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第三章到第六章的总结——致敬尚小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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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案核心人物: 袁世凯→赵秉钧→洪述祖→应桂馨→武士英
第三章 袁赵洪应亲疏关系之形成
洪:赵在国务院的下属秘书,官场名声不佳,曾因贪污入狱,后因不见容于官场,被赵借公务下放南方。有诓骗应的行为。
应:共进会头目,名声极差,曾被黎元洪通缉,曾任陈其美手下情报科科长,自认革命有功,却没有得到足够的承认与回报。
袁洪关系:于朝鲜相识,并不仅通过赵联系,而有直接的且不浅的关系,很多事情洪会绕过赵而直接向袁汇报。可以说洪是袁的私人(而不是赵的)。
洪应关系:洪下放南方时遇应,应正为会党解散之事焦头烂额,正好互相利用结为朋友。洪在袁授意下帮应解除通缉,委任为江苏驻沪巡查长。洪并让应向袁陈述其革命经历,以投诚叙勋。后来所谓“燬宋酬勋”可说源自于此。
总体而言,袁、洪、应关系较为密切。洪本人为袁之私人,且与应关系诡秘。应所要求之“江苏驻沪巡查长”与中央拨款,均由洪居中协调。而通过洪的牵线,袁与应的关系也显得比赵与应的关系更密切。收扶应桂馨和共进会的计划本身,和赵秉钧没有什么关系。
赵与洪、应关系:表面上洪是赵手下的秘书,早年(前清时)有相当交往。但后来鼎革后逐渐疏远,公务上往来也不多,甚至产生矛盾。
第四章 洪应合谋杀宋惨剧
部分激进派国民党人在南方发起欢迎国会团,号召国会议员赴京前在上海召开预备会议,自择集会所在地,以防止被北方袁派武力干扰。但是孙中山黄兴和温和派国民党人都表示反对。
袁世凯对于欢迎国会团的突然出现感到十分震惊。于是在总统府的授意下,洪述祖于1931年1月22日南下调查该团。洪、应也借政府欲解散欢迎国会团之机,对付国民党并攫取私利。阴谋开始一步步来开帷幕。
2月初通信中,洪即提到要在“大题目”下写“要紧文章”,并有“激烈举动”。大题目是指对付国民党这件大事;要紧文章便是要通过操弄宪法起草,来对付国民党人,其途径包括收买国民党议员和收买国民党控制的报纸。这样,通过把工作重点从调查解散欢迎国会团转移到操弄宪法起草,洪和应便把打击对象由国民党激进派转变为国民党全体。对此,袁知情且默许。激烈举动与很多传统解释不同,并不是指“杀宋”,此时洪应二人并无杀宋计划,而是指,直接构陷国民党领袖。洪电赵,大肆宣扬国民党对总统和总理位置的觊觎,声称掌握事实上不存在的孙黄宋在日本的黑材料,以暗中索取三十万款项。然而这一次袁并没有上当,而是要求应桂馨先提供物证,再付款。于是洪应二人的构陷骗财阴谋也失败了。
此时我们可以说,洪述祖与应桂馨试图一方面操弄宪法起草,另一方面找国民党的黑材料构陷孙文、黄兴与宋教仁,并借此渔利(从政府处拿钱)。对这一切,袁与中央政府都知道并且暗中予以支持。
事情性质的转变开始于2月22日洪述祖第五次催促应桂馨提供宋教仁黑材料的实据。此时由于应一再拖延寄出原始材料,洪已经怀疑根本不存在黑材料,都是应信口开河骗钱。为了给袁世凯一个交代,洪给了应两个解决建议,一是继续设法取得“印件”,不论原件、抄件均可;二是若宋有激烈的反政府举动时,趁机置他于死地。
此时洪心生杀宋之意原因有二。一方面是要在无法提供黑材料的情况下给袁世凯一个交代;另一方面欢迎国会团已经渐归沉寂,原本洪应二人企图借此机会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国民党人从而向中央索取30万报酬的阴谋很难再进行,他们必须另想办法来谋取利益。
3月10日,应又向洪提出要以六六二折购买八厘公债。此时应桂馨认为对宋下手是中央的意思,故欲借机发财,索取报酬。但是洪一方面认为“恐折扣大,通不过”,一方面又担心应桂馨因此对杀宋一事变消极,于是在13日电中主动抛出“燬宋酬勋位”的诱饵(与之前应桂馨企图向袁世凯陈述自己的革命功绩以索取勋位相呼应)。应接电后回应积极,主动表示“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谎言),而“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并告知“足可挪拢二十余万,以之全力注此”。显然,应对于先前没有拿到的30万并不死心,因此对新的行动格外积极。
与此同时,洪述祖于3月9日和11日,分别以匿名和“北京救国团”名义,在报章上发表通电,抨击宋教仁9日在南京的演说,意图诱导激起宋的反驳,使其成为之前所谓“激烈之举”,然后以此为借口下手。宋也果真在15日于《民立报》刊登了反驳文。(此段为作者合理推测,并无压倒性证据)
鉴于应桂馨对杀宋一事甚为积极,3月17日,洪述祖向应发出铣电,诓骗他“债票特别准”,继续鼓励促使应下杀手。而事实上,八厘公债早就不再出售,新出的六厘公债尚未发行,财政部根本没有答应打折出售公债之事,一切都是洪述祖的诓骗之举。此时应桂馨以为,杀宋之举,是中央授意。
18日,洪再发电要应“应即照办”杀宋事宜。但由于此电使用了仅限洪应二人私人通信用的“川密”而非可转呈赵秉钧的“应密”,应桂馨对于密令是否来自中央产生了怀疑,于是19日派出手下上京询问。同日中午应又收到洪用“川密”发的电报,要求“事速进行”,方才打消疑虑,并在20日晚于火车站动手。
以上便为洪唆使应,合谋杀害宋的整个过程。那么洪为何决意杀宋?又为何明知做不到还敢于以“燬宋酬勋位”诓骗应?洪述祖之所以要杀宋,既有迎合袁世凯对付国民党人的心理,并借机谋取个人金钱与政治利益的一面,又与其担心宋教仁的“政党内阁”主张打破袁世凯统治现状,从而使自己失去这个强大靠山,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或者可以说,洪述祖杀宋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和维护以袁世凯为首的既得利益者的权力,但他又披了一件维护共和、维护民国的外衣。而他之所以假借中央名义以“燬宋酬勋位”引诱应,则是因他能够拉政府和袁下水,若事成可以市恩于政府,若事败可以嫁祸于政府。洪揣摩上意认为杀宋符合袁世凯的意思,因此事成后袁再授予应勋位并非不可能。且由于洪手上握有袁主使他收买报馆,构陷国民党领袖的证据,若事败,他相信保护他是袁世凯的唯一选择。
第五章 袁赵与宋案之不同牵连
历来宋案研究者所忽略的一点是,宋案实际上是由多个案情次第演进与交错进行而酿成的复杂案件,“刺宋”是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整个案件的最终结局。袁赵虽然与宋案一些环节有不同程度的牵连,却与刺宋环节没有直接联系。
对于构陷孙黄宋来说,袁确为主谋,其原因在于他被宋对中央政府的批评所激怒。对于刺宋来说,是洪述祖起意,考虑后向应桂馨建议的。在指示应对宋下手后,洪曾试探袁能否收拾反对党一二人,袁没有赞同,但是态度不够强烈。或许正是由于袁世凯反对态度不够坚决,才给了洪述祖自我判断的空间。另一方面,袁也以为洪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会真的下手。同样地,“燬宋酬勋位”也不是袁的意思。袁本人对洪述祖以“债票特别准”和酬勋之事引诱应桂馨刺杀宋教仁,并不知情。
尚小明教授认为,袁世凯就动机而言根本无需杀宋。首先,对于竞选正式大总统这件袁世凯当时最重要的事来说,宋教仁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竞选阻碍。在当时国民党虽然一度想运动黎元洪做正式总统,但是由于黎本人的拒绝,黄兴宋教仁也马上改变了策略,继续支持袁世凯任总统。其次,国民党虽然在国会选举中获得优势,但是其党内尚未确定谁来担任总理,宋教仁需要与黄兴竞争,而黄兴甚至稍占优势。第三,袁世凯想对付的是整个国民党,是国民党政党内阁的主张,而不是某一个人。杀一个人无法解决袁与国民党的政见分歧,反而可能使其主张更加坚定。第四,面对国民党的政党内阁主张,袁世凯并非没有应对之策。其中一个策略就是,联合或操纵其他各党,在国会内形成由袁主导的力量,对抗国民党,乃至夺取组阁权。当时共和、民主、统一三党联合的基本态势已形成,甚至袁世凯本人也准备加入共和党。第五,应对国民党的政党内阁主张,袁世凯还有更为根本的解决方法,即从宪法草拟入手,设法制定一部总统制宪法,从而彻底解决政体问题。
反过来看赵。首先赵似乎对洪南下调查国会团的事情并不知情。1月20日洪述祖出京时,是称病向赵请假回天津休养,而赵直到后来看到报纸上的报道,才知道洪述祖请假赴津养病是假,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是真。同时,虽然赵本人在最初参与了构陷孙黄宋的阴谋,但是态度并不积极。自2月22日起,应密电本转归洪述祖管理,之后应和赵之间也再未见有应密电报往来,赵也在事实上退出了构陷孙黄宋的阴谋。
在应密电本转交(大概率洪以欺骗手段借走未归还)后,洪与应的通信就既不通过,也不转呈赵,甚至可以说是洪极力防止应通电于赵。因此之后密谋刺宋,赵并不知情。仅仅因为洪是赵的秘书,就认定赵是刺宋案背后主谋,是缺乏根据的。更何况洪和赵的关系并不和睦,根本称不上是赵的私人。反而赵和宋关系融洽,洪也因此尽可能绕过赵,与应进行通信,以防止赵向宋泄密。
就动机而言,赵为长保总理权位而杀宋也是不成立的。首先并无证据证明赵秉钧反对宋教仁政党内阁的主张。其次,无论刺宋与否,临时政府都即将结束,赵都即将卸任总理,并且已经忙于做移交准备工作。第三,赵秉钧对政府总理并没有觊觎之心,袁世凯心目中正式政府总理最合适的人选也非赵秉钧,而是徐世昌。再退一步,国务总理由谁担任,并非袁世凯或某一党派可以自行决定,更非赵秉钧个人可决定。如果操纵洪与应刺宋,必将使赵成为一大怀疑对象,赵就很难保证自己继续成为总理。
究其根本,杀宋只有一个主谋,就是洪述祖。是洪述祖起意杀宋,并先后假借中央“酬勋位”的虚名和“债票特别准”的实利,诱使应桂馨付诸实施。
第六章 洪匿青岛与赵拒出庭幕后
对于洪述祖如何逃离北京,藏匿青岛德国租借的,尚小明教授认为,他得到了袁世凯的帮助。根据王治馨的回忆,洪在宋被刺后又见了袁一次。当袁问及宋到底被谁加害时,他回答“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显然,袁虽然不曾指使杀宋,但他在第一时间知晓洪卷入谋杀案后,并未立即对洪采取限制措施,实际上等于包庇了洪。并且事后,总统府处处拖延阻挠抓捕工作。根据洪述祖供词,袁还派出一总统府差官(内务次长言敦源和国务院秘书程经世)让其暂避青岛德国租界。尚小明教授认为,正是袁派出的这两人,与洪达成了交易,以保证他不被引渡为条件,换取他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之后在中方试图引渡洪的过程中,政府也处处阻挠。按洪本人的话说“刺宋案未有同谋之证据,不得谓余有罪;且内而政府,外而胶督,表里庇护,法庭其奈我何”。
与此同时,在刺宋案发后直到二次革命前的三个多月里,赵秉钧几乎一直在要求辞职或免职,并强烈希望与凶手在法庭上对质。但每一次都被袁世凯拒绝,并遭到袁世凯周围多数人反对。袁后来干脆就以调养身体为名给假赵,而让段祺瑞代理国务总理,并不断地延长假期。这样,一方面做出姿态以缓和舆论攻击,另一方面又让赵秉钧充当他自己和凶案之间的挡箭牌、防火墙。
虽然赵秉钧一开始强烈要求辞职并赴沪对质,但是后来当上海检察厅的传票真的发出时,却始终拒绝应传。尚小明教授认为,其原因在于,赵是否应传赴沪无法由他个人决定。袁世凯是不可能任由赵秉钧自辩而不顾及自己处境的。通过查阅堪电底稿,也可发现这个所谓赵的自辩稿中一些关键地方并非反映了他的本意。赵5月11日发的拒绝赴沪出庭对质的通电,也是由袁亲笔改定的。因此可以说在这背后,袁世凯一直起着重要的作用。
袁世凯极力阻止洪和赵到庭的原因,必须在广义的“宋案”框架下而非狭义的“刺宋案”框架下理解。虽然袁本人没有参与刺宋,但是他参与了主使洪应二人收买议员、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等事。这些见不得光的案情一旦在法庭上曝光,对袁世凯的形象将是极沉重的打击,从而严重影响其竞选正式大总统的前景,故袁氏绝不可能允许二人出现于法庭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