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心灵的避难所
阎连科,中国著名作家,1958年生于河南嵩县农村,1978年高考落榜后参军入伍,逃离土地一直是他生活的奔头和写作的动力。
他曾获得捷克卡夫卡文学奖和日本twitter文学奖,还先后入围法国费米娜奖、亚洲布克奖、西班牙塞万提斯奖等国际文学奖。
有人说他是“荒诞现实主义”,也有人说他是“魔幻现实主义”、“狂想现实主义”、“超现实主义”,多年来关于他的争议和评论从来没有停止过。但阎连科并不认同这些称号,他自称自己的作品是“神实主义”。
神话与传奇、庆典与高潮、暴力与温柔、死亡与自残,阎连科擅长虚构各种超现实的荒诞故事。他的小说情节荒唐夸张,带有滑稽剧色彩,强烈的黑色幽默在令读者哭笑不得的同时,却又感到深深的孤独与绝望。
他敢于直面现实,敢于对某些社会禁忌进行深刻的揭露和批判,有不少文学评论家将他与鲁迅作比较,甚至说他的长篇小说《受活》相当于中国的《百年孤独》。没见过他的读者,会把他想象成一个强有力的作家,有着丰富的想象力。
实际上,见过阎连科的人都知道,他性情敦厚朴拙,待人和善,与小说中表现出的坚硬锐利的风格判若两人。有人说:“阎连科的文笔非常好,运用通感的技巧在中文作家中堪称一流,而这种文与人的印象错位,和读者只关注他的作品不无关系。”
但我们知道,艺术特色(也称表现手法)并不等同于文学风格。文学创作是出于作家自我的心理需求。作家通过创作活动,抒发自我情感,表达自我理想,阐释自我对世界、对人生的体验与追求。
法国作家布封认为:“作品的风格,就是作家人格的外化。”德国思想家歌德进一步指出:“一个作家的风格是他内心生活的准确标志。一个人如果想写出明白的风格,他首先就要心里明白;如果想写出雄伟的风格,他首先就要有雄伟的人格。”
歌德不仅指出了文学风格与作家心理的内在联系,还指出了人格对风格的重要影响:人格是形成文学风格的前提条件和直接原因。
问题来了,什么是人格?
人格,起源于希腊语Persona,原指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后来心理学借用这个术语来说明:“人会根据社会角色的不同来更换面具,这些面具就是人格的外在表现。面具后面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真我,即真实的自我,它可能和外在的面具截然不同。”
其实,在人生的大舞台上,每个人都是演员,为了更好地生存,戴着面具扮演着仁厚长者、热心大姐、天真小妹、阳光小伙等各种角色。但在面具背后,仁厚长者可能是猥琐大叔,热心大姐多半掩藏着退休后的凄凉,天真小妹也许是工于心计的绿茶婊,而阳光小伙在网络世界里随时会变身为战斗力爆表的杠精。
有一部叫《神探》的电影非常直观地演绎了人性的复杂,警察高志伟丢了枪,于是杀了搭档,还用他的枪抢劫杀人,逐渐分裂出七个子人格:伪善、淫欲、贪婪、谎言、嫉妒、凶残、懒惰,他们从左至右,吹着口哨当街行走,画面诡异极了。
问题又来了,在作品风格的面具之下,阎连科的真我是什么?
阎连科的长篇散文《我与父辈》出版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我基本上就是一个懦夫,去部队的目的就是为了逃离土地,到部队去提干入党,找个老婆是城市人。当时我全部的努力方向就是可以吃饱肚子,我一个人可以吃一盘炒鸡蛋,一个人可以吃一盘饺子,这是最幸福的事情。”
在《我与父辈》这部作品中,我们可以感觉到阎连科始终没有宽恕自己,他对父亲有一种“失孝”的歉疚。他写家里把准备盖房的木材卖了,把没有长大的猪卖了,把正在生蛋的鸡卖了;他写哥哥十五岁就到百里外的煤窑下井挖煤,二姐十四岁就去山沟里拉石头;他写自己逃离乡土,没有留在水泥厂打工挣钱,没有贴补卧床养病的大姐和父亲,没有帮助父亲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阎连科说:“爹,我要当兵去。”
父亲那张蜡黄的脸异常平静,只淡淡地答:“去吧,总在家里有啥奔头呢。”
“父亲是病死的。是我,缩短了父亲的生命。”这种难遣的愧疚成了阎连科难以自我救赎的原罪。
现在就让我们通过《我与父辈》里的文字去感受,在那个时代一个乡土中的少年所面对的苦难与伤痛——
父亲一生最大、最庄严的职责,就是要给儿子盖几间房子,要给女儿准备一套陪嫁,要目睹着儿女们婚配成家,有志立业。因为房子是一个农民家庭富足的标志和象征。盖几间瓦房,便成了父亲人生的目的,也变成了他生命中的希冀。
父亲早年患上了哮喘病,在乡村这种病几乎是老年人的必得之症,最终因为这种病而离开人世的农民司空见惯。父亲和别人所不同的是,他得这病时还不到三十岁,自恃年龄和身体的许可,病重了就借钱讨几服药吃,病轻了就仍然无休无止地劳作,这样十几年熬煎下来,终于在不到五十岁时,每年冬天病情发作,就如七十岁有了哮喘一样。父亲目睹了太多因这种病而撒手人寰的场景,他就想急急忙忙把房子翻盖起来,了却一份必尽的心愿。
为了盖房,父亲每年过节都很少添过新衣;为了盖房,父亲把房前屋后能栽树的地方全都栽了泡桐、杨树,日后就是我家房上的檩梁。甚至在他哮喘病已经明显加重的时候,还拉着板车,领着孩子们,蹚过已经封冻结冰的几十米宽的酷冷伊河,到十几里外的白涧沟寻找二三指厚的红色薄石片。
记得最后盖东边两间厢厦时,父亲领着我们,破冰过河去山沟里拉做地基的石头,因为车子装得太满,返回时车子陷在伊河当中,我们姐弟全都高卷起裤腿,站在冰河中用力猛推,不仅没能把车子推动半步,反而每个人的手脸都冻得乌青,腿和脚在水中哆嗦得不能自已。
这时候,父亲回过身子,从车辕间出来,把我们姐弟从水中扶到岸上,用棉衣包着我们各自的腿脚,他自己又返回水中,同哥哥一道,从车上卸着一二百斤重的石头,一块块用肩膀扛到岸边,直到车子上的石头还剩一半之多,才又独自从冰河中把车子拉上岸来。
父亲从水中出来的时候,他脖子里青筋勃露,满头大汗,手上、肩上、腿上和几乎所有衣服的每个部位,却都挂着水和冰凌。我们慌忙去岸边接着父亲和那车石头,待他把车子拉到岸上的一块干处,我们才都发现,父亲因为哮喘,呼吸困难,脸被憋成了青色,额门上的汗都是憋出来的。
见父亲脸色青涨,咳嗽不止,姐姐赶忙不停地去父亲的后背上捶着。过了很久,捶了很久,待父亲缓过那艰难的呼吸,哥哥也抱着一块水淋淋的石头最后从冰河里出来,他把石头放在车上,望着父亲的脸色说:“不一定非要盖这两间房子,不能为了房子不要命啊。”
父亲没有马上说话,他瞟了一眼哥哥,又望望我们,最后把目光投向荒凉空无的远处,好像想了一会儿,悟透并拿定了什么主意,才扭回头来对着他的子女们说:“得趁着我这哮喘不算太重,还能干动活儿就把房子盖起来,要不,过几年我病重了,干不动了,没把房子给你们盖起来,没有在我活着时看着你们一个个成家立业,那我死了就对不起你们,也有愧了我这一世人生。”
读至这里,不禁潸然泪下。
有人说:“作家的性情和文体之间有一种非常奇妙的对应,某些情感只有在特定文体的激发和带动下才会流露出来。在小说中,阎连科与现实对话,经由想象和虚构,表达一种击穿历史和现实的执念;在散文《我与父辈》中,他则与灵魂照面,返归本心,记述自我的精神旅程。”
我并不完全赞同这种观点。现实生活中,虽然大部分人不可能像电影《神探》中的高志伟有那么多人格,但人性是复杂的,除了少部分童心未泯的儿童文学作家,绝大多数作家的人格并不简单。而且哪怕是最复杂的作家,其创作行为也有一种区别于其他作家的共性。
美国心理学家迪·金·罗斯姆认为:“人类行为都是个体的人格结构在具体时空框架中的表达。”当我们讨论一个作家时,他的文学风格必定符合他的人格结构,并在不同的时空下呈现一致性。这既是作家独特的艺术创造力稳定的标志,又是其语言和文体成熟的体现,通常被誉为作家的徽记或指纹。
“你写什么是后天决定的,但是你能写好什么是先天决定的。如果我的父母是省长或者部长,那我写的一定不是这样的小说,恰恰你是一个农民,直到今天你的家里人都还在那块土地生活,你才能写这样的小说。每一个人的写作,都无法和他的出身割断开来,都无法和他青少年的经历割断开来。”我想阎连科的这段话足以解释,阎连科何以成为今日的阎连科。
在我看来,阎连科的文学创作,无论是散文《我与父辈》,还是虚构或非虚构的现实主义小说,都更像是一场自我寻找与救赎。他的所有叙述都在试图完成一件事,就是探讨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希望在构建生存价值的同时,实现自我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