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oncept of Law的书评 (32)
对哈特的法律的概念的简介
哈特《法律的概念》的框架和内容简介 哈特的《法律的概念》一书内容上十分丰富,他从反驳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着手,分别从内容、适用范围、起源模式这三个方面,分析了法律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的不同。在此基础上,哈特提出了他著名的“法律规则说”,即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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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析法学的一些读书笔记(没办法不从哈特写起!)
分析法学是现代性的产物,它一面摆脱神学,一面攻城略地,建立起逻辑自洽的体系,拼命朝科学靠拢。它谢绝了一切超验的外在权威,把立足点放在了社会事实本身。现代世界诸神隐退,冲突在不同价值预设的群体中产生。当社会中的人们以自己的利益诉求为对象进入社会,排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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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读书笔记(一至六章)
一、恼人不休的问题 第一章可以视为全书的纲领和导论。哈特指出,对于法律是什么这一问题。人们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议题之上:一,法律与由威胁所支持的命令有何区别?二,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有何区别?三、什么是规则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法律属于规则? 由于法律的上位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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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概念》第一章:恼人不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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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理论的困惑 在法学发展过程中,“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被不断讨论,并且各种学者和法律人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多种不同的回答。但在其他的一些自然科学或医学学科,如“什么是化学?什么是医学?”这些问题并不会成为讨论的焦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大部分人可以很容... (展开)第三版导言的翻译问题
中午拿到《法律的概念》第三版中译本,花了点时间校读了Leslie Green写的导言。译文总体上在准确性、流畅性和简洁性上做的都很棒,但美中不足,有一些瑕疵暂列如下。 1. 原文斜体的部分在中译本中并未被标示出来。斜体一般是作者想要特别强调以引起读者注意的一种写作方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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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法理论的三重变奏——以《法律的概念》为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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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哈特,被称为20世纪英美国家最伟大的法理学家,在哈特之前,英美国家的法理学界讨论的都是诸如“所有”、“占有”、“法人”等概念的酸腐学科,哈特以哲学的方法,以一般化的视角提出了一般化的、描述性的宏大叙述的法学理论,他的理论的诞生,对英美法系的意义相当重... (展开)許家馨:《法律的概念(第二版)》导读
H.L.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主持人:顏厥安(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導讀人:許家馨(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助研究員) 这本书的书名the concept of law,其实可以更生动地翻译为《”法律“这个概念》。换言之,哈特这本书讨论的正是:“法律”这个概念到底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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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对于奥斯丁“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法律模型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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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哈特所著的《法律的概念》,第三版最早于1961年以英文出版。该书是哈特在法理学绪论课程的基础上写成的,授课对象是牛津大学的法科学生,被当作法理学的入门著作。用哈特本人的话来说,“法律人会将此书视为分析法学的一篇论文,因为它所关心的是阐明法律思维的一般架构... (展开)《法律的概念》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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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哈特在法律学绪论课程的基础上写成的,自1961年出版后即变成了用英语写就的史上最具有影响力的法哲学著作,是一本法理学的入门之作。 ● 但是本书的目的不在提供一种作为规则的对于法律这个概念的定义,使人们可以把这个定义当做一项规则来检验“法律”这个语词是否正... (展开)读《法律的概念》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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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的标题为“法即第一性规则和第二性规则的结合”。章内分为了三个小标题,分别是:一个新的开端,义务的观念,法律的要素。 在第一部分中,作者将前三章概括为“一个关于失败的记录”,因此“需要一个新的开端”。这个失败的记录即是指在一些观念中法律等同... (展开)承认规则是法体系基础&承认规则的不确定性&道德理想与社会批评&自然法与法律实证主义
【motive在哈特三步走里的地位】fear/morality/self-interest等各种动机→→determination to obey守法的内在面向→→behavior of obedience守法的外在面向。奥斯特OBBT模型错误地将动机限缩为仅fear一种。 承认规则是法体系基础 The case for calling the rule of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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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黄涛:《法律的概念》与对道德的放逐
作者简介:黄涛,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先后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12—2014)和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2016—2020)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2017—2018)。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哲学与法哲学、权利理论等。已出版专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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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数接受与法体系的无丝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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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特说:“法体系中个别的法庭可能偶尔会违反这些规则,但是这些违反的行为必须被绝大多数其他的法庭批判,视为对共同、公共标准的背离。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只是关乎法体系是否有效率或其是否健全的问题,这种情况的存在,乃是我们在逻辑上能够说一个法体系确实存在的必要条件。... (展开)哈特论司法裁判的道德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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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的描述性与规范性概念 在哈特看来,法律事实上是什么和法律应该是什么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前者,按照他的法理论,可以直接从对社会事实的描述中得到结论;后者则属于对法律这一概念的反思,是一个规范性问题。因此,从法律应该是什么无法推导出法律事实上是什么,对法律...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