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姑娘“卖译不卖身”心路札记
翻译交差的那天,憋了好几个月的大姨妈,哗啦啦地用汹涌澎湃来对我表示祝贺。
是,快,憋,死,了。
谨以此文,致热爱翻译的同龄人;致大年初三带着译稿去肯德基敲到晚上十点,那些既傻又缺又2,但从不缺理想和信仰的青春。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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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遇到色狼,请放开译稿
书终于下印厂了。23岁,这是自己尝试做的第3本翻译。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和这个圈子太多高深莫测的前辈和翻译大家相比,熊孩子真心是高山仰止,深感自己没吃过几年饭,也没念过几年书,基本属于非常认真的厕所读物水平。如果谁欺负了你,欢迎拿袁小茶翻译的《那些伤,你为什么放不下》当砖头防身用——女生防色狼,男生防女流氓。
中国人讲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作为一朵真心想为跨文化交流做点贡献的图书译者(我知道你在翻白眼),如果第一本是得瑟,第二本是自我完成,第三本了,心态倒是很平静,难怪第一次总是称之为处女作,看来不是第一次了,确实就没那么哦哇乱叫地咋呼了。
智商不高,“才女”俩字跟我也没啥关系,真是白糟蹋了俺娘遗传给我的一张岁月静好人畜无害的脸。所以就只剩下点笨鸟先飞。从春节就开始捯饬这本翻译,背个笔记本,大年初三跑到家门口的肯德基,一个9块钱的下午茶套餐——小咖啡+小薯条,我能撑到晚上10点,直到笔记本没电。我爸开始心疼闺女,五分钟的路也要开车过来接我——理由是怕我大过年的真遇到色狼。
嗯是啊还真怕,因为色狼来了我一定舍不得拿电脑砸它——欺负我可以,放开我的译稿!大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和黄继光舍身堵枪口的架势。但是邱少云还是算了,因为……内个太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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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有底线没节操的斯坦福“叫兽”
这本书翻译交差的那天,憋了好几个月的大姨妈,哗啦啦地用汹涌澎湃来对我表示祝贺。
是,快,憋,死,了。
幸亏没男人没干坏事,否则非得急疯了不可。
憋疯了的原因是——无比地小心和害怕出错——人家原作者为了这本书写了41年——在斯坦福做了41年的追踪实验,41年在实验室和大学课堂的心血,头发都白了才谨慎地写下这一本心理学著作,教大众如何放下心里的伤。写这本书的时间比我的周岁年龄还多了近1倍,我要是不上心,都对不起原作者这份严谨的科学态度。非做噩梦梦到那个白胡子的斯坦福学者爷爷拿书变成小李飞刀砍我不可。
毛爷爷说“世上就怕认真二字”。翻译完了,深深表示毛爷爷的先见之明——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就是特别特别认真的作者——仅仅是注释+参考书目,一共就有40页。
41年写一本书是什么德性的?就是每一句话都要师出有名,通过了哪个实验、哪个实践、或是通过了哪里的数据调研,借鉴了哪些前人经验或论点参考,甚至一个小小的PTSD统计百分比,都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这还不算,还加了个略显歉意的注释说“由于战争原因,此结果未包含伊朗和阿富汗地区数据)”。
那些满嘴胡歪歪,写两句片儿汤话,说个“我有一哥们……”的例子就自称“愈疗大师”的畅销作者们,是不是要去面壁一下?
也难怪,这本书会在美国拿了那么多图书奖。
所以斯坦福的项目学者还是挺幸福的,一辈子就专心做一件事,不要求高产,到变成白胡子教授退休了能在一个非常小的领域做好一件事就不容易。比如这本书的作者Jim博士,一辈子就研究“原谅”这件虚无缥缈的小事儿,用41年把它做到极致,变成这个领域的世界级大牛。
但如果这件事放在中国比较不易——如果斯坦福开在中国,那学者们就要忙着出书评职称完成考核,41年出一本书?叫兽有那个耐心写,社会也没那个耐心等——约稿编辑就首先变成厉鬼把叫兽掐死了。
不提伤心事儿了,咱还是说说这本哼哧了41年,斯坦福最深的一堂情绪管理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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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百爪挠心的跨文化问题
俗话说,“手贱不能赖社会”。大概每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熊孩子都经历过一段“手贱时代”——觉得“天生是书必有用,管它翻译给不给钱”(我知道你又在翻白眼)。
刚开始做这本书的翻译时,真是抱着“挥刀自宫也要练神功”的心情,一马平川,嘴里还念叨,这不是挺容易嘛~毕竟是大学公开课的教授,不是走厚砖头眼镜片儿的路线,我怕个毛线啊~~再说现在在线学科字典、在线学术论文检索那么方便,专业词汇其实真不是啥难事儿。实在拿不准的词儿,先查一遍,然后再看查一下这种用法在中外学术论文期刊引用的次数,如果是引用的次数比较多,例句也比较权威,就说明已经变成了习惯用法,你按着这么翻译吧,准没错。
当然做笔译总会有一个想砸电脑的郁闷期——特别篇幅中遇到了跨文化问题,作为一只典型处女座,不磕出来就百爪挠心。超级耽误进度,有时候一句话琢磨一上午。
比较简单的跨文化问题,还是单句类。比如作者在论证“复仇”实验时,突然间插播了一句指名道姓是孔夫子的话“Before you embark on a journey of revenge, dig two graves.” (直译是“当你踏上复仇的道路时,先挖好两个人的坟墓。”)
这句话咋翻译?要是直接翻译为白话文,非得被骂死。这涉及到俩问题——1. 孔夫子当时有白话文吗?会说白话文吗?明显这就是译者找不到或懒得找到《论语》这句话的对应出处,“信达雅”的“雅”就不合格;2. 一个美国心理学家说这句话是孔夫子说的,你就确信真是孔夫子说的?会不会是跨文化中的以讹传讹?这就是“信达雅”,“信”的原则问题了。所有不敢100%肯定的东西都必须存疑——然后check确认。这是翻译的基本良心。
还好,最后这句话的定稿翻译是,“攻乎异端,斯害己也。”
你要连着几页多赶上几个这样的句子,基本上……就憋死吧。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把这句话省了——反正责任编辑不懂英文也不知道,就算责编懂英文,也不可能一句一句查不?翻译是按千字给钱,你少这8个字,也就一毛钱?还得耽误俩小时功夫,译不译,译的好或坏,都是良心。
但后来发现有一种情况是让译者非常无力的——就是关于同一概念,在不同语言中的文化涵养。比如“forgive”这个词儿,你是翻译成宽恕?原谅?饶恕?宽容?好像都对又好像都不对。如果去查forgive这个词的基本含义,指的是“If you forgive someone who has done something bad or wrong, you stop being angry with them and no longer want to punish them.”
如果从读者“期待视野”的理论来讲,forgive文化在西方受到基督教的影响非常大,基本上西方对此默认的价值观是,forgive属于压根不用去质疑的事儿,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是——明明知道要去forgive却做不到的问题。但是对于中国文化来言,没有基督教这层皮儿,“原谅”并不属于100%毋庸置疑的事情,而属于“选择性情操”——原谅了,叫“大人不记小人过”;不原谅,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反正怎么说怎么有理。
最后还是把forgive这个概念翻译成了“原谅”——因为根据上面的英文定义,forgive 有一层非常重要的含义是,不仅仅是“这事儿算了”,而是“我对你伤害我的行为,不再生气,也不再想去惩罚你”。这样一来,“宽恕”总有一点自上而下的感觉——总觉得自己要先是个上帝;“饶恕”缺乏“我不再生气”了的心理过程,更注重结果导向;而“原谅”比较合适——可以是一种基于平等的,有心理过程的含义。
Forgive,翻译成“原谅”,俩字儿而已。但是每个字儿的后面,其实都有译者的大量论证,也许并不精确,但至少,咱真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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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为什么民国前后的翻译家,可望不可及
英译汉的图书翻译,现在行业价格被压到很低,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如果你只想达到及格水平,那真只是体力活——只要你的源语(英语)水平够理解原著(这也就是专四到专八之间水平),在同类书的学科领域中有一定知识背景,目标语(汉语)水平又属于“能把中国话说利索了”的程度,其实就能做,顶多是进度慢点儿,译稿的可读性稍微像领导发言稿一点。但你可以把这个问题一脚踢给责任编辑——小主儿,中国句子您还捋不直吗?
但是,要是想把英译汉达到“及格线以上”的水平,这就是一个手贱的无底洞。因为所有的翻译都要求你的目标语修养>源语修养。对英语只是深入理解的程度,但是对译过来的汉语却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你要把你理解的这句原文,翻箱倒柜地把在你的母语基础上,找到一个最合乎文化语境、母语表达习惯、又不能偏离原意的表达。
民国前后几十年盛开了一大片翻译家,每一朵都让我们这些晚生的晚生流着哈喇子崇拜之至——无论是精通外语的苏曼殊、周桂生、陈鸿璧,还是不懂或基本不懂外语的梁启超、林纾、包天笑。每一位让人可望不可及的原因是——他们的译作真正好,是因为那年代的国文修养太牛逼。
著书这件事儿,完全是各民族独特的文化、社会、心理生活的产物,只有在自身环境里才能充分展示和体会。你把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读者的文化、社会、生活背景不同,对文本的感悟自然也有差异,所有的“信达雅”都在“源语理解——翻译——目标语被读者接受”的过程中不断损耗。
严复的“信达雅”基本上属于上世纪最NB的废话之一。真拿这个做参照,恐怕本世纪有一一大半的翻译晚生们都要纷纷削发从尼,“夜深忽闻翻译事,梦啼晓泪红阑干”。
真心点赞并有实际参照价值的还是花和尚苏曼殊的翻译原则——“按文切理,语无增饰,陈义悱恻,事辞相称”。说白了也就是要把直译和意译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翻译既要有底线——忠实原著、保持原文风貌;又要有节操——根据目标语文化,得其神髓。
那年代的翻译家说话都比较“仙儿”,比如苏曼殊就一直讲究翻译的“气”,讲究“幼渺情思”,也就是说人的性情是相通的,不同民族、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可以对译本产生同感。如果这个听着玄乎,那么西方学者Hans Robert Jauss的“期待视野”概念就比较接地气儿了——在翻译总要充分考虑译作目标读者的思维方式、审美取向、阅读期待、原有知识等因素,才能让译文更顺利地被读者接受。
像是钱钟书、杨绛那一代文革之前的翻译家,本身就是作家——他们那代人写的散文、小说,我们这代人基本上可以当语法书看。真正的幽默不是搞笑词汇的杂糅,而是从心底生来出的花。当然,这是后话。
以上。
最后,想许个愿:
愿好书总能有好归宿。
愿年轻的我们,都能找到发挥自己价值的地方。
愿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愿我们,永远不忘那些既傻又缺又2,但从少信仰和理解的青春。
是,快,憋,死,了。
谨以此文,致热爱翻译的同龄人;致大年初三带着译稿去肯德基敲到晚上十点,那些既傻又缺又2,但从不缺理想和信仰的青春。
——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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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遇到色狼,请放开译稿
书终于下印厂了。23岁,这是自己尝试做的第3本翻译。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和这个圈子太多高深莫测的前辈和翻译大家相比,熊孩子真心是高山仰止,深感自己没吃过几年饭,也没念过几年书,基本属于非常认真的厕所读物水平。如果谁欺负了你,欢迎拿袁小茶翻译的《那些伤,你为什么放不下》当砖头防身用——女生防色狼,男生防女流氓。
中国人讲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作为一朵真心想为跨文化交流做点贡献的图书译者(我知道你在翻白眼),如果第一本是得瑟,第二本是自我完成,第三本了,心态倒是很平静,难怪第一次总是称之为处女作,看来不是第一次了,确实就没那么哦哇乱叫地咋呼了。
智商不高,“才女”俩字跟我也没啥关系,真是白糟蹋了俺娘遗传给我的一张岁月静好人畜无害的脸。所以就只剩下点笨鸟先飞。从春节就开始捯饬这本翻译,背个笔记本,大年初三跑到家门口的肯德基,一个9块钱的下午茶套餐——小咖啡+小薯条,我能撑到晚上10点,直到笔记本没电。我爸开始心疼闺女,五分钟的路也要开车过来接我——理由是怕我大过年的真遇到色狼。
嗯是啊还真怕,因为色狼来了我一定舍不得拿电脑砸它——欺负我可以,放开我的译稿!大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和黄继光舍身堵枪口的架势。但是邱少云还是算了,因为……内个太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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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有底线没节操的斯坦福“叫兽”
这本书翻译交差的那天,憋了好几个月的大姨妈,哗啦啦地用汹涌澎湃来对我表示祝贺。
是,快,憋,死,了。
幸亏没男人没干坏事,否则非得急疯了不可。
憋疯了的原因是——无比地小心和害怕出错——人家原作者为了这本书写了41年——在斯坦福做了41年的追踪实验,41年在实验室和大学课堂的心血,头发都白了才谨慎地写下这一本心理学著作,教大众如何放下心里的伤。写这本书的时间比我的周岁年龄还多了近1倍,我要是不上心,都对不起原作者这份严谨的科学态度。非做噩梦梦到那个白胡子的斯坦福学者爷爷拿书变成小李飞刀砍我不可。
毛爷爷说“世上就怕认真二字”。翻译完了,深深表示毛爷爷的先见之明——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就是特别特别认真的作者——仅仅是注释+参考书目,一共就有40页。
41年写一本书是什么德性的?就是每一句话都要师出有名,通过了哪个实验、哪个实践、或是通过了哪里的数据调研,借鉴了哪些前人经验或论点参考,甚至一个小小的PTSD统计百分比,都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这还不算,还加了个略显歉意的注释说“由于战争原因,此结果未包含伊朗和阿富汗地区数据)”。
那些满嘴胡歪歪,写两句片儿汤话,说个“我有一哥们……”的例子就自称“愈疗大师”的畅销作者们,是不是要去面壁一下?
也难怪,这本书会在美国拿了那么多图书奖。
所以斯坦福的项目学者还是挺幸福的,一辈子就专心做一件事,不要求高产,到变成白胡子教授退休了能在一个非常小的领域做好一件事就不容易。比如这本书的作者Jim博士,一辈子就研究“原谅”这件虚无缥缈的小事儿,用41年把它做到极致,变成这个领域的世界级大牛。
但如果这件事放在中国比较不易——如果斯坦福开在中国,那学者们就要忙着出书评职称完成考核,41年出一本书?叫兽有那个耐心写,社会也没那个耐心等——约稿编辑就首先变成厉鬼把叫兽掐死了。
不提伤心事儿了,咱还是说说这本哼哧了41年,斯坦福最深的一堂情绪管理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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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百爪挠心的跨文化问题
俗话说,“手贱不能赖社会”。大概每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熊孩子都经历过一段“手贱时代”——觉得“天生是书必有用,管它翻译给不给钱”(我知道你又在翻白眼)。
刚开始做这本书的翻译时,真是抱着“挥刀自宫也要练神功”的心情,一马平川,嘴里还念叨,这不是挺容易嘛~毕竟是大学公开课的教授,不是走厚砖头眼镜片儿的路线,我怕个毛线啊~~再说现在在线学科字典、在线学术论文检索那么方便,专业词汇其实真不是啥难事儿。实在拿不准的词儿,先查一遍,然后再看查一下这种用法在中外学术论文期刊引用的次数,如果是引用的次数比较多,例句也比较权威,就说明已经变成了习惯用法,你按着这么翻译吧,准没错。
当然做笔译总会有一个想砸电脑的郁闷期——特别篇幅中遇到了跨文化问题,作为一只典型处女座,不磕出来就百爪挠心。超级耽误进度,有时候一句话琢磨一上午。
比较简单的跨文化问题,还是单句类。比如作者在论证“复仇”实验时,突然间插播了一句指名道姓是孔夫子的话“Before you embark on a journey of revenge, dig two graves.” (直译是“当你踏上复仇的道路时,先挖好两个人的坟墓。”)
这句话咋翻译?要是直接翻译为白话文,非得被骂死。这涉及到俩问题——1. 孔夫子当时有白话文吗?会说白话文吗?明显这就是译者找不到或懒得找到《论语》这句话的对应出处,“信达雅”的“雅”就不合格;2. 一个美国心理学家说这句话是孔夫子说的,你就确信真是孔夫子说的?会不会是跨文化中的以讹传讹?这就是“信达雅”,“信”的原则问题了。所有不敢100%肯定的东西都必须存疑——然后check确认。这是翻译的基本良心。
还好,最后这句话的定稿翻译是,“攻乎异端,斯害己也。”
你要连着几页多赶上几个这样的句子,基本上……就憋死吧。
当然你也可以直接把这句话省了——反正责任编辑不懂英文也不知道,就算责编懂英文,也不可能一句一句查不?翻译是按千字给钱,你少这8个字,也就一毛钱?还得耽误俩小时功夫,译不译,译的好或坏,都是良心。
但后来发现有一种情况是让译者非常无力的——就是关于同一概念,在不同语言中的文化涵养。比如“forgive”这个词儿,你是翻译成宽恕?原谅?饶恕?宽容?好像都对又好像都不对。如果去查forgive这个词的基本含义,指的是“If you forgive someone who has done something bad or wrong, you stop being angry with them and no longer want to punish them.”
如果从读者“期待视野”的理论来讲,forgive文化在西方受到基督教的影响非常大,基本上西方对此默认的价值观是,forgive属于压根不用去质疑的事儿,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是——明明知道要去forgive却做不到的问题。但是对于中国文化来言,没有基督教这层皮儿,“原谅”并不属于100%毋庸置疑的事情,而属于“选择性情操”——原谅了,叫“大人不记小人过”;不原谅,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反正怎么说怎么有理。
最后还是把forgive这个概念翻译成了“原谅”——因为根据上面的英文定义,forgive 有一层非常重要的含义是,不仅仅是“这事儿算了”,而是“我对你伤害我的行为,不再生气,也不再想去惩罚你”。这样一来,“宽恕”总有一点自上而下的感觉——总觉得自己要先是个上帝;“饶恕”缺乏“我不再生气”了的心理过程,更注重结果导向;而“原谅”比较合适——可以是一种基于平等的,有心理过程的含义。
Forgive,翻译成“原谅”,俩字儿而已。但是每个字儿的后面,其实都有译者的大量论证,也许并不精确,但至少,咱真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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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为什么民国前后的翻译家,可望不可及
英译汉的图书翻译,现在行业价格被压到很低,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如果你只想达到及格水平,那真只是体力活——只要你的源语(英语)水平够理解原著(这也就是专四到专八之间水平),在同类书的学科领域中有一定知识背景,目标语(汉语)水平又属于“能把中国话说利索了”的程度,其实就能做,顶多是进度慢点儿,译稿的可读性稍微像领导发言稿一点。但你可以把这个问题一脚踢给责任编辑——小主儿,中国句子您还捋不直吗?
但是,要是想把英译汉达到“及格线以上”的水平,这就是一个手贱的无底洞。因为所有的翻译都要求你的目标语修养>源语修养。对英语只是深入理解的程度,但是对译过来的汉语却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你要把你理解的这句原文,翻箱倒柜地把在你的母语基础上,找到一个最合乎文化语境、母语表达习惯、又不能偏离原意的表达。
民国前后几十年盛开了一大片翻译家,每一朵都让我们这些晚生的晚生流着哈喇子崇拜之至——无论是精通外语的苏曼殊、周桂生、陈鸿璧,还是不懂或基本不懂外语的梁启超、林纾、包天笑。每一位让人可望不可及的原因是——他们的译作真正好,是因为那年代的国文修养太牛逼。
著书这件事儿,完全是各民族独特的文化、社会、心理生活的产物,只有在自身环境里才能充分展示和体会。你把一种语言转换为另一种语言,读者的文化、社会、生活背景不同,对文本的感悟自然也有差异,所有的“信达雅”都在“源语理解——翻译——目标语被读者接受”的过程中不断损耗。
严复的“信达雅”基本上属于上世纪最NB的废话之一。真拿这个做参照,恐怕本世纪有一一大半的翻译晚生们都要纷纷削发从尼,“夜深忽闻翻译事,梦啼晓泪红阑干”。
真心点赞并有实际参照价值的还是花和尚苏曼殊的翻译原则——“按文切理,语无增饰,陈义悱恻,事辞相称”。说白了也就是要把直译和意译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翻译既要有底线——忠实原著、保持原文风貌;又要有节操——根据目标语文化,得其神髓。
那年代的翻译家说话都比较“仙儿”,比如苏曼殊就一直讲究翻译的“气”,讲究“幼渺情思”,也就是说人的性情是相通的,不同民族、使用不同语言的人可以对译本产生同感。如果这个听着玄乎,那么西方学者Hans Robert Jauss的“期待视野”概念就比较接地气儿了——在翻译总要充分考虑译作目标读者的思维方式、审美取向、阅读期待、原有知识等因素,才能让译文更顺利地被读者接受。
像是钱钟书、杨绛那一代文革之前的翻译家,本身就是作家——他们那代人写的散文、小说,我们这代人基本上可以当语法书看。真正的幽默不是搞笑词汇的杂糅,而是从心底生来出的花。当然,这是后话。
以上。
最后,想许个愿:
愿好书总能有好归宿。
愿年轻的我们,都能找到发挥自己价值的地方。
愿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愿我们,永远不忘那些既傻又缺又2,但从少信仰和理解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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