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与自由——胡适读本》的编辑校对错误
《容忍与自由——胡适读本》的编辑校对错误
《容忍与自由——胡适读本》一书简体字版由法律出版社2011年出版。该书选文精到,书后所附的延伸书目对初学者更是极有助益。
然而该书的简体字版却有不少的错误,可分为如下五类:
一、印刷时多字或少字或错字的:
页13行15,“便不得不反对对”应为“便不得不反对”。
页99行6、页177行1、页180行6、页181行9,“张熙若”应为“张奚若”。该书正文中将张奚若的“奚”全部写为“熙”,但是页175的图片说明又是正确的“奚”。
页191行26,“这二、三十中”应为“这二、三十年中”。
页197行6,“公交车上书”应为“公车上书”。(联想输入害死人啊)。
页209行8,“操贞问题”应为“贞操问题”。
二、从繁体字版简化过来的时候,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也一并简化了。如:
页32行4,“干嘉的大师”应为“乾嘉的大师”。
页37行8,“曹沾”应为“曹霑”。
页194行15,“王泛森”应为“王汎森”。
页220行17、页251行1、页255注2,“着”应为“著”。
页233行9,“这分刊物”应为“这份刊物”。
页244行8,“左证”应为“佐证”。
页253行16、页254注1,“景本”应为“影本”。
三、有些应该简化的字,却没有简化,仍使用繁体。如:
页51行16,“一樁罪恶”应为“一桩罪恶”。
页75行9,“詫怪”应为“诧怪”。
页91行4,“一帋证明”应为“一纸证明”。
页93行19、页151行11,“衹”应为“只”。
页107行4,“沈思熟虑”应为“沉思熟虑”。
页143行14、页146行10、页152行5、页169行19,“纔”应为“才”。
四、该书编辑说明中称,原文的错别字、漏字,以【】号表明。但是有些字没有错,仍重复标注【】号。如:
页57行10、行17,“于【于】是”。
页67行10,“阻碍【碍】”。
页145行22,“得意扬扬【洋洋】”。得意扬扬也是对的。误改。
页171行5,“游【游】戏”。
五、有些原文的错别字,需要用【】号标出的,却没有标出。如:
页145行15,“狠教训了他一顿”应为“狠【很】教训了他一顿”。
页169行14、页212行11,“澈底”应为“澈【彻】底”。
另,页195页的图片说明,“前排右一为胡适”应为“前排右二为胡适”。
以上所举,难免错漏,仅供参考。
《容忍与自由——胡适读本》一书简体字版由法律出版社2011年出版。该书选文精到,书后所附的延伸书目对初学者更是极有助益。
然而该书的简体字版却有不少的错误,可分为如下五类:
一、印刷时多字或少字或错字的:
页13行15,“便不得不反对对”应为“便不得不反对”。
页99行6、页177行1、页180行6、页181行9,“张熙若”应为“张奚若”。该书正文中将张奚若的“奚”全部写为“熙”,但是页175的图片说明又是正确的“奚”。
页191行26,“这二、三十中”应为“这二、三十年中”。
页197行6,“公交车上书”应为“公车上书”。(联想输入害死人啊)。
页209行8,“操贞问题”应为“贞操问题”。
二、从繁体字版简化过来的时候,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也一并简化了。如:
页32行4,“干嘉的大师”应为“乾嘉的大师”。
页37行8,“曹沾”应为“曹霑”。
页194行15,“王泛森”应为“王汎森”。
页220行17、页251行1、页255注2,“着”应为“著”。
页233行9,“这分刊物”应为“这份刊物”。
页244行8,“左证”应为“佐证”。
页253行16、页254注1,“景本”应为“影本”。
三、有些应该简化的字,却没有简化,仍使用繁体。如:
页51行16,“一樁罪恶”应为“一桩罪恶”。
页75行9,“詫怪”应为“诧怪”。
页91行4,“一帋证明”应为“一纸证明”。
页93行19、页151行11,“衹”应为“只”。
页107行4,“沈思熟虑”应为“沉思熟虑”。
页143行14、页146行10、页152行5、页169行19,“纔”应为“才”。
四、该书编辑说明中称,原文的错别字、漏字,以【】号表明。但是有些字没有错,仍重复标注【】号。如:
页57行10、行17,“于【于】是”。
页67行10,“阻碍【碍】”。
页145行22,“得意扬扬【洋洋】”。得意扬扬也是对的。误改。
页171行5,“游【游】戏”。
五、有些原文的错别字,需要用【】号标出的,却没有标出。如:
页145行15,“狠教训了他一顿”应为“狠【很】教训了他一顿”。
页169行14、页212行11,“澈底”应为“澈【彻】底”。
另,页195页的图片说明,“前排右一为胡适”应为“前排右二为胡适”。
以上所举,难免错漏,仅供参考。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