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下的社会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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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结合历史文献资料和作者多年来所做的田野调查,主要分析了清至民国前期中央政府在“顾全大局”的政治思维下所制定的政策对淮北地区的巨大影响,着重考察淮北地区人类活动,特别是政府行为和官僚意志对淮北社会生态变迁的影响。作者分析了治水、漕运和盐务等政策对淮北的地理、河道、水文、物产、民性及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等的塑造乃至扭曲作用。认为淮北地区之所以从唐宋时代的鱼米之乡演变为穷乡瘠壤,主要是封建中央政府以“顾全大局”的名义而有意牺牲这一“局部利益”的结果。
淮北治水事务中的地区冲突与政策偏向
黄河、淮河等大河水道的变迁是淮北社会生态衰变的直接原因。淮北是被传统专制权力牺牲的地区,维持空洞的政治象征与实质性的漕粮供应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淮北地区的生态畸变则被视为局部利益。明代中期以后,由于维持运道和保护祖陵的政治需要,代表中央的河臣们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显意识和维护个人官位的潜意识下,习惯性地牺牲淮北地区,人为地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灾患转移到淮北地区,使得这一地区遭到了无以复加的破坏。清代以后中央政府拒不采用效率更高成本更低安全性更可靠的海运,仍然将维持运道视为国家的头等大事,淮北地区又一次沦为治水的牺牲品。再加上治水事务中的腐败层出不穷,各种河务工程问题重重,淮北的水患一直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治理,极大地影响了淮北的农业生产环境。
淮北盐业中的集团博弈与利益分配
盐业本是淮北地区足以自豪的产业,但可惜这一产业始终无法成为淮北经济发展的支柱,原因在于淮北又被国家作为局部利益牺牲了。在盐政管理中国家只管掠夺,而不顾其衰败;只有丧失人道的严苛控制,没有近代意义的行政管理,只有分赃式的利益追逐,没有相对公平的收入调控。盐业中充斥着皇帝与臣属、各级官员之间、巨商与小商、豪绅劣吏与官府之间的相互斗争;从国体本质来看,盐业是那些拥有各种权势的利益集团有意识地维护不公的社会制度,从而分润制度性暴利的舞台。因此,盐业可以成为国家财政的支柱、官场政治的工具、但无法形成淮北经济起飞的龙头。进言之,盐业的产销只能把人们束缚于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之中,使人和人之间除了现金交易以外,还要更注重对权力的联系,它使生产方式无以变革,一切社会关系处于固定不便的状态。围绕盐务形成了不同利益群体,进而发展成社会不同的阶层。掌握政府核心权力的高官乃至皇帝成为盐务最大的受益者,他们依靠制定政策、操纵国家宏观决策,达到最大限度的自利目标。先行致富的盐商为了维持自己的垄断利益,不得不把大量的经济资源用在交换政治支持方面,从而保持对灶户和其他平民的超经济剥削,因此,他们不可能带动其他阶层共同致富。直接从事食盐生产的灶丁、盐民,由于国家政策的超经济强制好的身份的限制,无法分润盐务的任何利益,无法接近权力核心或找到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尤为重要的是,这些生产者无法通过发展生产来改善自己的境遇,任何时候他们都是被牺牲者,是几乎没有流动机遇的最稳定的赤贫阶层。
淮北农业生态与农村经济结构的变迁
宋以后,特别是明清以来,由于人为的破坏,淮北自然生态遭到严重摧残。尽管有着极为丰富的水资源和广袤的平原,却无法提供水稻所需的基本基本条件。为政治服务的大规模水利工程将淮北的良田沃壤变成了成年吞没成千上万百姓生命的恶徒,致使水稻种植区南移到淮河以南地区。原来的“鱼米之乡”的美誉演变为“穷山恶水”之名。淮北在隋唐时的经济地位,到明清时已经完全被江南所取代。淮北从原有的男耕女织结构演变为单一的男耕女不织的“残缺型商品经济”。
淮北社会的畸态与社会结构的异化
淮北传统社会中,中央政府永远具有无可比拟的权力,处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最顶端,但它没有为淮北社会提供必要的管理与服务功能,并发展淮北的社会生产,不断增加淮北的社会财富。而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它不但理所当然地攫去了最大的份额,而且使用各种敲骨吸髓的手段,进行竭泽而渔的榨取,仅留下了很小的份额供淮北社会各阶层进行再分配。淮北各阶层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时,由于政府功能的缺失,根本无法制定并维持公正的分配原则,只能按照权势的大小,进行弱肉强食。那些拥有各种行政权力或与行政权力有关的社会和政治结构中的各阶层,获得了远较正常份额为多的利益。没有行政权力的平民,不得不运用各自的智力或体力优势,破坏合法而又极不公正的社会规则,维护自己应得到的份额,从而造成淮北各种“刁民”“奸棍”充斥的局面。没有行政权力又无其他优势的平民构成了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底层,只得任人宰割,所获得的份额无法满足最低程度的生存需要。因此,淮北社会问题的根源,历来是权力积累的不平等,从而导致经济积累方面的不平等,并由此造成社会的不公。淮北的巨富从来不是通过正当生产发展来扩大自己的产业,而是只要先积累权力,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财富。由于社会资源过多集中到强势群体的手中,淮北社会贫富分化极为严重,其社会结构中只有上层和下层,缺乏经济独立人格相对自由的中产阶层,底层民政仅占有少量社会资源,对强势群体存在严重的人身依附。这使得淮北社会的上层人物极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当时合法政权的破坏者和挑战者。这些当时体制最大的受益者,不但没有成为代表其利益的政府的统治基石,反而成为动乱之源。
总结
“行政权力统治社会”是淮北社会问题的根源,社会不公的背后实质是权力积累的不平等。由于行政权力一家独大,淮北社会的各种利益分配乃至社会地位都取决于掌握行政权力大小或与行政权力的远近。处于社会和政治结构最顶端的中央政府将自身的政治需求凌驾于民生需求之上,不惜以牺牲淮北地区的代价来维持运道和保护祖陵,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使淮北成为了人间炼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农业生产被彻底破坏,淮北由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转变为男耕女不织的“残缺型商品经济”,从精英辈出人文荟萃的文化沃土转变为盗寇的乐园和江南体力劳动者的输出地。在社会资源分配中,行政权力占据了压倒性的优势。政府利用自身的权力攫取了大部分资源,地方上的豪绅地主利用自身与国家权力核心的关系将剩下的大部分社会资源掌握在自己手中。最广大的下层民众为了争夺所剩不多的资源不得不依附于豪绅地主这些强势群体,沦为社会的最底层。淮北社会的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社会分裂为地主与贫民两个明显的社会阶层,形成了一头大一头小的哑铃形社会结构,致使淮北地区始终无法产生独立的阶级力量。无论是贫民还是富民,他们只能改变对行政权力类型的依附,而无法改变对行政权力本质的依附,由此形成的“权本位”社会造成了比一般人身依附糟糕的对权势的依附。而淮北的上层人物作为当时体制的受益者,不仅没有成为代表其利益的政府的统治基石,反而经常成为动乱之源。直到土地改革摧毁了淮北地区根深蒂固的领主制以后,农民才终于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解放。
简评
距离初读此书已经四年有余,至今读来仍能感觉到作者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悲愤之情。刚刚读研的时候,偶然在图书馆的期刊阅读室读到了马俊亚老师的发表于《文史哲》2013年第1期的《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社会分层与人格异变》一文。该文指出苏鲁地区那些占地数千亩以上的土地所有者事实上并不是纯粹的地主,而是集军事、政治、经济、宗教、教育、文化等各种权力于一体的既得利益者,权力的过分积累而非单纯的土地集中导致了初夜权这类骇人听闻、伤天害理之事。这一时期绝大部分历史学者都在忙着给地主翻案,挖掘地主对地方社会的贡献是当时的主流,出现这样的一篇文章无疑刷新了笔者对于近代淮北社会的认识。于是笔者开始搜索马老师的其他作品,发现马老师在此之前关于淮北社会已经有了一系列成熟的研究,初夜权只是其研究内容中很小的一部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笔者第一次阅读了马老师的这部作品,也从此踏上了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道路。
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揭示了国家权力的过度介入、国家巨型工程的兴建会给一个区域带来多大的灾难。从淮北地区的社会变迁中我们可以看到,制度性的作恶其破坏远大于天灾,官僚集团的自利化使得国家机器如野兽般肆无忌惮吞噬人民的生存资源。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整个淮北社会陷入丛林法则之中,正常的秩序彻底崩坏,弱肉强食成为常态。具有官方身份或与行政权力有关联者站在了食物链顶层,通过权力积聚了大量财富。下层贫民为求得生存只得依附于这些强势群体,始终无法形成独立的阶级力量。无论是贫民还是富民,他们只能改变对行政权力类型的依附,而无法改变对行政权力本质的依附。因此,正如作者所言,马克思所说的“行政权力统治社会”是解开淮北社会之谜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