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讲座的记录
书还没看过,但今天下午的讲座上听福山用50分钟总结了此书概要,在此记录一下。他写此书的起因是在911之后,美国一下子发动两场战争,都很快获得军事上的胜利,但又很快陷入state building的困境和败局中,因此而引发他对于政治秩序从何而来的思考。而其结论就是政治秩序来源于三大制度的建立:现代国家、法制和accountability(我暂且译作社会制约)。他先讲这三个制度的定义。关于现代国家,他沿用韦伯的定义:在一定地域内对暴力的合法垄断。法制指的不是有没有成文的法令,而是指最高权力者是不是也受法律的约束与裁制,所以中国历史的律令都不是法制。而社会制约则是讲国家权力是不是要对公民负责任、受公民及各种社会力量的制约、被其问责。
接下来他讲的是这三大制度的起源。在现代国家的起源上,他沿用Charles Tilly的理论,即战争制造国家。当战争从贵族的战车之争变成平民步兵之争时,要赢得战争,就必须有两大能力:征兵和收税。因此,多个政权间的军事冲突与竞争就成为产生现代国家的动力。他的突破在于认为现代国家的起源不像Tilly所说的那样在近代欧洲,而是在中国的先秦。这一点其实也已经有人说过。中国从西周开始,经过春秋战国两纪,中间发生的就是各个国家之间的军事竞争,而在此过程中政权的数目一步步缩小,直至最后国家建设最成功的秦一统六国,建立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之后吗,就如毛所说,百代皆沿秦政治。而在秦之前的其他“帝国”其实不是以择优录用为基础的、有官僚体制的现代国家,而是任人唯亲的patrimonial state。所以,中国的国家建设已经操练了两千多年,自然到了今天仍然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体系。
法制(特别是把最高权力者也置于法律裁制之下的法制)的起源则是来自于transcendental religion。因为有这种宗教,因而确立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一套裁判系统和权力机构,把最高权力者与老百姓一样变成了神的子民,受宗教法规的约束。这一点我不知道原来有人提出过没有,但确实很有道理。中国是几乎唯一的一个反例,是各大文明中唯一没有超越性的宗教的,因此皇帝是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的,他自身就是最高的神权──天子。而法制在欧洲的发展,最大的原因是天主教会,它建立起了一套不基于地域控制的权力与法规体系,并将很多国家的权力者也置于其裁制权之下。
民主(或者说社会制约)的起源则是社会力量与国家权力之间通过竞争所形成的制衡,其最典型的例子是英国的光荣革命。英国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群体通过议会制度和长期的政治斗争(包括流血斗争和砍国王的头),跟国家权力打成了平手,从而形成了两项政治妥协:首先是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其次是legitimacy come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其理论的表达就是洛克的second treatise。福山在这里只讲了英国的例子,但没解释后头真正的社会原因;在我看来,其原因就是国家之外独立的社会力量的壮大,或者说我们今天熟知的市民社会的强大。所以他在这之后就讨论中产阶级的兴起的政治意义。
讲完这些理论框架之后,他重点讨论了中国与印度。中国的情况很明显,国家十分强大,但法制与社会制约都不够,因此是个不平衡的体制,有弱点。而印度则是另一个极端。不过关于印度,他似乎认为印度是国家弱,社会力量强。这一点我不同意,这也是一个普遍的看法,但其实国家弱了,社会并不一定就强。印度虽然民间组织多,但社会力量并不强大,而是高度地分散,且很多都能力低下,它之所以多是因为国家太不作为,人们只好自已组织起来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甚至是生活保障了。
他认为中国其实在accountability方面做得不错,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好,而这其中的原因跟儒家思想可能有关系。儒家思想中强调的当权者的道德责任、民本主义,对当权者形成一个还有些作用的社会约束,这也是为何只有在儒家文化圈里的国家和地区才出现了成功的developmental state,而在其他地方,国家一旦没有民主制度的约束,便成了predatory。
中国缺的是法制。而民主选举对中国在近期内不适用也没好处。这两点我都赞同。
接下来他讲的是这三大制度的起源。在现代国家的起源上,他沿用Charles Tilly的理论,即战争制造国家。当战争从贵族的战车之争变成平民步兵之争时,要赢得战争,就必须有两大能力:征兵和收税。因此,多个政权间的军事冲突与竞争就成为产生现代国家的动力。他的突破在于认为现代国家的起源不像Tilly所说的那样在近代欧洲,而是在中国的先秦。这一点其实也已经有人说过。中国从西周开始,经过春秋战国两纪,中间发生的就是各个国家之间的军事竞争,而在此过程中政权的数目一步步缩小,直至最后国家建设最成功的秦一统六国,建立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之后吗,就如毛所说,百代皆沿秦政治。而在秦之前的其他“帝国”其实不是以择优录用为基础的、有官僚体制的现代国家,而是任人唯亲的patrimonial state。所以,中国的国家建设已经操练了两千多年,自然到了今天仍然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体系。
法制(特别是把最高权力者也置于法律裁制之下的法制)的起源则是来自于transcendental religion。因为有这种宗教,因而确立独立于国家之外的一套裁判系统和权力机构,把最高权力者与老百姓一样变成了神的子民,受宗教法规的约束。这一点我不知道原来有人提出过没有,但确实很有道理。中国是几乎唯一的一个反例,是各大文明中唯一没有超越性的宗教的,因此皇帝是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的,他自身就是最高的神权──天子。而法制在欧洲的发展,最大的原因是天主教会,它建立起了一套不基于地域控制的权力与法规体系,并将很多国家的权力者也置于其裁制权之下。
民主(或者说社会制约)的起源则是社会力量与国家权力之间通过竞争所形成的制衡,其最典型的例子是英国的光荣革命。英国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群体通过议会制度和长期的政治斗争(包括流血斗争和砍国王的头),跟国家权力打成了平手,从而形成了两项政治妥协:首先是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其次是legitimacy come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其理论的表达就是洛克的second treatise。福山在这里只讲了英国的例子,但没解释后头真正的社会原因;在我看来,其原因就是国家之外独立的社会力量的壮大,或者说我们今天熟知的市民社会的强大。所以他在这之后就讨论中产阶级的兴起的政治意义。
讲完这些理论框架之后,他重点讨论了中国与印度。中国的情况很明显,国家十分强大,但法制与社会制约都不够,因此是个不平衡的体制,有弱点。而印度则是另一个极端。不过关于印度,他似乎认为印度是国家弱,社会力量强。这一点我不同意,这也是一个普遍的看法,但其实国家弱了,社会并不一定就强。印度虽然民间组织多,但社会力量并不强大,而是高度地分散,且很多都能力低下,它之所以多是因为国家太不作为,人们只好自已组织起来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甚至是生活保障了。
他认为中国其实在accountability方面做得不错,远比其他发展中国家好,而这其中的原因跟儒家思想可能有关系。儒家思想中强调的当权者的道德责任、民本主义,对当权者形成一个还有些作用的社会约束,这也是为何只有在儒家文化圈里的国家和地区才出现了成功的developmental state,而在其他地方,国家一旦没有民主制度的约束,便成了predatory。
中国缺的是法制。而民主选举对中国在近期内不适用也没好处。这两点我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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