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肮脏,哪里就有秩序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洁净与危险的问题,源于玛丽•道格拉斯1955年的一篇论文“卡塞的莱利人的社会和宗教象征”(Tew 1955)。在她的田野对象莱利人(Lele)中,有一个词hama,表示羞耻,也指身上的脏东西,如血液、粪便。牛奶和鸡蛋因从身体排出,亦可称为hama,肮脏而不可食用。道格拉斯从日常生活的细节处切入问题的核心:请问:何为肮脏?答:掉在衣服上的菜叶子。再问:为什么装在菜篮子里的菜叶子就不脏,而掉在衣服上的就是脏的呢?由此道格拉斯引出一则经典命题:Dirt is matter out of place. 不在其位之物为脏。换句话说,脱离秩序的事物,便被视为肮脏,或危险。
玛丽·道格拉斯自己在该书的序言中,介绍说,这本书沿着两个主题展开:
“一个主题展示禁忌作为一个自发的手段,为的是保护宇宙中的清晰种类。禁忌保护了关于世界是如何组成这一问题的地方共识。它挺起了那摇摆不定的确定性。它能减少知识上和社会上的混乱。我们大可质疑:为什么有必要保护宇宙的原始分类以及为什么禁忌是如此地五花八门?
第二个主题是对以上问题的问题。它针对含混带来的认知不适做出反思。含糊的事物看上去会很有威胁感。禁忌直面这种含糊不清,并将其归入神圣的类别上加以回避”。(P2)
杜尔干的影响
玛丽•道格拉斯的《洁净与危险》书中坦言她本人的研究取向是起始于涂尔干对原始宗教的研究的观点,她认为如果我们研究信仰、宗教乃至仪式,我们就必须讨论社会组织和社会结构。杜尔干认为,范畴起源于社会,是集体表现的产物,它展现群体的心理状态。而且在《原始分类》和《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他说“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的最高表现”,所以,指向社会本身只不过是指向一种现实人类活动的行为本身。 在《原始分类》中,涂尔干和莫斯的论点是说明符号分类与社会序列之间有严格的对应关系,他们通过对澳洲、祖尼人和苏人以及中国的分类体系的既有资料分析,认为原始分类源于社会本身,其动力是集体情感。 涂尔干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通过对泛灵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等观念的批判后指出,宗教不起源于人们对自然界的惊异,不起源与对自然界的广博和自身的渺小而生发的卑微感和倾倒感。相反,“宗教明显是社会性的。宗教表现是表达集体实在的集体表现;仪式是在集合群体之中产生的行为方式,它们必定要激发、维持或和重塑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
埃文斯—普理查德的影响
玛丽·道格拉斯从师于普理查德,她虽然没有在书中明说自己的思想导源于她的导师,反而是在关于原始人宇宙观的问题上对其在阿赞德人中的研究进行的些许批判,但是纵观玛丽·道格拉斯对集体表征和信仰体系从而联系到社会制度和政治秩序这一层面来说,正和普理查德对非洲阿赞德人的巫术和努尔人宗教所做的研究取向有相似之处。
基本探讨的思路:
作者强调她的基本探讨的思路是,传统的宗教界定过于狭隘,因为它只限于精神存在的层面,而未能包括巫术和仪式,而要想整合人类的所有经验,要想全面地理解社会秩序的建构,就必须首先对既有的宗教观进行清理,从而使它能使包容玷污信仰和巫术信仰。所以,作者通过对仪式的说明来研究原始人的宇宙观,而仪式应不限于传统的卫生学的解释。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从新的社会学的视角,即从仪式和社会秩序之间的紧密联系的角度展开探讨。
而且,对于本书的主题,不洁及由于不洁引起的危险,应该通过仪式来研究,简言之,不洁与危险的问题就是社会秩序的安排与维持的问题。
宗教信仰
作者在多次批判了传统的只限于精神层面的宗教观之后,指出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她认为,只有试图比较人们对自己的命运及其在世界中的位置的看法,并对我们自己的玷污观念,神圣和世俗观进行考察,才能称得上理解了他人的信仰。她首先从人类学的有关宗教的研究开始梳理过去的传统宗教观的一些缺失。
19世纪的学者的发现指出了原始宗教和大型宗教的两个不同之处:
1,前者是缺乏理性的,根源于恐惧以及相信可怕的灾难。
2,原始宗教的玷污观必然混合以卫生学的观念。
然而,实际上来说,既有的人类学文献表明,原始文化中极少发现恐惧的痕迹;其次,肮脏本质是无序的,并不存在绝对的肮脏,肮脏只是相对秩序而言的。这一点和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中对于原始人的具体事物的知识和现代人抽象的科学知识的两种思维方式的论证不谋而合。也是认为原始人的分类的思维,其目的是建立秩序。
随后玛丽·道格拉斯又介绍了在19世纪有两种对立的观点,退化观和进步观。
退化观认为野蛮人无法过渡到现代的西方文明阶段,以Richard Whately为代表;
进步观是以泰勒为代表,泰勒认为,文明是通过“遗留物”由类似于野蛮人的原初状态逐渐发展而来的。
随后,宗教人类学大师史密斯,一方面秉承了泰勒的思想,用遗留物的观点来解释非理性的肮脏规则为何能持久存在,专注于现代和原始经验中的共同要素。但不幸的是,他对人类经验进行了切割,认为迷信和巫术知识衍生品——这就为之后的比较宗教研究制造了很多不必要的偏颇之处。另一方面,他关注如何使科学的发展同传统基督教的启示协调起来。从而,他在他的著作《闪米特人的宗教》中指出,真正的宗教均根植于共同体生活的道德价值之中,所有的原始宗教均表现了社会形态嗯哼社会价值。
史密斯的后继者,杜尔干和弗雷泽,二者对于史密斯的著作的不同阐发而分化为两派:
一、杜尔干,由于其对社会整合的关注,接受了社会学层面的解释,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他指出,原始的神即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们准确的再现了社会结构的细节,它们的奖惩代表着社会的奖惩。“宗教史由一系列行为和仪式组成的······宗教的存在并不出于对心灵的拯救,在于维持社会现状······古代宗教仅仅是总体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后者既包括神,也包括人自己。” (P19)他完全接受史密斯将原始宗教界定为表达共同价值的教会这一点。他也追随史密斯将巫术与道德和宗教区分开来,但他不同于史密斯之处在于,他认为宗教领域与日常生活并没有分离。他对宗教的界定采纳了两个标准:其一,为了共同体的崇拜对象而将人们组织起来;其二,神圣与世俗之间完全分离,而且这个神圣之物就是共同体,崇拜之物。神圣之物具有玷污力,人们相信跨越禁止跨越的边界就会带来危险。
二、弗雷泽对史密斯著作中的社会学意涵不感兴趣(也是因为这点而被作者批判最多的原因),他专注于研究巫术,而巫术在后者对真正的宗教的界定中只居于边际位置。他认为,某些巫术行为在于获得益处,而另一些则在于避免伤害。巫师能够通过污染力来改变事件的发生。但由于他依赖于其所处时代的日常假说(1,道德净化是文明发展的标志;2,巫术与道德和宗教无关),由于他对社会秩序建构问题的不关注,因此,他不幸地将人类文化分为了巫术、宗教和科学三个阶段。弗雷泽认为原始人的思维方式是由巫术支配的,语汇和记号只被当做工具,他也是让广大大众认为宗教永远有别于巫术的祸首之一。
仪式与社会构造
关于仪式是否应验的问题,有些传统的人类学家认为,原始人祈求他们的仪式会灵验。但是作者认为,一方面,奇迹总是有可能发生的,而且它不必基于仪式,也不可居于自主的控制之下;另一方面,仪式与巫术 的效果之间只存在着很松散的关系,所以传统人类学家的这种偏见,其根源于基督教在内在意志和外在行为之间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并认为它们正是相对立的。(另一种偏见,仪式解决的是个人的心理问题,原始文化比作人类发展的婴儿阶段,或者精神病患者)仪式必须同社会秩序以及仪式居于其中的总体文化联系起来才能获得恰当的理解。
实际上,人作为社会动物同时也是仪式 动物,社会仪式创造了一个现实,这个现离开仪式也就不复存在。社会关系中必然内含着象征行为。仪式即是日常的象征行为,具有两个方面的功效,其一,提供关注机制,它是一种构架,帮助我们选择有待关注的经验;其二,提供对经验的控制,使得记忆富有生机并使现在与过去联结起来。为此,仪式技能系统的阐发经验,又能在表达经验的过程中修正经验,所以仪式有助于改变认知。若没有仪式,有些事情我们就没法经验。按常规序列发送的事件,要放置在与此序列中的其他事件的关系中才能具有意义。作者在这里所举的例子是关于每周的每天,它除了区分时间的实际价值之外,还有另一种含义,就是模式的一部分。星期天不仅仅是休息日,还是星期一的前一天,如果没有注意到过了星期天,就不能经验星期一,经验了星期一,预示着星期二的到来。经历模式的某部分就是能预见到下一部分的一个必要的程序。
关于 宗教仪式,涂尔干也曾意识到它们的后果在于创造和控制经验,它们使人们的社会自我变得明了并借此创造社会。拉德克利夫一布朗秉承了他的观点,但具有进 步意义的是,他反对将宗教仪式从世俗仪式中分离出来,他看来 确已恢复了两者 的连续性。然而,由于他只在非常具体的意义上用“仪式”,以它来替 代涂尔干的神圣崇拜,因而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神圣与世俗之间 的割裂问题。他也并未追随涂尔干视仪式为知识的社会理论,而是把它看成行动理论的一部分。他未经批判地接受了其所处时代的“情感”假设,即仪式表达并关注共同价值,因而,并不能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
为此,作者认为,个人的先见确与原始仪式有关,但这种相关性并非精神分析学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原始人并不试图通过公共仪式来治愈和预防个人的疾病。只有当我们认为仪式是视同创造和维护特定的文化即一系列特定的假设时,我们才课开始对仪式的符号体系展开分析。仪式的目的并不是要消极地从现实中抽离出来,仪式扮演着社会关系,在这些社会关系得以明确展现的过程中,它们促使人们能认知自己的社会,它们以自然实体为符号媒介而能影响到政治实体。仪式是有创造力的,原始的巫术仪式创建了和谐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们被有序的分成等级,他们在指定的位置上进行扮演活动。正式巫术赋予了存在以意义,这既适用于正面仪式由适用于负面仪式。其中,禁令刻划了宇宙的轮廓,理想状态则规划了社会的秩序。另外,由于公共意识和私人意识之间的以及它们各自之间并不必然一致,比如人们看来是信奉悲观的宗教,但事实上他们的信仰可能确实乐观的(举例,Lele人的宗教观众就具有两种趋势。一种试图撕开思想的必然性所强加的那层东西而直面现实,另一种则是否认必然性、否认痛苦、否认现实中的死亡。),因而,我们必须研究仪式体系,并通过克服行为之间的区分于割裂来同意所有的经验,以找寻整体的宇宙观而不能孤立的对他们进行考察。
对于肮脏和危险的解释
肮脏的观念当然也是从仪式开始。
* 原始人和现代人的肮脏观
关于肮脏的传统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是不管多么离奇的古代仪式都是有其卫生学的基础的;另一种是在我们现代的合理的文生观与原始人的荒诞想法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
而在作者看来,在避免传染和仪式的规避之间,现代人的卫生学与原始人的象征主张是具有相似性的,现代人和原始人的不同不是因为现代人的行为基于科学而原始人的行为基于符号,实质都是通过害怕疾病等危险来规避肮脏。
说到象征意涵,作者强调,现代人的行为同样的具有象征意涵,现代人的肮脏观也表达了象征体系,真正的不同在于,因为现代人的社会是高度分化的,现代人对于学科和知识的划分创造了大量的小型的世界,所以现代人的经验是裂片式的;而原始人的文化是统一的,基于这种单一的、象征层面前后一致的世界,原始人的经验的所有主要情景相互重叠,他们的世界观是“以个人为中心”的。他们所有的经验几乎都是宗教经验,都是一些重要的仪式。
* 秩序
之前已经提到,对于原始人的分类,即是一个创造秩序的过程,换句话说,如果要维持一个稳定的秩序,不净和肮脏必定是排除在外的。肮脏即是秩序的破坏者,二者相抗衡,肮脏即是系统的秩序和事实分类的衍生之物。
这里,作者很明显的使用了列维斯特劳斯的二元结构的研究方法,如果肮脏的对立面是卫生,那么肮脏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事件,它是相对于其他事物的有序状态而言的。(比如那个嚼烂的例子,鞋子根本不脏,但是放在桌子上即是脏的)。哪里有肮脏,哪里就有反抗(必定需要一个有序的体系)。
所以就会有本书的第三章,关于《利未记》中的关于可食与不可食之物的分类,
《利未记》分类:
凡可憎物都不可吃;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都可以吃;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沙番,倒嚼
只具备其中的一个特征,而不是两个特征都具备的动物都会被排除在洁净的食物之外。
在天空中,是有两条腿的飞禽以翅膀飞行;在水中,是有鲮的鱼用它的鳍漫游;在陆地上,则是有四条腿的动物跳跃或行走;有四足但却能飞的生物是不洁净的;有两条腿和两只手,却以掌行走的动物是不洁的;陆地上爬行、蠕动的动物是不洁的;
* 危险
从前文中可以推出“秩序即是意味着约束”,但是“即使致力于创造秩序,但是也不会简单的诅咒无序”,“我们承认无序对也已存在的模式具有破坏性,我们也承认无序具有潜能。”(P119)无序便象征着危险,危险是由仪式给予控制的,因为仪式承认无序的潜能。是仪式使他同原有的位置分离开来,经过一段时间的隔离之后,再公然宣称他进入新的位置,不仅转换本身具有危险,而且隔离仪式也是众多仪式中最有危险的阶段。(从这一点来看,这本书中的这个观点就可以和《仪式过程》联系起来)。文中也讲到关于仪式的阈限和隔离状态的相关分析。在此不做赘述。
所以,居于无序的状态就是意味着危险。如果一个人在社会中没有确定的位置,由此只能居于边缘位置,那么,他人也必定会防止他带来危险,为此就会将他划归为异常人之列,比如,犯人和精神病患者,一旦被贴上这些标签,人们就会将他们视为异常之人。
说到社会,社会和周边的其他的不确定的状态相比(不明确的领域、边际地区、分界线以及边界以外的地区,属于未被结构化的领域),是一个确定的形态,所以当这个确定的形态受到攻击时,危险就产生了,其中有意识的力量根源于结构中的关键位置,而危险则存在于结构中黑暗而又模糊的领域。
同时,精神力量也是与结构相关联。社会体系有两类位置。其一,明确的权力位置,此处享有明确的、受控制的、有意识的、外在的、获得赞同的精神力量;其二,模棱两可的危险角色,此处享有不受控制的、无意识的、危险的、未获赞同的力量。社会体系若要得以明确的界定,就会寻求明确的力量以维护体系,反之,则要寻求不明确的力量,而那些居于结构的明确位置者将会受到居于不明确位置者的威胁。
* 不洁存在的理由
作者在书的末章进一步回答了不洁存在的必要性,每个文化中都存在肮脏和洁净的观念,虽然这个观念是与此文化中结构的观念是相对立的。而且在宗教的仪式中总是会对那些不净的器物进行净化,“我们仍有必要追问为什么仪式经常需要这些危险的接触?”(P195)原因有二:
* 肮脏之物有时具有创造力。污染本身的特性在于,它由心灵的分化活动所创造的,它是秩序建构的衍生物,它导源于五分化的状态,但通过分化过程它就会危及已经产生的分化,所以它最后还是返回到它原初的真正无法区分的状态之中,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
* 我们对纯洁的追求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人们总是将经验安置在有序的逻辑范畴之内,但是经验是无法修正的,所以有这种企图的人最终都会陷入尴尬矛盾的境地。所以说,对纯洁的过度追求会导致问题的产生,我们若给自己强加严格的纯洁模式,强求高度的有条不紊,或者如有些高度的洁癖,只会给我们带来高度的不适,自相矛盾或者伪善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