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北美社会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兴起和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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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克利尔以法律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创衰史,讨论了北美社会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兴起和衰落。克利尔分析的角度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是:学科内部的理论转变、人类学家的就业岗位、国家的政治文化背景。这三个维度可以说贯穿本章的始终。
纳达尔是筹建法律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积极倡导者,在批判早期法律人类学的研究对人类学理论的发展没有什么贡献的情况下,纳达尔力主从比较的视角重新审视和规划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前景。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和其他诸学科一道有一个共同的历史背景,即“科学”取得崇高地位,比较的方法占据核心,诸学科发展需要“在资料积累和理论构造方面取得系统的进步”;战后高校提供的就业岗位增加。这两个因素在后文也会屡有提及。
纳达尔对法律人类学这一学科的建构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比如勾勒学科的历史,附上读书清单,指导研究生外出研究等。此外,纳达尔和他的合作者使用了“原始法律”一词,但是又不想仅仅局限在原始社会的研究,希望关注现代社会有关法律的诸多方面,而且还要和政治学、社会学,尤其是法学等学科区别开来。在这个部分,让笔者感触颇深的是,纳达尔在学科传统和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其实也反映了人类学学科当下面临的困境。在人类学学科初创及其早期时期,对原始社会和部落的研究是该学科引人注目的标杆。但是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所谓原始社会的逐渐消亡,都实为紧迫的促使人类学学科作出时代的转向,然而传统的延续和奠基形成的学科格调让人类学学科很难破茧重生,所以近来学者中时常提及的“公共人类学”成为了学科发展的新趋向,只是在传统和现代的破立之间如何找寻学科的平衡还有待观察。
随后,文章也分析了法律人类学学科衰落的原因,譬如学科成立太晚、实体主义方法的复活、其他学会的成立等等。诚然,这些内外因的分析很中肯,不过作为读者应该再度站在和克利尔一样的宏观立场,意即我们还是要回归到时代发展的层面上来。
在这个层面上看,克利尔又举了布朗和马琳诺夫斯基的例子予以佐证。我们通常认为,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最终战胜并取代了马琳诺夫斯基的个体和生物功能主义,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克利尔在美国的体验是,马氏才是绝对的胜出者,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气候。由于冷战,进化论被视同为马克思主义,进化论者遭到了挫败和迫害,尽管布朗既非进化论者也并非马克思主义者,但他功能主义的结构观点使他进入了社会的类型学,这就很容易被视为进化主义的进步观。
第二,北美社会理论中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主流。最具声望的心理学和经济学均视行为为个人利益或欲望所驱使的个体行动。马氏的理论正好迎合了此时的方法论潮流。当然,这也可以看作是社会理论研究的气候。
那么衰落的征兆又是怎样一步步凸显,并最终爆发改变了分支学科的发展轨迹呢?克利尔谈到,人类学家的大学就业岗位需求下降,人类学学诸多分支学科走向兼并;五六十年代经历反战运动、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的年轻人类学家不满极为分化学科的解释力,而提出了回归整体分析。这些外部和内部的原因一起,使人类学诸分支学科面临了急转直下的局面,兼并和取消成了时间的问题。
最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发展其实比彼时更为窘迫。“全球化进程在日益消除人类学家们所研究的自我与他人之间的界限。”“北美人类学家当然再不需要为了找一个讲其他语言的“他者”或寻找一种异文化而走的太远。”甚至形塑其文化的土著人也和人类学家一道构建一个藉以共享的地方。“通讯技术全球化也模糊了人类学家的家庭与田野调查地点之间的界限。”信息提供者的角色、媒体全球化、研究对象的世界联系都因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不可阻遏的变化趋势不仅影响了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使人类学的自身定位与其他诸学科的关系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嬗变。
总结克利尔的大意,通俗地讲,北美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创衰和时代的发展,政治的利导以及内部的理论转变是分不开的。学术和政治密不可分,学术和时代也休戚相关,笔者思量,不仅人类学分支学科如此,想必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都是如此。
纳达尔是筹建法律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积极倡导者,在批判早期法律人类学的研究对人类学理论的发展没有什么贡献的情况下,纳达尔力主从比较的视角重新审视和规划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前景。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和其他诸学科一道有一个共同的历史背景,即“科学”取得崇高地位,比较的方法占据核心,诸学科发展需要“在资料积累和理论构造方面取得系统的进步”;战后高校提供的就业岗位增加。这两个因素在后文也会屡有提及。
纳达尔对法律人类学这一学科的建构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比如勾勒学科的历史,附上读书清单,指导研究生外出研究等。此外,纳达尔和他的合作者使用了“原始法律”一词,但是又不想仅仅局限在原始社会的研究,希望关注现代社会有关法律的诸多方面,而且还要和政治学、社会学,尤其是法学等学科区别开来。在这个部分,让笔者感触颇深的是,纳达尔在学科传统和现实需求之间的矛盾其实也反映了人类学学科当下面临的困境。在人类学学科初创及其早期时期,对原始社会和部落的研究是该学科引人注目的标杆。但是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和所谓原始社会的逐渐消亡,都实为紧迫的促使人类学学科作出时代的转向,然而传统的延续和奠基形成的学科格调让人类学学科很难破茧重生,所以近来学者中时常提及的“公共人类学”成为了学科发展的新趋向,只是在传统和现代的破立之间如何找寻学科的平衡还有待观察。
随后,文章也分析了法律人类学学科衰落的原因,譬如学科成立太晚、实体主义方法的复活、其他学会的成立等等。诚然,这些内外因的分析很中肯,不过作为读者应该再度站在和克利尔一样的宏观立场,意即我们还是要回归到时代发展的层面上来。
在这个层面上看,克利尔又举了布朗和马琳诺夫斯基的例子予以佐证。我们通常认为,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最终战胜并取代了马琳诺夫斯基的个体和生物功能主义,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克利尔在美国的体验是,马氏才是绝对的胜出者,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气候。由于冷战,进化论被视同为马克思主义,进化论者遭到了挫败和迫害,尽管布朗既非进化论者也并非马克思主义者,但他功能主义的结构观点使他进入了社会的类型学,这就很容易被视为进化主义的进步观。
第二,北美社会理论中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主流。最具声望的心理学和经济学均视行为为个人利益或欲望所驱使的个体行动。马氏的理论正好迎合了此时的方法论潮流。当然,这也可以看作是社会理论研究的气候。
那么衰落的征兆又是怎样一步步凸显,并最终爆发改变了分支学科的发展轨迹呢?克利尔谈到,人类学家的大学就业岗位需求下降,人类学学诸多分支学科走向兼并;五六十年代经历反战运动、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的年轻人类学家不满极为分化学科的解释力,而提出了回归整体分析。这些外部和内部的原因一起,使人类学诸分支学科面临了急转直下的局面,兼并和取消成了时间的问题。
最后,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发展其实比彼时更为窘迫。“全球化进程在日益消除人类学家们所研究的自我与他人之间的界限。”“北美人类学家当然再不需要为了找一个讲其他语言的“他者”或寻找一种异文化而走的太远。”甚至形塑其文化的土著人也和人类学家一道构建一个藉以共享的地方。“通讯技术全球化也模糊了人类学家的家庭与田野调查地点之间的界限。”信息提供者的角色、媒体全球化、研究对象的世界联系都因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不可阻遏的变化趋势不仅影响了人类学分支学科的生存与发展,同时也使人类学的自身定位与其他诸学科的关系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嬗变。
总结克利尔的大意,通俗地讲,北美人类学分支学科的创衰和时代的发展,政治的利导以及内部的理论转变是分不开的。学术和政治密不可分,学术和时代也休戚相关,笔者思量,不仅人类学分支学科如此,想必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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