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内容概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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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泥土思维来自千百年不变的耕种方式,乡土社会本身具有稳定性。农业社会的男女分工使得其实不需要大规模的聚居,聚居有利于分工合作,乡土社区的基本单位还是村落。不过,村落与村落之间是孤立的,隔膜的,孤立和隔膜不一定是绝对的,只是人口流动少会使得村落之间的交流也少。社会学里有一种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另一种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社会属于前者。前者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熟悉的,所以信任就像一种习惯一样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在陌生人社会中,社会规范很弱,这时候就需要法律来规范人们的生活。
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
乡村社会的熟人特征,使得他们对于他们生活中的一切都很熟悉,经验靠着一代一代口口相传,这就没有了文字产生的条件。乡下人文盲问题的产生并不是乡下人愚笨,就像城市里的小孩不能很好捕蟋蟀一样,只是生长的环境不同而已。文字的发生是在人和人传情达意的过程中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隔,这个阻隔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今昔之隔,另一方面是社会的世代之隔。
差序格局
中西方很多不同是由于社会结构的不同:西方社会以个人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像是一捆柴,几根成一把,几把成一扎,几扎成一捆,条理清楚,成团体状态;中国乡土社会以宗法群体为本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亲属关系为主轴的网络关系,是一种差序格局。在差序格局下,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网络。这就像把一块石头扔到湖水里,以这个石头(个人)为中心点,在四周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社会关系的亲疏。大家千万不要轻看了这个比喻,正是通过这个比喻以及它所代表的“差序格局”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差序格局中是“克己复礼”,以自己作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存在了。
家族
家庭的概念是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社群,西洋的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主要是生育儿女等功能。中国的家庭是扩大的家庭,只算父系,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构成的社群,被称为"氏族"。中国的家庭是一个事业单位,家的大小是依靠事业的大小而决定。我们的家庭既是一个连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为纵,在父子婆媳之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所以要有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讲究“三从四德”讲究负责和服从。
男女有别
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款系的手段是不对的。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的,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但不是经济的生产,不是个事业。感情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乡土社会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更害怕原有社会关系的破坏。社会秩序规范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
礼治秩序
人治和法治的区别,不在“人”和“法”两个字上,而在维持秩序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并非像大家想的那样文质彬彬,礼也是很残酷很野蛮的,比如陪葬礼制。礼也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和法不同的是,法是国家靠来执行,而礼是靠传统来规范。乡土社会安土重迁不流动的特点让经验可以一代一代流传,一切照旧即可。礼治依靠着道德是乡土社会的特点,在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中无法发挥效力,于是一切只能依靠法律了。
无讼
乡村依照原有的道德治理,现代法律从西洋法之间搬过来,有许多不相容和原有礼治不相容的东西。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很好地建立起新的法治秩序,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面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被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无为而治
权力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社会冲突方面的权力,另一种是社会合作方面的权利,两者并不矛盾可以共存,中国农业社会的脆弱并不能经得起皇权横征暴敛的战争、修建大型工程这一“投资”行为,一次又一次动乱与和平正起源于此,所以诞生了“无为而治”
长老统治
我们出生在一个有既定规则和认同的社会,我们从一开始出生就在被大人教去接受生活世界中的种种规范,外界的规范不是像我们的器官随着时间推移慢慢的长大成熟,而是在一开始我们就别无选择的要去接受。
血缘和地缘
血缘社会是稳定的,外乡人很难进入一个稳定的乡土社会中。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另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地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生活——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征,也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名实的分离
除了前三种社会冲突暴橫权力,社会合作中的同意权力,社会继承中的长老权力,第四种是社会变迁中的权力。乡土社会并非静止的,而是缓慢变化的。社会变迁指的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变动原因是原有的社会结构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中求和和社会的变动谋适应。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极大的分离,在长老权力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只要表面上承认这形势,内容可以经注释而改变。
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社会中人们依靠欲望去做事,现代社会中产生了计划,产生了需要。在乡土社会中有很多行为我们自以为是用来达到某种欲望或者目的,而在客观的检讨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行为却在满足主观上并没有自觉地需要,而且行为和所说的目的之间毫无实在的关联。例如巫师驱鬼,驱的不是鬼,而是内心的恐惧。在乡土社会中,欲望是经=了文化的熏陶可以作为行为的指导,结果是印合生存的条件。
在现代社会里知识即是权力,因为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人要依靠他们的需要去做计划。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我们在上文中所称的时势权力;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生活方案,各人依着欲望去活动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