结构主义的思路着迷过一段之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既与马塞尔·莫斯提出的宗教一精灵维度不同,也不同于列维-斯特劳斯和拉康,作者不认为象征先于想象和真实,不认为象征是处在一种纯粹状态中。他看到了所有社会关系的各种内容——想象性的、象征性和“真实的”——有着一种统一融合。人类学家所处理的并不是纯粹的精神现象,在更深的层面上,处理的是思维在社会关系的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是社会现实的精神部分。这些过程不仅因“头脑以某种方式将自身置入事物之中”而展开,而且因人以某种方式将自身置人对自身的关注之中,因他各种社会关系性质上某些根基的暗示而展开。这些使得他去建构他自身和这个世界的那些代表物。在这种建构中,这些关系的一些方面会无声息地省略,有一些会得到理想化,还有一些会变成社会生存的不可侵犯的条件,变化为公众的普遍利益。
巴鲁耶人神圣之物中最重要的是“克威玛特尼”,这是由那些仪式主持人所珍藏的祭仪物件,只有在举行这些仪式时才隆重地拿出来展示。然而,“克威玛特尼”并非一种处于纯粹状态的象征,不是去掉了所指的能指,而是充满了所指的能指,充满了意味,既体现又隐藏着社会关系的内容,宣告着应该支配社会的某种秩序,这种秩序统一和物质化在一个物件上。关于这个社会所有要说的东西、所有要隐藏的东西,都体现在这件神圣之物上。
由于这件神圣之物是一个社会关于自身所要表现、所要隐藏的各种东西的一种看得见的合成,所以它就把所有社会关系的各种内容——想象性的、象征性和“真实的”——统一融合起来了。
由于它是一种文化性的物件,把想象性的和真实的社会因素凝聚、统一到一起,在这一点上较之其他任何物件都更为紧密、更为有效,所以它也就成为最强有力的象征,成为意味最丰满的能指,成为这个社会的语言中意味最为丰富、最为充实的词语,超越了那种明确的论述,超越了这个社会所使用的语言。
总之,在不可转让只能保存的赠神之物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们怎样投注一些想象性要素,作为他们相互之间关系以及他们与周围世界之关系的象征。这整个社会过程就变成了一种精神过程,它动员起了思维和超越思维的两个部分,人类心智的意识部分和无意识部分。个人意识不到这种投注和具体化就是他们自己社会存在的一部分,他们面对着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有着名称、灵魂、威力和力量;这些东西其实来自这些人自己,但却被视为是与自己不同的一些存在。人们制作了一些自我的复制之物,但在这些复制品中却辨认不出来自己。一旦这些复制品被分离出来,站在他们面前,马上就显得既熟悉又陌生。人们受制于它们。
人的无意识是在起作用,但这是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起源,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基础。对于起源的幻想,这决不会是幻想自身的起源。涂尔干说社会就是那些神圣之物的来源,这是对的,但还不够,过于简单,还必须显示出那些神圣之物隐藏了集体意识和个人意识中的一些东西,一些包含在社会关系中的东西,一些对于社会至关重要的东西。神圣之物在进行这种隐藏时,就扭曲了这种社会性,使得它被遮蔽了。而且,甚至还需要分析得更深入一些,要揭示出社会中有着某种东西,它是社会成员们社会存在的一部分,但它需要被遮蔽,以便让社会自身得到生产和复制。莫里斯先生就是这样做的。
3
原本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拥有之物,拿出来馈赠他人,与人分享,或者是因接受了别人馈赠而回赠,所有这些在社会中并不罕见,对此我们通常是在友好、关爱、责任、恻隐之心,当然也有回报和尊严等人际关系层面和心理层面上来解释,而莫里斯在历史发掘和现实联想中揭示出礼物更深一层的本质是:排除之后的整合,物质整合时的心理整合与心理排拒。这似乎就是他对“礼物之谜”的解答。
从历史上看,将被排除者整合到社会中来的一种基本做法就是赠与。人类有着历史久远的宗教慈善和社会慈善。在今天的社会,慈善又成为了一种时尚,它可以仍然是神学意义上的美德和宗教信仰行为(比如荣获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特里萨修女),但更多的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团结姿态,是社会自身减少非正义、隔离和忽视而进行或必须进行的整合。
与古代社会相比,当代社会的确是一个越来越排除人的过程。莫里斯先生谈到,西方的经济体系因要保持动力与竞争,就“缩小”公司,降低支出,增加生产,通过大规模的解雇与失业来减少劳动力。对于那些在已经饱和的职业市场外永远排队的人们来说,这意味着一种奇怪的社会存在的开始,意味着某种终生的社会福利。于是,当代社会就有了一个既排除又整合的悖论,一个经济排斥与社会整合的悖论:那些依赖社会福利过活的人,似乎接受着社会的赐予;现实生活中那种排除着众多人的经济,又责令社会把这些被排除在外的人整合进来,不是整合到经济中来,而是整合到社会中来。
如今,分享、赠与的呼唤随处可见。社会舆论、国际组织、政府、各种团体、慈善组织、慈善家,乃至于普通人,我们从各个方面听到了给予的呼唤,看到了行动。而且,如同莫里斯先生注意到的那样,对“赠与”的呼唤已经“现代化”了;不管它是来自世俗社会还是宗教团体,它现在已经被“ 归并”、被“官僚化”了;它使用各种媒体来强调“知晓”,去触及、感动和呼吁人们的慷慨;向一种人类团结呼吁,这种人类团结存在于某种超越了所有文化、阶级、等级、语言或身份差别的地方。
那些富有者的捐赠令人钦佩。“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不但要有积聚财富的能力,还要有重新分配它们的能力,这似乎已成为富人中一部分人的一种境界、一种人生价值体现。金融界、企业界、演艺界的一些巨富,把自己的巨额财产捐出来,赢得了社会和舆论的普遍赞扬。社会应该有各种机制和措施来鼓励和奖励这种慷慨之举,我以为包括我们慈善总会设想过的“慈善国宴”都是可行的。那些“穷人”——本身并不富裕,甚至就在温饱线上徘徊的人,他们对社会的赠与更令人感动,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一个拣破烂的老汉,收养了一群流浪儿童;一个本分的农民办了孤寡老人院,倾其所有地维持着;一位下岗女工,每月都节衣缩食地资助一位贫困大学生。还有无数普通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心态平和地、仿佛正常生活一部分地进行着赠与,或者投入超市里的募捐箱,或者参加单位、社会上组织的从捐款到献血的各种活动。
用莫里斯先生的话来说,在我们的文化中,礼物赠与仍然分担着一种道德规范和逻辑,这不是市场和利润的规范与逻辑,而是要抵挡它们的。这是一种与市场关系相对立的人性礼物,在个人和群体的想象中,它有点像是梦想之物,它是与权力关系、利益关系“截然相反的梦想”。这种“无算计” 的礼物赠与在想象中就是真正的团结友谊的最后存身之地。
然而,礼物赠与作为对贫困、失业、战争、饥馑、地震、海啸、疾病等各种天灾人祸的所有受害者——社会正常生活中那部分被排除者——的一种救助和补偿,在起着为人们所珍视和重视的社会整合乃至心理整合之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心理上的伤害与排拒。马塞尔·莫斯在(《礼物:古老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中写道,在多少个世纪的基督教和种种宗教慈善组织之后,这种美德“仍然让那个接受它的人感觉受伤”。主张“仁政”和“性善”的孟子,在《告子上》中说: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他把帮助和赠与的恻隐之心作为人性本善之首,认为是人与生俱来的,但也认为羞恶之心——包括对嗟之来食的羞恶,也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做人的善——尊严——的体现。今天,对于许多穷人来说,去乞讨,去哀求行人和地铁里的乘客,这仍然是莫大屈辱。
中国有句老话“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难就难在一种屈辱的心理感受。民众中那种普遍性的礼物交换,其基础和本原特征是每件礼物都要求着一件回赠礼物,回赠的礼物必须价值相等。如同贾恩·库比所说:“在赠礼的价值或数量上,日本人不追求超过对方……如果超过的话,引起的可能是嘲笑或不快,而不是钦佩。”曾有一部反映贫困大学生的长篇报告文学,里面的当事人就因真实姓名披露而导致的屈辱感颇为不快。还有一所大学,在给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的同时,禁止他们“过分消费”,甚至鼓励其他同学来检举他们这样的行为,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挪威诺贝尔委员会1979年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特里萨修女时,在“颁奖公告”中强调: “她工作的一个特征就是对单个人的尊重,对他或她的尊严和固有价值的尊重。最孤独的人,最悲惨的人,濒死的人,都在她的手中接收到了不含屈尊恩赐意味的同情,接收到了建立在对人的尊敬之上的同情。”这正是高尚和难得之处。
另一方面,赠与创造着义务,但当代人(乃至于人本身)本能地反感义务,有意无意地逃避义务,摆脱义务。为了帮助顺利完成学业,设立了条件优厚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但就业之后的偿还似乎又成了一个普遍问题。另外,礼物如果是真的,赠与的行为就必须是自愿的和个人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它马上就变成了别的东西,我们就经历过从工资扣除的“捐款”。
礼物赠与已经成为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成分,甚至可说是一种社会运作机制,它极为重要,然而,它替代不了社会经济的结构性安排。作者的批评发人深省。他认为,尽管资本主义看起来很有效率,但它仍然在积聚着排斥。政府应该代表一个社会的所有部分,它是一个受委托来管理社会的托管人,但今天的政府却使得自己撤退,不仅是从经济领域撤退,而且从医疗领域、教育领域撤退,或者说比起以前任何时候都急于撤退。作者说:“当政府通过新的所称的‘团结税’,迫使大部分纳税人救济最贫困者,试图以此来制止经济在社会中所导致的越来越大的裂缝时,这是一种‘被迫’的礼物。这是一种政府选择了从它撤退的经济,而这种经济也选择了要一点点断绝与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福利社会的本质就体现着这种经济排除而社会整合。面对着众多的社会问题,面对着市场和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无能为力,礼物赠与就重新成为维系社会的一种必须条件。无疑,让被排除者靠接受礼物来进入社会,远不如让社会结构保障他不被排除。
礼物,放在历史与现实、市场与政府、经济与社会、人性的善与恶这多重汇聚之下,的确是令人感受复杂的。在根本上,我们所面对的并不仅仅是现有经济模式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下去,是否会“颠覆”、出轨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问题。很简单,这就如同GDP增长与和谐社会不必对立,可以互为条件,但毕竟存在以何为本的问题。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被“ 市场与利润所支配的经济和伦理代码”打上深深的烙印,马塞尔·莫斯谈论过的那些社会,被“经济和伦理的代码建立在礼物赠与之上”打上深深烙印。莫斯想用后者来弥补前者的困境,不让社会变成“商人、银行家和资本家的冰冷理性”的“监牢”。而莫里斯先生却不是,他谈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缺陷与人类困境、渴望之间的冲突,期待着超过这两种模式。
王毅
2007年3月5日于大连辽宁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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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赠人之物的本质,这里面既有团结,也有获取,有着某种“出售” 。作者强调,对任何一种形式的礼物进行分析,都需要考虑赠与者和接受者在赠与行为前后的关系。
无疑,这是一种团结性质的联系,因为赠与者把自己的拥有与接受者分享了;然而,这又是一种优越性的联系,因为接受者的接受行为和接受地位,使他“欠”那位赠与者的,他对赠与者感恩,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赠与者的“食客”,至少在没有把自己得到的东西“还回”之前是这样。捐赠者与接受者之间这种不同和不平等的地位,在某些情况中会变成一种层级,如果这样的层级已经存在,那么礼物就表达着它,使它合法化。一些礼物赠与中其实很容易看到机谋用心。就其本性而言,礼物赠与是一种矛盾的行为,它把或者说能够把对立的情感和力量带到一起,它是一种慷慨或暴虐的行为,不过,作为一种暴虐的行为它伪装成了一种无私的姿态——通过分享的手段、用分享的形式来做。礼物赠与中的这种双重性和矛盾性,为它在一些社会中的繁荣创造了理想的条件。这些社会的运作主要靠组成这个社会的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的个人性关系的生产与维持,如血族关系、生产、权力等方面。
在作者研究的那些社会中,赠人之物(包括人本身)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非竞争性的礼物赠与和回赠。在这种情况中,赠与的物或人不是转让,而是移动,它/他的使用权被放弃了,但所有权没有放弃。由于这一点,一件礼物就形成了一种债务,而且不因回赠礼物而取消。债务创造了一种要回赠的义务,但回赠并不意味着返还和偿还。礼物赠与和回赠礼物形成了一种相互的负债和依赖,而这对双方又都是优势。所以,赠与通过形成一种债务来实现分享,或者说是通过分享而形成了一种债务。比如,一个女性必须被赠与出去,以便一个女性被接受进来;这种交换并不是简单的用另一个女性来替代一个女性,这创造了两个群体之间的一种联盟、一种关系,使得双方都能够有后裔,能够继续存在下去。这些社会中的礼物赠与并不简单地是一种在循环中处置财产和人的机制,以此来确保它/他们在构成这个社会的那些群体中的分配;在更深的层面上,它也是各种社会关系的生产和再生产的条件,这些社会关系构成了这个社会的框架,确定了个人之间和群体之间所形成的那些纽带的特征。
另一种则是竞争性的礼物赠与,典型的是夸扣特尔人的冬季赠礼节。对此,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分析说:“冬季赠礼节——物件的分配,是一种基本的‘承认’举动,包括军事、司法、经济和宗教各个方面,在这个词的各种意义上。一个人‘承认’了首领或他的儿子,变得对他‘感激’。”莫斯清楚地看到,氏族之间的竞争和首领之间的竞争,或是使一个头衔的转移或一个已经获得的等级合法化,或是要获得或要征服得到一个新的头衔或等级,所有这些情况,面对着众多观众,炫耀性地赠与礼物,甚至是对财富和珍贵物件进行毁坏,礼物的增值就在此时达到了顶点。在相当多的一些事例中,甚至已经不是赠与礼物和回赠礼物的问题,而是毁坏的问题了。最珍贵的铜器被打碎,扔进水中,以便压倒和“打倒”自己的竞争者。
以这样一种方式,一个人不仅提升了自己,而且提升了自己家庭的社会等级。
一个夸扣特尔族首领在冬季赠礼节上的赠与是为了保持他对部落的权威,他要维持他在部族内和部族外那些首领们中间的地位,这就只有证明自己受到了神灵和财富的光顾和惠顾,他被它们掌握了,同时也掌握了它们。然而,他对自己财富的证明只能靠挥霍它,把它散出去,通过把众人置于“他姓名的阴影之中”来压倒他们。于是,如同赠与一样,酬答也构成了一种竞争的本质。如果一个人不酬答的话,他就会永远丢脸,或者是一个人如果不毁坏同等价值之物的话,也会永远丢脸。
无论竞争性或非竞争性的礼物赠与,里面有很多想象性的、非物质的内容。它还可以是一次舞蹈、一段符咒、一个名称、一个人、在一场争夺或战争中的支持,等等,如同马塞尔·莫斯所强调的,“赠与之物”的范畴比物质之物大得多,按照作者的说法是包括了有可能分享的一切。分享就创造了意义,就使得某人有了义务,或者是创造了一种债务。因此,礼物赠与事实上是三种义务的结合:赠与、收到(即接受),以及一旦收到礼物后马上要回赠礼物。事物不会自行移动,让它们动起来,每次都是人和群体的意愿,要在他们之间建立团结和/或依赖的个人性联系。莫里斯强调,要建立这些个人联系的意愿大于那些个人和群体的个人性意愿,甚至大于在这种意愿下所带来的东西,大于个人 (或集体)的自由意愿。
由这些个人性关系的建立所生产和再生产的,是构成这个社会之基础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全部或部分,这些社会关系也使得这个社会具有一种整体逻辑,这种整体逻辑也是它那些成员群体和个人的社会身份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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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社会中——不论它们是否有着等级、层级或阶级的区分,人们都把礼物赠与他们认为是尊者的那些存在:神、自然精灵、亡者之魂。人们对它们祈求,向它们供奉,有时甚至是献祭财产或生命。这就构成了礼物交换的“第四条义务”。
赠神之物,在作者看来,它是社会既定秩序的一些固定点,所以它就不可转让和出售,只能保存,而它本质上是人的自我复制。作者谈到,在与巴鲁耶人呆在一起的田野调查中,他看到权力并不由积累了女人和财富的“大人”掌控,而是由“伟大之人”掌控,他们继承了体现着权力的神圣之物,以及由非人类的神——太阳、森林精灵以及其他——传授给他们祖先的秘密知识。
在马塞尔·莫斯关于人赠与神的礼物的重要评论中,几处提到一个事实,那就是并非所有种类的财富都会进入交换。
比如,特罗布里恩德人的贵重之物——“瓦古阿”(贝壳臂环和项链)——就有两种:“一种是库拉的( 它进入交换),还有一种被马林诺夫斯基首次称为‘永久的瓦古阿’,它在一座与族长一样规模的台子上被展示,被供献给那些精灵。这就使得它们的精灵变得仁慈慷慨。它们被带往死者之地和这些珍贵物件的精灵的居处。”莫斯很强调交换和礼物赠与,但在这里小心地区分了两类:一类是必须或可以赠与或交换的、可让与的;另一类是既不能赠与也不能交换的物件,因为它们是不可让与的。同样,在夸扣特尔人中,有一些东西尽管会在冬季赠礼节上出现,但却不能处置。在现实生活中,这些“财产”是一些“神圣之物”,一个家庭如果要将它赠与出去会极为犹豫,有时候是永远不会赠与出去。这些珍贵之物在整体上构成了一个神奇的赋予。所有这些东西总是、在每个部族中都是精灵性的起源,具有精灵的属性。
社会有着双重基础,除了交换之外,还有传承。因此,即使是在一个有着“由礼物赠与支配的经济和伦理代码”的社会中,礼物和回赠礼物的互动也并不完全支配整个社会,仍然有一些领域,在那里有些东西必须保留,不能赠与。这些保留之物——珍贵物件、避邪物、知识、仪式等——肯定着一些深层的身份及其超越时间的连续性。而且,它们还肯定着个人之间、群体之间身份差异的存在,这些构成了社会,或者是在一系列以各种交换而联系的相邻社会中籍此体现各个社会自身。
列维-斯特劳斯把整个社会领域视为种种交换形式的结合,而源头要到人们头脑的深层无意识中去寻找,在无意识的象征化能力中寻找,他强调处处皆是的“社会的象征起源”。然而,作者在对这种结构主义的思路着迷过一段之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既与马塞尔·莫斯提出的宗教一精灵维度不同,也不同于列维-斯特劳斯和拉康,作者不认为象征先于想象和真实,不认为象征是处在一种纯粹状态中。他看到了所有社会关系的各种内容——想象性的、象征性和“真实的”——有着一种统一融合。人类学家所处理的并不是纯粹的精神现象,在更深的层面上,处理的是思维在社会关系的生产中所起的作用,是社会现实的精神部分。这些过程不仅因“头脑以某种方式将自身置入事物之中”而展开,而且因人以某种方式将自身置人对自身的关注之中,因他各种社会关系性质上某些根基的暗示而展开。这些使得他去建构他自身和这个世界的那些代表物。在这种建构中,这些关系的一些方面会无声息地省略,有一些会得到理想化,还有一些会变成社会生存的不可侵犯的条件,变化为公众的普遍利益。
巴鲁耶人神圣之物中最重要的是“克威玛特尼”,这是由那些仪式主持人所珍藏的祭仪物件,只有在举行这些仪式时才隆重地拿出来展示。然而,“克威玛特尼”并非一种处于纯粹状态的象征,不是去掉了所指的能指,而是充满了所指的能指,充满了意味,既体现又隐藏着社会关系的内容,宣告着应该支配社会的某种秩序,这种秩序统一和物质化在一个物件上。关于这个社会所有要说的东西、所有要隐藏的东西,都体现在这件神圣之物上。
由于这件神圣之物是一个社会关于自身所要表现、所要隐藏的各种东西的一种看得见的合成,所以它就把所有社会关系的各种内容——想象性的、象征性和“真实的”——统一融合起来了。
由于它是一种文化性的物件,把想象性的和真实的社会因素凝聚、统一到一起,在这一点上较之其他任何物件都更为紧密、更为有效,所以它也就成为最强有力的象征,成为意味最丰满的能指,成为这个社会的语言中意味最为丰富、最为充实的词语,超越了那种明确的论述,超越了这个社会所使用的语言。
总之,在不可转让只能保存的赠神之物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人们怎样投注一些想象性要素,作为他们相互之间关系以及他们与周围世界之关系的象征。这整个社会过程就变成了一种精神过程,它动员起了思维和超越思维的两个部分,人类心智的意识部分和无意识部分。个人意识不到这种投注和具体化就是他们自己社会存在的一部分,他们面对着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有着名称、灵魂、威力和力量;这些东西其实来自这些人自己,但却被视为是与自己不同的一些存在。人们制作了一些自我的复制之物,但在这些复制品中却辨认不出来自己。一旦这些复制品被分离出来,站在他们面前,马上就显得既熟悉又陌生。人们受制于它们。
人的无意识是在起作用,但这是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起源,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基础。对于起源的幻想,这决不会是幻想自身的起源。涂尔干说社会就是那些神圣之物的来源,这是对的,但还不够,过于简单,还必须显示出那些神圣之物隐藏了集体意识和个人意识中的一些东西,一些包含在社会关系中的东西,一些对于社会至关重要的东西。神圣之物在进行这种隐藏时,就扭曲了这种社会性,使得它被遮蔽了。而且,甚至还需要分析得更深入一些,要揭示出社会中有着某种东西,它是社会成员们社会存在的一部分,但它需要被遮蔽,以便让社会自身得到生产和复制。莫里斯先生就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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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拥有之物,拿出来馈赠他人,与人分享,或者是因接受了别人馈赠而回赠,所有这些在社会中并不罕见,对此我们通常是在友好、关爱、责任、恻隐之心,当然也有回报和尊严等人际关系层面和心理层面上来解释,而莫里斯在历史发掘和现实联想中揭示出礼物更深一层的本质是:排除之后的整合,物质整合时的心理整合与心理排拒。这似乎就是他对“礼物之谜”的解答。
从历史上看,将被排除者整合到社会中来的一种基本做法就是赠与。人类有着历史久远的宗教慈善和社会慈善。在今天的社会,慈善又成为了一种时尚,它可以仍然是神学意义上的美德和宗教信仰行为(比如荣获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的特里萨修女),但更多的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团结姿态,是社会自身减少非正义、隔离和忽视而进行或必须进行的整合。
与古代社会相比,当代社会的确是一个越来越排除人的过程。莫里斯先生谈到,西方的经济体系因要保持动力与竞争,就“缩小”公司,降低支出,增加生产,通过大规模的解雇与失业来减少劳动力。对于那些在已经饱和的职业市场外永远排队的人们来说,这意味着一种奇怪的社会存在的开始,意味着某种终生的社会福利。于是,当代社会就有了一个既排除又整合的悖论,一个经济排斥与社会整合的悖论:那些依赖社会福利过活的人,似乎接受着社会的赐予;现实生活中那种排除着众多人的经济,又责令社会把这些被排除在外的人整合进来,不是整合到经济中来,而是整合到社会中来。
如今,分享、赠与的呼唤随处可见。社会舆论、国际组织、政府、各种团体、慈善组织、慈善家,乃至于普通人,我们从各个方面听到了给予的呼唤,看到了行动。而且,如同莫里斯先生注意到的那样,对“赠与”的呼唤已经“现代化”了;不管它是来自世俗社会还是宗教团体,它现在已经被“ 归并”、被“官僚化”了;它使用各种媒体来强调“知晓”,去触及、感动和呼吁人们的慷慨;向一种人类团结呼吁,这种人类团结存在于某种超越了所有文化、阶级、等级、语言或身份差别的地方。
那些富有者的捐赠令人钦佩。“在巨富中死去是可耻的”,不但要有积聚财富的能力,还要有重新分配它们的能力,这似乎已成为富人中一部分人的一种境界、一种人生价值体现。金融界、企业界、演艺界的一些巨富,把自己的巨额财产捐出来,赢得了社会和舆论的普遍赞扬。社会应该有各种机制和措施来鼓励和奖励这种慷慨之举,我以为包括我们慈善总会设想过的“慈善国宴”都是可行的。那些“穷人”——本身并不富裕,甚至就在温饱线上徘徊的人,他们对社会的赠与更令人感动,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报道:一个拣破烂的老汉,收养了一群流浪儿童;一个本分的农民办了孤寡老人院,倾其所有地维持着;一位下岗女工,每月都节衣缩食地资助一位贫困大学生。还有无数普通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心态平和地、仿佛正常生活一部分地进行着赠与,或者投入超市里的募捐箱,或者参加单位、社会上组织的从捐款到献血的各种活动。
用莫里斯先生的话来说,在我们的文化中,礼物赠与仍然分担着一种道德规范和逻辑,这不是市场和利润的规范与逻辑,而是要抵挡它们的。这是一种与市场关系相对立的人性礼物,在个人和群体的想象中,它有点像是梦想之物,它是与权力关系、利益关系“截然相反的梦想”。这种“无算计” 的礼物赠与在想象中就是真正的团结友谊的最后存身之地。
然而,礼物赠与作为对贫困、失业、战争、饥馑、地震、海啸、疾病等各种天灾人祸的所有受害者——社会正常生活中那部分被排除者——的一种救助和补偿,在起着为人们所珍视和重视的社会整合乃至心理整合之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着心理上的伤害与排拒。马塞尔·莫斯在(《礼物:古老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中写道,在多少个世纪的基督教和种种宗教慈善组织之后,这种美德“仍然让那个接受它的人感觉受伤”。主张“仁政”和“性善”的孟子,在《告子上》中说: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他把帮助和赠与的恻隐之心作为人性本善之首,认为是人与生俱来的,但也认为羞恶之心——包括对嗟之来食的羞恶,也是与生俱来的,也是做人的善——尊严——的体现。今天,对于许多穷人来说,去乞讨,去哀求行人和地铁里的乘客,这仍然是莫大屈辱。
中国有句老话“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难就难在一种屈辱的心理感受。民众中那种普遍性的礼物交换,其基础和本原特征是每件礼物都要求着一件回赠礼物,回赠的礼物必须价值相等。如同贾恩·库比所说:“在赠礼的价值或数量上,日本人不追求超过对方……如果超过的话,引起的可能是嘲笑或不快,而不是钦佩。”曾有一部反映贫困大学生的长篇报告文学,里面的当事人就因真实姓名披露而导致的屈辱感颇为不快。还有一所大学,在给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的同时,禁止他们“过分消费”,甚至鼓励其他同学来检举他们这样的行为,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挪威诺贝尔委员会1979年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特里萨修女时,在“颁奖公告”中强调: “她工作的一个特征就是对单个人的尊重,对他或她的尊严和固有价值的尊重。最孤独的人,最悲惨的人,濒死的人,都在她的手中接收到了不含屈尊恩赐意味的同情,接收到了建立在对人的尊敬之上的同情。”这正是高尚和难得之处。
另一方面,赠与创造着义务,但当代人(乃至于人本身)本能地反感义务,有意无意地逃避义务,摆脱义务。为了帮助顺利完成学业,设立了条件优厚的大学生助学贷款,但就业之后的偿还似乎又成了一个普遍问题。另外,礼物如果是真的,赠与的行为就必须是自愿的和个人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它马上就变成了别的东西,我们就经历过从工资扣除的“捐款”。
礼物赠与已经成为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成分,甚至可说是一种社会运作机制,它极为重要,然而,它替代不了社会经济的结构性安排。作者的批评发人深省。他认为,尽管资本主义看起来很有效率,但它仍然在积聚着排斥。政府应该代表一个社会的所有部分,它是一个受委托来管理社会的托管人,但今天的政府却使得自己撤退,不仅是从经济领域撤退,而且从医疗领域、教育领域撤退,或者说比起以前任何时候都急于撤退。作者说:“当政府通过新的所称的‘团结税’,迫使大部分纳税人救济最贫困者,试图以此来制止经济在社会中所导致的越来越大的裂缝时,这是一种‘被迫’的礼物。这是一种政府选择了从它撤退的经济,而这种经济也选择了要一点点断绝与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福利社会的本质就体现着这种经济排除而社会整合。面对着众多的社会问题,面对着市场和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无能为力,礼物赠与就重新成为维系社会的一种必须条件。无疑,让被排除者靠接受礼物来进入社会,远不如让社会结构保障他不被排除。
礼物,放在历史与现实、市场与政府、经济与社会、人性的善与恶这多重汇聚之下,的确是令人感受复杂的。在根本上,我们所面对的并不仅仅是现有经济模式是否能够正常运转下去,是否会“颠覆”、出轨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问题。很简单,这就如同GDP增长与和谐社会不必对立,可以互为条件,但毕竟存在以何为本的问题。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被“ 市场与利润所支配的经济和伦理代码”打上深深的烙印,马塞尔·莫斯谈论过的那些社会,被“经济和伦理的代码建立在礼物赠与之上”打上深深烙印。莫斯想用后者来弥补前者的困境,不让社会变成“商人、银行家和资本家的冰冷理性”的“监牢”。而莫里斯先生却不是,他谈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缺陷与人类困境、渴望之间的冲突,期待着超过这两种模式。
王毅
2007年3月5日于大连辽宁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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