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政策学承担着的一项工作就是理解并超越那些围绕着资本主义社会政策发展而形成的意识形态冲突。在回溯这些冲突的过程中,我们遭遇到一连串令人疑惑而有时又没有多大帮助的标签,它们被用来描述不同的意识形态变种(例如“社会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在政党政治的泡沫中,政党不断适应和变化,因此,它们为人所熟知的名称与它们正在努力复制和模仿的当下意识形态潮流之间几乎没有多少关系。在真实世界中,我们看到基于妥协和矛盾之上的各种混杂的意识形态。然而,不管你是否喜欢,正是通过这些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话语,资本主义社会政策的独有语言才得以构建。让我来阐明这一点。
到目前为止,在社会政策提供方面,我一直相当谨慎地使用“福利”这一术语。正如我已经提到过的,这部分是因为这个术语不能准确表达我所偏爱的“福祉”一词所包含的意义。但是,部分原因是最近关于社会政策之性质和目的的意识形态争论,它使得福利这个术语带有了贬义。在从《济贫法》体制(Poor Law regimes) 到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的转变过程中,“福利”一词的使用表明了着重点的重要改变:社会政策不只是对穷人的管制,而且事关大多数人的福祉。不过,有点不通情理的是,在21世纪初,尤其是在美国,在英国和其他地方也越来越明显,“福利”一词就如同过去的《济贫法》一样,总是与那些为穷人和不值得同情者提供的、被污名化了的服务(stigmatizing services)相提并论。这种语言上的转变也许可以用来作为意识形态氛围发生根本性逆转或变化的一个证据。
在最近这种变化发生之前很久,人们可以识别那些拒斥资本主义福利国家理念的极端立场,它们位于意识形态光谱的两极(有关这一问题的有用总结,可以参见George and Wilding 1985; 1994)。在意识形态光谱的最右端,是那些对自由主义采取严格的经济主义解释的人,以及那些把福利国家看作是对自由市场力量的不正当干涉和限制个人自由的人。而在意识形态光谱的最左端,是马克思主义的粗糙变种,它视福利国家为控制工人阶级和防止社会主义革命的资本主义阴谋。不过,在两极之间还存在着没有共识的意识形态领域,在那里,为资本主义社会政策进行辩护的许多不同观点相互竞争。宽泛地说,我们可以分辨出四种意识形态的理据,我以图表的方式来对它们加以说明(见图2.1)。
在图2.1中,你很容易就会发现,我没有简单地进行“左翼”和“右翼”意识形态的划分。那种做法毫无意义。事实上,我运用了两种区分方法。第一种方法(由图2.1的横轴来表示)就是我之前所做的关于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公民身份概念的区分。需要重申的一点是,在那些仍然使用“自由的”或“共和的”这些概念的当代政党政治标签与这些概念的本来意义之间常常存在着严重的错配。这些概念的本来意义与存在于个人自由的价值观和社会团结的价值观之间的根本性分野相关。第二种方法(由图2.1中的纵轴表示)是在保守主义和平等主义之间进行区分。我这里使用的是“保守主义”最基本的字面意义,目的是为了区分两种不同的途径:一种致力于维持既成的社会秩序,而对不平等现象置之不理;另一种则致力于以某种方式来矫正社会不平等。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把图表分成四个象限,每个象限代表了社会政策或“福利”的一种途径。
第一种是平等/自由,或者说是“社会自由主义”的途径。乔治(George)和惠尔丁(Wilding)把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者称为“不情愿的集体主义者”(1985: ch. 3)。可以认为,二战以后世界上的福利国家体制,主要是在社会自由主义而不是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下形成的,尤其是在英语世界。在我之前提到的众多人物当中,贝弗里奇属于社会自由主义者。我们已经知道,自由主义赞成个人主义而不是集体主义或者团结主义的精神气质。不过,社会自由主义承认,若放任资本主义自行其是,将导致在个人之间出现不可接受的不平等。富兰克林•罗斯福(1944)在一次著名的演讲中宣称:“一无所有的人不是自由的人”。因此,社会自由主义者愿意承认国家可以扮演特定而有限的角色,以保证全体公民理论上的平等,不会因为如贝弗里奇所描绘的“匮乏”、“疾病”、“无知”、“肮脏”、“闲散”等现实障碍而受到影响。社会自由主义者并不试图保证完全的社会平等,而只是确保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一个全国最低标准,这样,每个人可以在这个最低标准的基础上自由地发展自己。(然而,正如我们稍后会看到的,贝弗里奇式的观点倾向于假定是养家糊口的男性公民才能够自由地为他自己和依附于他的妻子和家庭而发展。)
第二种(在图2.1按顺时针方向转过一个象限)是平等主义/共和主义的途径,或者更多地被称为“社会民主主义”的途径。就其最纯粹的形式而言,福利国家是(或曾经是)典型的社会民主主义理想。社会民主主义者都是热心的集体主义者而非不情愿的集体主义者。不过,他们倾向于一种温和的,或“费边主义”的社会主义。费边社于1884年在英格兰成立,它的名称取自以有效使用拖延战术而闻名的罗马将军费边•马克西马斯(Fabius Maximus)。它的目标是静悄悄地实现社会主义。因此,社会民主主义并不排斥资本主义,而是致力于以民主的方式从内部改变它;具体地说,就是把它变得更加平等。虽然20世纪的许多杰出学者,如蒂特马斯,或多或少都有比较明确的社会民主主义或费边主义倾向,但是,社会民主主义通常是与工会和劳工运动联系在一起的。社会民主主义对社会政策在整个发达世界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但是,正如我们将在第三章中要看到的,它最清晰地反映在斯堪的纳维亚福利国家发展的方式上。
第三,保守/共和或社会保守主义的途径。这是一种与英国背景下的所谓“单一民族托利主义(One Nation Toryism)”或欧洲大陆背景下的基督教民主(Christian Democracy)相联系的途径。在我前面提到的古典共和主义传统中,社会保守主义重视社会团结而非社会平等。它倡导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尽管在等级制的社会秩序界限内,决策是由社会中最有权势的利益集团所操纵。这个理论传统中的一位巨擘就是俾斯麦(Otto Von Bismack)。他在1871至1890年出任德国宰相,为一种独特风格的福利国家奠定了基础。俾斯麦实际上是社会保险的先行者。不过,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削弱德国日益强大的工会运动的影响,以及利用国家权力保护某些传统价值。社会保守主义是调节而不是拥抱资本主义。它愿意维持相对慷慨的社会政策以保护社会,而不是改变它。
最后是明显自相矛盾的保守/自由途径。这一途径未必直接与任何特定类型的福利国家相关,虽然它对资本主义社会政策有一定影响。它部分地代表了与20世纪80年代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和美国总统里根有关的所谓“新保守主义”途经。但它也反映了某种“亲济贫法”(pro-Poor Law)的途径:一种出现在现代福利国家形成之前、而且仍有强大影响力的途径。撒切尔夫人和里根的新保守主义的特征是追求自由经济和强国家(strong state)(Gamble 1988)。它把经济自由主义与道德专制主义融合在一起,希冀利用国家权力去灌输道德价值和塑造个人行为。类似地,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19世纪英国古典《济贫法》的立法目的就是通过管制不值得救济的穷人的行为,以维持自由市场。一直有人在抵制从济贫法向福利国家的转型。正是他们的影响力不时在竭力限制或削弱平等主义的社会政策,同时强化强制性或惩罚性的社会政策。这种持久不衰的传统成功地把坏名声加到了“福利”头上。
或许令人欣慰的是,社会政策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关键是,它不局限于这些意识形态途径。在下面的章节,我们会看到诸如女性主义、反种族主义、反残疾歧视、绿色主义和反全球化等意识形态如何能够超越这些传统的意识形态冲突。不过,如果不能客观地理解现有思维方式得以立足的基础,社会政策学就不可能提出新的思维方式。社会政策学的研习者需要熟知民间疾苦,并且有批判精神。
书摘3:福利与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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