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绝大多数现当代作家们的职业生涯中可以总结出他们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一个作家确立了自己的作家地位后,他创作作品并以定期的方式——差不多是每隔三四年——通过一个出版商向公众推出该作品。但也存在着一些例外,因为出版业的通则可能也可能不适用于一些具有独特气质的作家。这位作家也许没那么高产,就像F·斯考特·费茨杰拉德那样,因为他每发表一篇作品前总是要推敲上几年。或者是他(她)可能只写了一本书,但这本书结果成了经典之作,就像哈泼·李(Harper Lee)所写的《杀死知更鸟》(To Kill a Mockingbird)那样。要么这位作家在公众充分认识到他(她)的作品是天才之作前就辞世了,西尔维娅·普拉斯就是这样的例子。但是,绝大多数作家,即使那些靠真正的天才激励而写的作家们,都会定期写作和发表,主要原因是他们想跟一个读者群交流。也正是同样的动力驱使作家通过他们可以采取的方式让他的读者们能和他接触——例如阅读作品或是回复读者来信。说到底,如果一个作家取得了成功,是那些买他书的读者这些人让他可以享受所达到的成功的。
几乎所有的作家们都遵守着出版业体制中逐步形成的游戏规则——他们这样做当然是因为他们想继续得到出版商的照顾,正是那些人制定的规则——但是,在超过半个世纪的写作生涯里,J.D.塞林格拒绝遵守那些规则中即使最基本的。只有一次——他在萨拉·劳伦斯学院里教了一堂课——他算是站在了一群读者之前。他给记者们打过几个电话,也和一些记者邂逅过,他参加了一两次法律取证,但是他从来没有在接受过传统意义上的采访。在他的第一本书首次出版后不久,他就拒绝同意出版商把他的照片印在他所有书的封套上。他从来没有跟他的读者们交流过。多年来,他甚至行事极端地指示他的代理人把热心读者们写给他的信件扔掉,根本不必费事拿给他看。
但是还不止如此。在他写作生涯中的某个时刻,他决定了他不想把他的短篇小说以选集的形式再版。然后,他规定他在一九五一年到一九六三年间出版的四本书只有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继续以平装书再版:除了朴实的封面封底以外就是正文,别的一概不要——没有封面上的广告说明,没有封底上的溢美之词,任何地方都没有作者的传记性信息,没有类似于出版商为卖书和宣传作者及其作品的花哨包装。最后,在一九六五年以后,虽然他此后不时地有反常规地告诉公众他还在继续写作,但他停止在杂志上或者以书本的形式发表作品。通过这样做,塞林格得到了反常的名气:他成了一个写作但不再发表的著名作家。
结果,塞林格的声誉至少在他的后半生不是建立在他所写过的书上,而是建立在他允许被出版的书本之上。当然,《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他的代表作。“塞林格是个极具魅力的作家,他有意限止了写作范围并在这片狭小天地里达到了完美。”哈罗德·布鲁姆(Harold Bloom)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打动了一代人的心,而且好像对后几代人中那些敏感的年轻人也有吸引力。这本书的敏感性和年轻人的敏感性相吻合,这些年轻人即将形成自己的看法,对成年人世界有种不信任感。它大概不会湮灭。”汤姆·沃尔夫(Tom Wolfe)表示同意:“《麦田里的守望者》捕捉到了青春期少年急切想要适应环境但又不想让别人看出他想那样时的心理状态,他们想要率意而为,可是在他们那率意的外表下有着极大的悲哀。”
勿庸置疑,那本出版于一九五一年的薄薄一本小说给塞林格带来了职业上的成功。如果他不是《麦田里的守望者》和出版于一九五三年的《九故事》(Nine Stories)的作者,肯定他的成功就不可能那样辉煌,虽然后书中包括了三部短篇小说——《香蕉鱼的绝佳日子》(A Perfect Day of Bannafish),《给爱斯美——怀着爱和凄楚》(For Esmé—With Love and Squalor)和《泰迪》(Teddy)——这三篇现在已被许多评论家认为是短篇小说典范之作。要是他不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弗兰妮和祖伊》(Franny and Zooey)——塞林格在一九六一年将两篇曾在《纽约客》(New Yorker)杂志上发表过的中篇小说合成一本书出版——也不会在《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上一冲而至榜首,同时也成了引人注目的出版大事,以至于《时代》周刊将塞林格放上了封面。要是他不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作者,《木匠们,把屋梁抬高和西摩:介绍》(Raise High the Roof Beam, Carpenters and Seymour: An Introduction) ——塞林格于一九六三年结集出版的另两篇在《纽约客》上发表过的中篇小说——也不会成为畅销书。反过来,无疑这两本书的出版也增加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销量。到一九六一年,《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经售出了三百五十万册,到一九八一年是一千万册,到一九九六年是一千六百万册。在一九九七年末,在它的平装本第一次面世四十五年后,这本小说在《今日美国》(USA Today)报纸上的头一百名平装书畅销书榜上仍居于七十几位。
至少从宣传的角度来说,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都得益于一九五三年塞林格成了一名隐士。通过与他的读者群隔绝,塞林格确保了他与公众进行的任何接触都值得媒体报导。结果是多年以来,他可以看到关于他生活中一些最平凡活动的新闻报道——登在《时代》周刊上的一幅他去杂货店的照片,或者是《新闻周刊》上关于他出现在战友会退伍军人聚会上的一则报道。有人会说塞林格因为不想出名反而出了名。换句话说,不能单单因为他变成了一名隐士就意味着他不想要名声。事实上也可以这样说,通过他选定的姿态——并保持这个姿态——他确保了他将会因为是一名隐士而继续出名下去。简而言之,不管他是不是蓄意而为,塞林格通过避开公众而长留在公众的视野之中。
时不时地,总会有人要提出这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塞林格为什么去到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并呆在了那里?他是不是想避开评论家和同行们的攻击?就像诺曼·米勒(Norman Mailer)在他一九五九年写的随笔《评估——对圈子里天才们简而不廉的评语》(Evaluations—Quick and Expensive Comments on the Talent in the Room)中贬低塞林格“比预料学校里最出色的能人们高不到哪儿去”。(这句评语也因其刻薄而广为人知)。或者像琼·迪迪昂(Joan Didion)在《全国评论》(National Review)上所写的:“使其(《弗兰妮和祖伊》)极具潜在吸引力是在于它一点没错地是那种自助性书籍的模仿之作:到最后就会发现,它就像是为中产阶级偏上的人们所读的《正确思考》(Positive Thinking),就像萨拉·劳伦斯学院里的女孩们所读的《让你的精力翻番,生活不觉疲倦》(Double Your Energy and Live Without Fatigue)。”要么塞林格还有别的动机?他是否在他的读者中激起了他无法满足的期待?他是否已江郎才尽?他是否从未能在成年人世界里应付自如?或者是根据另外的一种说法,他是否感到了自己内心的一种冲动——情感上的,性方面的,或者是心理上的——而不惜代价地让尽量少的人知道?他是否有过某种直觉让他如此心神不安,所以愿意改变他以往的生活方式以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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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塞林格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起就发表短篇小说,并在六十年代成为国际著名人物,但他却是五十年代的偶像。当时,美国已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两次大战所留下来的在最痛苦方面的代表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全国每家每户都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受到了影响。战争的遗留也确定了美国文化的结构。在五十年代绝大部分时间里,美国总统是一位前五星上将——德威特·艾森豪威尔,这一点绝非偶然。美国人现在还在争论美国是否应介入南北韩之间的冲突,这种争论是于事无补的,当时当然是作出决定为了阻止共产主义扩散,美国应该与南韩并肩作战,结果是美国卷入了南北韩冲突,这也助长了爱国主义并导致了保守主义的强劲发展。
约瑟夫·麦卡锡(Joseph McCarthy)利用了公众对共产主义的恐惧心理,发动了一场旨在将国家从“红色威胁”中解脱出来的运动。麦卡锡和他的支持者们所针对的一个团体就是犹太人,另外一个更广泛的团体是具有创新精神的团体。保守主义者曾经采取了极端的立场,即为了保卫国家的神圣性,政府应该反对那些被为认为是开明或是自由思想的任何事物。然后,在这个令人窒息、倒退的时代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像艾尔维斯·普莱斯利这样的歌手,他通过在他的演唱和现场演出中注入明显的性意味而改变了社会现状。与此相仿地出现了像詹姆斯·迪恩这样的演员,他通过在他的表演艺术中注入初步的个人主义和有意为之的性困惑而重新塑造了好莱坞偶像。
塞林格像普莱斯利和迪恩那样向着一代人发了言,他是通过十六岁男孩霍尔顿·考菲尔德之口说出的。当塞林格的第一批读者读到霍尔顿时,他们马上认同了霍尔顿所说的话:社会上充斥了虚伪的人们,他们有着虚假的信念,毫无立场可言——用霍尔顿的话就是“伪君子”。这种关于虚伪的主题在塞林格的读者中引起了共鸣,特别是那些在五十年代后期读到这本书的人们。因为他们可以在当时的国内舞台上看到那些人——麦卡锡,J·埃德加·胡佛(J.Edgar Hoofer)和其他人——而且知道这些人说话根本就不是真心实意的,更何说说是实话了。因为霍尔顿·考菲尔德一腔热情地点透了这些人所代表的虚伪性,《麦田里的守望者》对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长大成人的那一代人来说是个具有重大影响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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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一个作家的传记中,实际上存在着两种传记:一种是由该作家的“实际”日常生活所组成的,第二种是从他在写作生涯中所完成的作品中产生的。对于任何一个或多或少有点名气的作家来说,一种传记不可能离开另一种传记而存在,因为如果他没有创作出自己的作品,读者是不会对该作家产生兴趣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作家不一定能让自身与所创作的作品脱离开来。那些主宰他生命的精神迷恋经常作为他作品的主题表现出来,他可能不会直截了当地写到他的迷恋,他可能通过他笔下人物的生活透露出来,但是那些迷恋总是存在着的。
自然,塞林格有他自己的迷恋并在他的文字中表现了出来。不用说,他对人性之中的虚伪性感兴趣,但是他也被“高等白人”温文尔雅的富足生活风格所吸引。一般来说,写社会上的这一部分人并不稀奇,因为这也经常是其他像约翰·契佛(John Cheever)或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这些作家们的写作主题。但是塞林格出生在父亲是犹太人、母亲是爱尔兰人的曼哈顿上西区中产阶级家庭,跟他所创造的人物没有共同性。因为这一点,一定会有人问究竟是什么动力让他去写那个“高等白人”的世界呢? 他为什么不写他生于其中的那个团体,即在美国开创了新的成功生活的东欧犹太人团体呢?塞林格不想成为犹太次文化的一部分吗?他宁愿成为东海岸乡村俱乐部的一分子吗?塞林格的祖父是个拉比,塞林格的父亲虽然从文化上讲是个犹太人,但好像从来也没有信奉过犹太教,也没有证据表明塞林格本人行过巴·密茨瓦礼。
这些方面在他的一些作品中表现了出来,虽然很少是直接提出的,但是塞林格的确曾有一次用自己的话承认了他的精神迷恋——是对“很年轻的人们”生活的迷恋。要想看看塞林格是如何处理这个和其他方面,还有这些迷恋是如何在他的文字中表现出来的,那就必须看看他生活中的种种细节。事实上,就塞林格而言,他的两种历史:个人的历史和作品的历史是很清楚地交织在一起的。他生活中的迷恋在作品中表现了出来,反之亦然。看看他的生活,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来的迷恋也能在其中找到。读读他的作品,从那里也能找到他的生活细节的线索。比较起来是不容易的,但对于塞林格来说好像正是如此。与一般情况下其他作家相比,他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跟他自己经历之间的联系要紧密得多。
选读三:两种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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