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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余光中谈翻译
英文的修修饰语中,除了正规的形容词常置于名词之前之外,往往跟在名词之后。如果修饰语可以分为“前饰语”与“后饰语”,则是英译中的一大困局,病史英文的后饰语到中文里变成前饰语,不但堆砌的累赘,生硬,而且凭空填出一大批的“的化语”来。译者若是不明事理,更无化解之力,当然会尾大不掉,高冠峨峨,的的不休。 到了真正通人的手里,像关系子句这种小关细节,只须略一点按就豁然贯通了。 译文本身亦可独立欣赏,足称妙手转化,匠心重营。 “拜伦致其情妇书曰:‘此间百凡如此故,我仍留而君已去而。行行生别离,去者不如留者神伤之甚也。’(everything is the same,but you are not here,and I still am. In seperation the one who goes away suffers less than the one who stays behind.)”其实西文中译,并不限于现代作品,更没有十足的理由非用白话不可;如果所译是古典,至少去今日远,也未始不可动用文言,一则联想较富,意味更浓,一则语法较有弹性,也更简洁,乐得摆脱英文文法的许多虚字。 白以为常,综合应变。翻译时随机运用顾问,以求逼近原文之老练混成。引自 论的的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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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必定相当饱学,也必定擅于运用语文,并且不止一种,而是两种以上:奇异他要能尽窥其妙,...
其实一个人如果深究翻译,不但会悟出翻译之道,同时因为常在两种语言之间排难解纷,消异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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