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 第四章 第二个记忆形象:回回
闻夕felicity (此时正是修行时)
读过 利玛窦的记忆宫殿
通过与中国士人学者的交谈,以及他自己的观察和研究,利玛窦十分清楚“回回”这个词也包括散布在中国的犹太人群体,以及当时依然存在的聂斯脱利派基督徒(景教徒)后裔。在明帝国中,犹太人被称为“挑筋回回”(因雅各与天使角力时扭伤脚筋,犹太人不食牛羊脚筋),而景教徒则被称为“十字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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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在圣彼得大教堂,耶稣会士们不但要倾听罗马公民和其他意大利人的忏悔,还要接待所有前来圣城朝圣的人。他们设立了一套规矩,可以轮换使用两种语言倾听忏悔,每名神父都能流利地使用意大利语以及另一种语言——比如英语、波兰语、法语、西班牙语或佛兰芒语——这第二种语言的标识会写在忏悔室上方的一块布告板上,神父们则手持一根白色棍子坐于其中。如果一名朝圣者无法找到能听懂他话的神父,那就需要从附近的教化所中再召来一位——那里共有十二名耶稣会士随时待命。如果需要一位懂希腊语或叙利亚语、阿拉伯语的有经验的神父,那就非罗曼努斯(Baptista Romanus)神父莫属了。他原本信犹太教,新近才皈依。他那非凡的语言能力和新萌发的基督信仰可谓相得益彰。到了1590年代,耶稣会已经培养出一些能说二十七种不同语言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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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重要的是,罗马的犹太人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无论他们是皈依政策的对象,或是它的反对者。当利玛窦还在罗马见习时,那里的犹太人还生活在1555年颁布的严苛法令的束缚中,必须居住在狭小的犹太人区,每逢夜晚,以及耶稣受难周,就不能离开该地区拥挤的街道。每到周六下午两点,他们一定得去“主佑三位一体教堂”参加祷告仪式,男人们聚集在讲坛前的长凳上,而女人们为避免抛头露面则挤在上层楼座,这些犹太人往往会被大批好奇的罗马市民和外地来访的游客层层包围。当天早上,他们聚集在自己的犹太教堂里,聆听耶稣会的波塞维诺(Possevino)神父讲道,有时则是嘉布遣会的卢普斯(Lupus)修士,或是马里亚(Francisco Maria)神父,神父往往会带着一名改信基督的犹太人——多数情况下是个叫安德里亚斯(Andreas)的人——共同宣讲弥赛亚,讲述主的受难,以及所罗门的真福。神父们所讲的旧约文本他们都已熟悉,但解释却大为不同。在听道时,那些有意愿改信基督的(被称为慕道友)身穿白袍,而新近受洗的(也就是新信徒)则穿着黑袍,他们都在基督徒中安坐。从1578年起,受洗的犹太人获准进入新开办的希伯来神学院中研习,学拉丁文、希伯来文,还有他们的母语意大利文。这所学院由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资助,每月能得到一百克朗。一年之后,学院的学员数量激增,这是由于前犹太拉比罗曼努斯新近皈依基督,并把大量青年从中东带到了罗马。 [44] 那些愿意受洗的犹太人,用格里高利·马丁的话说,常常“与旧兄弟同胞已无法相容,关系十分疏远”。他们就在慕道友的家里由特别的老师加以授教。当被认为时机成熟后,他们就会加入受洗的行列,参加一年两次为新皈依者们举行的盛大洗礼,时间在每年复活节和降灵节的前夜,地点则在拉特朗圣若望大教堂(St. John Lateran)的君士坦丁洗池前。在利玛窦时代,这洗礼是由亚萨主教哥德维尔(Thomas Goldwell)主持的,哥德维尔是威尔士人,但早被放逐,常年漂泊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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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些句子后不到四年,利玛窦自己却已剃掉了头发和胡子,身披佛教僧人的长袍,坐在中国南方的肇庆城里。由于相信要在中国传教必须穿僧人的服饰以体现宗教的神圣感,利玛窦体会到继续作为局外旁观者已变得十分奢侈,他决心一头扎入“文化适应”这个是非暧昧的世界。他精心盘算了计划:中国人会对他带来的西洋棱镜、闹钟和书籍兴趣浓厚,成群地到访他居住的小屋,接着,他就能和他们展开宗教论题的对话。在他那小礼拜堂的祭坛上展放着圣母与圣子的画像,更能为他的宣教言语提供视觉上的促进效果。 [67] 利玛窦自认为,他这一步走对了。1585年11月,他在写给好友弗利加蒂的信中,说到肇庆城里这一小批西方人的情况:“你可以想象我现在的样子,我已经变成了一个中国人!无论是衣着、外表、待人接物的礼仪,在所有的外在方面,我们都是中国人了。” [68] 和之前的那些欧洲人一样,利玛窦显然发现了佛教和基督教外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僧侣们都穿着长袍,在仪式中清唱圣歌,都主张禁欲和苦行,还包括庙宇、塑像、塔楼、大钟,甚至是雕刻或绘画的圣像。所以,他会开玩笑说,只要你是半个意大利人(留着整齐的短发),又是葡萄牙人(把胡须剃掉),外加遵守基督教的基本礼仪规范,那么在中国人的眼里你就是一个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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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西部边陲与波斯接壤,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伊斯兰信徒迁进这个国家,他们的子孙后代繁衍得太过迅速,马上就派生出千千万万家庭,遍布中国大地。几乎每个省份都能见到他们的踪迹,他们会建造华丽的大清真寺,诵祷经文,施行割礼,举行礼拜活动。但据我们所知,他们和我们传教士并不一样,他们并不试图传播自己的宗教信仰,谨遵中国的法律,对自己的宗派意识很淡漠,中国人对他们的评价也不高。 即由于这些原因,他们被当做本土中国人看待,并不被怀疑会暴起作乱,他们能入学、参加科考,乃至做官。他们中有许多人已经取得官衔,抛弃了旧有的信仰,而余下唯一的禁忌就是吃猪肉,这似乎是他们永远无法习惯的。 [84] 明代的穆斯林确定对其旧有习俗作了一些重要的改变,比方说把清真寺造成佛塔的模样,不再造宣礼塔,而是让宣礼吏在清真寺进门处召唤信徒来祈祷。 [85] 然而利玛窦多少有些一厢情愿地认为,林林总总的迹象——比如汉语文献的阿拉伯译文在中亚流传,伊斯兰经典的汉文本缓慢而明显的传播,以及西部地方力量的逐步增长最终可能危及中华帝国本身的稳定——都显示着伊斯兰教势力在中国的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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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利玛窦关于这些景教徒的了解大部分来自中国的犹太人,这些犹太人比中国的基督徒对自己的信仰还热心得多,这在利玛窦看来无疑是讽刺的。 [93] 在中国发现犹太人的踪迹比发现穆斯林(穆斯林在东南亚和印度十分强大,这一点他早就知道)或基督徒更让利玛窦惊奇。利玛窦在书信里、在《中国札记》中多次讲到一次让他刻骨难忘的会面:1605年的夏日里,在北京,有一位名叫艾田的花甲老人到他寓所去看他。起初有些误会,艾田把圣母、圣子和施洗约翰的画像误认为是利百加、雅各和以扫,于是他把利玛窦当成了犹太人。他告诉利玛窦,在开封还留存着七八户犹太人家庭,他们建有自己的教堂,大约花了一万多斯库多;他的两个兄弟还认得希伯来文,而在杭州还有个更大的犹太人社群。利玛窦给艾田看了他的普朗坦《圣经》的希伯来文部分,艾田能认出这种文字,但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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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的书籍里,对于公元1世纪到7世纪犹太人在东方的活动有着相互矛盾的记述,为了真正探清犹太人在中国的历史,利玛窦派出一名耶稣会士去考察开封的犹太教堂。这名教士在那里受到了良好待遇,他进入教堂,观察到其中放着的希伯来文《摩西五经》与《旧约圣经》的前五卷十分相近,只不过这些希伯来文本“像古时一样不加标点”,表明这个犹太社群十分古老。尽管那时这些人里很少还能读懂希伯来文,但他们仍然施行割礼,而且禁食猪肉。那些生活在北京的犹太人则会违背饮食上的教规,他们的理由是如果谨守禁忌的话就会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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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自己意识到(就像几个世纪前拉蒙·卢尔和薄伽丘说过的),一神信仰和共同的早期先知已经把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在他出版第一本用中文撰写介绍基督信仰的书里,他介绍了基督这个先知和导师,但没有讲述十字架受难的细节,之后他就观察到“许多书被撒拉逊人买去了,他们觉得这和他们的教义很像”。 [99] 在1608年8月的信中,他告诉阿桂委瓦,他的很多书都被“摩尔人宗教的信徒”买去了,因为“他们觉得这本书比中国书都更好地讲述了上帝”。南昌的儒生们也这么认为,所以他们指控耶稣会士“散播一个鞑靼人(或撒拉逊人)的画像,说那是他们的神,来到人间,会给人们带来富足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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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利玛窦早就脱掉了僧袍,但他还是没能获得苦苦追求的儒生地位。1602年,他终于获准参加早朝觐见,匍匐在空荡荡的龙椅之下。之所以空荡荡,是因为万历皇帝早已不接见朝仪的使者。由于大明的朝臣把利玛窦和穆斯林当成了“一国同胞”,利玛窦和三名中国穆斯林一同参加朝仪,并从后者那里学到了很多上朝礼节。在礼部的宿馆里,他和这些“撒拉逊人”同住一处,并轻松地谈论着外面的世界——威尼斯、西班牙、葡萄牙、霍尔木兹和印度。 [101] 利玛窦的觐见让万历皇帝很高兴,他对耶稣会士希望见他也有所耳闻,深感兴趣,尽管没有面对面交谈,他还是让宫内的画家画了一幅北京耶稣会士们的全身像。利玛窦在宦官里的线人们亲眼目睹了那场景,皇帝凝视了画像好一会儿,说道:“他们是回回。” [102] 这不仅仅是胡子和衣袍差别的问题,而是中国人对外来者带有冷漠的一视同仁。在利玛窦心头涌起的欧洲历史上无数悲壮惨烈的争斗,在中国人那里则被简化成了一个含糊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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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8年3月,利玛窦在写给好友科斯塔的信中说道,当时,忠实的以撒已经启程返回印度,“这次消耗巨大的旅行并非毫无成果”,有些宗教信仰和地理上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现在,无论对印度总督,还是所有耶稣会士来说,事情终于弄清楚了,并没有一个另外的“契丹国”(Cathay),而且从来不曾有过,有的只是这个中国。北京城就是汗八里,而中国的国君就是大可汗。至于传说中在那个国家居住的基督徒,实际上就是那些很早前来到中国的人们,他们虽然依旧保留着“十字架的信徒”这一称呼,但自己也不知道十字架究竟代表着什么。从各方面来说,这些人都是异端信徒。但是,由于他们建造的庙宇看起来像基督教堂,里面还有蜡烛和祭坛,他们的祭司身着斗篷,口诵圣歌,所以摩尔人就认为这些人肯定是基督信徒,他们告诉耶稣会士,那里有一个很大的基督教群体。 [113] 所以,利玛窦至少把这些告诉了他在欧洲的朋友们,但我们无法知晓利玛窦是否和中国友人谈起过这些戏剧性的事件、这些模棱两可的人,或者谈过多少。鄂本笃逝世的消息,当然是利玛窦本人逝世前不久才得知的,但鄂氏带来的讯息一定让利玛窦心中对比较宗教信仰的理解变得更戏剧化,这些观念是如此的充满矛盾和疑惑,使利玛窦自己无法直接表述。或许正是为了强调这种不明确,利氏将他那本探讨人生悲剧性的书命名为《畸人十篇》。在意大利语中,利玛窦这部书名的意思是“悖论”,但这个中文书名对中国读者而言可能意味要深远得多。书名中的“畸人”,利玛窦取自写于公元前3世纪的古代道家经典《庄子》,在该书的第六篇,这位道家哲人向他的读者解释了世间的礼仪是如何的不同,而“真人”又是如何做的: 古之真人,不知说(悦)生,不知恶死。其出不訢,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受而喜之,忘而复之。是之谓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谓真人。 [114] 庄子觉得,这些“真人”已经无需凡人的惯常礼俗,而天地间的法则也和他们关系不大,因为“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 。在该篇的后面一段里,利玛窦取用那个名词作为他的书名。《庄子》中说,有一位孔子的门徒问孔子,何为“畸人”,该怎么定义这种人。孔子答道:“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 [115]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作为一个“矛盾的人”(畸人),利玛窦作为基督徒才能接受自己被称为“回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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