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小约翰》——无韵的诗,成人的童话,记述成长的心灵旅程
提到《小约翰》,就不免想起中国上世纪初的一位大文豪——鲁迅。荷兰作家弗雷德里克·凡·伊登(旧译望·蔼覃)所做的《小约翰》,被这位中国的大文豪称之为“无韵的诗,成人的童话”,也是为数不多的鲁迅亲自译介到中国来的外国文学之一。甚至可以说,凡·伊登的这部《小约翰》,直接催生出了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然而时至今日,国内知鲁迅者众,熟悉《朝花夕拾》者亦不少,然而知《小约翰》者寥寥。想来也许与最初之译者鲁迅先生那稍显艰深晦涩的文笔有关。鲁迅自己也承认,翻译“够感困难,而仍得不如意的结果”。除了翻译上的晦涩,文本的思想深度也是让读者望而却步的重要因素,全书看似讲了一个荒诞不经的儿童游记,实则涉及到的都是人生的大问题,这让许多只想闲看自娱的读者不愿在思想的漩涡中纠缠不清,这也是《小约翰》未能广为流传的原因之一。
抛开这些不谈,从客观角度评价,《小约翰》称的上是值得读者反复研读、细细品味的一部佳作。而且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回头再读则思考便又深入一层。初读之时,发现《小约翰》其实讲了一个比较简单的故事,与爸爸生活在一起的小约翰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在野外意外结识了在牵牛花上出生的精灵“牵牛小子”(旧译作“旋儿”)。于是小约翰离开人类追随牵牛小子在自然中游历。直到某天小约翰在树精灵那里知道了世间有一本“真理之书”,它记载了“为什么每样事物就应该是那个样子”。对万物真理的追求使得小约翰离开牵牛小子到别处去寻找这本书。一路上约翰经历了人类的欺骗和羞辱,最终认识了象征科学主义的冷酷精灵“毁灭者”(旧译作“穿凿”),毁灭者带着约翰见识科学和城市,也见识死亡,这一切令约翰痛苦而无法抗拒。最终,约翰回到了故乡,发现父亲已处在弥留之际。父亲死后,毁灭者欲解剖父亲的尸体,愤怒的小约翰拼命地阻止,毁灭者在争斗中消失了,床头坐着“死神”(旧译作“永终”)。在一片幻像里,约翰再次见到了牵牛小子,而他却必须要做出抉择,是继续追随牵牛小子与自然为伍,还是选择人的道路,成为一个人。原文的结尾这样写道,“在‘他’的指引下,他转过身来,迎着寒冷的夜风,艰难地向那个有人和人的不幸和痛苦的黑沉沉的大城市走去。”全书结束。
我在读过《小约翰》之后,觉得小约翰的旅程仿佛就是我自己的成长经历,儿时在自然中纵情玩乐,不知不觉间便萌生了对事物对错的判断,凡是总想问出个所以然来。待到投身学海,才发现所学越多,困惑亦越大。长大之后,发现世道艰辛,举步维艰,然而有些事虽不尽如人意,却只能尽量顺应潮流。说随波逐流也好,说失却初心也罢,总之是为活着。生活艰难之时,会想起书中描绘的荷兰沙岗,宁静的乡村田园,以及充满童趣的林林总总。念及自身,想起小时候似乎离家很远的学校,现在想来也不过是一座桥,两条街的距离。还有北国的特有的雪景,也许不像约翰的经历那般美好,但感怀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处风景,而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习惯了快餐文化的今天再也找不到的一种欣喜,以及一种慢悠悠,却回味悠长的人生哲学。
我读《小约翰》,总叹服于其中诗性的情节。许多人评价散文时总愿意写运用了诗性的语言,而《小约翰》本身的情节设置就仿佛是优美的诗。这种特点尤其表现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如听蟋蟀讲课,就仿佛是一首明快的田园诗。又比如约翰和牵牛小子泛舟湖上,想象夕阳映衬下仿佛正在燃烧的白云是一扇金色的大门,可谓是一段壮丽的佳作。但回过头去再看某些情节又不免觉得,看似是孩子的语言,诗般的散文,探讨的确是触及哲学本源的大问题。比如蚂蚁的和平论,若要深究,其中不乏宗教、政治等深刻的思想。又比如扑火的飞蛾,以及记载蜘蛛大王的圣经,涉及到的都是有关人生的大问题。然而凡·伊登在书中尽量保持了一个旁观的记述人的本色,并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主观的表述,而将评判的标准尽量留给读者。复杂的思想,多元的角度,也许也是该书未能广为流传的原因吧。
读过该书的人总是执念于约翰最后的选择,甚至可以说全书最大的争议也来自于此。美好的自然生活,表面富丽实则肮脏的大城市,约翰最终选择了后者,选择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书中也写到,城市正是人痛苦的本源,然而约翰终要回到那里,完成他作为一个人的使命。其实,就凡·伊登心理医生的职业来说,这种结局是合理的,他不在陷入以往儿童作家那种深陷虚幻自然而不能自拔的状态,而是从某种意义上肯定了人类本性导致的痛苦的存在。又或者说,作者本身的立场是想表明,纵然怀有对人类生活的厌恶或者对自然世界的极度崇拜,但作为人类文明存在的核心,人造社会的力量与贡献都是不可抹杀的。甚至可以认为,作者本质上对那种反对进步,完全倡导回归自然的思想是持否定态度的。作者借最后部分约翰的选择给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可以认为,作品前期对于自然生活极致美好的描写是一个漫长的铺垫,而为结尾约翰的似乎出人意料的决定做足了准备。从儿童到精灵最后回归又成为一个人,这是每个人生活的缩影,是每个人都绕不开的心路历程。
也许等到四十岁时我还会再读一遍《小约翰》,我希望那时能安静的泡上一壶茶,认真的坐下来。或者说,只是想寻找那种旧时光的回忆吧。
抛开这些不谈,从客观角度评价,《小约翰》称的上是值得读者反复研读、细细品味的一部佳作。而且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回头再读则思考便又深入一层。初读之时,发现《小约翰》其实讲了一个比较简单的故事,与爸爸生活在一起的小约翰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在野外意外结识了在牵牛花上出生的精灵“牵牛小子”(旧译作“旋儿”)。于是小约翰离开人类追随牵牛小子在自然中游历。直到某天小约翰在树精灵那里知道了世间有一本“真理之书”,它记载了“为什么每样事物就应该是那个样子”。对万物真理的追求使得小约翰离开牵牛小子到别处去寻找这本书。一路上约翰经历了人类的欺骗和羞辱,最终认识了象征科学主义的冷酷精灵“毁灭者”(旧译作“穿凿”),毁灭者带着约翰见识科学和城市,也见识死亡,这一切令约翰痛苦而无法抗拒。最终,约翰回到了故乡,发现父亲已处在弥留之际。父亲死后,毁灭者欲解剖父亲的尸体,愤怒的小约翰拼命地阻止,毁灭者在争斗中消失了,床头坐着“死神”(旧译作“永终”)。在一片幻像里,约翰再次见到了牵牛小子,而他却必须要做出抉择,是继续追随牵牛小子与自然为伍,还是选择人的道路,成为一个人。原文的结尾这样写道,“在‘他’的指引下,他转过身来,迎着寒冷的夜风,艰难地向那个有人和人的不幸和痛苦的黑沉沉的大城市走去。”全书结束。
我在读过《小约翰》之后,觉得小约翰的旅程仿佛就是我自己的成长经历,儿时在自然中纵情玩乐,不知不觉间便萌生了对事物对错的判断,凡是总想问出个所以然来。待到投身学海,才发现所学越多,困惑亦越大。长大之后,发现世道艰辛,举步维艰,然而有些事虽不尽如人意,却只能尽量顺应潮流。说随波逐流也好,说失却初心也罢,总之是为活着。生活艰难之时,会想起书中描绘的荷兰沙岗,宁静的乡村田园,以及充满童趣的林林总总。念及自身,想起小时候似乎离家很远的学校,现在想来也不过是一座桥,两条街的距离。还有北国的特有的雪景,也许不像约翰的经历那般美好,但感怀的绝不仅仅是一两处风景,而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习惯了快餐文化的今天再也找不到的一种欣喜,以及一种慢悠悠,却回味悠长的人生哲学。
我读《小约翰》,总叹服于其中诗性的情节。许多人评价散文时总愿意写运用了诗性的语言,而《小约翰》本身的情节设置就仿佛是优美的诗。这种特点尤其表现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如听蟋蟀讲课,就仿佛是一首明快的田园诗。又比如约翰和牵牛小子泛舟湖上,想象夕阳映衬下仿佛正在燃烧的白云是一扇金色的大门,可谓是一段壮丽的佳作。但回过头去再看某些情节又不免觉得,看似是孩子的语言,诗般的散文,探讨的确是触及哲学本源的大问题。比如蚂蚁的和平论,若要深究,其中不乏宗教、政治等深刻的思想。又比如扑火的飞蛾,以及记载蜘蛛大王的圣经,涉及到的都是有关人生的大问题。然而凡·伊登在书中尽量保持了一个旁观的记述人的本色,并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主观的表述,而将评判的标准尽量留给读者。复杂的思想,多元的角度,也许也是该书未能广为流传的原因吧。
读过该书的人总是执念于约翰最后的选择,甚至可以说全书最大的争议也来自于此。美好的自然生活,表面富丽实则肮脏的大城市,约翰最终选择了后者,选择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书中也写到,城市正是人痛苦的本源,然而约翰终要回到那里,完成他作为一个人的使命。其实,就凡·伊登心理医生的职业来说,这种结局是合理的,他不在陷入以往儿童作家那种深陷虚幻自然而不能自拔的状态,而是从某种意义上肯定了人类本性导致的痛苦的存在。又或者说,作者本身的立场是想表明,纵然怀有对人类生活的厌恶或者对自然世界的极度崇拜,但作为人类文明存在的核心,人造社会的力量与贡献都是不可抹杀的。甚至可以认为,作者本质上对那种反对进步,完全倡导回归自然的思想是持否定态度的。作者借最后部分约翰的选择给出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可以认为,作品前期对于自然生活极致美好的描写是一个漫长的铺垫,而为结尾约翰的似乎出人意料的决定做足了准备。从儿童到精灵最后回归又成为一个人,这是每个人生活的缩影,是每个人都绕不开的心路历程。
也许等到四十岁时我还会再读一遍《小约翰》,我希望那时能安静的泡上一壶茶,认真的坐下来。或者说,只是想寻找那种旧时光的回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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