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帝国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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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页后,我试图去揣摩石黑一雄写这本书的过程。《长日留痕》于1988年出版,那时候他才34岁,也就是说,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他不过是三十岁上下的年轻人。作为一个日裔,他是如何将男管家,英式的隐忍写得如此贴切;作为一个年轻的作家,他是如何写出一本语言优雅、结构紧凑、人物鲜活、引人入胜的小说的?他一定特别努力,以及具有无庸置疑的才华。
不提法德日俄了,如果简单把先后两个世界霸主--美国小说和英国小说相比--我只想说说小说带给我的感觉。美国小说,不管是写的哪个年代美国人的生活,不管语言是粗鲁的,还是精细的;情节是离奇的,还是平淡的;都是美国人的生活。这句话好像是废话,但是怎么说呢,美国人的生活很好描述,他们的历史不过几百年时间,可以是“垮掉的一代”,可以是盖茨比,可以是二战后郁郁寡欢的失意者,但无论是谁,他们好像是一把就可以拔出的胡萝卜,快乐也好,忧伤也罢,即使是愤怒,都是如此一目了然而无从琢磨。
英国却不同,这个时刻把腰板挺得笔直的国家,有着称霸的历史,也有落寞的现在,英式庄园里有奥斯丁笔下绅士与小姐的你来我往,也有伍尔芙和她的达洛维夫人,有毛姆,有狄更斯,他们的历史上有过波澜壮阔,但更多的是先生太太们看起来无趣,但是那些小腔调和自负下面展开的层层细节。我喜欢英式的隐忍多过美式的一览无余,喜欢精致计算好的节奏胜过意识流和喷涌而出。
所以《长日留痕》的第一章便让我惊喜不已。从史蒂文斯有些偏执的絮叨里,我们知道了他的性格,他的职业,他前后两个雇主,他这一本小说将要展开的旅程,他对肯顿小姐竭力掩饰却十分显然的感情。从英式男管家的角度来讲一个故事再好不过了,还有谁比一个永远得体、克制情感、带着旧日风华的男管家更能贴切地描述英国?从他短短几天的旅途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自己职业的自信和自卑,对主人盲目的听从,一战二战间的历史动荡,还有他对肯顿小姐引而不发的爱情,自始至终都能保持言不由衷的能力。
隆重推荐这本精心制作,看完了只会觉得心旷神怡。相比较我国的小说作品,那些无论怎样调配却仍然挥之不去的戾气和山药蛋味,《长日留痕》美妙得让人陶醉。
不提法德日俄了,如果简单把先后两个世界霸主--美国小说和英国小说相比--我只想说说小说带给我的感觉。美国小说,不管是写的哪个年代美国人的生活,不管语言是粗鲁的,还是精细的;情节是离奇的,还是平淡的;都是美国人的生活。这句话好像是废话,但是怎么说呢,美国人的生活很好描述,他们的历史不过几百年时间,可以是“垮掉的一代”,可以是盖茨比,可以是二战后郁郁寡欢的失意者,但无论是谁,他们好像是一把就可以拔出的胡萝卜,快乐也好,忧伤也罢,即使是愤怒,都是如此一目了然而无从琢磨。
英国却不同,这个时刻把腰板挺得笔直的国家,有着称霸的历史,也有落寞的现在,英式庄园里有奥斯丁笔下绅士与小姐的你来我往,也有伍尔芙和她的达洛维夫人,有毛姆,有狄更斯,他们的历史上有过波澜壮阔,但更多的是先生太太们看起来无趣,但是那些小腔调和自负下面展开的层层细节。我喜欢英式的隐忍多过美式的一览无余,喜欢精致计算好的节奏胜过意识流和喷涌而出。
所以《长日留痕》的第一章便让我惊喜不已。从史蒂文斯有些偏执的絮叨里,我们知道了他的性格,他的职业,他前后两个雇主,他这一本小说将要展开的旅程,他对肯顿小姐竭力掩饰却十分显然的感情。从英式男管家的角度来讲一个故事再好不过了,还有谁比一个永远得体、克制情感、带着旧日风华的男管家更能贴切地描述英国?从他短短几天的旅途中,我们看到了他对自己职业的自信和自卑,对主人盲目的听从,一战二战间的历史动荡,还有他对肯顿小姐引而不发的爱情,自始至终都能保持言不由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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