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 · · · · ·
本书立足于民法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规则与司法判例,借鉴比较法上的规范与学说,对法律行为的概念、价值基础、意思表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效力障碍以及法律行为的归属等一般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是我国《民法典》施行后第一部研究法律行为的著作,也是作者十余年来在法律行为领域进行持续研究的成果,在诸多问题上皆有重大理论突破。
法律行为论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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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代雄 作者
作者简介 · · · · · ·
杨代雄(1976—),男,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2009年6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9年6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任教。2009年6月评为教授,2012年12月评为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慈善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仲裁委和杭州仲裁委仲裁员。2011年评为上海市“曙光学者”,2012年评为第五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在德国科隆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出版专著3部、译著2部。累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代表性论文:《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表示中的意思与意义》、《意思表示中的沉默与拟制》、《法律行为制度中的积极信赖保护》、《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研究方向...
杨代雄(1976—),男,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2009年6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2009年6月至今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任教。2009年6月评为教授,2012年12月评为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慈善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仲裁委和杭州仲裁委仲裁员。2011年评为上海市“曙光学者”,2012年评为第五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在德国科隆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项,出版专著3部、译著2部。累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代表性论文:《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表示中的意思与意义》、《意思表示中的沉默与拟制》、《法律行为制度中的积极信赖保护》、《表见代理的特别构成要件》。研究方向: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
目录 · · · · · ·
第一节 法律行为制度中的私法自治原则
一、私法自治原则的内涵
(一)私法自治的含义
(二)私法自治的内容
二、私法自治的限度
(一)格式条款的规制
(二)强制缔约
1. 强制缔约的理论基础
2. 强制缔约的类型
3. 强制缔约的法律效果
(三)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人的特殊保护
(四)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五)合同关系中消费者的特殊保护
(六)强制保险制度
(七)情势变更原则
(八)反垄断法对私法自治的限制
第二节 法律行为制度中的信赖保护原则
一、信赖保护的二元结构:积极信赖保护与消极信赖保护
(一)古典自然法中信赖保护思想的萌芽
(二)消极信赖保护理论与制度的形成
(三)积极信赖保护理论与制度的形成
(四)两种信赖保护的区别
二、积极信赖保护、私法自治与法律行为效力的关系
(一)学说争议
1. 一元论
2. 二元论
3. 包含论
(二)对诸学说的评析
(三)结论:交叉论
三、信赖保护原则对于私法自治原则的限制与补充
第二章 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类型
第一节 法律事实体系中的法律行为
一、作为权利变动原因的法律事实
二、法律事实的分类
(一)通说关于法律事实的分类
(二)法律事实的另一种分类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一、法律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二、法律行为与其他部门法上行为的关系
三、法律行为与一般社会交往行为的关系
(一)法律行为与情谊行为
1. 情谊行为的概念
2. 情谊行为的法律效果
3. 情谊行为与法律行为的辨析
(二)法律行为与人际关系约定
(三)法律行为与无约束力的交易约定
1. 法律行为与君子协议
2. 法律行为与交易意向
3. 法律行为与备忘录或草约
4. 法律行为与“安慰函”
四、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
(一)学说概况
(二)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概念区分
(三)意思表示与法律行为的效力区分
五、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单方法律行为、合同与决议
1. 概述
2. 关于决议性质的争论
3. 决议的成立与生效
(二)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
(三)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1.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概念
2.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的必然性
3.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区分的法律意义
(四)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五)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
(六)其他分类
1. 诺成行为与实践行为
2. 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
3.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第三章 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意思表示的概念与构成
一、意思表示的主观要件
(一)学说史
(二)对意思表示主观要件肯定说与否定说的评析
1. 表示意识肯定说与否定说的评析
2. 行为意思肯定说与否定说的评析
二、基于表示意义的意思表示概念
(一)表示意识与行为意思皆非不可或缺
(二)意思表示是具备可归责于表意人的特定效果意义之表示
三、意思表示的客观要件
(一)表示的概念
(二)默示的表示
1. 概念
2. 沉默意思表示的类型
3. 法定沉默意思表示与拟制表示的辨析
(三)关于意思实现与“事实合同”
1. 意思实现
2. “事实合同”
第二节 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
一、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的发出
(一)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发出
(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发出
1. 对话的意思表示
2. 非对话的意思表示
(三)意思表示发出的法律意义
三、意思表示的到达
(一)意思表示生效的时点:到达主义与了解主义
(二)意思表示到达的认定标准
1. 意思表示必须进入相对人的支配领域
2. 意思表示通常可被相对人知悉
(三)意思表示到达障碍
1. 相对人拒绝受领
2. 其他到达障碍
(四)意思表示到达的特殊情形
1. 向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意思表示的到达
2. 向官署作出意思表示的到达
3. 意思表示到达的替代
(五)意思表示的到达与撤回
第三节 意思表示的解释
一、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与功能
(一)意思表示解释的概念
(二)意思表示解释的功能
二、意思表示解释与合同解释的关系
三、意思表示解释的原则
(一)意思表示解释原则的一元论与二元论
1. 从一元论到二元论
2. 一元论的新尝试及其评价
(二)我国民法上的意思表示解释原则
1. 《民法典》第142条的解释论争议
2. 《民法典》第142条中的二元论
3. 意思表示解释中的表意符号主观意义
(三)作为解释原则的规范性解释
1. 规范性解释与客观主义的关系
2. 规范性解释的客观相对人视角与主观相对人视角
3. 规范性解释的考量因素
(四)结论
四、补充性意思表示解释的一般问题
(一)补充性意思表示解释与狭义意思表示解释的关系
(二)补充性意思表示解释与任意性法律规范适用的关系
1. 补充性意思表示解释与任意性法律规范适用的界限
2. 补充性意思表示解释与任意性法律规范适用的顺位
(三)结论
五、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
(一)意思表示解释方法与法律解释方法的异同
(二)狭义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
1. 意思表示的文义解释
2. 意思表示的体系解释
3. 意思表示的历史解释
4. 意思表示的目的解释
(三)补充性意思表示解释的方法
1. 意思表示漏洞的确定
2. 基于假定的当事人意思进行漏洞填补
3. 其他考量因素
六、意思表示解释的若干特殊问题
(一)要式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解释
(二)集体合同的解释
(三)管理规约、章程及其他涉众法律行为的解释
(四)格式条款的解释
第四章 意思表示瑕疵
第一节 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一、意思表示瑕疵概述
二、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一)真意保留
1. 真意保留的概念
2. 真意保留的构成要件
3. 真意保留的法律效果
(二)戏谑表示
(三)通谋虚伪表示
1. 通谋虚伪表示的概念
2. 通谋虚伪表示的构成要件
3. 通谋虚伪表示的法律效果
第二节 无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错误
一、概念:错误与误解
二、意思表示错误的构成要件
(一)存在一项意思表示
(二)表示内容与表意人的意思不一致
(三)表意人并非故意导致表示内容与其意思不一致
(四)表示内容与意思不一致的显著性
(五)表示内容与意思不一致给表意人造成较大损失
三、意思表示错误的类型
(一)动机错误与表示错误的二分
(二)内容错误
(三)表达错误
(四)传达错误
(五)性质错误
四、意思表示错误的法律效果
第五章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第一节 法律行为的成立
一、为何区分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二、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
三、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
(一)概述
(二)要式法律行为的特别成立要件
(三)法律行为形式瑕疵的补正
1. 形式瑕疵补正的正当性
2. 对《民法典》第490条第2款的解释
(四)意定要式法律行为的特殊问题
四、法律行为的拘束力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生效
一、应否区分法律行为的有效与生效?
二、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1. 当事人具备相应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健全
3. 法律行为内容不违反禁止性法律规范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
四、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
第六章 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
第一节 法律行为无效
一、法律行为无效的概念与事由
(一)法律行为无效的一般形态
(二)部分无效
1. 规范模式
2. 部分无效规则的适用前提
3. 部分无效与全部无效的判别
(三)非溯及无效
(四)相对无效
(五)法律行为无效的事由
二、违反禁止性(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行为
(一)自治与强制
(二)禁止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范围
1. 概念辨析
2. 应被排除于本款适用范围之外的强制性规定
3. 关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
(三)禁止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规范目的与规范重心
(四)规避禁止性(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行为:脱法行为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
(一)公序良俗与法律行为效力的关系
(二)对公序良俗的违背方式
(三)关于违背公序良俗的主观要件
(四)违背公序良俗的主要情形
1. 违背性道德
2. 违背家庭伦理
3. 违背职业道德
4. 服务于犯罪或违法行为的法律行为
5. 过度限制自由
6. 以高度人身性给付为标的之交易
7. 旨在干扰公权力行使或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之交易
8. 违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中蕴含的公序良俗
(五)关于处分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四、关于恶意串通的法律行为
(一)恶意串通法律行为概念的立法—学说史考察
(二)司法实践中“恶意串通行为”的乱象
(三)恶意串通行为的意义还原
五、无效法律行为转换
(一)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的概念
(二)无效法律行为转换的前提
(三)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与法律行为解释、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关系
1.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与法律行为解释的关系
2. 无效法律行为转换与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关系
六、法律行为无效的后果
(一)概述
(二)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中的物权请求权
(三)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中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四)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中的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节 法律行为效力待定
一、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事由
(一)传统意义上的效力待定
(二)“反向”效力待定
二、效力待定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权利配置
(一)追认权
1. 追认权的主体
2. 追认的方式
3. 追认的内容
4. 追认的效力
(二)催告权
1. 催告的方式
2. 催告的效果
(三)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1. 撤销权的正当基础
2. 撤销权的要件
3. 撤销的方式
4. 撤销的效果
第三节 法律行为可撤销
一、撤销事由:关于显失公平
(一)显失公平规则的正当基础与历史源流
(二)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
(三)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
1. 危困状态
2. 缺乏判断能力
3. 其他类似情形
4. 故意利用
二、撤销权的行使
(一)行使方式
(二)行使范围:部分撤销
(三)行使的效果
三、撤销权的消灭
(一)制度史与比较法
(二)撤销权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的要件
1. 除斥期间届满
2. 撤销权未行使
(三)撤销权因放弃而消灭的要件
(四)撤销权消灭的法律效果
第四节 法律行为附条件与附期限
一、一般问题
(一)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功能
第七章 法律行为的归属
第一节 法律行为归属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代理的基本特征
三、代理的本质
(一)本人行为说
(二)代理人行为说
(三)共同行为说
四、代理的分类
(一)法定代理与意定代理
(二)积极代理与消极代理
(三)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
第三节 代理的法律效果
一、代理对于被代理人的法律效果
二、代理对于代理人的法律效果
三、意思瑕疵与知情归属问题
(一)代理人意思瑕疵问题
(二)知情归属问题
第四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的性质
二、代理权的分类
(一)特别代理权、类别代理权与概括代理权
(二)单独代理权与共同代理权
(三)本代理权与复代理权
三、代理权的授予
(一)代理权授予行为
(二)代理权授予行为与原因行为的关系
1. 比较法考察
2. 我国的理论选择
四、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一)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
(二)代理权滥用
1. 概念
2. 串通代理
3. 代理权的行使违反内部约束
五、代理权的消灭
(一)意定代理权的消灭原因
1. 代理权的存续期限届满
2. 代理事务完成
3. 被代理人撤回授权
4. 代理人放弃代理权
5.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 代理人死亡或者终止
7. 被代理人死亡或者终止
8. 代理权解除条件成就
(二)法定代理权的消灭原因
第五节 无权代理
一、概念
二、被代理人与相对人的关系
(一)被代理人对于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被代理人的其他义务或者责任
三、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的关系
(一)比较法考察
1. 消极信赖保护主义
2. 积极信赖与消极信赖保护相结合主义
(二)《民法典》指定之前我国的民事立法与学说
(三)对《民法典》第171条第3款与第4款的评价
(四)无权代理人的债务履行责任规范解释
1. 债务履行责任的主观要件
2. 债务履行责任的客观要件
3. 被代理人的履行能力对于无权代理人债务履行责任的影响
(五)无权代理人对于善意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六)无权代理人对于恶意相对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七)无权代理人责任与表见代理的关系
(八)善意相对人行使撤销权对无权代理人责任的影响
(九)无权代理人责任与被代理人责任的关系
四、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一)无因管理关系
(二)代理权授予行为无效时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的追偿权
第六节 表见代理
一、概念
二、构成要件
(一)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争议
1. 学说发展
2. 实务分歧
(二)被代理人方面的要件
1. 依风险原则确定被代理人方面的要件
2. 风险分配的具体问题
(三)相对人方面的要件
1. 相对人“善意”的具体含义
2. 相对人“善意”判断的时间标准
3. 相对人“善意”的证明责任
三、关于容忍代理
(一)容忍代理、模式授权与表见代理的关系
(二)容忍代理的构成
四、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一)概要
(二)表见代理的效果可否撤销?
第七节 无权代表与表见代表
一、代表行为与代理行为的关系
二、无权代表的法律效果
(一)无权代表行为效力待定
(二)被代表人对于相对人的责任
1. 越权代表情形中的被代表人责任
2. 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无权代表情形中的被代表人责任
(三)表见代表的构成要件
第八节 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借名行为与冒名行为)
一、概念
二、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类型
三、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效果的判定基准
四、各种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分析
(一)使用未特定化的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效果
(二)借名行为的效果
(三)冒名行为的效果
五、使用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词语索引
法条索引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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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用 千夜 2022-10-01 17:50:56 江苏
比隔壁某本民总好读多了
2 有用 丈 2023-01-06 01:22:41 河南
不完美
0 有用 无论魏晋 2023-03-21 16:26:03 广东
好书。
0 有用 完全感觉摇滚 2023-06-07 12:00:27 福建
标记读过的意思是已经翻过。大部头不说理论深度的阅读难度,仅仅是体量上都足以望而却步。一定时间内还要针对专题内容多翻翻。
0 有用 rekishi 2022-03-31 12:27:54
有些制度本土化不了可以不本土化
0 有用 Sheng 2024-09-09 00:43:44 广东
浏览效力障碍章节
0 有用 momo 2024-07-24 21:50:26 河南
杨老师的作品兼具可读性和一定理论深度,很适合本科生阅读建立框架体系
0 有用 未名 2024-07-24 14:16:11 河北
24.7.24✅ 任重道远 加油
1 有用 玩具熊一动不动 2024-07-16 21:11:08 上海
能把道理用“白话”讲的清楚,说明杨代雄老师的思路是清楚的。从这个人人都懂的道理上来说,本书在一众离开非脱离本土语言的定义就不能展开的论著中,值得脱颖而出的高分。
0 有用 未激活 2024-07-12 07:35:52 河南
太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