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文章,作者就是袁宫保让洪和应给宋泼点脏水,并明示,不准杀人!结果,二人为讨赏钱,玩大发了,杀人了,为此各方上演一番大戏!但作者观点里面,有一个问题没有说清楚,那就是杀人动机!
第一:袁明确不准杀人!
第二:洪作为一个官僚,基本功能就是领会领导意思,绝不可能没有领导授意,也无赏银的情况下杀人!应在电文明说,国债系帮忙办理,他一点好处没有,也就是明确拒绝洪要分钱的要求!
做为一个职业官僚,他能准确预测清帝逊位与南北议和,说明他又很有很高的政治素养!
袁不让他杀人,袁认为,宋的存在是有利于他同国民党打交道的,可以通过他,组建一个切实可行的内阁!作为洪,他的观点应该在袁之上,那就是杀宋更麻烦!他擅自杀宋,从政治上想袁邀功,其实是死路一条!相反,他坏了主人大事!这也就是说,他从政治上杀人邀功的杀人动机是不存在的!
其次,为贪图赏银杀人!赏银有两种,一是搞到宋的印刷日币的证据,袁承诺30万元;其二,国债部分,但应老奸巨猾,这350万能赚30万的好处,给他毛关系没有!袁承诺,搞到宋的黑材料可得到30万袁大头,但是并没有说,杀死宋可以得到钱啊,也可能是杀人灭口啊!所以说,杀宋,在整个预谋阶段,洪没有分钱的计划啊!如果事钱前不说清楚,这种杀人灭口的事情,是你也不会干啊?!
因此,从讨赏银的事情看,洪的杀人动机也不存在啊!除非,袁私下承诺,我给你在瑞士银行已经存了500万美元,杀人后你直接远走他乡吧!根据目前的资料,袁也不是这种无耻之辈,他不会干这种杀鸡摸狗之事!
也就是说,从政治和取利角度,洪并没有杀人动机啊!
第三:应杀人动机不甚明确,有,但很模糊!
从政治角度看,作为一个基本的素养,就是上级领导让你杀人,你要确定是不是最高人的意思!作为官僚,基本素养就是杀宋对袁不利,这是一个基本判断和认知!但他是地痞流氓,也许没有这样素养,他判断不出来,受恩于袁,让他咬谁就咬谁,但要他杀谁,他自然要慎重起来!他派人去北京落实,结果居然跟宋同一趟火车,自然没有请示到上谕!
次时已经民国,杀一个小人物也算了,可是杀反对党的党魁,自然是非同小可,没有明确手稿和电文以及案发以后如何应对,是你,你会干嘛?当然了,也许应会干,因为他唯利是图,蒙蔽了双眼,也许是因为他青帮流氓,只会打打杀杀,不会谋略,反正他动手了,现在看是政治上不成熟,俗话说是sb!
所以,从政治上看,他以为抱了一个大腿,铤而走险,存在一定的杀人动机,但这个动机不够完美,它仅局限于脑子不够用的人!
应本质上是个唯利是图的人,这才是它的生存价值,搞点钱,抱个大腿,搞跟多的钱,政治对他来说,基本上是手段不是目的!搞钱是目的,其它是手段!
从搞钱角度分析。应和洪解散共进会,合伙分钱成功了;搞宋的黑材料,成功一半,洪已经运作好,只需材料到位,即可共分30万,洪分三分之一,眼看成功,结果应吹牛逼,放了洪的鸽子,没有成功,然后另谋发财之道。说让杀宋,可分30万,这时信息是不对称的,洪知道杀宋袁不同意,更未必领到赏银,但应的角度看,以为杀宋一样能得到30万。因此,他发电报说,这事是大,我先买卖房子,能筹20万,意思说,我找人干活,至少也要20万的成本,将来30万的赏银,我只能给你3万3了,因为我才赚10万,按照原来的分成比例,给你三分之一,只能3.3万!
应落多少?20万加上6.7万,他能赚26.7万!看是一笔好生意,应的赚钱手段是杠杠的!作为一个老生意人,都知道落袋为安,更何况这种杀人灭口的生意呢?!付款方式才是最重要的,一毛钱,没有拿到,先去垫款杀人,也只能说,应是民国第一好乙方!垫款杀人,不是脑袋进水,就是被前往蒙蔽了双眼,反正这事不合理啊!做为一个老江湖,这事干的不正常啊?!
洪在哄骗他,口惠而实不至,应作为老江湖,怎能上当呢?除非他傻逼了,除非他利欲熏心,忘却了“来时的路!”
没有钱到账,说的口吐莲花,反正我是不去杀人的,更别说领导一个上千人的共进会黑帮头目,在他们眼里,看到钱才是实在的东西!
从这个傻逼犯事后,把凶手藏在家中,以及作案凶器左轮手枪放在家里,把来往信件以及部分电报也方在家里(案发证据的电报取自邮电局,给他家里关系不大),以及杀人后三天,还在妓女家大吃大喝,没事在干上一炮的做事风格来看,的确是脑子进水了,或者没有吃被门夹过的六个核桃!
有时候,精明头顶;有时候,蠢到透顶!反正,不正常,人格分裂症啊!那只能说明,这个人,除非天生的傻,要不然就另有隐情了!
再说国债的事情,我认为这不是赏银,而存粹是个生意!应知道北京,洪是御书房行走,天天皇帝身边跑的人,有门路啊,就拖他搞点国债指标!应说,帮忙3家亲戚,搞点八厘国债,要求662折,认购面值350万,有人搞过65折的,这是我在帮国家的困难,还不容易有人认购国债,机会难得,容易生变,尽快从速,还说,这是我帮忙,好处分文不取,这就是堵住洪的嘴,你也别想分好处啊!结果,洪当作看不见,回复说,已经给财政部通融过了,可以办,至于何时办里,另行通知!但是,给我多少好处,你要当天给我说清楚啊!要求应当天回电!
可见,在应与洪的交往之中,多是利益的苟且,哪里有官场同袍之情,分我多少,当天就给我说清楚,直白露骨,哪里有基本的礼仪廉耻!洪帮忙办事,后就要求应送400斤阳澄湖大闸蟹,结果火车送达后,死掉一半,没有办法巴结袁大总统了,只能转送总理,好一笔如意算盘!勾勒出官场的无耻!
继续说!应看到电后,也不接茬!并没有回复电文,说分洪多少!这是就挂起来了!
为何应这只样做?他把国债当生意,有人出65折可买,我出662折认购350万,是帮国家的忙,我也帮亲戚的忙,不取分文好处!他自然不会把国债当赏银了,如果当赏银,那自然不会说帮国家的忙,机会难得之类的话!这也符合当时的国情,当时社会动荡,城头变化大王旗,谁知道下一个是谁当政?民国初定,发行国债,有人购买自然不错了,打折销售自然而然的事情啊!就如我儿时,100元的国债,市场上有卖85的,有卖92的,那个知名的股市杨百万,不就是靠倒卖国债起家的嘛?!有人65折买过,我出662折,显然,是高于市场行为,不需要对洪感恩戴德,更不会把它当作杀宋的赏银了!
8厘国债虽然停售,不代表国债不流通啊,应的本意是让洪搞一点指标,财政部停止发行了,不见得没有人出售这个指标了!其实他是让拉个皮儿而已。
6厘国债虽然发行,但被袁叫停,在文中应的本意是指8厘国债,也只有8厘国债才能卖给日本的商会社85折!
在应的托词后面这是一笔好生意,有人够85折购买8厘国债,这一转手,65万的差价到账!应自然是个商业天才!而且,丝毫不用给洪那个贪婪鬼分成!
因此,国债是生意,与赏银无关,也与杀宋无关!应把他当作生意,洪有求于应,自然设法找财政部运作!
这样就更容易理解电文所说的,赏与勋须应北上面议!
不管是口惠而实不至的30万赏银,还是国债转手潜在的65万收益,都是商业计划,并没有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更勿论收到全部货款,更何况这是杀人越货的生意!
因此,从应的利益角度出发,这种杀人动机并不充分!
从经济角度出发,我们发现,应有着天才般的商业思维,但至于变现阶段,又显得那样的幼稚!有三种可能,那就是,第一,利益蒙蔽双眼;其二,傻;其三;本案另有隐情!
犯罪,首先将动机!因此,从洪、应的杀人动机上讲,是有缺憾的,或有讲不通的地方的,也是本文没有讲到或者刻意回避的地方的!因此想教授讨教!
完全赞同。
第一,洪、应两人的杀人动机不清楚。
第二,应雇凶杀人的经过(包括杀人之前、之中、之后),直如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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