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到笔随 唐德刚写活胡适之
胡适成名太早,跟梁启超一样是一辈子不肯“苟且落笔”的人物,可又一肚子学问,满脑子真知灼见,还特别能说会道——“他的文章写得已经够好,他讲得比写得更好!”恰好在纽约做寓公期间,遇到一个一见如故的安徽小同乡、哥大校友唐德刚,聊得那叫一个欢。唐德刚主修历史,兼有中西哲学的底子,又“好”文学,跟胡适自言哲学是职业、历史是训练、文学是娱乐十分契合。胡老师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人又最最“诚恳和善、通达无城府”。令唐德刚一再深长感叹:胡适是天下最好的老师!“向胡先生学习,真是春风对坐,其乐融融。”他在《胡适口述自传》里,已经“注”得汪洋恣肆,比正文还好看,竟然还没过足瘾,还要再写一篇“短序”,一写就写了十来万字,成了一本专书。要不是“现在真的没空,必须结束了”,加上“刘绍唐先生急于要把他这已长达十余万言的‘短序’出版成专书”(周策纵序),恐怕还会写下去。“适之先生的一生,原即是一部近代中国文化史。为文论胡,十万言虽未为短,百万言又何尽意?!”那倒也是。他谦言自己所著“只是有关胡适先生的一堆杂乱的回忆罢了。”但活生生的胡适已跃然于他这一堆胡乱杂忆之上了。
唐德刚不仅留下了胡适生动的晚年生活写照,也记录下了胡适的晚年思想。他笔下的胡适,不仅有血有肉,活灵活现;其智能天才、缺点错误,他也有独特的识见,且秉笔直书;又如周策纵所说,他还非常仗义执言,替胡适打起抱不平来,毫不含糊;文字更是好,周策纵说他“行文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夏志清则说他“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的确是不夸饰的评价。可是唐德刚信笔所至,似乎笔锋有时太过洒脱不羁、诙谐调侃。想象一下若是胡适先生读到这个晚生后辈笔下的自己,定会时笑时愠,但感动一定是少不了的。
“胡适的伟大,就伟大在他的不伟大。”唐德刚说胡适与他认识的前辈很不同的一点是特别喜欢和青年人接近,并且是主动发掘型的,两三次偶尔晤面后,便能称名道姓,有说有笑,对方也就无拘无束地把他看成“我的朋友”了。他曾向胡适求证“我的朋友胡适之”的原始出处。胡适笑答:“实在不知道!实在不知道!”“考证不出来!考证不出来!”他说胡适有一种西方人所说的“磁性人格”,简直是交友遍天下,可是知心朋友却并无几个。相当大的原因是很难有人能跟胡适这个“十项全能、高等常识异常丰富的大文化人”有共同聊天题材。所以唐德刚常见胡适跟厨师、服务员、菜贩、理发师……谈笑甚欢,但真正能让他享受言论自由的,是后生晚辈和学生们。如果小青年还读过《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红楼》、《水浒》,那就更加“谈得拢”了。50年代初期,大纽约地区成筐成蒌的华人流亡显要,言谈举止都已非复当年。以胡适的盖世才华,也只能屈身普林斯顿大学做一个短期中文图书管理员。胡适是安徽人,哥大出生,北大成名,对这三重背景他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且老而弥笃。他对哥大的爱护绝不亚于对北大的爱护,可是唐德刚一声长叹:“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以胡适的学术水平,当个中文教授还不绰绰有余?可哥大愣是视若无睹。唐德刚那群“胡适的小朋友们”,平日里热心帮助胡适夫妇张罗生活中的各种事儿,特别是需要出力气的、跑腿的。他们没把胡适看成高不可攀的大学者或者名流显要,有的反而是类乎流亡青年对一位详和的流亡老辈的感情:敬爱、怜悯和同情。胡适恰恰又是一位十分亲切可爱、好脾气的老人,唐德刚说他从不装腔作势。“胡适之先生的可爱,就是他没有那副卫道的死样子。”又绝顶聪明,有着极高度智慧的真诚。唐刚德认为他最过人之处,是对上对下都从不阿谀。“通常一个有高度清望的人,对上不阿谀易,对下不阿谀难,而胡氏却能两面做到。”他会毫不客气地指导人家如何做学问,有时疾言厉色地教训人家如何处世为人。有趣的是挨了他一通教训的人,往往会觉满室生春、心旷神怡。唐德刚说胡适的这个独门本事,别人是绝对学不到的。
“适之先生,爱惜羽毛。”李宗仁对胡适的这个看法很为唐德刚认同。他以做官为例说,中国两千年来自上而下的单线官僚体系,导致一个人一旦做了官,就算是高人隐士,也总要对上级逢迎,对同级结党羽,对下级作威作福。胡适做官,却保持了他的清誉,没有沦为官僚,正是因为他太爱惜羽毛。他认为像胡适这样“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白面书生”,既没有大政治家的铁肩和眼光,也没有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又极度缺乏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其实当官的主客观条件都是不具备的。他认为胡适天生是“教书料”,大学讲堂和图书馆才是最合适的地方。胡适对政治的热情,在他看来其实更多在嘴上。他耳闻目睹胡适与人谈来谈去总是不离政治,可他听来听去觉得他们的嘴上议政,理论和实际都相当空泛。“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国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会联想到‘胡适’。胡适那一脸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无恐怖自由’——的象征。”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自由神像似的崇高地位,唐德刚认为他其实是不足以当之的。
对于胡适将“实验主义”的帽子乐滋滋地戴了一辈子,唐德刚颇看不下去,他说杜威和马克思同属玄学将死未死、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将兴未兴的时代,他们搞出来的哲学,非科非玄。而就文化背景、学术地位和时代需要来说,他认为胡适应该在思想上和马、杜三分天下,而不是一辈子拉一派打一派。又说胡适终其一生没能产出一套指导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完整理论,实乃他博大精深的学问是个什锦大拼盘,尤其是他不懂经济学,成为他思考政治问题时的致命伤。在师承上,他认为胡适其实最是孔孟的信徒,最显著地体现在他的“反佛非耶”立场上。传统中国士大夫基本上是无神的,胡适更是对现实世界特别感觉美好的乐观派,对超自然的东西他既没兴趣,也无“感性”,青年时虽然差一点信了耶稣,中年以后却坚定地走到了宗教的对立面。胡适是韩愈以后,打和尚打得最起劲的学者。他说“个个和尚都说谎。”整个四五千卷的佛经在他看来不过是部说谎书,唐德刚反问他难道《圣经》不说谎吗?他回答:“他们的谎没有佛教里的和尚撒得那么大!”唐德刚认为胡适顽固的“反佛非耶”立场,值得写现代中国思想史的人大书特书,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中国文艺复兴”!早早投身于杜威之门的胡适,在有神无神的问题上,却与笃信耶稣的老师唱了个大反调。如唐德刚所指出,中国传统思想从一开始就是讲以“人”为本的,与“人”无关的“意义”的追求,在中国始终没有生过大根。他认为如果一定要论胡适对西方文明和中国传统文化继承的份额,大致是三分洋货,七分传统。
胡适以哲学为职业,开口总是“我们治思想的人”,可是一生为何只写出了半部《中国哲学史大纲》?唐德刚说因为他是“无征不信”治学规律的当代第一人!一篇演讲稿他都要写上两三周,著书?不把问题彻底弄清楚,是绝对不会动笔的。有一次唐德刚观胡适打麻将,见他到手的都是好牌,可凡是好张子都不舍得打掉,一通手忙脚乱、东拼西凑,结果还是和不了牌。唐德刚调侃那情景简直像极了他对待学问的态度,太过博学多才,样样都不舍得放下,到了最后,自己都说一辈子也不知道在搞些什么。再观胡太太打牌,她正在做清一色,不管好张子、坏张子,只要颜色不同,打掉再说。慢条斯理、运筹帷幄,是牌桌上的常胜将军,只可惜胡太太不做学问。
唐德刚说在他衷心敬佩的不下数十人的名儒硕彦中,“有胡先生的资质的,大都没有胡先生用功;和胡氏同样用功的人,则多半没有他的天资;先天后天都差可与胡氏相埒的,又没有他的德性好、人缘好、气味好。”有一晚听胡适讲词,“晚唐、五代、两宋诸朝中的大小词人的作品中,信手拈来,无不贴切。真是倒背《花间》而能融会贯通之!他举出、念出、指出诸家词的异同优劣,行云流水,如数家珍……”听得唐德刚只觉天花乱坠、落英缤纷,瞠目结舌之余,大叹胡适的盖世才华实乃人间少有、天下无双!胡适并非以白话文做大众传播工具的第一人,但是正式将其当作新文体提倡,并以之取代文言文,且酿成一场举国之运动,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的,却非他莫属。虽然是时势造英雄,但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他无疑是最有系统、出力最大的领导人。在新诗上,他地位同样高卓。虽然他远不是第一个做白话诗的,而且他长于理智、拙于抒情的特质,也注定他没有大诗人的禀赋。如果再算上他的实用和乐观主义,他离“诗”就更远了。但这些都不能影响他“新诗老祖宗”的地位。但同时唐德刚也犀利地指出,胡适他们所倡导的“文学革命”,“革”的只是技巧和文体的“命”,而非内容的“命”。而他认为“文以载道”,“道”才是根本!犹言最令他遗憾的是当年胡适他们那批“常春藤名校”的才子才女新诗“唱和”热烈之际,正是美国排华最高潮之时,却根本没有进入过他们的视野,成为他们白话文写作的素材。
胡适一辈子劝人写传记和自传,认为那是保存当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识分子对文化应尽的责任。所以当有了便捷的录音机,哥大芮文斯教授倡导做“口述历史”时,他大为赞赏,口述了《新文学•新诗•新文字》,由唐德刚整理发表在他们的“文艺小团体”“白马社”编辑的《生活半月刊》上(1956年7月16日),这成为后来他们做“口述历史”的前奏。关于传记的写法,胡适觉得他写的《丁文江的传记》最正宗,唐德刚却不买帐,认为他虽然将传主考证得须眉必露、惟妙惟肖,但是“你想证明些什么呢?”唐德刚认为要写一个“英雄”人物的传记,首先就要找出这个“英雄”人物成长过程中的社会背景。他由胡适在史学上过分注重“方法学”,而忽视了所要研究的“学”本身,谈到其学术上的“落伍”和“逾龄”,那便是对“社会科学”或“行为科学”的不识!而这他认为几乎也是整个中国学术界的悲哀。
《胡适杂忆》中唐德刚颇为“走私”了一些“私货”,但也十分好看。除了夏志清在序中指出的在介绍“白马文艺社”的那一章里胡适屈居配角外,像《国语•方言•拉丁化》,虽然议题由胡适引出,但洋洋大观的议论都是唐德刚的。他以胡适在“白话”与“文言”研究上的空前成就对中国“文字改革”、“推行国语”(台湾)以及“汉字拉丁化”一系列文字语言运动至深且巨的影响引出话题,畅谈语言文字改革与社会发展进程的关系。真正是才气纵横、见解独到!他“大胆假设”在农业经济社会里“形随音转”的拼音文字鼓励了方言的发展,结果是“拉丁字母兴而拉丁文亡”,从而促成了大型社会的分裂,至少是妨碍了欧洲大陆的统一。方块字与之相反,“我们有了方块字,教育愈普及,则民族愈团结;民族愈团结,则政治统一愈容易推动。”中国如此幅员辽阔,方言如此繁密复杂,可是一落到书面上,一样的方块字!政治、文字、教育有了一致性,反过来又限制了方言的发展。他说八千年来的人类文明史中,没有第二种文字能与方块字比。方块字所保留的人类文明记录,超过了其他文字保留的总和。而且方块字还是全世界唯一的、自始自终的、未经任何周折的原始文字。因此三岁的孩子可以背诵8世纪大诗人李白的原作,这在其他任何文明国家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他申明他并非是要搞“文字决定论”,“只不过是说明文字发展上‘偶然’的过程,对社会发展上‘必然’的后果是如何严重罢了。”50年代,大陆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批判胡适运动,远在美国的胡适不仅逐篇读完了近两百万字的批判他的材料,对于大陆同时期进行的“文字改革运动”也至为关心,每一张“简字表”一出,就叫唐德刚送给他,仔细评阅后总是言出由衷地一番称赞。唐德刚问他汉字要不要改革?“一定要简化!一定要简化!”但问他汉字要不要拉丁化?他则会说:“兹事体大!兹事体大!”所以他说胡适在学术上的不偏不倚,是他的了不起之处。
不止胡适生动,唐德刚笔下的胡太太也生动得不得了。话说有一次胡适外出,胡太太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大汉的窃贼,忽然从防火梯破窗而入。“幸好胡老太太没有学会一般美国女人临危时的尖叫,她老人家只是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真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那位大黑贼,看了胡老太太一眼,真的从门口‘GO!’了。老太太把门关好,又径地回厨房烧菜去了。”那画面自此映在我的脑海里,想起来就忍不住笑。胡太太的安徽菜烧得和她的麻将技术一样精湛,但老两口限于精力不常请客。其实更有经济原因。老两口年老多病,经济上只能坐吃山空。胡适这样一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面对当时经济上的窘境也不止一次对唐德刚说:“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唐德刚常去胡家,到了饭点,主人招呼吃饭,总是说“加双筷子”;又说大家都是安徽人,对“家乡口味”,一定“吃得来”。有一次胡太太打电话叫唐德刚赶快去吃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豆渣”,他想了一路想不起那是什么菜,吃到嘴里才回过味来,原来是安徽乡下最普通的下饭菜,用五香杂料炒豆渣,十分可口。“我们安徽”是胡适的口头禅,可同一个安徽,方言差别大到可以完全听不懂。有一次唐德刚只听见胡适用徽州话跟太太唧唧咕咕,无奈一句也听不懂,却突然传来胡太太高门亮嗓的国语声:“有东西我就烧给他吃,没东西就算了啊!”原来胡适那晚有应酬外出,交待太太多烧点菜给唐德刚吃,爽直的胡太太那是故意说与唐德刚听的。想来当时胡适少不了一番尴尬吧。和爽朗的夫人相比,胡适总是拘谨的。胡太太主业打麻将和烧饭,实在找不牌搭子时,就看武侠小说。于是堂堂胡博士的书架上,施施然排列着一排金庸巨著。
当然会写韦莲司,会写莎菲,胡适因为莎菲而给独生女儿取名“素斐”,就是唐德刚的发现。夏志清的序的重点是与胡适有关的几个女人,我就不多写了。
最后再引两句唐德刚对胡适的评价作结此文:
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他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可以说是初无二人。P.3
胡适是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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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胡适口述自传》:杂糅中西,恰到好处胡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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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重寻胡适的历程》: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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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容忍与自由——胡适读本》:翘望以盼那个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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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册: 《胡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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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刚不仅留下了胡适生动的晚年生活写照,也记录下了胡适的晚年思想。他笔下的胡适,不仅有血有肉,活灵活现;其智能天才、缺点错误,他也有独特的识见,且秉笔直书;又如周策纵所说,他还非常仗义执言,替胡适打起抱不平来,毫不含糊;文字更是好,周策纵说他“行文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夏志清则说他“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的确是不夸饰的评价。可是唐德刚信笔所至,似乎笔锋有时太过洒脱不羁、诙谐调侃。想象一下若是胡适先生读到这个晚生后辈笔下的自己,定会时笑时愠,但感动一定是少不了的。
“胡适的伟大,就伟大在他的不伟大。”唐德刚说胡适与他认识的前辈很不同的一点是特别喜欢和青年人接近,并且是主动发掘型的,两三次偶尔晤面后,便能称名道姓,有说有笑,对方也就无拘无束地把他看成“我的朋友”了。他曾向胡适求证“我的朋友胡适之”的原始出处。胡适笑答:“实在不知道!实在不知道!”“考证不出来!考证不出来!”他说胡适有一种西方人所说的“磁性人格”,简直是交友遍天下,可是知心朋友却并无几个。相当大的原因是很难有人能跟胡适这个“十项全能、高等常识异常丰富的大文化人”有共同聊天题材。所以唐德刚常见胡适跟厨师、服务员、菜贩、理发师……谈笑甚欢,但真正能让他享受言论自由的,是后生晚辈和学生们。如果小青年还读过《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红楼》、《水浒》,那就更加“谈得拢”了。50年代初期,大纽约地区成筐成蒌的华人流亡显要,言谈举止都已非复当年。以胡适的盖世才华,也只能屈身普林斯顿大学做一个短期中文图书管理员。胡适是安徽人,哥大出生,北大成名,对这三重背景他都存有极深厚的温情主义,且老而弥笃。他对哥大的爱护绝不亚于对北大的爱护,可是唐德刚一声长叹:“胡适之的确把哥大看成北大,但是哥大并没有把胡适看成胡适啊!”以胡适的学术水平,当个中文教授还不绰绰有余?可哥大愣是视若无睹。唐德刚那群“胡适的小朋友们”,平日里热心帮助胡适夫妇张罗生活中的各种事儿,特别是需要出力气的、跑腿的。他们没把胡适看成高不可攀的大学者或者名流显要,有的反而是类乎流亡青年对一位详和的流亡老辈的感情:敬爱、怜悯和同情。胡适恰恰又是一位十分亲切可爱、好脾气的老人,唐德刚说他从不装腔作势。“胡适之先生的可爱,就是他没有那副卫道的死样子。”又绝顶聪明,有着极高度智慧的真诚。唐刚德认为他最过人之处,是对上对下都从不阿谀。“通常一个有高度清望的人,对上不阿谀易,对下不阿谀难,而胡氏却能两面做到。”他会毫不客气地指导人家如何做学问,有时疾言厉色地教训人家如何处世为人。有趣的是挨了他一通教训的人,往往会觉满室生春、心旷神怡。唐德刚说胡适的这个独门本事,别人是绝对学不到的。
“适之先生,爱惜羽毛。”李宗仁对胡适的这个看法很为唐德刚认同。他以做官为例说,中国两千年来自上而下的单线官僚体系,导致一个人一旦做了官,就算是高人隐士,也总要对上级逢迎,对同级结党羽,对下级作威作福。胡适做官,却保持了他的清誉,没有沦为官僚,正是因为他太爱惜羽毛。他认为像胡适这样“恂恂儒雅、有为有守的白面书生”,既没有大政治家的铁肩和眼光,也没有中上级官僚的脸皮,又极度缺乏政客或外交家的手腕,其实当官的主客观条件都是不具备的。他认为胡适天生是“教书料”,大学讲堂和图书馆才是最合适的地方。胡适对政治的热情,在他看来其实更多在嘴上。他耳闻目睹胡适与人谈来谈去总是不离政治,可他听来听去觉得他们的嘴上议政,理论和实际都相当空泛。“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贡献,与其说是他的学术‘理论’和政治‘行为’,倒不如说是他笃信自由主义的‘身教’和崇尚民主政治的‘形象’!国人一提到‘民主、自由’,立刻就会联想到‘胡适’。胡适那一脸天真的笑容,似乎也就是民主法治、四大自由——尤其是‘无恐怖自由’——的象征。”胡适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自由神像似的崇高地位,唐德刚认为他其实是不足以当之的。
对于胡适将“实验主义”的帽子乐滋滋地戴了一辈子,唐德刚颇看不下去,他说杜威和马克思同属玄学将死未死、科学(尤其是社会科学)将兴未兴的时代,他们搞出来的哲学,非科非玄。而就文化背景、学术地位和时代需要来说,他认为胡适应该在思想上和马、杜三分天下,而不是一辈子拉一派打一派。又说胡适终其一生没能产出一套指导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完整理论,实乃他博大精深的学问是个什锦大拼盘,尤其是他不懂经济学,成为他思考政治问题时的致命伤。在师承上,他认为胡适其实最是孔孟的信徒,最显著地体现在他的“反佛非耶”立场上。传统中国士大夫基本上是无神的,胡适更是对现实世界特别感觉美好的乐观派,对超自然的东西他既没兴趣,也无“感性”,青年时虽然差一点信了耶稣,中年以后却坚定地走到了宗教的对立面。胡适是韩愈以后,打和尚打得最起劲的学者。他说“个个和尚都说谎。”整个四五千卷的佛经在他看来不过是部说谎书,唐德刚反问他难道《圣经》不说谎吗?他回答:“他们的谎没有佛教里的和尚撒得那么大!”唐德刚认为胡适顽固的“反佛非耶”立场,值得写现代中国思想史的人大书特书,因为那才是真正的“中国文艺复兴”!早早投身于杜威之门的胡适,在有神无神的问题上,却与笃信耶稣的老师唱了个大反调。如唐德刚所指出,中国传统思想从一开始就是讲以“人”为本的,与“人”无关的“意义”的追求,在中国始终没有生过大根。他认为如果一定要论胡适对西方文明和中国传统文化继承的份额,大致是三分洋货,七分传统。
胡适以哲学为职业,开口总是“我们治思想的人”,可是一生为何只写出了半部《中国哲学史大纲》?唐德刚说因为他是“无征不信”治学规律的当代第一人!一篇演讲稿他都要写上两三周,著书?不把问题彻底弄清楚,是绝对不会动笔的。有一次唐德刚观胡适打麻将,见他到手的都是好牌,可凡是好张子都不舍得打掉,一通手忙脚乱、东拼西凑,结果还是和不了牌。唐德刚调侃那情景简直像极了他对待学问的态度,太过博学多才,样样都不舍得放下,到了最后,自己都说一辈子也不知道在搞些什么。再观胡太太打牌,她正在做清一色,不管好张子、坏张子,只要颜色不同,打掉再说。慢条斯理、运筹帷幄,是牌桌上的常胜将军,只可惜胡太太不做学问。
唐德刚说在他衷心敬佩的不下数十人的名儒硕彦中,“有胡先生的资质的,大都没有胡先生用功;和胡氏同样用功的人,则多半没有他的天资;先天后天都差可与胡氏相埒的,又没有他的德性好、人缘好、气味好。”有一晚听胡适讲词,“晚唐、五代、两宋诸朝中的大小词人的作品中,信手拈来,无不贴切。真是倒背《花间》而能融会贯通之!他举出、念出、指出诸家词的异同优劣,行云流水,如数家珍……”听得唐德刚只觉天花乱坠、落英缤纷,瞠目结舌之余,大叹胡适的盖世才华实乃人间少有、天下无双!胡适并非以白话文做大众传播工具的第一人,但是正式将其当作新文体提倡,并以之取代文言文,且酿成一场举国之运动,创出一个以白话文为主体的新时代的,却非他莫属。虽然是时势造英雄,但在白话文学兴起的过程中,他无疑是最有系统、出力最大的领导人。在新诗上,他地位同样高卓。虽然他远不是第一个做白话诗的,而且他长于理智、拙于抒情的特质,也注定他没有大诗人的禀赋。如果再算上他的实用和乐观主义,他离“诗”就更远了。但这些都不能影响他“新诗老祖宗”的地位。但同时唐德刚也犀利地指出,胡适他们所倡导的“文学革命”,“革”的只是技巧和文体的“命”,而非内容的“命”。而他认为“文以载道”,“道”才是根本!犹言最令他遗憾的是当年胡适他们那批“常春藤名校”的才子才女新诗“唱和”热烈之际,正是美国排华最高潮之时,却根本没有进入过他们的视野,成为他们白话文写作的素材。
胡适一辈子劝人写传记和自传,认为那是保存当代史料最好的方法,也是知识分子对文化应尽的责任。所以当有了便捷的录音机,哥大芮文斯教授倡导做“口述历史”时,他大为赞赏,口述了《新文学•新诗•新文字》,由唐德刚整理发表在他们的“文艺小团体”“白马社”编辑的《生活半月刊》上(1956年7月16日),这成为后来他们做“口述历史”的前奏。关于传记的写法,胡适觉得他写的《丁文江的传记》最正宗,唐德刚却不买帐,认为他虽然将传主考证得须眉必露、惟妙惟肖,但是“你想证明些什么呢?”唐德刚认为要写一个“英雄”人物的传记,首先就要找出这个“英雄”人物成长过程中的社会背景。他由胡适在史学上过分注重“方法学”,而忽视了所要研究的“学”本身,谈到其学术上的“落伍”和“逾龄”,那便是对“社会科学”或“行为科学”的不识!而这他认为几乎也是整个中国学术界的悲哀。
《胡适杂忆》中唐德刚颇为“走私”了一些“私货”,但也十分好看。除了夏志清在序中指出的在介绍“白马文艺社”的那一章里胡适屈居配角外,像《国语•方言•拉丁化》,虽然议题由胡适引出,但洋洋大观的议论都是唐德刚的。他以胡适在“白话”与“文言”研究上的空前成就对中国“文字改革”、“推行国语”(台湾)以及“汉字拉丁化”一系列文字语言运动至深且巨的影响引出话题,畅谈语言文字改革与社会发展进程的关系。真正是才气纵横、见解独到!他“大胆假设”在农业经济社会里“形随音转”的拼音文字鼓励了方言的发展,结果是“拉丁字母兴而拉丁文亡”,从而促成了大型社会的分裂,至少是妨碍了欧洲大陆的统一。方块字与之相反,“我们有了方块字,教育愈普及,则民族愈团结;民族愈团结,则政治统一愈容易推动。”中国如此幅员辽阔,方言如此繁密复杂,可是一落到书面上,一样的方块字!政治、文字、教育有了一致性,反过来又限制了方言的发展。他说八千年来的人类文明史中,没有第二种文字能与方块字比。方块字所保留的人类文明记录,超过了其他文字保留的总和。而且方块字还是全世界唯一的、自始自终的、未经任何周折的原始文字。因此三岁的孩子可以背诵8世纪大诗人李白的原作,这在其他任何文明国家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他申明他并非是要搞“文字决定论”,“只不过是说明文字发展上‘偶然’的过程,对社会发展上‘必然’的后果是如何严重罢了。”50年代,大陆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批判胡适运动,远在美国的胡适不仅逐篇读完了近两百万字的批判他的材料,对于大陆同时期进行的“文字改革运动”也至为关心,每一张“简字表”一出,就叫唐德刚送给他,仔细评阅后总是言出由衷地一番称赞。唐德刚问他汉字要不要改革?“一定要简化!一定要简化!”但问他汉字要不要拉丁化?他则会说:“兹事体大!兹事体大!”所以他说胡适在学术上的不偏不倚,是他的了不起之处。
不止胡适生动,唐德刚笔下的胡太太也生动得不得了。话说有一次胡适外出,胡太太在厨房烧饭,一个彪形大汉的窃贼,忽然从防火梯破窗而入。“幸好胡老太太没有学会一般美国女人临危时的尖叫,她老人家只是下意识地走向公寓大门,把门打开,反身对那悍贼,大叫一声‘GO!’真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那位大黑贼,看了胡老太太一眼,真的从门口‘GO!’了。老太太把门关好,又径地回厨房烧菜去了。”那画面自此映在我的脑海里,想起来就忍不住笑。胡太太的安徽菜烧得和她的麻将技术一样精湛,但老两口限于精力不常请客。其实更有经济原因。老两口年老多病,经济上只能坐吃山空。胡适这样一位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面对当时经济上的窘境也不止一次对唐德刚说:“年轻时要注意多留点积蓄!”唐德刚常去胡家,到了饭点,主人招呼吃饭,总是说“加双筷子”;又说大家都是安徽人,对“家乡口味”,一定“吃得来”。有一次胡太太打电话叫唐德刚赶快去吃美国吃不到的安徽菜“豆渣”,他想了一路想不起那是什么菜,吃到嘴里才回过味来,原来是安徽乡下最普通的下饭菜,用五香杂料炒豆渣,十分可口。“我们安徽”是胡适的口头禅,可同一个安徽,方言差别大到可以完全听不懂。有一次唐德刚只听见胡适用徽州话跟太太唧唧咕咕,无奈一句也听不懂,却突然传来胡太太高门亮嗓的国语声:“有东西我就烧给他吃,没东西就算了啊!”原来胡适那晚有应酬外出,交待太太多烧点菜给唐德刚吃,爽直的胡太太那是故意说与唐德刚听的。想来当时胡适少不了一番尴尬吧。和爽朗的夫人相比,胡适总是拘谨的。胡太太主业打麻将和烧饭,实在找不牌搭子时,就看武侠小说。于是堂堂胡博士的书架上,施施然排列着一排金庸巨著。
当然会写韦莲司,会写莎菲,胡适因为莎菲而给独生女儿取名“素斐”,就是唐德刚的发现。夏志清的序的重点是与胡适有关的几个女人,我就不多写了。
最后再引两句唐德刚对胡适的评价作结此文:
胡适是“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继往开来的一位启蒙大师。他在我国近代的学术思想界里,可以说是初无二人。P.3
胡适是近代中国唯一没有枪杆子做后盾而思想言论能风靡一时、在意识形态上能颠倒众生的思想家。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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