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相信我们可以看到西周时期政府职位的世袭继承是怎样进行的,而且其实际情况要比简单的子承父位复杂得多。一般来讲,这里并没有官职与仕途家庭之间一对一的对应关系,因此这为周王(或高级官员)控制任命过程留有余地。同样,年轻官员不仅是其父职位的候选者,而且他们面前也有担任其他职位的新机会,这取决于周王的决定。即使这样,他们仍将自己看作为其父和祖的职位的继承者。这种情况促使我们重新思考西周政府服务的本质以及该制度中世袭权利可以让一个人做到什么等等问题。很可能的情况是,世袭权利仅仅作为一个人进入政府服务的资格( qualification),而不是担任其父、祖之前相同职位的绝对权利( exclusive right),至少在他仕途刚刚开始的阶段是这样。西周国家的政府服务,如同许多其他古代社会一样,是一个充满机会和挑战的职业,它承诺社会精英中的年轻者以更好的政治和经济的未来,以及韦伯所说的“一个特殊的社会尊重”( a distinct social esteem)。引自 第一节 进入政府服务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