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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地下室手记
你们在笑?非常高兴,您哪。诸位,我这笑话当然很粗鄙,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自相矛盾,语无伦次,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但是,要知道,这是因为我自己都不尊重我自己。难道一个洞察一切的人能够多多少少地尊重他自己吗?引自第49页
我尴尬而又惶惶不安地走出了这家小饭馆,直接回家了,而第二天则继续拈花惹草,不过较之过去更加畏首畏尾,更加落落寡欢,好像在噙着眼泪这样做似的——可是我毕竟在继续寻花问柳。不过,你们别以为我由于胆小才怕这军官:我骨子里从来不是胆小鬼,虽然事实上我不断地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但是请诸位不要见笑,我自有说法;我对什么都有说法,请放心。引自第119页
我知道有人会对我说,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像我这样既坏又傻;说不定还会加上一句,不可能不爱她,起码不可能不珍惜她的这片痴情。为什么不可能呢?首先,我已经不能够再爱了,因为,我再说遍,我的所谓爱就意味着虐待和精神上的优势。我辈子都无法想象还能有与此不同的爱,甚至有时候我想,所谓爱就是被爱的人自觉自愿地把虐待他的权利拱手赠于爱他的人。我在自己地下室的幻想中想象的所谓爱,也无非是一种搏斗,由恨开始,以精神上的征服结束,至于以后拿被征服的对象怎么办,我就无法想象了。再说这有什么不可能呢,我已经道德败坏到这样的地步,我已经不习惯见到“活的生活”了,方才我还想责备她和羞辱她,说她来找我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我自己居然没有想到,她此来根本不是为了听我说“可怜的话”,而是为了爱我,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爱就是全部复活,爱就是全部再生,不再堕落(不管是怎样的堕落),全部新生,除此以外,话又说回来,当我在屋里跑来跑去,在屏风后窥视她的时候,我并不十分恨她。我只是因为她在这里感到难受,感到受不了。我希望她销声匿迹。我想要“安静”,我想要一个人待在地下室。由于不习惯,“活的生活”使我感到一种压力,甚至呼吸都感到困难。引自第261页
街灯在忧郁地、无益地闪烁着。我跑出去二百步,一直跑到十字路口,停了下来。 “她上哪了呢?我追她想干什么呢?干什么呢?向她下跪,因忏悔而痛哭流涕,亲吻她的脚,求她原谅!我想做的也就是这个;我的心整个儿碎了,我永远,永远不会漠然地想到这一刻。但是‘我要干吗呢?’我不由得想道。难道因为我今天亲吻了她的脚,明天也许我就不会恨她了?难道我能够给她幸福吗?难道我今天不是第一百次地再次认清了自己的价值吗?难道我不会把她折磨至死吗?” 我站在雪地里,凝视着白茫茫的雪夜,想着这事儿。引自第2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