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和内容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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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会欣然同意,当一个人感觉到灼热的痛苦或温暖的愉快时,和当他事后在其记忆中重新唤起这种感觉或在其想象中预感到这种感觉时,在心灵的这两种知觉之间,是有重大的差别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心灵的一切知觉分为两个等级或两类,这是依靠其强力和生动程度来区分的。
虽然我们的思想似乎享有无限制的自由,但如果我们予以切实的考察,就会发现它实际上是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心灵的全部创造力只不过是将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材料加以联系、调换、扩大或缩小的能力而已。第一,当我们分析我们的思想或观念的时候,不管它们何等复杂或崇高,我们总是发现它们可以分解成为简单的观念,而这些简单的观念又是先前的一种感情或感觉的摹本。有些观念乍看是与这个来源相去甚远,但是经过比较详细的考察,我们仍然发现是从那个源头得来的。第二,如果一个人由于感官的缺陷而不能感受到任何感觉,那么,我们总是看到,他也感觉不到相应的观念。如果你治好了他们在感官上的缺陷,为他们感觉打开了新的通道,那么你就为他们的观念打开了新的通道;他在设想这些对象时就没有什么困难了。
然而也有一种相反的想先可以证明,不依赖于相应的影响,观念的产生并非绝对没有可昂的能。……一切观念,特别是抽象观念,天然是暗淡的,模糊的,只是为心灵泛泛地把握,它们容易与其他相似的观念混淆起来。任何一个名词,当其经常被使用的时候,即使没有明确的意义,我们也容易想想它附带有一个确定的观念。相反,一切影响,即一切感觉,不管是外部的或是内部的,都是强烈的、生动的,它们中间的界限是比较精确的限定了的,对他们是不容易陷入任何错误和误解的。因此,当我们对一个被使用而没有任何意义或观念的哲学名词发生疑问的时候,我们只需追问:所假定的那个观念是从何种影响得来的?如果没有找到相应的印象,那就证实了怀疑。
在我看来,观念的联系只有三条原则:“相似性”、时间或空间上的“连接性”,以及原因或者结果。
人类理性或研究的全部对象,可以自然地分为两类即: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属于第一类的是几何代数三角和算数,任何一个命题,只要由直觉而发现其确切性,或者由证明而发现其确切性,就属于这一类,“直角三角形的斜边的平方等于其余两边平方的和”这个命题便是表达了图形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类命题,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够发现,而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事物为依据。
人类理性的第二种对象——实际的事情,则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加以确定;它们的真理性不论有多大,在我们看来总不能与前一类真理性同样明确。各种事实的反面仍然是可能的,因为它并不会包含任何矛盾,而且可以为心灵所设想,就像符合实际情况的一样。“太阳明天将不出来”想要(我:不依靠经验)证明它是错的,这是徒劳的。
一切关于实际事情的推理,似乎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仅仅通过这种关系,我们便能够超出我们的记忆和感官的见证以外。例如荒岛上发现手表推断出这个岛上有人到过。……我要大胆的提出一个没有例外的一般命题: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从先验的推理获得的,而是完全产生于经验,即产生于当我们看到一切特殊对象恒常地彼此连接在一起的那种经验。……原因和结果的发现,不是通过理性,而是通过经验。……没有人可以想象,火药的爆炸或磁石的吸引能够通过先验的论证来发现。同样地,如果我们假设某种结果依据于复杂的机械或各个部分间的结构,我们就不难将我们对于这方面的一切知识归于经验。……心灵即使用最精密的考察也绝不能在所假定的原因里面找出结果。因为结果是与原因完全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绝不能在原因里面发现结果。先验地考虑,我们是不是可以发现一种东西能够使我们产生石头或金属降落的观念,而不是上升或者别种运动的观念呢?(我:我们最终只能通过经验知道某些事物的特征和联系,但绝不可能了解事物本身)……各种应用的数学都假定自然在其活动中建立了一定的法则,抽象的推理则是用来帮助经验发现这些法则,或者用来决定这些法则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影响,……几乎学帮我们应用这些法则,给我们提供各种机械的组成部分和形象的正确面积,但是法则本身的发现只能依靠经验,而且实际上所有的抽象的推理都不能使我们前进一步而认识这个法则。……我们必须确定地承认,自然使我们与它一切秘密保持很大距离,它只让我们认识到事物的少数表面的性质;至于那些为事物的影响所完全依据的力量和原则,则对我们隐藏起来。……一切关于实际事情的论证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我们关于这种关系的知识完全是从经验中得到的;我们的一切经验结论都是从“未来将符合过去”这一假设出发的。事实上,一切来源于经验的论证都建立于我们在自然中所发现的那种相似性上面。
三十、一切推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明的推理,亦即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推理;另一类是或然的推理,亦即关于事实与实际存在的推理。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显然不存在证明的论证。因为自然过程可以变化,而且一件事物即使和我们经验过的事物表面上相似,但也可能产生出不同的或相反的结果,这些都是并不包含矛盾的事。……一切可以理解的、可以清晰设想的东西都不包含矛盾,却决不能通过论证或抽象的推理而先验地证明其为错误。……从经验而来的推断都是把“未来与过去相似”和“相似的能力将总是与相似的可感性质结合在一起”这样的假定作为它的基础。……必须承认,我们之所以假定过去和将来相似,以及从外表上相似的一些原因来期待相似的结果,这并不是由于推理。
三十六、一切从经验而来的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运用理性的结果。习惯是人类生活中的伟大指南。没有了习惯,一切行动都是立即终止,思辨的主要部分也会终止。……我们关于实际的事物或真实的存在的全部信念都是从呈现于记忆或感官之前的某个事物,以及它和其他事物的惯常的连接得来的。四十、在我看来,信念不过是比仅由想想所获得的构想更生动、更活跃、更强烈、更坚实、更稳定的一种关于事物的构想,而且这种构想的方式产生于一种事物与呈现于记忆和感觉中的某种东西的一种习惯性的连接。
四十一、我们已经看到,自然在各种特殊观念之间已经建立了联系。一个观念一旦出现于思想中,他就会通过和缓而不可觉察的运动,随即把与它相关的观念带进来,使我们注意到它。这种连接的原则,我们已经归结为三种:相似性,连接性和因果性。
可感的对象比任何其他的对象在我们的想象里常常有更大的影响,而且他们会迅速地把这种影响传递到与之相关联和相似的那些观念上去,因此相似关系在使观念活跃起来方面的效果是很常见的。
四十八,我们改进道德科学或形而上学的主要障碍是观念的模糊和词语的歧义。数学的主要困难是形成各种结论所需要的推论的长度和思想的范围。
四十九,我们的一切观念不过是我们的印象的摹本,换句话说,任何事物,如果我们以前未曾为我们的外部感官或内部感官所感觉,则不能为我们所思想。我已经尽力说明这个命题(第二章),我还表明了我的希望:人们如果适当地应用这个命题,就可以在其哲学推理中获得比他们迄今所已达到的更大的明白性和精确度。那些复杂的观念也许可以借助定义而得到恰当的了解,二这些定义推到最简单的观念的时候,我们发现它们仍然有某种歧义和模糊。……印象不包含歧义,它们本身不仅处于充分的光明之下,而且能把光明投射到与它们相符但处在模糊之中的那些观念上。
五十一,有人会说,我们在每一瞬间都意识到自己的内在力量,因为我们觉得,单凭我们意志的命令,我们就能使身体的各个器官产生运动,或者在我们的想象中引起一个新的观念,这种意志的作用,我们是通过意识而知道的。因此,我们就获得了力量或能力的观念,并且确信我们自己以及其他一切具有心智的实体都具有这种力量。所以这个观念是一个反省观念,因为它是从反省我们自己的心灵的活动而产生的,是由于意志对身体的器官和精神的机能所发出的命令而产生的。五十二,我们可以观察到,这种影响是一件和其他自然事件一样的事实,我们只能通过经验而认识它,根本不能根据原因中任何可以见到的“能力”或“力量”而预见到它,而认为这种力量把原因与结果联系起来,使结果成为原因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我们的身体的运动服从我们意志的命令,这一点我们是立刻意识到的。但是有什么办法才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凭什么能力意志才能进行这样奇特的一种活动,我们是完全不能直接意识到的。……为什么意志对舌头和手指能发生影响,然而对心脏和肝脏都不能发生呢?如果我们意识到在前一种情形下有一种能力,后一种情形下没有,那么这个问题也不会令我们困惑。……所有的能力都是与其结果相关联的。……结论就是,我们关于能力的观念,并不是我们肉体产生动作或应用我们的肢体从事适合于它们的用途和职能摹写任何我们关于能力的感觉或意识而来的。(我:即我们并不能预先感觉到能力的存在。)肢体的运动服从意志的命令,这是一个普遍经验的事实,同其他自然事件是一样的。
五十九,一个人第一次见到冲击所引起的运动的传递,例如两个弹珠相撞,他并不能宣称前一事件是与后一事件相联系,只能说它们相连接。当他见过若干次这种性质的实例后,他就宣称它们相联系。究竟是什么变化使得这个人生起了联系这个新观念呢?只不过是他现在感觉到这些事件在他的想象中是相联系的,并且能够轻易地从另一事件的出现预言这一事件的存在。因而,当我们说一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相联系时,意思只是说它们在我们思想中得到了一种联系,因而达到了一种推论,根据这种推论,这两个对象可以互相证明对方的存在。
六十,只有凭借这种关系,我们才能对远离我们的记忆和感觉的当前见证的对象,得到确定的知识。一切科学的唯一的直接效用,就是指导我们如何掌握事件的原因来控制和驾驭未来的事件。……我们可以将原因定义为:原因是一种有另一种对象随之而来的对象,并且在所有类似于第一种对象的地方,都有类似于第二种的对象随之而来。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对象不存在,第二个对象也一定不存在。对于这一点我们是有经验的。因此,根据这个经验我们可以给原因再下一个定义:所谓原因就是一种有另一对象随之而来的对象,它的出现总是使思想转到另一个对象上面。虽然这两个定义都是从原因以外的一些情况中推出来的,但是我们无法补救这个缺点。
六十五、大家都普遍承认,在各个民族和各个时代的人们的活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巨大的齐一性。人性在作用和原则方面是始终不变的。同样的动机总是产生同样的行为;同样的事件总是随着同样的原因而来。野心、贪婪、自私、虚荣、友谊、慷慨、热心公益的精神,这些以不同程度混合在一起,分布在整个社会中的感情,从开天辟地以来直到现在,始终是我们在人类生活中见到过的一切活动和事业的源泉。……所以我们通过长期的生活、广泛的阅历和交际而获得的经验,与用人性原则来给我们以教益,并规范我们未来的行为和思辨,有着共同的好处。借助于这种指导,我们根据人们的行为、表情,甚至于姿态,进而认识人们的脾性与动机,而且我们还根据对于他们脾性和动机的认识,反过来解释他们的行为。由经验 ,的内容。
六十七、一切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都一样是必然的,至于在某些实例下它表面上的不确定性,乃是由于相反的一些原因的秘密对立发生的。 历史的诚实,所有学科的存在,性格的稳定,判断的恒常,疯狂症的不可能,都说明了这一点。
七十三,我们所谓的自由的意思只能是“一种按照意志的决定而行动或不行动的力量”,这就是说,假如我们想停止不动,我们就可以不动;假如我们想要运动,我们也同样可以运动。这种假定性的自由没什么可争辩的。……注释1:恰当地说,任何活动的必然性,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不是活动物自身的一种性质,而是可以考察这种活动的能思想的或有理性的人具有的一种性质。……(我:我们的意志也是受必然性支配的),不管我们如何可以想象在自身中感到一种自由,一个旁观者却往往能从我们的动机和性格推断我们的行动。
七十六、各种行为,就其真正的本性来说都是暂时的、易逝的,而且各种行为如果不是产生于行事者的性格和气质中的某种原因,那么,即使它是好事,也不能增加行事者的荣誉;即使它是坏事,也不能增加行事者的罪恶。各种行为本身也许应受谴责,它们可能违背了道德和宗教的全部法规,但是行事者对它们并不负有责任;而且由于这些行为并不是从行事者中的某些持久的和恒常的性质产生的,并且在行为之后又没有遗留下那种性质的任何东西,根据他们的说法,他就不能成为惩罚或报复的对象。因此,按照这种否认必然性、并因而否认原因的原则,一个人即使在犯了最可怕的罪恶之后,也如同他降生初时一样纯洁无暇,他的性格和他的行为也 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行为并不是从他的性格产生出来的,行为的恶劣决不 能当做品德堕落的证据。人们如果是盲目地偶然地实施某些行为,则无论那些行为产生的后果如何,人们都不能因此而受到指责。为什么呢?这无非是因为这些行为的本原只是暂时的、到此为止的。……(我:这段描述能够用来研究结果主义和义务论)。……自由是道德的要素,如果没有自由,任何人类行为也就不能具有任何道德的性质,也不能成为赞赏或厌恶的对象。因为行为之所以成为我们的道德感情的对象,仅仅是由于它们是内在的性格、情欲和感情的标志。如果它们不是由这些根源来,而完全来自于外部的暴力,那它们就既不能引起赞美,也不能引起谴责。
八十三、动物可以推断出直接刺激其感官以外的某种事实;当动物从当下的对象期待它通常由相似的对象产生出来的同一结果时,这种推断完全是建立在过去的经验上的。动物的这种推断,不可能建立在任何过程或推理过程之上,动物不可能通过论证或推理过程而断定:相似的事件一定伴随着相似的对象,自然地进程在其活动中将永远规则。
九十四、一个有见识的读者,在细查这些奇 怪的历史时往往会说:“如此怪异的事情从来不曾发生在我们的时代,这真是奇怪。”但是我相信一切时代的人们都会撒谎,这并非怪事。你必定见到过关于这种弱点的足够的例证。
一三一、在我看来,抽象科学或证明的唯一对象,就是量和数。一切试图把这类比较完善的知识扩张到量和数的界限以外,都只是诡辩和幻想。……人类的其他一切研究对象,都只是涉及实际的事实和存在的,这些东西显然是不能证明的。任何存在的东西都可以不存在。否定一件事实并不包含矛盾。任何事物的不存在,毫无例外就像它的存在一样,是一个清楚明白的概念。凡是不真实的命题都是含糊不清的比克理解的,“64的立方根等于10的一半”,是个错误的命题,我们无法设想它,但是“凯撒或迦伯里天使或其他人根本不存在”,虽然可能错误,但却可以设想,并不包含矛盾。……如果我们先验地进行推理,则任何事物就会产生任何事物了。一块石子的降落可以消灭太阳……如果我拿起一本书,既看不到量或数方面的抽象推理,又看不到关于实际事实和存在的经验推理,就可以把它投到烈火中去,因为全是诡辩和幻想。
孙嘉辰 2014.3.19
虽然我们的思想似乎享有无限制的自由,但如果我们予以切实的考察,就会发现它实际上是被限制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心灵的全部创造力只不过是将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材料加以联系、调换、扩大或缩小的能力而已。第一,当我们分析我们的思想或观念的时候,不管它们何等复杂或崇高,我们总是发现它们可以分解成为简单的观念,而这些简单的观念又是先前的一种感情或感觉的摹本。有些观念乍看是与这个来源相去甚远,但是经过比较详细的考察,我们仍然发现是从那个源头得来的。第二,如果一个人由于感官的缺陷而不能感受到任何感觉,那么,我们总是看到,他也感觉不到相应的观念。如果你治好了他们在感官上的缺陷,为他们感觉打开了新的通道,那么你就为他们的观念打开了新的通道;他在设想这些对象时就没有什么困难了。
然而也有一种相反的想先可以证明,不依赖于相应的影响,观念的产生并非绝对没有可昂的能。……一切观念,特别是抽象观念,天然是暗淡的,模糊的,只是为心灵泛泛地把握,它们容易与其他相似的观念混淆起来。任何一个名词,当其经常被使用的时候,即使没有明确的意义,我们也容易想想它附带有一个确定的观念。相反,一切影响,即一切感觉,不管是外部的或是内部的,都是强烈的、生动的,它们中间的界限是比较精确的限定了的,对他们是不容易陷入任何错误和误解的。因此,当我们对一个被使用而没有任何意义或观念的哲学名词发生疑问的时候,我们只需追问:所假定的那个观念是从何种影响得来的?如果没有找到相应的印象,那就证实了怀疑。
在我看来,观念的联系只有三条原则:“相似性”、时间或空间上的“连接性”,以及原因或者结果。
人类理性或研究的全部对象,可以自然地分为两类即:观念的关系和实际的事情。属于第一类的是几何代数三角和算数,任何一个命题,只要由直觉而发现其确切性,或者由证明而发现其确切性,就属于这一类,“直角三角形的斜边的平方等于其余两边平方的和”这个命题便是表达了图形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类命题,只凭思想的作用就能够发现,而不以存在于宇宙中某处的任何事物为依据。
人类理性的第二种对象——实际的事情,则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加以确定;它们的真理性不论有多大,在我们看来总不能与前一类真理性同样明确。各种事实的反面仍然是可能的,因为它并不会包含任何矛盾,而且可以为心灵所设想,就像符合实际情况的一样。“太阳明天将不出来”想要(我:不依靠经验)证明它是错的,这是徒劳的。
一切关于实际事情的推理,似乎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之上。仅仅通过这种关系,我们便能够超出我们的记忆和感官的见证以外。例如荒岛上发现手表推断出这个岛上有人到过。……我要大胆的提出一个没有例外的一般命题:我们关于因果关系的知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是从先验的推理获得的,而是完全产生于经验,即产生于当我们看到一切特殊对象恒常地彼此连接在一起的那种经验。……原因和结果的发现,不是通过理性,而是通过经验。……没有人可以想象,火药的爆炸或磁石的吸引能够通过先验的论证来发现。同样地,如果我们假设某种结果依据于复杂的机械或各个部分间的结构,我们就不难将我们对于这方面的一切知识归于经验。……心灵即使用最精密的考察也绝不能在所假定的原因里面找出结果。因为结果是与原因完全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绝不能在原因里面发现结果。先验地考虑,我们是不是可以发现一种东西能够使我们产生石头或金属降落的观念,而不是上升或者别种运动的观念呢?(我:我们最终只能通过经验知道某些事物的特征和联系,但绝不可能了解事物本身)……各种应用的数学都假定自然在其活动中建立了一定的法则,抽象的推理则是用来帮助经验发现这些法则,或者用来决定这些法则在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影响,……几乎学帮我们应用这些法则,给我们提供各种机械的组成部分和形象的正确面积,但是法则本身的发现只能依靠经验,而且实际上所有的抽象的推理都不能使我们前进一步而认识这个法则。……我们必须确定地承认,自然使我们与它一切秘密保持很大距离,它只让我们认识到事物的少数表面的性质;至于那些为事物的影响所完全依据的力量和原则,则对我们隐藏起来。……一切关于实际事情的论证都是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我们关于这种关系的知识完全是从经验中得到的;我们的一切经验结论都是从“未来将符合过去”这一假设出发的。事实上,一切来源于经验的论证都建立于我们在自然中所发现的那种相似性上面。
三十、一切推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明的推理,亦即关于观念之间关系的推理;另一类是或然的推理,亦即关于事实与实际存在的推理。在这种情况下,似乎显然不存在证明的论证。因为自然过程可以变化,而且一件事物即使和我们经验过的事物表面上相似,但也可能产生出不同的或相反的结果,这些都是并不包含矛盾的事。……一切可以理解的、可以清晰设想的东西都不包含矛盾,却决不能通过论证或抽象的推理而先验地证明其为错误。……从经验而来的推断都是把“未来与过去相似”和“相似的能力将总是与相似的可感性质结合在一起”这样的假定作为它的基础。……必须承认,我们之所以假定过去和将来相似,以及从外表上相似的一些原因来期待相似的结果,这并不是由于推理。
三十六、一切从经验而来的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运用理性的结果。习惯是人类生活中的伟大指南。没有了习惯,一切行动都是立即终止,思辨的主要部分也会终止。……我们关于实际的事物或真实的存在的全部信念都是从呈现于记忆或感官之前的某个事物,以及它和其他事物的惯常的连接得来的。四十、在我看来,信念不过是比仅由想想所获得的构想更生动、更活跃、更强烈、更坚实、更稳定的一种关于事物的构想,而且这种构想的方式产生于一种事物与呈现于记忆和感觉中的某种东西的一种习惯性的连接。
四十一、我们已经看到,自然在各种特殊观念之间已经建立了联系。一个观念一旦出现于思想中,他就会通过和缓而不可觉察的运动,随即把与它相关的观念带进来,使我们注意到它。这种连接的原则,我们已经归结为三种:相似性,连接性和因果性。
可感的对象比任何其他的对象在我们的想象里常常有更大的影响,而且他们会迅速地把这种影响传递到与之相关联和相似的那些观念上去,因此相似关系在使观念活跃起来方面的效果是很常见的。
四十八,我们改进道德科学或形而上学的主要障碍是观念的模糊和词语的歧义。数学的主要困难是形成各种结论所需要的推论的长度和思想的范围。
四十九,我们的一切观念不过是我们的印象的摹本,换句话说,任何事物,如果我们以前未曾为我们的外部感官或内部感官所感觉,则不能为我们所思想。我已经尽力说明这个命题(第二章),我还表明了我的希望:人们如果适当地应用这个命题,就可以在其哲学推理中获得比他们迄今所已达到的更大的明白性和精确度。那些复杂的观念也许可以借助定义而得到恰当的了解,二这些定义推到最简单的观念的时候,我们发现它们仍然有某种歧义和模糊。……印象不包含歧义,它们本身不仅处于充分的光明之下,而且能把光明投射到与它们相符但处在模糊之中的那些观念上。
五十一,有人会说,我们在每一瞬间都意识到自己的内在力量,因为我们觉得,单凭我们意志的命令,我们就能使身体的各个器官产生运动,或者在我们的想象中引起一个新的观念,这种意志的作用,我们是通过意识而知道的。因此,我们就获得了力量或能力的观念,并且确信我们自己以及其他一切具有心智的实体都具有这种力量。所以这个观念是一个反省观念,因为它是从反省我们自己的心灵的活动而产生的,是由于意志对身体的器官和精神的机能所发出的命令而产生的。五十二,我们可以观察到,这种影响是一件和其他自然事件一样的事实,我们只能通过经验而认识它,根本不能根据原因中任何可以见到的“能力”或“力量”而预见到它,而认为这种力量把原因与结果联系起来,使结果成为原因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我们的身体的运动服从我们意志的命令,这一点我们是立刻意识到的。但是有什么办法才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凭什么能力意志才能进行这样奇特的一种活动,我们是完全不能直接意识到的。……为什么意志对舌头和手指能发生影响,然而对心脏和肝脏都不能发生呢?如果我们意识到在前一种情形下有一种能力,后一种情形下没有,那么这个问题也不会令我们困惑。……所有的能力都是与其结果相关联的。……结论就是,我们关于能力的观念,并不是我们肉体产生动作或应用我们的肢体从事适合于它们的用途和职能摹写任何我们关于能力的感觉或意识而来的。(我:即我们并不能预先感觉到能力的存在。)肢体的运动服从意志的命令,这是一个普遍经验的事实,同其他自然事件是一样的。
五十九,一个人第一次见到冲击所引起的运动的传递,例如两个弹珠相撞,他并不能宣称前一事件是与后一事件相联系,只能说它们相连接。当他见过若干次这种性质的实例后,他就宣称它们相联系。究竟是什么变化使得这个人生起了联系这个新观念呢?只不过是他现在感觉到这些事件在他的想象中是相联系的,并且能够轻易地从另一事件的出现预言这一事件的存在。因而,当我们说一个对象与另一个对象相联系时,意思只是说它们在我们思想中得到了一种联系,因而达到了一种推论,根据这种推论,这两个对象可以互相证明对方的存在。
六十,只有凭借这种关系,我们才能对远离我们的记忆和感觉的当前见证的对象,得到确定的知识。一切科学的唯一的直接效用,就是指导我们如何掌握事件的原因来控制和驾驭未来的事件。……我们可以将原因定义为:原因是一种有另一种对象随之而来的对象,并且在所有类似于第一种对象的地方,都有类似于第二种的对象随之而来。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对象不存在,第二个对象也一定不存在。对于这一点我们是有经验的。因此,根据这个经验我们可以给原因再下一个定义:所谓原因就是一种有另一对象随之而来的对象,它的出现总是使思想转到另一个对象上面。虽然这两个定义都是从原因以外的一些情况中推出来的,但是我们无法补救这个缺点。
六十五、大家都普遍承认,在各个民族和各个时代的人们的活动之间,存在着一种巨大的齐一性。人性在作用和原则方面是始终不变的。同样的动机总是产生同样的行为;同样的事件总是随着同样的原因而来。野心、贪婪、自私、虚荣、友谊、慷慨、热心公益的精神,这些以不同程度混合在一起,分布在整个社会中的感情,从开天辟地以来直到现在,始终是我们在人类生活中见到过的一切活动和事业的源泉。……所以我们通过长期的生活、广泛的阅历和交际而获得的经验,与用人性原则来给我们以教益,并规范我们未来的行为和思辨,有着共同的好处。借助于这种指导,我们根据人们的行为、表情,甚至于姿态,进而认识人们的脾性与动机,而且我们还根据对于他们脾性和动机的认识,反过来解释他们的行为。由经验 ,的内容。
六十七、一切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联系都一样是必然的,至于在某些实例下它表面上的不确定性,乃是由于相反的一些原因的秘密对立发生的。 历史的诚实,所有学科的存在,性格的稳定,判断的恒常,疯狂症的不可能,都说明了这一点。
七十三,我们所谓的自由的意思只能是“一种按照意志的决定而行动或不行动的力量”,这就是说,假如我们想停止不动,我们就可以不动;假如我们想要运动,我们也同样可以运动。这种假定性的自由没什么可争辩的。……注释1:恰当地说,任何活动的必然性,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不是活动物自身的一种性质,而是可以考察这种活动的能思想的或有理性的人具有的一种性质。……(我:我们的意志也是受必然性支配的),不管我们如何可以想象在自身中感到一种自由,一个旁观者却往往能从我们的动机和性格推断我们的行动。
七十六、各种行为,就其真正的本性来说都是暂时的、易逝的,而且各种行为如果不是产生于行事者的性格和气质中的某种原因,那么,即使它是好事,也不能增加行事者的荣誉;即使它是坏事,也不能增加行事者的罪恶。各种行为本身也许应受谴责,它们可能违背了道德和宗教的全部法规,但是行事者对它们并不负有责任;而且由于这些行为并不是从行事者中的某些持久的和恒常的性质产生的,并且在行为之后又没有遗留下那种性质的任何东西,根据他们的说法,他就不能成为惩罚或报复的对象。因此,按照这种否认必然性、并因而否认原因的原则,一个人即使在犯了最可怕的罪恶之后,也如同他降生初时一样纯洁无暇,他的性格和他的行为也 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行为并不是从他的性格产生出来的,行为的恶劣决不 能当做品德堕落的证据。人们如果是盲目地偶然地实施某些行为,则无论那些行为产生的后果如何,人们都不能因此而受到指责。为什么呢?这无非是因为这些行为的本原只是暂时的、到此为止的。……(我:这段描述能够用来研究结果主义和义务论)。……自由是道德的要素,如果没有自由,任何人类行为也就不能具有任何道德的性质,也不能成为赞赏或厌恶的对象。因为行为之所以成为我们的道德感情的对象,仅仅是由于它们是内在的性格、情欲和感情的标志。如果它们不是由这些根源来,而完全来自于外部的暴力,那它们就既不能引起赞美,也不能引起谴责。
八十三、动物可以推断出直接刺激其感官以外的某种事实;当动物从当下的对象期待它通常由相似的对象产生出来的同一结果时,这种推断完全是建立在过去的经验上的。动物的这种推断,不可能建立在任何过程或推理过程之上,动物不可能通过论证或推理过程而断定:相似的事件一定伴随着相似的对象,自然地进程在其活动中将永远规则。
九十四、一个有见识的读者,在细查这些奇 怪的历史时往往会说:“如此怪异的事情从来不曾发生在我们的时代,这真是奇怪。”但是我相信一切时代的人们都会撒谎,这并非怪事。你必定见到过关于这种弱点的足够的例证。
一三一、在我看来,抽象科学或证明的唯一对象,就是量和数。一切试图把这类比较完善的知识扩张到量和数的界限以外,都只是诡辩和幻想。……人类的其他一切研究对象,都只是涉及实际的事实和存在的,这些东西显然是不能证明的。任何存在的东西都可以不存在。否定一件事实并不包含矛盾。任何事物的不存在,毫无例外就像它的存在一样,是一个清楚明白的概念。凡是不真实的命题都是含糊不清的比克理解的,“64的立方根等于10的一半”,是个错误的命题,我们无法设想它,但是“凯撒或迦伯里天使或其他人根本不存在”,虽然可能错误,但却可以设想,并不包含矛盾。……如果我们先验地进行推理,则任何事物就会产生任何事物了。一块石子的降落可以消灭太阳……如果我拿起一本书,既看不到量或数方面的抽象推理,又看不到关于实际事实和存在的经验推理,就可以把它投到烈火中去,因为全是诡辩和幻想。
孙嘉辰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