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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过 山月记
“我如今身为异类,又怎能恬不知耻,在故人面前出乖露丑呢?何况倘若我现身出来,你定会心生恐惧与厌恶。然而,今朝得与故人不期而遇,我倍感亲切,以至于忘了羞愧之念。不知你能否不嫌弃我的丑恶外貌,与你的故友李征交谈片刻?”引自 山月记起初我还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随即又觉得自己身在梦中。因为我以前也曾做过那种知道自己身在梦中的梦。当明白这绝非梦境之时,我便惊恐万分,茫然不知所措。怎么会有这等事?我不明白。事实上我们原本就是一无所知的,不知情由地逆来顺受着,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这便是生灵之宿命。引自 山月记过去,我会为自己变成老虎而惊诧不已,最近却发现,自己竟在为曾经是一个人而纳闷了。真叫人不寒而栗。也许再过些时日,我心中的人性就会被兽性所淹没,如同旧宫基石,渐渐地为泥沙所淹没一般。如此,我将彻底忘却过去的一切,作为一只老虎狂奔呼啸,即便像今天这样遇见你也会认不出故人旧友,将你撕裂吞噬也毫不后悔了吧。由此看来,恐怕无论是野兽还是人类,原本都是别种物体,最初还记得自己是什么,尔后便渐渐忘却,认定自己从来就是如此模样了。唉,这些都无关紧要。待到心中的人性消失殆尽,或许反倒能让我心安理得吧。可尽管这样,我心中的人性,依然为此而感到无比地惶恐。唉,对于终将忘记曾经是人,我是多么地惶恐、悲切和沉痛啊。如此心情,是无人能懂的。无人能懂。若非有着与我相同的遭遇,是绝不会懂的。引自 山月记此时,残月辉冷,白露满地,林间寒风阵阵,喻示着天将破晓。一行人全都忘却了眼前之事的离奇怪谲,尽皆肃然沉寂,为诗人的不幸而哀叹不已。引自 山月记“方才我说,不知为何会遭此厄运,但细想起来,倒也并非茫然无绪。在我还是人的时候,尽量避免与人交往,人们也因此说我倨傲不逊,妄自尊大。人们不知道,其实是我心中某种近似于羞耻心的东西在作怪。当然,曾被誉为乡党之鬼才的我,并非没有自尊心。然而,这种自尊心,无疑是一种怯弱的自尊心。我想以诗成名,却又不进而投师访友,相与切磋琢磨。与此同时,又不屑与凡夫俗子为伍。这都是我那怯弱的自尊心和妄自尊大的羞耻心在作怪。我深怕自己本非美玉,故而不敢加以刻苦琢磨,却又半信自己是块美玉,故又不肯庸庸碌碌,与瓦砾为伍。于是我渐渐地脱离凡尘,疏远世人,结果便是一任愤懑与羞恨日益助长内心那怯弱的自尊心。其实,任何人都是驯兽师,而那野兽,无非就是各人的性情而已。于我而言,这种妄自尊大的羞耻心就是野兽,就是猛虎。它毁了我自己,害苦了我的妻儿,伤害了我的友人,最后,又如此这般,将我的外形也变成了与内心相一致的模样。如今想来,我自己仅有的那么一点才华也都付之东流了。我常卖弄什么‘无所作为,则人生太长;欲有所为,则人生太短’的格言,其实我哪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无非是害怕暴露自己才华不足之卑劣的恐惧和不肯刻苦用功的无耻之怠惰而已。才华远逊于我,却凭磨砺精进而卓然成家的诗人,不知凡几。只可惜变成老虎后的今日,我才终于明白这个道理。每念及此,我便心如刀绞,悔恨不已。到如今,我已经无法再过人的生活了,即便在脑中吟成多么出色的诗作,也无法公之于世了。更何况我的头脑正在日益趋近于猛虎。我该如何是好?我那虚掷了的往昔的光阴!每念及此,唯有跑上山巅,面对空谷咆哮。这种撕心裂肺的悲哀,我极想找人倾诉。昨夜,我还在那里对月咆哮,希望有谁能理解我心中的苦楚。野兽们听到了我的咆哮声,唯有惊恐万分,跪地求饶而已。山峦树木、明月白露,也以为仅仅是一只老虎在震怒狂吼。纵然我呼天抢地,哀叹连连,也绝无一人懂我的内心。正如我尚为人时,没人懂我那极易受伤的内心一样。淋湿我这身皮毛的,并非仅仅是浓重的夜露而已啊。”引自 山月记一行人登上小丘之后,依言回望先前的那片林间草地。只见一头猛虎,忽地自草丛跃上大道,遥望着他们。随后,那虎仰首对着银光散尽的残月,咆哮了两三声,复又跃入草丛,再也不见了踪影。引自 山月记
纪昌再次回到家里后,从衬衣的针缝里找出了一只虱子,并用自己的头发将其拴了起来。然后,他将其悬挂在朝南的窗户上,整天盯着它看。日复一日,他就这么凝视着这个吊在窗框上的虱子。起初,在他的眼里,这只虱子当然还仅仅是一只虱子而已。两三天过后,也仍然是一只虱子。但在十来天之后,或许是心理作用的缘故吧,他觉得这只虱子变大了——虽说只变大了一点点。三个月之后,这只虱子就明显变大——变得跟蚕宝宝一样大了。与此同时,窗户外面的风景也在逐渐变化着:和煦的春光不知不觉间变成了炎炎夏日;成行的大雁刚刚掠过高爽晴朗的秋空,紧接着严冬的灰色天空里就下起雨夹雪。纪昌坚忍不拔,雷打不动,继续凝视着吊在头发梢上的这只有吻类催痒性小节肢动物。当然,那虱子已不是最初那只了,而是不断地更换着,三年岁月就在更换几十只虱子的过程中,如流水般逝去了。有一天,他突然发现吊在窗框上的虱子已经有一匹马那么大。引自 名人传纪昌拍了一下膝盖,走到门外。眼前的景物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马,大如山;猪,壮如丘;鸡,雄伟如城楼!纪昌按捺住内心的欣喜雀跃,跑回家重新面对吊在窗框上的虱子,“乃以燕角之弧、朔蓬之簳射之。贯虱之心,而悬不绝”——用强弓利箭来射虱子,一箭射穿了虱子的心脏,而系虱子的那根头发丝居然没断!引自 名人传光是针对眼睛的基础训练就花了五年时光的纪昌,正式开始学射后,果然进步神速,令人惊叹。引自 名人传此时,纪昌很清楚自己的歹念已经落空了,心里却忽然生起一股出于道义的惭愧——如果他得手的话,自然是不会有如此感受的。而飞卫呢,由于自己已经转危为安,且对自己的功夫十分满意,也完全忘记对敌人的仇恨。他们两个各自奔向对方,在旷野中紧紧相拥,一时间都流下了充满师徒情谊的泪水。引自 名人传在相拥而泣的同时,飞卫也想到,要是这个徒弟今后再打什么坏主意,自己难免防不胜防。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转移他的注意力,给他指出一个新目标。引自 名人传“至为无为。至言去言。至射不射。”引自 名人传就在这云山雾罩似的一片盛名之中,天下第一射箭高手渐渐老去了。他的内心,早已没了“射”之念,似乎已经进入枯淡虚静的境界。如同木偶一般的脸上愈发没有表情,还几乎不开口说话,最后甚至到了他是否在呼吸喘气都值得怀疑的地步。所谓“不知人我之别。不知是非之分。眼如耳,耳如鼻,鼻如口”,正是他晚年的写照。 在离开甘蝇老师傅四十年之后,纪昌平平静静地离开了人世——真是平静得如同一缕轻烟寂然散去一般。在此四十年间,他绝口不提“射”字。既然连提都不提,自然就更不会去操弓射箭。当然,作为寓言的作者,我是非常想描写一番老名士最后的惊世之举,并以此来挑明他之所以能成为真名士的缘由。但我总不能去篡改古书上的记载吧。因为,在他的晚年,只是一味地“无为自化”而已,除了下面的一则奇闻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流传下来。引自 名人传
妖怪们还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作“独语悟净”。因为他总觉得于心不安,遭受着悔恨的折磨,老在心里责备自己,跟反刍似的,并会自言自语地说出声来。要是从远处看,只见有一串小水泡从他嘴里冒出来,其实,就是他在低声嘀咕。什么“我是个傻瓜”啦,“我为什么会这样”啦,“我完了,我没救了”啦。有时还会说“我是个堕落天使 ”什么的。引自 悟净出世当时,不仅仅是妖怪,所有的活物都相信自己是由什么东西转世投胎而来的。在流沙河的河底,大家都说他前世是天上灵霄殿的卷帘大将。因此,就连深感怀疑的悟净本人,最后都不得不装出深信不疑的模样来。可事实上,在所有的妖怪中,只有他一个暗地里不相信转世投胎说。即便五百年前天上的卷帘大将变成了如今的自己,难道从前的卷帘大将与如今的我就一样了吗?别的暂且不说,从前在天上的那些事,为什么我如今一点都记不起来呢?存在于我的记忆之前的卷帘大将与如今的我,又有哪点是一样的呢?是身体一样,还是灵魂一样?再说,灵魂又是个什么玩意儿呢?当他嘀嘀咕咕地冒出这些疑问时,妖怪们不由得又要笑他了:“看看,他又来了。”有的妖怪是纯粹的嘲笑,有的妖怪还面带悲悯地说:“病啊。这都是恶病闹的。”引自 悟净出世“哎呀,好可怜啊。你这是得了因果之病了。得这种病的人,一百个人中有九十九个都只能十分悲惨地度过一生。要说,我们之中原本是没人得这种病的,可自从我们开始吃人之后,就开始有极少数人得这种病。得了这种病,就不能直截了当地接受任何事物。无论看到什么,遇上什么,都首先会想‘为什么’,而这个‘为什么’是真正的大神、顶级的大仙才知道的。一般的活物只要考虑起这样的问题,往往就活不下去了。不考虑这样的问题,才是我们这个世上所有的活物间的约定嘛。而其中最严重的是病人怀疑起‘自己’的存在来。为什么我会将我当作我呢?将别人当作我不是也没什么关系吗?我到底是什么呢?开始这么想,就是该病的晚期症状。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真是可怜啊。这病是无药可救的,也无人能医,只能自己救治自己。倘若没有什么特别的机缘,恐怕你一生一世都不会再开开心心。”引自 悟净出世文字被发明出来这事儿,早就从人类的世界传到了他们的世界里。然而,在他们这些妖怪之间,似乎有着一种蔑视文字的习惯。他们认为,活生生的智慧,怎么可能用文字那样僵死的东西记录下来呢(要是绘画的话,有时还能画个差不离儿)?他们坚信,用文字来记录智慧,就跟空手去拽住一缕轻烟而不破坏其形状一般,简直傻透了。因此,他们排斥文字,并将理解文字看作一种生命力衰退的症状。妖怪们觉得,悟净整天愁眉苦脸的,肯定就是他看得懂文字的缘故。引自 悟净出世虽说妖怪们不拿文字当回事儿,可并不等于他们就瞧不起思想。在那一万三千个妖怪当中,哲学家还真不少呢。只是由于他们的语汇极度贫乏,只能用非常天真朴素的语言来思考最最艰深的重大问题。他们在这流沙河的河底开出了一溜儿思考的店铺,以至于河底飘荡着一股子哲学的忧郁。有那聪明的老鱼买下了美丽的庭院,坐在明亮的窗户下,冥想着永无悔恨的幸福;也有那高贵的鱼类,坐在有着美丽条纹的绿藻荫里,弹着竖琴,赞美宇宙之音的和谐。因此,又丑、又笨、一根筋,却又毫不隐瞒自己那愚蠢的烦恼的悟净,自然就在这些充满知性的妖怪之中成了被玩弄的对象。引自 悟净出世他们全都固执己见,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秉性和世界观,不懂得与别人讨论后还能得出层次更高的结论。这是由于他们过于彰显自己的特性,不愿意遵循别人的思路。因此,在这流沙河的河底,存在着数百种世界观和形而上学,彼此绝不融合。有的怀有安稳而绝望的欢喜;有的开朗活泼得没边;还有的心有所愿而无法实现,整天唉声叹气,如同无数漂摆着的海草一般,晃晃悠悠,游移不定。引自 悟净出世“世上的一切都是空的。世上没一件好事。如果说有的话,就是这个世道总有一天会终结的,用不着去冥思苦想什么高深的道理。瞧瞧我们身边的一切就够了。没完没了的变幻、不安、懊恼、恐怖、幻灭、斗争、倦怠,没完没了,简直就是昏昏昧昧,纷纷扰扰,不知归处,我们都只活在当下这么个瞬间,并且,我们脚下的这个现在,立刻就会消失而成为过去的。下一个瞬间,再下一个瞬间,也都这样。就如同旅人行走在沙丘斜坡上一样,每走一步,就崩塌一点。何处才是我们的安身之地呢?没有。如果我们停下脚步,则势必倒地。我们的一生,就是一刻不停地行走。幸福?那仅仅是空想的概念罢了,绝不是什么现实的状态。仅仅是空有其名的希望而已啊。”引自 悟净出世“不过呢,年轻人,你也不用害怕。被波浪卷走的人会淹死,而乘在波浪之上的人是能够超越它的。要超越这种有为转变到达不坏不动的境地,也不是做不到。古代的真人,不是都能超越是非,超越善恶,物我两忘,从而到达不死不生的境界吗?但是,如果像自古流传的那样,将这种境地设想为极乐世界,那可就大错特错了。那里既没有痛苦,也没有普通生灵所拥有的快乐。无色,无味。平平淡淡,如蜡,如沙。”引自 悟净出世“自己?世界?难道你认为在自己之外,还存在什么客观世界吗?让我来告诉你吧,所谓世界,就是自己投影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幻象啊。自己要是死了,世界也就完蛋了。那种认为自己死后世界依然存在的想法,是俗不可耐、荒谬至极的谬见。即便世界消失了,这个不明所以、不可思议的自己,也会继续存在下去的。”引自 悟净出世“衡量时间长短的尺度,仅仅是有所感受者的实际感受罢了。连这点都不懂的家伙,就是十足的蠢蛋。听说人类世界里出现了衡量时间长度的器械,恐怕只会给将来带来巨大的误解吧。大椿之寿,朝菌之夭,又有什么长短之分呢?所谓时间,只是我们头脑中的一个装置而已啊。”引自 悟净出世夜晚,他就在芦苇丛中打个盹,清晨起来,他在无边无涯的水底沙滩上继续往北走。他每天都这么走着。看到鱼儿们翻动银鳞,欢快地游动着,他也会感到落寞,心想:为什么只有我一人这么闷闷不乐呢?一路之上,途经有名的道人、修炼者的居所,他都会一个不落地登门拜访。引自 悟净出世不,不是忘了。毫无疑问,他刚才的“充饥行为”,原本就是在下意识的状态下完成的。或许这正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啊!——悟净自己给蟹精编出了一个奇特的解释。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这种出于本能的“没我的”的瞬间吗?——悟净觉得获得了一条珍贵的教诲。他跪下身来,拜了一拜。 不,凡事都要通过一个个的概念来加以解释,否则就于心不安,这正是我的缺点啊。——他又重新反思了一下。 对了,教诲应该原汁原味地接受,而不该将其封存起来。对,就是这么回事儿。——悟净又跪拜了一次,这才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引自 悟净出世蒲衣子的居所,是一个与众不同的道场。虽说只有四五个弟子,可他们亦步亦趋地学着老师的样儿,探索着自然的秘钥。然而,与其说他们是探索者,倒不如说他们是陶醉者更符合实际情况。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仅仅是观察大自然,并深深地融化在美妙的和谐之中罢了。 “首先是感受。要磨炼出最最美妙、最最敏锐的感觉。离开了对于自然美的直接感受,就仅仅是灰色的梦而已。”一名弟子说道,“深深地潜下心来观察一下大自然吧。蓝天、白云、微风,飘雪、淡蓝色的冰、摇曳着的红藻、夜里在水中闪闪发光的硅藻类、鹦鹉螺的螺旋、紫水晶的结晶、红色的石榴石、碧绿的萤石。如此美丽,如此令人心醉,不是全都在诉说着大自然的秘密吗?” 他所说的话,简直就是诗人的语言。 “所言极是。然而,就在快要破解大自然之密码的瞬间,那种幸福的预感就会突然消失,我们又不得不面对美丽而又冷峻的大自然之侧脸了。”另一名弟子接过话头来说道,“这自然是我们的感觉磨炼得还不够,心潜得还不够深的缘故。我们还得用功修炼才行啊。因为,师父所说的‘看即是爱,爱即是作’那一境界,应该是不久就能达到的。”在弟子们发表意见的当儿,蒲衣子一声也不吭,他将一块碧绿的孔雀石放在手掌心里,用充满欢愉的柔和目光,深情地注视着。 悟净在那里待了一个来月。在此期间,他也跟其他弟子一样,成了大自然的诗人,赞美宇宙之和谐,希望自己能与最神秘的生命同化。虽说他有时也觉得自己似乎来错了地方,但还是抵御不了他们那种静谧的幸福的吸引。 这些弟子之中,有一位异乎寻常的美少年。他的肌肤就跟白鱼一样,是透明的。他的黑眼睛睁得大大的,像是做梦一般。他额头的卷发柔软得就跟鸽子的胸毛似的。他心中稍有忧郁时,俊俏的脸上就会带上一抹阴翳,就跟在月亮前面飘过一片薄云似的。他高兴的时候,那对深邃、清澈的眼眸就会像黑夜中的宝石一般闪闪发光。无论是老师还是同伴,都十分喜欢这位少年。真诚、单纯,这位少年的内心根本不知道还有怀疑这件事。他是如此地俊美,如此地柔弱,仿佛是用什么高贵的气体做成的。只有这一点让大家感到不安。少年只要一有空,就会在白色的石板上滴下淡黄色的蜂蜜,用它来画牵牛花。 就在悟净离开此处四五天前的一个早上,少年外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与他一同外出的弟子带回来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汇报:自己稍不留神的当儿,少年溶化在水里了。自己看得真真的。 其他的弟子听了之后不禁都笑了:哪有这种离奇的怪事?! 然而,老师蒲衣子却非常认真地接受这种说法。他说: “或许真是这样的。既然是那个孩子的事情,或许还真会这样。因为,他太单纯了。”引自 悟净出世“所谓‘德’,就是能够享乐的能力啊。”引自 悟净出世圣贤们的说法可谓是千差万别,悟净简直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才好。 “我是什么?”——针对悟净的这一提问,有一位贤者如此答道: “你首先大吼一声试试。倘若吼声为‘波——’,你就是猪。倘若吼声为‘嘎——’,你就是鹅。” 另一位贤者则如此这般地教导他: “只要你不勉强自己问什么‘我是什么’,你就不难理解你自己了。” 又说:“眼睛能看见一切,唯独看不见自己。所谓‘我’,就是我不能理解的东西。” 又一位贤者说道: “我一直是我。在我的现在的意识诞生之前,我就已经经历了无穷的时间(虽说谁都记不得这一点了)。在现在的我的意识消亡之后,我也将会存在于无穷的时间中吧。关于这一点,如今谁都没有预见到,并且,到了那时,现在的我的意识一定早被忘得一干二净了。”也有人这么说: “一个连续的我是个什么玩意儿?那只是记忆的影子的堆积而已。” 他还这样教导悟净: “记忆的丧失,就是俺们每天所做的事情的全部。由于我们忘记了已经忘记的事情,所以才觉得许多事情十分新鲜。其实那就是些被我们忘得一干二净的事情。不要说是昨天的事情了,就是上一个瞬间的事情,也即当时的知觉,当时的情感,全都会在下一个瞬间被忘却的。这其中仅有极少的一部分,会留下朦胧模糊的痕迹。因此说,悟净啊,现在这一瞬间,是多么地重要,多么地宝贵啊。”引自 悟净出世五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在此期间,针对悟净这同一个“症状”,不同的“医生”开出了不同的处方。悟净不断地重复着奔波于不同“医生”之间的蠢行,最后,他觉得自己一点也没有因此而变聪明。岂止是没有变聪明,他甚至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轻飘飘的(不是自己的)不知是什么的玩意儿了。从前的自己尽管愚蠢,可至少要比现在的自己敦实——几乎是肉体感觉,总之,自己那时还是相当有分量的。而现在呢,变得没分量了,一阵风就能吹跑。尽管外表被涂了许多花样,可内里却空空如也。引自 悟净出世“相比起贤者之知人来,愚者更为知己。因此,自己的病,还得自己治啊。”引自 悟净出世女偊氏只讲故事,却并没说明这些故事有什么意义。只是在最后,她又说了这么几句话: “懂得神圣之疯狂的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杀死了自我,从而拯救了自我。不懂得神圣之疯狂的人的一生,是一场灾祸。因为他们既不杀死自我,也不拯救自我,只是慢慢地走向死亡而已。你要懂得,所谓‘爱’,就是一种更高级的理解。所谓‘行’,就是更明确的思考。悟净,你非要将所有的事情全都浸在意识的毒汁之中,你好可怜啊。你要知道,所有决定我们命运的重大变化,全都是无关乎我们的意识而进行的哦。你好好想想,你出生之前,可曾意识到此事?” 悟净恭恭敬敬地回答道: “老师的教诲,我如今觉得能够深切领会。其实,在长年累月的游历之中,我也渐渐地感觉到仅仅依靠思考,只会在泥沼中越陷越深,但又苦于无法突破如今的自我,脱胎换骨,故而痛苦不堪。” 听了这话之后,女偊氏说道: “溪流流到断崖附近,打一个漩涡,然后化作一道瀑布而掉落下去。悟净啊,你如今就是在漩涡之前踌躇不前。一旦卷入了漩涡,那么就会一口气飞落谷底了。在掉落的途中,是没工夫思考、反省和犹豫不决的。胆怯的悟净啊,你胆战心惊、无限怜悯地在一旁望着如同溪流一般打着旋、飞流直下的人们,自己却为跳与不跳而踌躇不前,你明明知道自己迟早也会掉落谷底的,你明明知道不被卷入漩涡也绝非什么幸福。即便这样你还是恋恋不舍于旁观者的地位吗?愚蠢的悟净啊,你难道不知道,在生之漩涡中喘息的人们,事实上并不如旁观者所以为的那般不幸啊(至少要比持怀疑论的旁观者幸福得多)。”悟净觉得老师的教诲十分珍贵,也感铭至深,可总还有那么一点点说不清的地方难以令人释然。就这么着,悟净带着那么一点点的遗憾,辞别了老师。 “我再也不去请教什么人了。”他心里寻思着。 “无论是谁,一个个看起来都那么神神道道的,可事实上什么都没搞懂。” 他嘴里嘟嘟囔囔地踏上了归途。 “‘即便大家都明白大家都不懂,也要装作都懂了。’——大家似乎就是守着这么个约定而活着的。如果说这样的约定早已存在,那么事到如今我嚷嚷着‘不明白,不明白’的,也真是太拎不清了。”引自 悟净出世起初,那是一种赌一把的心态。在只允许有一个选择的情况下,如果一条路只是无休止地泥泞不堪,而另一条路尽管艰险,却有可能获得拯救,无疑谁都会选择后者的。既然如此,自己又为什么要踌躇不前呢?在此,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内心有一种卑劣的功利主义倾向。选择了艰险之路历尽千辛万苦之后却没有获得拯救,那我不是白忙活了吗?——正是这样一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导致了自己的优柔寡断。为了不至于“白忙活”而让自己停留在不怎么艰辛却只会走向最终灭亡的路上——我所怀有的正是这种懒惰、愚蠢、卑劣的心态。待在女偊氏处的那段时间里,我的内心被赶往一个方向。起初是被赶去的,后来变得主动前往。悟净渐渐地开始懂得,之前,自己一直都没在追求幸福,只在寻求世界的意义,这是个天大的错误。其实自己是在这种奇怪的形式下,相当执着地寻找着自己的幸福。他出于廉价的满足感而非卑劣感深切地感觉到,自己根本不是那种要探寻世界意义云云的了不起的人物。于是,一股勇气油然而生。那就是:在好高骛远、狂妄不羁之前,首先要测试一下显然都不了解自己的自己。在踌躇不前之前,先测试一下自己。不考虑结果是否成功,只是极尽全力地测试一下,即便遭到决定性的失败也在所不惜。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一直因害怕失败而放弃努力的他,已经升华到不在乎“白忙活”的境界了。引自 悟净出世悟净的身体已经疲惫到极点。 有一天,他突然倒在路旁后,竟然马上就睡着了。他睡得死沉死沉的,毫无知觉,连肚子饿都忘记,连梦都没做一个,昏昏沉沉的,一连睡了好多天。 等他忽然睁开眼睛来的时候,发现四周一片青白色,颇为明亮。原来这是在夜里——一个月色明亮的夜晚。又大又圆的春日满月,将明亮的月光从水面上照射下来,让浅浅的河底充满了祥和的白光。悟净睡足之后,神清气爽地站起身来。他突然觉得肚子很饿,便随手将游过身边的鱼抓了五六条,塞进嘴里大嚼一通后,狼吞虎咽地吃下肚去。随即又摘下腰间挂着的酒葫芦,嘴对嘴地大喝了几口。啊,太爽了。他“咕咚咕咚”地将酒葫芦喝了个底朝天,心情愉快地迈开了脚步。 水中十分明亮,连河底的一粒粒细沙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沿着水草,不断有水银球似的小水泡,发着亮光,摇摇晃晃地升到水面上去。时不时地有些受他惊动的小鱼,肚皮闪着白光慌慌张张地躲到蓝色水藻的阴影中去。悟净的内心渐渐地陶醉起来,甚至一反常态地想唱起歌来,差一点就扯开了嗓门。就在这时,从非常遥远的地方,飘来了一阵不知什么人唱的歌声。他站定身躯,侧耳静听。这声音既像是从水外传来的,又像是从水底远处传来的。声音尽管很低,倒也清晰,屏气静心地细听之下,似乎唱的是这么几句歌词: 江国春风吹不起, 鹧鸪啼在深花里。 三级浪高鱼化龙, 痴人犹戽夜塘水。 悟净当场坐了下来,听入了迷。在这被青白色的月光染得透明的水底世界里,这单调的歌声,就像狩猎时行将随风而逝的号角声一般,低回悠长地响个不停。 非睡,非醒。悟净心神恍惚,如痴如醉地在那里蹲了很长时间。不一会儿,他仿佛进入了一个非梦非幻的奇妙世界。水草也好鱼也好,突然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了,远处飘来了一阵难以言说的兰麝芬芳。引自 悟净出世这年秋天,悟净果然遇到来自大唐的玄奘法师,并借助其法力,出了水底,变成了一个人。于是,他便与勇敢无畏、天真烂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以及懒惰的乐观主义者、天蓬元帅猪悟能一起,踏上了新的征程。然而,一路之上,悟净那自言自语的老毛病并未完全改掉。他嘟囔道: “真是奇怪。总觉得心里不怎么踏实啊。不再勉强寻找不懂之事的答案,难道就等于懂了吗?这事情怎么这么暧昧呢?这转变得也太不彻底了吧!呵呵,真是难以接受啊。总而言之,所幸的是,自己不像以前那么地苦恼了……”引自 悟净出世
悟空:“你要变成龙的意识不强烈,所以老变不成。” 八戒:“没有的事。我是拼命地想‘变成龙,变成龙,变成龙’来着的。使劲想,用心想的。” 悟空:“你没变成龙,就说明你用心还不够专一。” 八戒:“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这不是结果论吗?” 悟空:“哦,是啊,你说得没错。仅凭结果来批判原因,当然不是什么最好的方法。可是,这似乎也是世上最管用的方法了。用在你身上,正合适。”引自 悟净叹异按照悟空的说法,所谓变化之法,其实就是这样的:想要变成某个东西的心意纯粹专一到了极点,强烈迫切到了极致,你最终就变成这个东西了。倘若没有变成,就是因为你的心意没有迫切到如此程度。所谓法术之修行,就是学习如何将自己的心意聚集成一种纯净无垢、强烈无比的东西。这样的修行自然是很艰难的,可一旦达到了那样的境界,就不需要每次都花那么大的力气了,只需将心意转到某种形状上,就能立刻变成这种东西。事实上也不仅限于此,对于其他的诸般技艺而言,道理也是相同的。要说这变化之术为什么人不会而狐狸能行呢?就在于人心中挂念的事情太多,精神难以集中,而野兽反倒没那么多需要操心的琐事,精神容易集中的缘故云云。引自 悟净叹异悟空确是个天才。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在第一次见到这猴头的瞬间,就已经感觉到了。刚开始,我还觉得他那张毛茸茸的红脸十分难看,但很快就为他那由内而外的无穷魅力所折服,他容貌的丑陋,立刻就被忘得一干二净了。到如今,有时甚至觉得这猴头的容貌十分美丽(即便还没到这种程度,至少也算十分端正了)。他的神情,他的话语,都无不生动地体现了他对于自己的信赖。他十分诚实,从不说谎。他对别人诚实,对自己更为诚实。他的体内似乎燃烧着一团烈火,熊熊燃烧着的烈火。而这团烈火能很快转移到身旁之人的身上。听他说话,会十分自然地相信他所相信的东西。只要待在他的身边,自己的内心也会变得自信满满。他就是一个火种,整个世界就是为他而准备的干柴。世界就是为了被他点燃而存在的。引自 悟净叹异一些我们看来平淡无奇的事情,在悟空眼里全都会变成冒险的原由,成为他大展身手的契机。与其说是有意义的外部世界引起了他的注意,倒不如说是他为外部世界一一赋予了意义。他用自己体内的烈火,去引爆外部世界中闲置着的冰冷的火药。他并非用侦探的眼睛加以寻找,而是用诗人(恐怕也是十分狂放的诗人吧)的心灵去加热所接触到的一切(时而也会将其烤焦),从中催生出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萌芽,并令其开花结果。因此,在他悟空的眼里,没有什么东西是平庸陈腐的。每天早晨起来后,他一定要朝拜初升的太阳,并且,怀着第一次看到似的惊叹,由衷地感铭其壮美,由衷地发出赞叹。几乎每天早晨都这样。看到松子发芽,他也会瞠目结舌,为生命的萌动而感到不可思议。 与他纯洁无邪的一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与强敌交锋时的英勇强健!那又是一副怎样的身手啊!勇猛!高强!全身不露一分破绽,能将金箍棒使得滴水不漏而又招招直指对方要害。他那不知疲倦的身体,剽悍、矫健,大汗淋漓,上蹿下跳,给人以压倒一切的力量感,洋溢着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都欣然相迎的强韧的精神力量。他虽是一只不起眼的猴子,可一旦动起手来,就展示出一种比耀眼的太阳、盛开的向日葵、聒噪的鸣蝉更为投入、更为无我、更为壮健、更为炽热的美感。引自 悟净叹异对于悟空体内的烈火而言,灾祸就是油。一遇到艰险,他就会浑身(精神与肉体)都熊熊燃烧起来。在平安无事的时候,他反倒无精打采,意志消沉。也就是说,他就像一只陀螺,只要不急速旋转,就会倒下。在他眼里,艰难的现实就如同一张地图——用粗线清晰地画出了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线的地图一般。在认识到现实事态的同时,他也十分清晰地看到了到达自己目的地的道路。或许应该说“除此之外,他什么都看不见”更加确切吧。就跟黑夜中的发光文字似的,在他眼里清晰浮现出来的,只是道路,其他的一概视而不见。就在我们这种钝根还茫然不知所措的当儿,悟空就已经开始行动了。沿着离目的地最近的道路,迈开脚步了。人们时常称道他的勇猛和神力,出乎意料的,居然不知道他具有天才般的惊人智慧。就他本人而言,这种思考与判断是浑然天成的,已经不显山露水地融入其武力行为之中。引自 悟净叹异我知道悟空是个文盲,也知道他腹内毫无学问。因为他曾经上天后被任命为名叫“弼马温”的马倌,可他既不认得“弼马温”这三个字,也不知道这个官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我认为他那与神力融为一体的智慧和敏锐的判断力,是无与伦比的。至少在动物、植物、天文等方面,他拥有丰富的知识。一般的动物他只要看上一眼,就立刻明白其性情如何、强弱程度、以什么为主攻武器等特征。对于杂草也一样,哪个是药草,哪个是毒草,一看就知道。但是,要说到这些动植物的名字(世上的通用名称),他是一个都叫不上来的。他特别擅长根据天上的星星来辨别方向、时间、季节,但他不知道“角宿”“心宿”等星宿的名称。与能够背出二十八星宿的名称却实际分别不出其形象的我相比,差异是何其之大啊!站在这个目不识丁的猴头面前,能充分体会到有赖于文字的教养,其实是多么地苍白,多么地悲哀呀。引自 悟净叹异悟空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从不讲过去的事情。或者应该说,他似乎将过去的一切都忘记了,至少是将一个个孤立的事件都忘记了。另一方面,过去的经验所带来的教训,他却一一吸收到自己的血液里去。或许也正因为这样,才没必要将一个个具体的事件都记住吧。他绝不会在战略上犯两次同样的错误。从这一点上,就可知道他已经接受教训了。然而,这种教训是通过怎样的痛苦经历才获得的,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也就是说,这个猴头有一种能在无意识中完全吸收经验教训的神奇能力。引自 悟净叹异现在想来,被释迦牟尼制服时的恐惧,似乎就是给之前的悟空——无与伦比的(超越善恶的)存在,一个地上的制约似的。并且,为了将具有猴子外形的巨大存在改造成有益于地上生活之人,通过五行山那长达五百年的重压而将其凝集缩小,也是十分必要的。然而,这个已被凝聚缩小了的现在的悟空,在我们的眼里又是多么地出类拔萃,多么地伟大啊!引自 悟净叹异三藏法师是个不可思议的奇特人物。他十分柔弱,柔弱得令人震惊。变化之术自不待言,那是不可能有的,在路上一遇到妖怪的侵袭,马上就会被抓了去。与其说他柔弱,还不如说是毫无自卫能力更确切呢。那么,这个没出息的三藏法师,能将我等三人深深地吸引住的,又是什么呢?(想到这个问题的,恐怕也只有我一个。因为悟空跟八戒,只是一味地敬爱师父而已。)我寻思着,我们该不是全被师父那柔弱之中蕴藏着的悲剧性所吸引的吧。因为只有这一点,是我们这些从妖怪脱胎而来的人身上,绝对没有的。三藏法师清楚地感悟到了自己(或者说是人类,或者说是生命体)在宏大宇宙中所处的位置——极其可悲之处和可贵之处。并且,他忍受着此种悲剧性,勇敢地追求着正确、美好的东西。我等所无,师父所有的东西,正是这个。诚然,我等比师父有勇力,多少也掌握了点变化之术,但是,一旦领悟到了自己所处位置的悲剧性,我等是绝不会执着于对正确、美好事物的追求的。柔弱的师父心中那种可贵的坚强,实在是令人惊叹不已。因此我认为,师父的魅力就在于柔弱的外表所包裹下的内在的可贵。虽说按照那个不靠谱的八戒的解释,我们——至少是悟空,在对师父的敬爱之中,多少带点男色幻想的成分。引自 悟净叹异与悟空在实际行动方面的天才相比,三藏法师在处理实务方面简直就是愚钝至极。然而,由于这两人的人生目的不同,所以相互之间并无矛盾。遇到外部困难时,师父并不向外寻求解决之道,而是向内寻求,即让自己的内心做好能够承受此种困难的准备。啊,不,还不是事到临头才慌慌张张地去做这样的准备,而是在平时早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使自己不至于遇到事情而内心发生动摇。师父已经练就了一颗无论什么情况下穷死都感到十分幸福的坚强内心,所以他已经没必要向外部寻求解决之道了。在我们眼里显得十分危险的那种肉体上的毫无防备,对于师父的精神而言,是没有多大影响的。悟空表面看来颇为聪明伶俐,可世上或许还有些事情运用他的天才也无法破解。在师父这里是没有这种担心的。因为对于师父而言,没有任何需要破解的事情。引自 悟净叹异悟空会愤怒但没有苦恼,有欢喜而没有忧愁。他十分单纯地肯定着“生”,丝毫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可思议。那么,三藏法师又是怎样的呢?他体弱多病,没有自卫能力,时常遭受妖怪们的迫害。可尽管这样,师父仍欣然肯定着“生”。这难道不是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吗?引自 悟净叹异他们两人都不明白相互的真正关系,却能保持着相互敬爱(当然,偶尔也会闹些小矛盾),这在旁人眼里显得十分有趣。我注意到,作为两个极端的这两人,其实有着一个,也仅有这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二人都将生命中所遇到的一切当作一种必然,并将这种必然当作全部,进而又把这种必然看作是一种自由。据说金刚石和炭是由相同的物质所构成的,他们二人的活法(其差别远比金刚石与炭的差别更大)也都是建立在这种面对现实的态度之上的,故而让人觉得十分有趣。正是这种“必然与自由的同价”,才是他们作为天才的标志。引自 悟净叹异悟空、八戒和我,是三个截然不同的人。可以说,我们之间的差异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譬如说,日暮黄昏时分,我们商量后决定在路边的破庙里过夜。虽说这个决定是一致的,其实各人却怀着不同的心思。悟空觉得这样的破庙正是打败凶恶妖怪的好战场,所以选择在此过夜。八戒是由于不肯再去别处寻找了,只想着早点歇脚,早点吃饭,早点睡觉。而我呢,则是考虑到“反正到哪儿都有邪恶的妖精,既然到哪儿都会遇难,那么选在这里又有什么不可呢?”难道说,只要三个大活人聚在一起,都是这么各怀心思的吗?看来是没什么比活物的活法更有趣的了。引自 悟净叹异相较于孙行者的光彩夺目,猪八戒自然要暗淡得多。然而,他也绝对是一个别具个性的汉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别的暂且不说,首先这头猪是如此地酷爱此“生”,酷爱这个世道。嗅觉、味觉、触觉,他通过所有的感觉来执着于今生今世。有一次,他如此对我说道:“我们千里迢迢地赶奔天竺,到底为了什么?是为了今生修善业,来世投胎在极乐世界吗?可是,这个所谓的极乐世界又是个怎样的所在呢?如果仅是晃晃悠悠地坐在荷叶上,又有什么意思呢?在那个极乐世界里,也能呼呼地吹着热气喝滚烫的肉汤吗?也能咯吱咯吱地大嚼皮焦里嫩香喷喷的烤肉吗?如果没有,只能像传说中的仙人那样饮霞嘬露地活着,我才不要呢!那样的‘极乐’,我才不稀罕呢。我们活着的这个‘现世’,尽管有时候日子很难过,却有着能让我们忘记这一切的无穷乐趣,这就行了。至少对我来说,这就是最好的世道。”引自 悟净叹异随即,八戒又给我列数了他心目中这个世上的赏心乐事:夏天在树荫底下睡午觉、月夜吹笛、在溪流中洗澡、春天早上睡懒觉、冬天夜里围炉畅谈……他一下子讲了那么多,那么快乐的事情!在涉及年轻女子肉体的美妙和四季时令食品的鲜美时,他似乎说上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话着实令我吃惊。因为我根本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这许多快乐的事情,更没想到有人一个不漏地享受过这些好事。“原来是这样啊!”——我这才意识到,会享乐也是需要才能的。从此,我就不再鄙视这头猪了。然而,与八戒交谈多了以后,我最近又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那就是,他那享乐主义的内心深处时而会闪现出某种可怕东西的影子。他嘴上常说“要不是敬重师父,害怕大师兄,我早就开溜了”,这话几乎已成了他的口头禅。可这种好吃懒做的外表之下,我发现,他还潜藏着某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般的心思。就是说,此次前往天竺的西天取经之旅,对于这头猪而言(其实对我而言也一样),是幻灭、绝望之余所能抓住的最后一丝希望。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然而,就我而言,目前还不能沉湎于对于八戒享乐主义背后之秘密的考察。眼下,我首先应该向孙行者学习,并且从各个方面进行学习。除此之外,我是无暇他顾的。三藏法师的智慧也好,八戒的活法也罢,我都必须从孙行者那里毕业之后才能考虑。事实上,我还几乎没从悟空那儿学到什么东西呢。出了流沙河之后,我到底有了什么进步没有呢?不依然是“吴下旧阿蒙”吗?在此次西天取经的路上,我所起的作用无非是,平安无事的时候阻止悟空行事过头,每天督促八戒以免他偷懒。仅此而已。除此之外,就再也没什么积极的作用了。难道说,像我这样的人,不论生在什么世道都只能成为一个调节者、忠告者和观察者吗?难道就成不了一个行动者吗?引自 悟净叹异每次看到孙行者的行动,我就不禁会作如是思考:“熊熊燃烧着的烈火,本身是不知道自己正在燃烧的。觉得自己正在燃烧的时候,往往还没有真正燃烧起来。”看到悟空那无拘无束、纵横捭阖的行动方式,我总会想:“所谓自由自在的行为,就是其内在已经成熟透了,不这么做不行了,于是自然而然地外在表现出来的行为。”然而,我只是这么想想罢了,还根本追随不了悟空。虽说一直想学,但由于悟空的气场太过强大,性情太过暴躁,令人恐惧难当,无法靠近。说实话,不论怎么考虑,悟空都不是个不可多得的朋友。他从不顾忌他人的心情,只会劈头盖脑地一通怒骂。他以自己的能力为标准来要求别人,别人达不到他的标准就会火冒三丈,简直叫人无法忍受。当然也可以说,他自己没觉得自己的才能是非凡的。他心眼不坏,并非有意为难别人。这一点我们也十分清楚。他只是搞不懂弱者的能力何至于如此低下,故而对于弱者的狐疑、犹豫、不安等毫无同情之心,最后便因焦躁难耐而大光其火。只要不因我们的无能而惹他生气,他其实是个十分善良、十分孩子气的家伙。八戒由于老会睡过头,老是偷懒,叫他变什么东西老是变不像,所以老被悟空痛骂。我之所以不怎么惹他生气,只是因为我有意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尽量不在他跟前出错罢了。但也正因为这样,不论再过多久,我也是无法从他身上学到什么东西的。看来,今后即便难以忍受他的火暴脾气,我也必须更加接近悟空。即便被他骂、被他打,甚至急得与之对骂,我也要将他所有的本事都学到手。要不然,老这么离得远远地看着,感叹不已,肯定一事无成。引自 悟净叹异今晚没找到住宿的地方,在山后溪水旁的大树下铺了些草,我们师徒四人就和衣睡在那上面。悟空一个人睡在对面,呼噜大得震山响,每打一次呼噜,头顶上方树叶的露水就噼里啪啦往下掉。虽说眼下是夏天,但山中的夜气还是相当寒冷的。此刻,无疑已是下半夜了。从刚才起,我就一直仰卧着,透过树叶的间隙望着天上的星星。寂寞,我感到无可名状的寂寞。好像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一颗寂寞的星球上,正在眺望着漆黑、冰冷、一无所有的世界的夜空一般。对于星星,我以前一直觉得它们是永恒的,无限的,故而不怎么想看。可我现在这么仰卧着,不看也得看呀。一颗较大的青白色星星的旁边,有一颗较小的红色的星星。在其更下方,还有一颗偏黄色的星星,给人以温暖的感觉,每当有风吹过,树叶摇晃起来,它就变得时隐时现。还有流星,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长空,消失在黑夜之中。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三藏法师那清澈而忧郁的眼睛。那是一双总是凝望着远方、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怜悯的眼睛。以前,我对此一直不甚理解,可今夜,我忽然觉得自己懂了。原来师父一直凝望着永恒,同时也清晰地守望着与此永恒形成对照的、地上所有物体的命运。毁灭,迟早会降临,可在这毁灭到来之前,睿智也好,爱情也好,诸如此类的美好事物仍在尽情绽放。师父那总是充满怜悯的深情的目光,不就是投射在这些事物之上的吗?我在仰望星空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就领悟到了这一点。我起身看了看正睡在我身旁的师父的脸。就在我这么望着师父的睡颜,听着他那平静的呼吸声的当儿,我感到胸中微微发热,就好像心里“噗”地冒出一股火苗一般。引自 悟净叹异
他那张双眼深陷、嘴巴突出、肤色漆黑的脸,在难得一笑时,倒也富于颇为滑稽的动人之姿。给人的印象是,拥有如此幽默长相的人,是不可能心怀鬼胎的。事实上,他在尊长面前露出的,就是这么张脸。可当他板起脸来陷入沉思时,就透露出超越常人且颇为怪异的残忍了。这是他的同伴看了,谁都会感到恐惧的脸。而他又能在下意识中,极为自然地见机行事,分别使用这两副面孔。引自 牛人他看到屋里黑魆魆的,仿佛已是夜晚,角落里点着一盏灯,散发着昏暗、泛白的光芒。或许刚才梦中看到的,就是这盏灯吧。侧目一望,发现竖牛的脸也跟刚才梦中一样,冷酷无情,静静地俯视着他。这已经不是一张人脸了,而是来自漆黑一片的原始混沌之中的一个什么怪物的脸。叔孙豹感到冰冷彻骨。这已经不是面对一个要杀死自己之人的恐惧了,而是面对世上最最恶毒之事的恐惧。刚才爆发出的愤怒,已经被宿命一般的畏惧所压倒。因为他已经完全丧失了与这个牛人抗争的力量。引自 牛人
卫庄公即位后所要做的大事,既不是调整外交关系,也不是整肃朝纲,而是要对自己所虚度的过去的时光进行补偿,或者说是对过去的清算与报复吧。失意时代所失去的快乐,如今必须马上获得充分的补偿;失意时代遭受屈辱的自尊心,如今必须立刻得到伸张;失意时代虐待过自己的人必须处以极刑,污蔑过自己的人必须加以相应的惩罚,不对自己表示同情的人必须让他们靠边站。引自 盈虚
孔子听了不禁莞尔。因为他从青年的语音和神态中,感觉到了太过稚气的自负。他那张血气方刚、粗眉大眼的脸庞,叫人一看就感到精悍之气,然而,又透露着招人喜欢的朴实与率真。引自 弟子在“学”的权威性横遭非议的情况下,自然不能一笑了之。于是孔子便语重心长地论述起“学”的必要性:人君若无谏臣,便会失正;士若无诤友便会失听;木材不也是接受了墨绳的规制才能变直的吗?就像马需要鞭子,弓需要檠一样,为了矫正人狂放的性情,“学”也是必不可少的哦。只有经过匡正磨砺,人,才能称为有用之才啊。 孔子的口才极具说服力。关于这一点,我们仅凭流传下来的语录文字,毕竟是难以想象的。因为他的说服力不仅仅在于所说话语的内容,还在于他那不慌不忙而又极具抑扬顿挫的语调,以及自己确信不疑的神态之中。 正因这样,那青年在听了他这番教诲之后,态度就发生了改变。他脸上的顶撞、反抗之色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则是洗耳恭听的崇敬。引自 弟子他不仅仅无言以对,事实上从他闯进房间,看到孔子面容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不该提着雄鸡和公猪到这里来捣乱。因为,他早已被对方那远远超过自己的宏大气势所慑服了。引自 弟子如此人物,是子路从未遇见过的。力举千钧之鼎的勇士,他见过。明察千里之外的智者,他也听说过。但是,孔子身上所具备的,绝不是那种近乎怪物的异能,只不过是基本常识的一种完成与升华。从知、情、意各方面到肉体上诸般能力,都看似平凡,却又是因高度发展而显得出类拔萃。各种能力的均衡齐整是那么地恰到好处,以至于并不以某一单项而引人注目。拥有如此博大精深之才华的人,对于子路来说,还是头一回见到呢。更令子路感到惊讶的是,孔子还如此地阔达自在,丝毫也没有那种道学家的腐酸味儿。子路还感觉到这是个饱经风霜,有着丰富阅历的人。可笑的是,就连子路平日里引以为傲的武艺和膂力,竟然也是孔子更胜一筹。只是他平时不拿出来显摆罢了。可以说,首先令侠客子路胆战心惊的,就是这一点。除此之外,还具有一眼便可看透各种人内心的敏锐的洞察力,简直叫人怀疑他是否也经历过年少轻狂的放荡生活。从这一层面到另一端无比高洁的理想主义,其间的幅度是如此地宽广——想到这一点,子路就不得不在心中感叹不已。总而言之,无论将此人放到哪里都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从最严格的伦理道德来看,他是个大丈夫;从最最世俗的意义上来讲,他也是个大丈夫。到目前为止,子路所遇到的伟人的伟大之处,都在于利用价值的层面。不过是因为对于什么什么有用,所以才伟大。但孔子是截然不同的。只要孔子在那儿,一切就完美无缺了——至少子路是这么认为的。子路完全陶醉了。仅仅入门一个月,他就发现自己再也离不开这根精神支柱。引自 弟子再说孔子这边,也在为子路那异乎寻常的桀骜不驯感到惊诧不已。倘若单是好勇厌柔,倒也并不十分罕见,可像子路这样蔑视形式的,真可谓绝无仅有。譬如说“礼”,从本质上来说,是属于精神范畴的,但要学“礼”,却必须从具体形式入手。然而,子路就很难接受这种先形式后理论的学习门径。因此,在听老师讲“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之类的理论时,他便欣然动容,如沐春风,而老师讲到《曲礼》 的细则时,他就立刻兴味索然,无精打采了。也就是说,对于形式主义,这个汉子有着一种出于本能的忌避和反感。所以孔子要教会他“礼乐”,也就难上加难了。 然而,子路还有比学习“礼乐”更难的事情呢。 对于老师孔子,子路最为景仰的是他身上那种异常厚重的人格魅力。但是,他不理解这种厚重感源自日常生活中种种微不足道的具体行为之积累。他会说“有本才有末”这样的话,但他缺乏对于该如何养成这个的“本”的实践性思考,所以时常会遭到孔子的训斥。因此,他对孔子心悦诚服是一回事,但是否能立刻接受孔子的感化则又是另一回事了。引自 弟子在对待父母的态度上,子路做到了谨遵师嘱,约束自己,好歹遵从了相应的形式。因此,入孔门后,他的亲戚就对他刮目相看,赞誉有加,都说这个无法无天的愣头青变成了依头顺脑的孝子。然而,这些赞扬反倒让子路觉得十分别扭。因为他觉得,这算什么“孝”呢?不过是虚情假意罢了。还不如以前率性而为,令父母头疼那会儿来得真实呢。他甚至觉得,为现在如此虚伪的自己而高兴的那些亲戚,真是太无聊了。虽说他不是个精细的心理分析家,但毕竟是个正直之人,所以才会意识到这些的吧。很多年之后,子路突然发现双亲已垂垂老矣,回想起自己小时候父母那矫健的身姿,顿时潸然泪下。从那时起,子路的“孝”才真是无与伦比,全心全意的。在此之前,他的“孝”只是“应景式的孝”,也就是那么回事了。引自 弟子子路被叫到了老师跟前,虽然没被直接问起此事,却聆听了这么一段训诫: “古代的君子以忠为质(根本),以仁为卫(自卫),有不善,则以忠化之,侵暴则以仁固之(用仁来安定暴乱侵扰之人),可见是不必使蛮动粗的。唯有小人动辄以不逊为武勇,而君子之勇立于义,此之谓也。”子路听得心悦诚服。引自 弟子子路原本就知道自己缺乏音乐天赋,可他只将此归咎于自己的耳朵和手。然而,当他听说还有更为深层次的精神原因后,就不由得又是惊愕又是恐惧了。原来最最重要的并不在于手法的练习,还必须加以深思精虑。于是他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一个劲儿地沉思默想,直至形销骨立。就这么着几天过后,他相信自己已经思有所得。于是他再次弹起了瑟。这次,他弹得诚惶诚恐,十分谨慎。而孔子听到后,这次却什么也没说,脸上也毫无一点责备的神色。后来子贡将这事儿告诉了子路。子路听说老师没有责备之意,不禁喜形于色。看到这位憨厚的师兄露出了笑脸,年轻的子贡也不禁莞尔。然而绝顶聪明的子贡心里十分清楚:子路鼓的瑟,依旧是充满着杀伐意味的北声。而夫子不予责备,只不过怜惜子路那种能够苦思冥想到形销骨立的实心眼儿罢了。引自 弟子在别的场合里,子路是个不甘人下的独来独往的男子汉,是个一诺千金的好汉子。也正因为这样,他那以一个不起眼的弟子身份侍奉在孔子身边的模样,确实会给人一种异样的感觉。事实上,当他在孔子跟前时,也确实有一种不无滑稽的心态。那就是,将复杂的思考和重要的判断全都交给了老师,自己则无忧无虑,毫不担心。这情形就像小孩子在母亲跟前的表现一样:有些事明明自己会做,却也非要母亲代劳。有时退下后仔细想想,他自己也觉得好笑。 然而,即便是对于这样的一位老师,子路的内心深处仍有一个不容触碰的隐秘之所,或者说是他唯一不肯退让的底线。 子路觉得,这世上有一件事是顶顶要紧的。在它面前,即便是生死之大,也是毫不足论的,更别提什么区区利害了。倘若称之为“侠”,未免太轻飘了一些;称之为“信”或“义”,又沾了点道学气,少了那份自由和灵动了。对于子路而言,这是一种近乎快感的东西。总之,能够带来如此感觉的,就是“善”;与之无缘的便是“恶”。这一点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到目前为止,他从未对此有过怀疑。这与孔子所说的“仁”,似乎还不尽相同,而子路却在老师的教诲中专门吸收一些能强化此种伦理的成分。引自 弟子可以说,孔子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思踏上周游列国的旅程的。跟随他一起上路的弟子大多也愿意“沽之哉”的,但子路却与众不同,他觉得并非非“沽”不可。他已经有过运用权力断然实施自身信念的经历,也尝到过此种行为所带来的快感。但他觉得这是需要一个特别的、绝对的前提,那就是,一定要在孔子的手下才行。如若不然,自己则更喜欢“被褐怀玉”的活法。即便一生都做孔门之看家狗,也无怨无悔。世俗的那种虚荣之心,倒也不是一点都没有,只是他觉得做个窝囊官反倒害了自己磊落阔达的天性。引自 弟子有一次,子贡跟两三个同门师兄弟说了大意如下的一段话: ——都说夫子厌恶巧辩,可我觉得他自己“辩”起来真是太过“巧”妙了。对此,我们一定要加以警惕。因为这与宰予等人的“巧辩”,是完全不同的。宰予之“辩”,由于“巧”得太过明显,能给人以“乐”,却不能给人以“信”。也正因为这样,反倒可以说是十分安全的。然夫子之巧辩则截然不同。虽不似行云流水般地流畅,却具有不容置疑的厚重感;虽缺乏逗人开颜之谐谑,却有含蓄深沉之譬喻。这种巧辩,是谁都无法反驳的。当然了,夫子之所言,其九分九厘经常是绝无谬误之真理;夫子之所行,其九分九厘都应成为我辈之典范。可即便如此,剩下的那一厘——也即令人不容置疑的夫子之辩中的百分之一,有时,恐怕是用来为夫子之性格(其性格之中与绝对普遍性真理未必一致的,极少的部分)做辩护的。我们需要警惕的地方,就在于此。这,或许是因为我与夫子过于亲密无间、过于狎昵不羁才生出的求全责备。事实上,后世之人将夫子推崇为圣人,也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因为我从未见过像夫子这样近乎完人的人,估计将来也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人了。我想说的只是,即便是夫子,也还有着那么极其细微的、一丁点的地方需要我们加以警惕。像颜回那样与夫子性情相合之人,是绝对不会像我这样有所不满的。夫子时常夸赞颜回,说到底,或许就是他们性情相合的缘故吧…… 黄口小儿竟敢对老师说三道四,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子路闻听此言后,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然而,尽管他知道子贡是出于对颜回的嫉妒才这么说的,可他也感觉到子贡这话中自有其不容蔑视之处。因为就性情相合与否这一点,子路自己也意识到了。我们只是隐隐约约地感觉到的东西,这小子竟能说得如此清楚明白。——对于这个狂妄小子所拥有的这种奇妙的才能,子路在极端轻蔑的同时,又不由得佩服。引自 弟子叶公子高非常喜欢龙。他在房间里刻上了龙,在绣帐上也画了龙,整日起居于群龙之间。天上的真龙闻听此事后,非常高兴。一天,真龙就飞降叶公之家,想见见这位自己的崇拜者。真龙太大了,脑袋钻进了窗户,尾巴还拖在堂前。叶公见状,吓得浑身战栗,落荒而逃。他“失其魂魄,五色无主”,显得十分窝囊。 其实,各国诸侯所喜好的也只是孔子的贤名,并不欣赏其精神实质,无一不是叶公之流。对于他们来说,真实的孔子也太“大”了。以国宾之礼待孔子者有之;任用孔子之弟子者也有之。但是,没有哪个国家真想实行孔子的政治主张。引自 弟子“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尽管孔子的志趣是如此之高远,但他绝不玩世不恭,始终希望能为世所用,并且真心以为自己能为世所用并非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天下苍生,为了道——简直令人惊叹!无论多么地困乏,也总是那么地乐观开朗;无论多么大的艰苦,也绝不抛弃希望。真是叫人难以理解的一行人啊。引自 弟子“与世隔绝固然快乐,但人之所以为人,也并不在于保全一己之乐。倘若仅为了区区一身的高洁而不顾世上的人伦紊乱,这恐怕也不是为人之道吧。当今之世,大道不行。这一点我们早就明白。我们也知道在当今之世讲求大道的危险。但是,难道不正是因为生逢无道之乱世,才需要甘冒艰险,去讲求大道的吗?”引自 弟子“我没说只顾自身安全最重要啊。倘若如此,我也不会称赞比干为仁人了。只是,即便是为了‘道’而舍弃生命,也要分清时机和场合。而拥有明察于此的‘智’,也并非为了一己之私利。总之,急急地一死了之,这可不算什么本事啊。”引自 弟子赴任之前,子路前去拜访孔子。他跟老师叙述了“邑多壮士,极难治也”的蒲地民风,向老师请教治理之法。孔子说: “只要你心怀恭敬,勇猛的人就会服从于你;只要你宽大公正,有势力的人就会听从于你;只要你温和而又果断,就能制服奸诈小人。”。子路闻听,再拜谢之,然后便欣然赴任去了。引自 弟子
他们在山间的疏林外将兵车首尾相连,列为圆阵。阵中帷幕相连,便是其宿营地。这里一到夜里,气温就陡然下降。士卒们只得折取原本就不多的树枝来生火取暖。驻留十日间,月亮由圆而缺,并最终消失。或许是空气干燥的缘故,星空显得异常凄美。每天夜里,天狼星晶莹闪亮,擦着黑魆魆的山影,斜斜地洒下蓝白色的光芒。十多天,就这么平安度过了,可就在决定明天离开此地,按照指定的路线往东南进发的头天晚上,一名步哨在无意间仰望璀璨的天狼星时,突然发现在其下方,出现了一颗赤黄色的硕大的星星。正惊诧间,这颗从未见过的巨星,已经拖着红色的光尾晃动起来。紧接着,两颗、三颗、四颗、五颗,同样的光斑在其周围冒出,晃动着。可当他禁不住要叫出声来时,远处的这些光亮却又一下子全部熄灭了。刚才所见,恍如梦境一般。引自 李陵从浚稽山撤出的那天,是个月黑之夜,如今月亮又开始放出光明。月光如水,白霜满地,山坡上一片晶莹透亮,宛如被水浸湿了一般。引自 李陵此时,汉朝平定天下以来已经传至五代,历时已有百年,之前因始皇帝的反文化政策而湮灭或隐匿起来的书籍,也终于开始重见天日了,文运将兴的郁勃之感十分强烈。不仅仅是大汉朝廷,整个时代都在期待着史书的出现。就司马迁个人而言,父亲临终遗言的激励伴随着他自身学殖、眼力与笔力的提高,正在不断地发酵之中,一件浑然天成的伟大作品仿佛已呼之欲出。他的工作,进展得十分畅快,甚至到了令人担忧是否过于畅快的地步。这么说是因为,在写开篇的五帝本纪到夏、商、周、秦的“本纪”时,他不过是一名合理编排史料,追求记述之准确周密的技师而已。但在写完了始皇帝,进入项羽本纪的写作阶段时,那份技术人员的冷静就逐渐丧失了。读他的文章,时常会让人觉得项羽的魂魄附在了他的身上,或者说他自己变成了项羽。 “项王则夜起,饮帐中。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慷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史书能够这么写吗?司马迁自己也疑惑了。能够以如此热情洋溢的笔触来书写历史吗?对于“作”,他是极为警惕的。他时刻提醒自己:唯“述”而已。事实上,他的写作也确实是唯述而已。但这种“述”却又是多么的生动传神啊!若非形象思维超常发达的人,是绝不可能作如此记述的。有时候他害怕自己犯了“作”字,会在重读已经写下的文字之后,将那些把历史人物写得如同现实人物一般生动传神的字句删去。如此一来,那些人物确实停止了活生生的呼吸,从而也不用担心其为“作”了。但是,(司马迁心想)这样的项羽,还是项羽吗?如此写法,项羽也好,始皇帝也好,楚庄王也好,不都成了同一个人吗?将不同的人记述成同一个人,又何“述”之有呢?所谓“述”,难道不就是要将不同的人记述为不同的人吗?如此想来,他只得将已被删除的字句重新写上去。恢复原状并重读一遍之后,他终于放下心来。不,不仅仅是他,他所记述的历史人物,项羽、樊哙、范增等人,似乎也都终于放下心来,各安本位了。引自 李陵既然怨恨的矛头不能一直指向君王,就势必会转向君王身边的奸臣。不错,这帮家伙确实可恶。然而,他们的恶,无疑是处于次要地位的,是附属性的恶。更何况司马迁向来心高气傲,觉得这帮小人,似乎还没资格做自己怨恨的对象。引自 李陵最后,司马迁将愤恨的矛头指向了自己。事实上,倘若一定要对什么事物愤愤不平的话,最终都会落到自己身上的。但是,自己又何错之有呢?为李陵辩护,这事无论怎么想也没错啊。就连辩护的方式方法,也并不是笨拙不堪的呀。只要自己不甘沦于阿谀奉承的境地,这么做是势所必然的。作为一名士大夫,只要其所作所为问心无愧,那么,不论招致怎样的后果,也应该甘心领受才是。引自 李陵在最初的野兽般的、迷狂的惨痛之后,随之而来的则是人类所特有的、清醒的苦楚。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在明白了自己无法自杀之后,除了自杀之外更无法逃避苦闷与耻辱的这一实情,显得越来越清晰明了。他只能如此认为: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的太史令司马迁,已在天汉三年的春天里死去了。之后,续写其未竟之作的,仅仅是一架既没有知觉,也没有意识的书写机器而已。哪怕是强迫自己,他也要这么认为。修史之事必须继续。对于他来说,这是无可动摇的。为了完成修史大业,无论多么地难以忍受,自己也必须苟活于世。而为了苟活于世,又必须将自己当作一个活死人。引自 李陵生性不喜多思的他,每当胸中烦闷不已之际,总是独自跨上骏马,飞驰于旷野。在秋高气爽,蓝天一碧之下,他如同发疯一般,催响马蹄,奔驰于草原、丘陵之上。一口气狂奔了几十里,人马都感到困乏之后,他便在高原上找一条小河,饮马河畔,自己则仰面朝天地躺在草地上,带着略觉快意的疲劳感,畅望着高远、洁净的蓝天。有时候他会觉得:啊,我原本就是广袤天地间的一粒尘埃而已,管他什么胡呀汉的!休息过后,他又重新跨上马背,不顾一切地狂奔起来。待到夕阳晕染了千里黄云,疲惫不堪的他才会返回自己的营帐。疲劳,只有疲劳才是他唯一的解脱。引自 李陵有人带来了司马迁由于为李陵辩护而获罪的消息。但李陵既不感激,也不怀有同情。他与司马迁虽然相识,也打过招呼,但没什么交情。相反,他只觉得那是个夸夸其谈的讨厌鬼。事实上,现在的李陵,为了抑制自己内心的苦痛,已经耗尽了心力,哪里还有什么心情去体察别人的不幸呢?虽说不觉得司马迁是在多管闲事,可事实上也并不感到有什么可抱歉的。引自 李陵对于胡地的风俗,李陵起初只觉得既野蛮又滑稽,但结合当地实际的水土和气候来看,就觉得没什么野蛮和不合理了,故而也就渐渐地接受了。不穿厚厚的毛皮胡服,就熬不过朔北的寒冬;不吃牛羊肉,就攒不起抵御严寒的体力来;没有固定的房屋,那是他们的生活形态使然,是不能蛮不讲理地贬斥为低级、原始的。如果非要坚持汉人的生活习俗,恐怕在这胡地的自然环境中,是一天也活不下去的。李陵还记得上一代单于所说过的话。且鞮侯单于说,汉人一开口,总说自己的国家是礼仪之邦,而将匈奴的行为看得如同禽兽一般。可汉人所说的礼仪究竟是什么呢?不就是将丑恶的表面加以美化,不就是“虚饰”吗?就见利忘义,嫉贤妒能而言,汉人与胡人,到底哪个更严重呢?在贪财好色方面,又到底是哪个更无耻呢?剥去了华丽的外衣来看,应该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汉人懂得糊弄与掩饰,胡人不懂罢了。当他引用汉初以来汉人骨肉相残,诛杀、排挤功臣的实例来说这番话时,李陵几乎无言以对。 事实上作为一名武将,他以前也一再对烦琐的礼仪怀有疑问。他觉得在许多情况下,胡人的粗野、正直,要比掩盖在美名之下的汉人的阴险、毒辣好得多。他总觉得不问情由地将诸夏之俗奉为高雅,而将胡地风俗贬为野蛮,完全是汉人的偏见。譬如说,以前他也盲目地相信一个人在“名”之外,必须有“字”,可仔细想来,这样的必要性,是根本不存在的。引自 李陵两三天过后,最初的激动平息了,李陵的心中产生了一个怎么也解不开的心结。因为无论说什么,他都会将自己的过去与苏武的做对比。尽管他也不能明确地判定苏武是义士而自己是卖国贼,可他不由得感到,之前唯一的自我辩解,也即积累至今的所谓的苦恼,在苏武那长年累月于森林、原野、湖水的静默中磨炼出来的威严面前,简直是不值一提的。不仅如此,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李陵总觉得在苏武对待自己的态度中,似乎有一种类似于富人面对穷人时的姿态。也即知道自己处在优越的地位,所以给对方展示一种宽大为怀的姿态。李陵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可尽管说不清道不明,但这种感觉确实会在不经意间冒出来。苏武满身褴褛,可他眼中不时浮出的怜悯神色,却让身裹豪奢貂裘的右校王李陵感到无比胆怯。 逗留了十来天之后,李陵告别旧友,悄然南归了。临走时,他在这个林中小屋里留下了充足的食粮和衣物。 单于嘱托的劝降之事,李陵最终也没说出口。因为苏武的态度十分明朗,已经无需多问了。李陵觉得,到了如此地步,倘若再要劝降的话,就简直是对苏武和自己的侮辱了。 南归之后,苏武的身影也是一天都没有脱离过李陵的脑海。他甚至觉得,离开之后,苏武的形象反倒愈发威严地耸立在眼前了。 虽说李陵自己也并不觉得投降匈奴是一件光彩之事,可他原本一直坚信,考虑到自己对故国的付出和故国对自己的回报,即便是最严苛的批评者,也会认为他的降胡实属“无可奈何”。然而,现在就有这么一个人,即便面对着绝对的“无可奈何”之事,也决不允许自己屈服于这种“无可奈何”。 无论是饥饿、严寒、孤独,还是故国的冷漠,自己的节义不为人知等近乎确凿的事实,于他而言,都不是什么能促使他改变节义的“无可奈何”之事。 对于李陵而言,苏武的存在,既是崇高的道德训诫,也是个令人心神不宁的噩梦。之后,他也时常差人去向苏武问安,并赠送食物、牛羊、毛毯。可他自己的内心,却一直处在既想见到苏武,却又怕见到苏武的矛盾之中。引自 李陵此事极大地震动了李陵的内心。当然了,无论归不归汉,苏武同样是伟大的,故而对于李陵而言,苏武永远是一种鞭笞。但是,苏武归汉,也让李陵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苍天有眼!——这才沉重打击了李陵的心灵。原以为老天爷是个瞎子,可事实上它还是什么都看着的。李陵不由得肃然起敬,并感到恐惧。尽管李陵直到此刻仍不觉得自己的过去有什么差错,可眼下就有苏武这么个坚贞之士,不仅用自己的行为让李陵为自己的过去感到羞耻,并且苏武还能将自己苦行坚守的事迹彰显于天下。面对如此境况,李陵的内心又怎能不受震动呢。与此同时,他又感到极度的恐慌。他心想,自己如此七上八下,愁肠九转,该不是出于羡慕吧?引自 李陵在放弃了现实世界中的追求之后,他仅作为书中的人物而存活着。他那张在现实生活中不再张开的嘴,却借着鲁仲连的口舌,喷出了熊熊烈火。他时而化为伍子胥,剜出了自己的双眼;时而化为蔺相如,当面怒斥秦王;时而又化为燕太子丹,为荆轲洒泪送别。而在叙述楚大夫屈原的郁愤之时,不惜笔墨,长长地引用了其投身汨罗江之际所留下的遗作《怀沙》赋。司马迁似乎觉得这一篇赋,应该就是他自己的作品。引自 李陵写完《太史公自序》的最后一笔后,司马迁不由得凭几茫然。从他的内心深处,长长地发出了一声叹息。他的眼睛对着院子里一棵茂密的大槐树注视了良久,其实什么都没有看到,耳朵里也是什么都听不进去,可即便如此,他还是静下心来,想捕捉从院子的什么地方传来的蝉鸣之声。按理说,他应该觉得高兴才是,可首先感到的却是虚脱般的茫然、寂寥和不安。 随即他将业已完成的著作呈献官府,并在父亲的墓前加以禀告。做这些事情时,他依旧打起了精神,可在此之后,他立刻就陷入了虚脱状态。就像神灵离身后的巫师一般,身心两方面都萎靡不振了。六十刚出头的他,似乎一下子又老了十岁。武帝驾崩也好,昭帝即位也罢,似乎对于这具曾经的太史令司马迁的躯壳而言,都已经毫无意义了。引自 李陵
兴许是大家早就习惯了艾碧儿的大惊小怪,所以听到她的叫喊后,觉得“又来了”,都不愿意为了她而告别午睡的枕头吧。 既然听众只有五六个,那还叫个什么劲儿呢?更何况自己那庞大的身躯从刚才起就一个劲儿地要往下哧溜而自己又毫无办法,故而艾碧儿立刻闭上了嘴,带着忸怩的讪笑,磨磨蹭蹭地从树上下来了。引自 夫妇
要在这块有着苍翠茂密的热带树林,并能极目远眺浩瀚无垠的南太平洋的土地上,凭借着自己的力量,砌下一块块生活的基石,这让史蒂文森感到了童年时摆弄盆景一般的、无比单纯的快乐。那种用自己的双手,以最直接的方式来支撑自己生活的意识——住在自己打桩盖起的房子里,坐在自己拿着锯子参与制作的椅子上,随时品尝着自己锄过的田里长出的蔬菜、水果——使他恢复了如同童年时观赏桌上那亲手制作的小手工那样的自豪感。搭建房子所用的梁柱、木板,以及每天所吃的食物,都是知根知底的。——就是说,这些木材全都是从自己的山上砍伐来的,并在自己的眼前加工成型;这些食物出自哪里也全都一清二楚(这个橘子是从哪棵树上摘下的,这串香蕉是从哪块田里采来的)。这一切又让从小不是母亲做的饭菜就不放心吃的史蒂文森,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放心。引自 光•风•梦热爱太阳、大地和生命, 蔑视财富,对乞丐有求必应, 将白人的文明看作一大偏见, 与没受过教育却强劲有力的人一起昂首阔步。 在和煦明媚的清风、阳光里, 感受因劳动而汗流浃背的皮肤下, 那血流奔腾的快感。 抛却唯恐他人嗤笑的顾虑, 只说真正想说的话, 只干真正想干的事。引自 光•风•梦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的天空呈现出美丽的鸽肚白色。不一会儿,又渐渐地变成了金黄色。遥远的北方,森林、市镇的那一边,大海如同镜面一般闪闪发亮。然而,环礁以外,似乎依旧怒涛汹涌,白沫飞溅。侧耳静听,果然是涛声阵阵,犹如地鸣一般。引自 光•风•梦寂静。除了我的斧声外,什么都听不见。如此繁华的绿色世界,又是多么的孤寂啊!大白天里的巨大沉默,又是多么的吓人!引自 光•风•梦回家路上,脑海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创作构思。一个以密林为舞台的浪漫剧。这个念头(以及其中的某个场景)如同子弹一般贯穿了我的身体。到底能不能弄成,还不知道。暂且先将其放在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让它慢慢发酵吧。就跟孵小鸡儿似的。引自 光•风•梦晚饭后教亨利英语。话虽如此,其实是用英语换他的萨摩亚语。每天傍晚的这些课程是如此的沉闷,真搞不懂亨利是怎么挺下来的(今天是英语,明天是初等数学)。即便是在贪图享乐的波利尼西亚中,他们这些萨摩亚人也是特别欢快的。萨摩亚人不喜欢强迫自己。他们所喜欢的,是唱歌、跳舞、穿漂亮衣服(他们是南太平洋上的花花公子)、洗冷水浴和喝卡瓦酒。还有就是,说笑、讲故事、玛琅伽——年轻人成群结队地从一个村子涌到另一个村子去游玩。所到之处,村里人还必须用卡瓦酒以及歌舞来款待他们。萨摩亚人的快乐天性,真是没边儿,甚至在他们的土语里根本就没有“借钱”或“借”这样的词汇。近来所用的,是从塔希提那边借来的。因为萨摩亚人觉得借东西太麻烦了,想要的话,就直接要过来。所以自然就没有与“借”相关的词汇了。“要”“讨”“勒索”,这方面的词汇倒是挺多的。并且,根据所“要”的物品的种类——鱼、芋头、龟、席子等,分门别类,各用各的。引自 光•风•梦我的身体状况不错,但体力劳动似乎有点过头了。夜里,一躺在挂了蚊帐的床上,后背就疼——跟牙疼似的。最近这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只要一合上眼睛,眼帘内侧就会映出无边无际的、郁郁葱葱的、茂密的杂草。一根根的,看得十分清楚。也就是说,当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床上之后,还会有好多个小时在精神层面上重复一遍白天所做的劳动。在梦中,我拉扯着那些顽强的植物,躲避着荨麻的尖刺,被枸橼的针扎着,被蜜蜂烈火般地螫着,并且一刻也不停。脚下是泥泞不堪的黏土,怎么也拔不起来的树根,可怕的酷热,突然吹过的一阵微风,附近树林里传来的鸟叫声,不知谁在恶作剧地叫着我名字的声音,莫名其妙的笑声,打暗号的口哨声……总而言之,白天的生活基本上都会在梦里重新过一遍。引自 光•风•梦傍晚时分,巨大的树梢和高山的背后,出现了壮丽的晚霞。不一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一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的严寒便开始了。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了?——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一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的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引自 光•风•梦就史蒂文森而言,对于芳妮的才能,确实也多少有些失算的。事实上,只要是稍稍机灵一点的女性,是全都具备敏锐得足以看透男人心思的洞察力的,何况他又因芳妮的记者才能而高估了她艺术评论的水平。后来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失算,时而也为妻子那难以接受的评论(就其强横程度而言,已经可说是“干预”了)感到头疼不已。“如钢铁般认真,如刀锋般直率的妻子”——他曾在某谐谑诗中,以此来表示自己对老婆大人甘拜下风。引自 光•风•梦在丛林中大致辨明了方向后,就朝东进发。虽然我把杰克(一匹马)也带了来,可由于河床上长满了低矮的灌木,十分茂密,马根本无法通过,所以我只得将它拴在丛林里的一棵树上。我沿着干涸的河道往上走,发现山谷越来越窄,洞窟随处可见,不用弯腰就能从倒下的大树下面钻过去。急转向北,听到了水声。不久,便遇上一面耸立的岩壁。水沿着岩壁往下淌,薄薄的,跟一道帘子似的。这水,一落下来,就流入地下,不见了踪影。那岩壁看样子是爬不上去的,只得攀着树木上了侧面的河堤。青草味儿扑鼻,异常闷热。到处都是含羞草的花朵。蕨类植物的触手。我全身血脉偾张,脉搏突突直跳。忽然间像是听到了什么声响。侧耳静听。好像是水车发出的声响。而且这水车似乎就在我的脚底下隆隆作响。抑或是远处的雷声?有那么两三回。而且,每当这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整座平静的大山似乎都会摇晃起来。是地震! 继续沿水路前行。这次的水很多。清澈,冰冷,可怕。夹竹桃、枸橼、露兜树、橘子树。我就在这些树所形成的顶棚下面往前走着。忽然水又没了,钻到地下溶洞的长廊里去了。而我就在这长廊的上面行走着。不论我怎么走,都走不出这座埋在茂密树林中的深井。我走了好长一段路,树木才终于变得稀疏起来,透过树叶的间隙,终于能看到天空了。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牛叫声。没错,就是我家的牛。不过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这个主人,所以非常危险。我站定身躯,打量着它的动静,平安无事地与它擦身而过。又往前走了一会儿,遇上一面悬崖,熔岩层层叠叠的。崖前挂着一道薄薄的、美丽的瀑布。下面的水塘中,有许多手指大小的鱼,轻快地游来游去。似乎还有小龙虾。一棵横身倒下的巨大的枯树,一半浸泡在池水中,露出了树洞。溪流的底部,有一块石头红得不可思议,跟红宝石似的。 又走了一会儿,发现河床又干了。我终于走上了瓦埃阿山那陡峭的山坡。类似于河床的地貌已经没有了,我来到了靠近山顶的高坡上。徘徊片刻之后,我在高坡东侧面临大峡谷的悬崖边,发现了一棵十分壮观的大树。那是一棵榕树,大概有两百英尺高吧。它有着粗壮的树干和数不胜数的侍从(气生根),如同扛起了地球的阿特拉斯那样,支撑着仿佛怪鸟翅膀一般伸展开的巨大、茂密的树枝群。而众多枝叶所形成的山峰上,生长着密密麻麻的蕨类、兰花类植物,似乎又形成了又一座森林。茂密的树枝,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盖。层层叠叠,高高隆起,举向西边的天空(已是黄昏将近了),而将其巨大身影,蜿蜒曲折地铺陈在东边数英里的山谷与原野之上。如此壮观,真叫人叹为观止!引自 光•风•梦朋友!我现在最缺的,就是朋友!能进行平等对话(从多种意义而言)的朋友。有着共同的过去的朋友。交谈时不用加许多说明的朋友。即便嘴上无拘无束,粗话连篇,可内心依然肃然起敬的朋友。在此气候舒适宜人、热火朝天的日子里,唯一的不足,就是朋友。引自 光•风•梦唉,从前的那些个亲切的面容,一一浮现在眼前,怀念之情,令人难以排遣。为了逃避这种毫无用处的多愁善感,我只好躲进工作中去。手头的工作,便是前几天刚刚开始动笔的《萨摩亚纷争史》,或者说是“白人在萨摩亚的暴虐史”。引自 光•风•梦玛塔法住在阿皮亚的西面,相距七英里的马里艾。他虽然不是形式上的国王,可比起公认的国王拉乌配帕来,拥有更多的人望,更多的部下,因此也就更像一个国王。到目前为止,对于白人委员会所拥立的现政府,他一次也没有表示过反对。即便是在白人官吏拖欠税款的时候,他也依然是按时纳税的。他的部下如果有人犯了罪,他总是老老实实地听从大法官的传唤。尽管如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还是被看作现政府的一大对头,让他们感到恐惧、忌惮、憎恨。甚至还出现了告密者,向政府报告他私自收集军火弹药。岛民所发出的要求改选国王的呼声,威胁到了现政府,这是事实,可玛塔法自己却从未提出过如此要求。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过着独身生活,如今已年近花甲。他说,他曾发誓要“像主活在人世时那样”地生活(是就男女关系而言的)。二十年来,他也确实是这么实行的。每天夜里,他把岛上各地的讲故事者召集起来,团团围坐在灯下,听他们讲述古老的传说,听他们吟唱古老的歌谣。这,便是他唯一的乐趣。引自 光•风•梦只有真实、直接、感铭至深的东西,才会让我(或者说所有的艺术家)体现在行为上。那么,就眼下的我来说,什么才是“直接、感铭至深的东西”呢?那就是“我已经不是以一个游客的好奇心来打量四周了,而是开始用一个居住者的依恋之情,来爱这个岛,爱这个岛上的人们”。 不管怎么样,首先要想方设法防止已迫在眉睫的内乱,以及足以诱发内乱的白人对岛民的压迫。然而,我又痛感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地无能为力!我甚至连选举权都没有。我也与阿皮亚的要人们面对面地对话过,可我觉得他们并没有真的拿我当回事儿。只不过碍于我那文学家的名声,才强打精神听我说话的。等我转身一走,他们一定在背后吐舌头,扮鬼脸。自己的这种无力感,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内心。眼看着这种愚蠢顽劣、横行不法、贪得无厌的行径变本加厉,日甚一日,我却只能徒唤奈何!引自 光•风•梦这是文明人的行为吗?一般而言,萨摩亚人倒是恭敬有礼(尽管有时不太高雅)、性情温和(偷盗习惯另当别论)的,他们自有他们的名誉观,至少要比什么“炸药长官”文明开化得多。引自 光•风•梦夜里穿过该岛的森林时,会看到银白色的磷火,星星点点,洒满一地,异常美丽。据说那是某种菌类在发光。引自 光•风•梦昨天,拜访了拉乌配帕国王。低矮、寒酸的房屋。即便是在穷乡僻壤,这样的房屋也随处都有。正对面,政务长官的官邸已基本竣工,巍峨耸立着。今后国王每天都得仰望着这幢富丽堂皇的建筑了。他对白人官吏心存顾虑,似乎不太愿意跟我们接触。交谈空洞无物。不过,这位老人的萨摩亚语发音——尤其是元音重音,很好听,非常优美。引自 光•风•梦祖父留下了当年与艰苦卓绝的困难做斗争,建造贝尔·罗克暗礁岬灯塔时的详细记录。我读着这份记录,觉得我自己(或者说当时尚未出生的我)真的经历了建造灯塔的整个过程。似乎自己已经不是想象的自己了,而觉得自己正处在八十五年前,忍受着北海的风涛和海雾,与只有在退潮时才一露尊容的魔鬼海岬做斗争。风,是那么猛烈。水,是那么寒冷。小船在摇晃着,海鸟在鸣叫着。——连这些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突然,我感到胸口发烫,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一般。苏格兰那些峥嵘的群山、茂密的欧石楠,湛蓝的湖泊。早晚听惯了的爱丁堡的喇叭。彭特兰、巴拉黑特、卡库沃尔、拉斯岬,啊啊!引自 光•风•梦在为写作《灯塔技师之家》而翻看资料时,史蒂文森不由得回想起了远在一万英里之外的那座名叫爱丁堡的美丽城市。清晨,从雾中慢慢探出头来的一个个山丘,从屹立于山丘之上的古老城堡到圣嘉义尔教堂,都像棱角分明的剪影一般,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史蒂文森从小时候起,气管就十分衰弱,每个冬日凌晨,都会爆发猛烈的咳嗽,折磨得他无法入睡。起床后,他就在保姆卡米伊的搀扶下,裹着毛毯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去。卡米伊也与他一起并肩坐着,两人都不说话,默默地注视着屋外,直到他的咳嗽平息下来为止。透过窗玻璃所看到的黑里欧特大街尚未从沉沉黑夜中醒来,一盏盏街灯染出一片片朦胧的光晕。不一会儿,车声辚辚,由远而近,紧挨着窗户驶过。那是往市场里拉蔬菜的马车。而拉车的马不住地喷吐着白色的热气。……这就是这个城市留给史蒂文森最初的印象。引自 光•风•梦最基本的《教义问答》、幼稚的神迹反驳论、用哄小孩般的拙劣的实例来加以证明的无神论——自己的思想怎么可能幼稚到如此地步呢?可不知为什么,面对父亲时,自己所能发表的议论,最后总会变成这样的老生常谈。这倒不是说父亲的论辩技巧有多高明,所以自己一败涂地。绝无此事。父亲从未就教义进行过仔细深入的思考,要驳倒他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可问题是在论辩过程中,自己的态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十分孩子气,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十分讨厌。由此,连议论的内容本身,也变得滑稽可笑了。他觉得,导致如此结果的原因,恐怕在于自己尚未完全摆脱对父亲的依恋(也就是说,自己尚未真正成人),并且“父亲也仍把自己看作小孩子”的缘故吧。要不就是,自己的思想原本就是毫无价值的,不成熟的“租来品”,一旦与父亲那朴素的信仰直面相对,徒有其表的花哨装饰被剥去后,就现出了原形?引自 光•风•梦到了正餐时间,史蒂文森就下楼来了。上午的“钳口令”一解除,他立刻就喋喋不休起来。到了晚上,他就将自己当天所写的部分读给大家听。屋外风雨交加,呼啸不止,烛台上火苗也被从门窗的缝隙里钻入的风吹得飘忽不定,一闪一闪的。一家人各自摆开最舒适的姿势,听得津津有味。读完后,各人又开始发表各种批评或要求。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大家就听得一晚比一晚带劲儿了,就连他父亲也说“让我来给比利·彭斯的箱中之物开张清单吧”。然而,高斯望着眼前这番其乐融融的场景,心中却另有所思,乃至黯然神伤。因为他想道:“如此才华横溢的俊才却拥有一个疾病缠身的躯体,他到底还能支撑多久呢?如今满脸欢欣,沉浸在幸福之中的老父亲,是否能免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呢?”引自 光•风•梦天黑后踏上归途。这一带的泻湖都很浅,小艇时不时地擦底。纤月如钩,光芒淡然。划出洋面时,被从萨瓦伊伊那边回来的几艘捕鲸船超过了。那是些亮着灯,十二桨,四十人座的大划艇。每条船都一边划桨一边合唱着。引自 光•风•梦凌晨四时许,我醒了。外面传来了纤弱、柔美的笛声。音调欢快,平和,甜美,若隐若现,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后来一问才知道,这样的笛声每天早晨都会在同一时刻吹响。说是为了给睡着的家人送去好梦。多么优雅的奢侈啊!据说玛塔法的父亲十分喜欢小鸟们的叫声,人称“小鸟之王”,而这种爱好也遗传给了他。引自 光•风•梦早饭后与特拉一起骑马踏上了归途。由于马靴还湿着,所以干脆光着脚。早晨是晴朗美丽的,可道路依旧泥泞不堪。杂草将我的腰间都濡湿了。由于将马打得太快了,特拉在猪圈栅栏处被马抛下了两次。黑乎乎的沼泽。绿油油的红树林。红色的螃蟹、螃蟹、螃蟹。进入市镇后,听到了帕特(木制的小鼓)的响声,身着华美服装的土著姑娘正在前往教堂。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在市里吃了午饭,然后回家。 跳跃了十六道栅栏,骑行了二十英里(况且前半程还冒着暴雨)。谈论政治六小时。啊,比起从前在斯克里沃阿,跟饼干中的谷象虫似的自己来,如今的我是多么地今非昔比啊! 玛塔法是一位气度非凡的老者。我们之间的交流,在感情上是极为融洽的。引自 光•风•梦雨、雨、雨,像是要弥补之前雨季的雨水不足似的,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可可的嫩芽好像也饱饱地吸足了水分。雨脚敲打屋顶的声音停止后,又传来了激流之声。引自 光•风•梦屋子前面的绿地周围,排列着用椰子叶、黑海带围成的临时小屋,土著们按照不同的部落,围坐在一个个巨大的矩形食案前。他们的服饰真可谓是五彩缤纷,琳琅满目。裹着塔帕的、缠着帕奇·瓦库的、将落了粉的檀香戴在头上的、头上饰满了紫色花瓣的……引自 光•风•梦傍晚六点时分,骑马下山时,看到前方森林的上方有一朵巨大的彩云,十分清晰地呈现出一个男人脸蛋的侧影:有着独角仙一般的额头,长长的鼻子。脸颊部分为绝妙的桃红色,戴着帽子(巨大的卡拉马库人帽子),胡须和眉毛都是青灰色的。这种颇具孩子气的图案、鲜明的色彩以巨大的规模(简直是大得没边了),令我茫然不知所措。而正当我眺望之时,“他”的表情却发生了变化。闭起一只眼睛,收紧了下颚。就是这样的。突然,铅灰色的肩膀向前耸出,脸蛋消失了。 我又望了望别处的云彩。发现云柱林立,巨大、明亮,叫人一望之下便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它们全都从水平线处升起,顶部都在距离天顶三十度之内。这是一种何等的崇高啊!下方犹如冰河一般的阴暗,而从下往上,则从幽暗的靛蓝至朦胧的乳白,呈现出色彩微妙变化的所有阶段。背后的天空,已经被步步逼近的夜晚染成了厚重的深蓝色。而在其底部,则流动着蓝紫色的,近乎妖艳的深厚光影。尽管山岗上已经飘浮起日落的阴影,但巨大的云柱顶端,仍映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的光亮,并用火一般的,宝石一般的,柔美至极的光芒,照亮世界。那种高度是超越了任何想象的。从下界的夜晚抬头仰望,那种洁净无垢而又华美庄严的景象,是远非“惊异”二字所能形容的。 云的附近,升起了一钩上弦月。月牙西侧钩尖的正上方,有一颗几乎与月亮同样明亮的星星。下界黑色渐深的森林中,鸟儿们正扯开嗓门唱着傍晚的大合唱。 到了八时许抬头再看,月亮比刚才又亮了许多,那颗星星转到了月亮的下方,却依然几乎跟月亮一样地明亮。引自 光•风•梦以前的我似乎是一个极具魅力的俊美青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时我的朋友,比起我的作品来,更喜欢我的性格以及我的话语中阳光灿烂的一面。可是,人不可能永远是爱丽儿或帕克的。《致年轻人》那种思想和文体,如今已成了我最讨厌的东西。事实上在法国耶尔咯血之后,我似乎就将一切都看穿了。我已经对任何事情都不抱希望了。如同一只死青蛙一般。对于任何事,我都是以一种沉静的绝望心态参与其间的。就如同我总是在确信自己将被淹死的同时走下大海一样。这么说,也绝不是什么自暴自弃。非但如此,恐怕我到死为止都不会失去快乐的吧。这种确信无疑的绝望,甚至还是一种愉悦。是一种近乎信念似的东西,具有清醒的意识、坚强的勇气和无穷的乐趣,足以支撑我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我不需要快乐,不需要灵感。我自信仅凭义务感就能走下去了。以蚂蚁一般的心态,像蝉一样一路高歌的自信。 在市场里,在街头上 我咚咚地敲响战鼓 我身穿红衣,我昂首阔步 缎带在头上迎风飘扬。 为寻找新的战士 我咚咚地敲响战鼓。 我向我的战友们保证: 生的希望,和死的勇气。引自 光•风•梦从那时起,他外出时就总是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进行着将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事情全都当场转换成文字的练习。与此同时,他还将读书时觉得“表现得当”的内容尽数摘录到这个笔记本上。引自 光•风•梦他几乎出于本能地知道“自己并不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并且认为,“头脑会出错,而天性是不会出错的。即便粗看上去像是错了,可最终还是会明白,对于真正的自己来说,它所选择的,才是最忠实、最明智的道路”。他还知道“我们内心深处所不了解的东西,要比我们自己聪明得多”。因此,在设计自己的人生之际,就应该以最忠实的态度,极尽全力,沿着唯一的道路——比我们更明智的东西所指引的唯一的道路而奋勇前进,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置之不理。于是,他全然不顾世人的嘲弄和父母的哀叹,从少年时代起,到临死的那一刻为止,自始至终,坚定不移地保持自己的这种活法。作为“浅薄之徒”“伪君子”“色鬼”“自恋狂”“贪得无厌的利己主义者”和“令人作呕的装腔作势者”,他唯有在写作这条道路上始终如一,如同虔诚的修道士一般,勇猛精进,毫不懈怠。他几乎是没有一天不写作的。写作早已成了他生理性的习惯之一。即便是持续折磨了他二十年的肺结核、神经痛和胃痛,也不能改变这一习惯。当肺炎、坐骨神经痛和风眼同时发作时,他还眼睛上蒙着绷带,绝对安静地仰卧着,轻声口述《炸药党员》,让妻子做记录。引自 光•风•梦“如同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冬季的北方植物,在极短的春夏之际,也会匆匆地开花结果一般,这也正是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之一啊。”引自 光•风•梦或许有人会说,俄国、法国的那些最最卓越、最最深刻的短篇作家,去世时的年龄不都跟史蒂文森相仿,或更为年轻吗?可他们却并没有像史蒂文森那么疾病缠身,始终生活在短命的威胁之下呀。 他说过,传奇小说是circumstance之诗。比起事件本身来,他更喜欢事件所产生的若干场景效果。自认为传奇作家的他(且不管他自己是否清晰地意识到),力图将自己的一生也塑造成自己作品中最大的传奇(就某种程度而言,事实上也取得了成功)。因此,作为主人公的自己的居所氛围,也常常像他在小说中所要求的那样,必须充满诗意,必须富于传奇色彩。他是个用笔墨来营造氛围的大师,在现实生活中,也希望自己的活动场景值得他那支生花妙笔来加以描述,否则,便难以忍受。他那种在旁人看来绝对难以接受的矫揉造作(或玩世不恭的作风),其本质正在于此。 干吗非得装疯卖傻地牵着头驴,在法国西南部山坳坳里瞎转悠呢?好好的一个良家子弟,干吗非要系一条皱巴巴的领带,戴一顶有着长长的红飘带的旧帽子,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流浪汉呢?还有,在谈论女性时,干吗非要洋洋得意地用令人作呕的腔调说什么“洋娃娃虽然美丽,可里面全是锯末”呢? 二十岁时的史蒂文森完全是个面目可憎的家伙、讨人嫌的无赖汉,极不受爱丁堡上流社会的待见。从小在严厉的宗教氛围中长大的这个瘦弱的白面小少爷,竟然会突然为自己的纯洁而感到可耻,半夜三更地溜出父亲的宅邸去红灯区转悠。然而,这个效仿维永、卡萨诺瓦的轻薄少年,他自己也很清楚,除了将自己羸弱的躯体和未必长久的生命作为赌注,悉数压在唯一的人生道路上之外,是不会得到拯救的。即便是在灯红酒绿的喧嚣之下,在莺莺燕燕的脂粉阵中,他也能看到这条道路在闪闪发亮——就如同雅各在茫茫沙漠中梦见高高的,上达星空的天梯一样。引自 光•风•梦天气很糟。雨。飞沫。雾。寒冷。引自 光•风•梦哪怕是摘下一片树叶来看,这里也跟萨摩亚的不同。萨摩亚的树叶绿得冒油,而这里的树叶颜色寡淡,了无生气。等我的肋膜炎一治好,马上就回去,回到那个空中总有绿金微粒在闪闪发光的海岛上去。文明世界的大都市简直令人窒息。噪音烦人!金属撞击出的机械噪音,叫人心烦意乱!引自 光•风•梦啊!今天早晨,是个多么神清气爽的早晨啊!天空的颜色美丽而又深邃、新鲜。万籁俱寂,只有远远传来的太平洋的呢喃,打破眼前的静默。引自 光•风•梦今天,从一大早起就刮起了西风,下雨、飞沫、寒气逼人。我站在阳台上,忽然感到某种异常的(似乎又毫无根据的)感觉流遍了全身。我名副其实地踉跄了一下。然而,总算寻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我领悟到,自己又回到了苏格兰式的氛围、苏格兰式的精神和肉体状态之中。正是这种与通常的萨摩亚不相称的寒冷、潮湿且灰蒙蒙的景色,不知不觉间将我变回了那种状态。高地上的小屋。泥炭燃烧出的浓烟。湿漉漉的衣服。威士忌酒。涡卷湍急的小河,鳟鱼在水中蹦跳着。就连在这儿听到的瓦伊特林卡的河水声,也让我觉得像是高原上的激流了。引自 光•风•梦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离乡背井,浪迹天涯,最后来到这里?难道说怀着某种热切的向往不远万里来到此地,仅仅是考虑这么个问题吗?忽然我又怀疑:这恐怕是毫不相干的吧?到目前为止,我又在此地留下什么伟大事迹了吗?这是极为可疑的。那么我又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事情呢?过不了多久,我、英国、英语以及我们的子孙骨肉,全都会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不是吗?——可是人啊,总是想让自己的形象驻留在人们的心里,哪怕是短暂的片刻也好。真是庸俗无聊的自我安慰。……引自 光•风•梦再次顺道去医院的时候,发现护士和卫生兵一个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伤员的家属。伤员和陪护人员全都枕着木枕头在睡午觉。其中有一个负轻伤的俊美青年,身边陪护着两个少女,一左一右地躺着,跟他枕着同一个枕头。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伤员没有一人陪护,孤零零地被扔在那里。但他的神情十分坚毅。他的容貌确实不美,但他的姿态要比那个帅哥更令人肃然起敬。真想不到脸部构造的细微差别,竟会带来如此悬殊的待遇差别。引自 光•风•梦令人烦躁的早晨。快要下雨的样子。空中飘浮着巨大的云团,并将其巨大的蓝灰色阴影投射到了海面上。明明已是早上七点,可依旧得亮着灯。贝尔须服用奎宁,劳埃德在闹肚子。我呢,则十分优雅地微微咯血。 真是个令人不快的早晨。错综复杂的悲情哀思包裹着我。事物本身所蕴藏着的悲剧开始发作,将我密封在无可救药的黑暗之中。引自 光•风•梦虽说我今后不太可能再恢复健康,头脑再度活跃起来了,但是文学这玩意儿,从某种角度来说,其本身就多少可说是病态之分泌。按照爱默生的说法,人的智慧,是可以根据该人抱有希望之多少有无来衡量的。因此,我也决定不放弃希望。引自 光•风•梦下雨了。声势浩大。从森林的那一边,飞快地奔来眼底。突然,屋顶上响起了一片猛烈的敲打声。湿乎乎的大地的气味儿,扑面而来。爽快!给人以身处苏格兰高地的感觉。透过窗户朝外望去,骤雨如同无数根水晶棒一般,在所有的物体上砸起激烈的飞沫。风。风送来了令人神清气爽的凉意。暴雨转瞬即过,而它侵袭邻近之处的哗哗声,依旧是那么的浩大。一滴雨透过日本式的竹帘,飞溅到了我的脸上。从屋檐上跌落的雨水,如同小河一般在我的窗前落下。畅快!我心中的什么东西似乎被激活了。是什么呢?不清楚。是旧时苏格兰沼泽地的暴雨记忆吗? 我来到了阳台上,倾听着雨滴声,忽然产生了想说些什么的冲动。说些什么呢?壮怀激烈的话语。自己的本性中所没有的东西。关于世界就是一个谬误。等等。为什么是一个谬误?没什么原由。因为我写不好作品。因为听到了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无聊、烦人之事。然而,所有的烦人之事中,最最烦人的是必须不停地挣钱这个永无止境的重负。要是有什么能让我舒舒服服地躺着,两年都不用写作的地方,该有多好啊!哪怕是个疯人院,我也不会不去的。引自 光•风•梦近来接连阅读蒙田的著作,正读到《随笔集》的第二册。以前二十岁时,曾为了学习文体而读过此书。也正因为这样,这次重读竟令我惊诧不已。我当年阅读此书时,到底读懂了些什么? 读过如此伟大的书籍之后,其他任何作家看起来就跟小孩子差不多,也没兴趣去阅读他们的作品了。这是事实。然而,我依旧认为小说是各种书籍中最好(最强有力)的一种。对此,我毫不怀疑。它能像神魔一般附在读者的身上,夺其魂魄,化为其血肉,完完全全地被其所吸收。只有小说能做到这一点。其他的书籍,总有些燃烧不尽的渣滓遗留下来。如今我陷入创作低谷是一回事,而我于此道感到无穷的自豪又是另一回事。引自 光•风•梦确实,是有那么一类号称性格小说或心理小说的。可我认为这类小说何其啰唆!干吗非要如此絮絮叨叨地将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剖析给读者看呢?难道性格或心理,不是应该仅通过外在的言行来加以描述的吗?至少,有品位的作家都是这么做的吧。吃水浅的船往往摇摆不定。即便是冰山,也是隐藏在水面之下的部分要比露出的部分大得多嘛。那种仿佛能一眼看到后台的舞台,脚手架都没拆除的建筑似的作品,我是不能接受的。越是精巧的机械,粗看上去就越是简单,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此外,我还听说左拉先生的烦琐写实主义风靡了整个西欧的文坛。说是事无巨细,凡是映入眼帘的东西全都毫无遗漏地一一记录下来,以此来获得自然之真实。如此浅陋,可发一笑。要知道所谓文学,就是选择。作家的眼睛,就是用来选择的眼睛。凭什么要描写绝对现实呢?谁又能捕捉到全部的现实呢?现实是皮革。作品是靴子。靴子虽然是用皮革制成的,但不是单纯的皮革。 我也曾思考过“无情节小说”这一不可思议的玩意儿,可还是搞不明白。难道是我脱离主流文坛已久,无法理解年轻人的语言了吗?至少对于我来说,作品的“情节”乃至“故事”,就相当于脊椎动物的脊椎。蔑视“小说中的事件”,不就是小孩子扮大人腔时的故作姿态吗?我们来比较一下《克拉丽莎》和《鲁滨逊漂流记》吧。“那还用问?前者是艺术品,后者则是通俗得不能再通俗的,哄小孩的故事罢了。”——肯定谁都会这么说吧。好吧。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也绝对赞同这样的论调。只是,说这话的人,有没有通读过一遍《克拉丽莎》呢?而《鲁滨逊漂流记》是否读过五遍以上呢?这方面倒是有些疑问的。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可以断言的则是,只有完全兼备了真实性和趣味性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叙事诗。听听莫扎特的音乐吧!引自 光•风•梦人们用相同的语言来随心所欲地指称不同的事情,而同一件事情也会用各个不同的煞有介事的语言来表达,并反复争论着,乐此不疲。脱离了文明社会之后来观看,这种愚蠢可笑也就愈发清晰可见了。对于心理学啦,认识论啦,都还尚未波及的这个偏远小岛上的兹希搭拉而言,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无非都是技巧罢了。是吸引读者的不同方法而已。让读者接受的便是现实主义。让读者入迷的便是浪漫主义。引自 光•风•梦我突然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躺在地上,鼻子跟前立着一道黑魆魆的高墙。深更半夜里的阿皮亚,朝哪儿看也都是漆黑一片,但这道高墙只延伸出二十码远,再往前,似乎有一片昏黄的灯光。我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拾起掉在一旁的遮阳帽,扶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儿的墙壁——唤醒我过去那怪异记忆的,或许就是这股子霉味儿吧——朝着有光亮的地方走去。不一会儿,墙就到头了,往前看去,很远的地方亮着一盏街灯,非常小,像是用望远镜看到的,但看得很清楚。那儿,有一条较宽的街道,街道的一侧,是刚才那墙壁的延伸,墙上探出茂密的枝叶,承受着由下而上的、淡淡的光照,在风中沙沙作响。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只要沿着这条道往前走一段,再往左一拐,就能回到位于黑里欧特大街(位于爱丁堡的,我度过了少年时代的)的家里了。我似乎再次忘记了这是在阿皮亚,以为身处故乡的街市呢。 朝着光亮的方向再走了一会儿,我忽然清醒了——这次是真的清醒了。是啊,这儿是阿皮亚啊。——于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连大街上的白色尘埃以及自己鞋子上的污垢都看得清清楚楚了。这里是阿皮亚市,我正在从冯克博士家去酒店的途中……这时,我才总算完全恢复了意识。我觉得似乎并不仅仅是喝醉酒后倒下了这么简单,而是自己的大脑组织,什么地方裂了一条缝。 或许也可以说,将这种怪事详细记录下来本身,就多少有些病态亦未可知。引自 光•风•梦医生禁止我写作。虽说我也做不到绝对不写,可近来我每天早上都要下地去干上两三个小时的农活。这方面似乎还挺划得来的。要是种植可可能一天赚上十英镑的话,文学什么的就让别人去弄好了。引自 光•风•梦那么,如今呢?我所能做的事情,不是已全部做完了吗?至于我的作品是否出色到能成为纪念碑的程度另当别论,反正我所能写的,不是已经全都写完了吗?我还有什么理由勉勉强强地——在严重的咳嗽、哮喘、关节疼痛、咯血以及极度的疲劳中——延长自己的生命呢?自从疾病断绝了我对于行为的渴求以来,对于我来说,文学就是我人生的全部了。文学创作,既不快乐也不痛苦——似乎只能这么说吧。因此,我的生活既不幸福也非不幸。我就是一条蚕。就跟蚕不管自身幸福与否都必须织茧一样,我也仅仅是运用语言之丝来编织故事之茧,仅此而已。现在,这条可怜的,病歪歪的蚕,终于织完自己的茧了。那么,他的生存,也就毫无目的了。“不!有的!”一位朋友如此说道,“蜕变!变成一只蛾子。咬破蚕茧,飞向天空。”这真是个绝妙的比喻。可问题是,无论是我的精神中还是肉体里,是否还剩有足以咬破茧子的气力呢?引自 光•风•梦“你们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做了什么了吗?在萨瓦伊伊、在乌波尔或是在图图伊拉,你们任由猪猡们蹂躏着,难道不是吗?猪猡们烧毁房屋、砍伐果树、为所欲为,难道不是吗?他们不播种,却收割;不播种,却收获。可是,上帝为了你们而在萨摩亚这块土地上播下财富,赐予你们富饶的土地、美丽的阳光,还有充足的雨水。请恕我唠叨,如果你们不加以保护,加以开发,不久就将会被别人夺走的。你们,还有你们的子孙,将会被驱赶到黑暗之中,彷徨无助,唯有痛哭而已。我并非是在危言耸听,因为我亲眼看到了诸般实例。”引自 光•风•梦随后史蒂文森便讲述了自己在爱尔兰、苏格兰高地以及夏威夷等地亲眼所见的原住民的悲惨生活,并说为了不重蹈这些地区的覆辙,他们现在就该奋发图强。“我热爱萨摩亚和萨摩亚的人们。我由衷地爱着这个岛屿。我已经决定,活着的时候以此为家园,死后以此为陵墓。因此,我所提出的警告,绝非信口开河。 “如今,巨大的危机已经在逼近你们了。你们是选择我刚才所说的那些原住民的命运呢,还是摆脱困境,让你们的子孙能够生活在这世代相传的土地上,并颂扬你们的丰功伟绩呢?情势紧迫,眼下就已经到了必须做出如此抉择的紧要关头了。根据条约,土地委员会和大法官的任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到那时,土地将重新回到你们的手中,你们就可以自由支配了。然而,狡诈的白人们,也定会在此时伸出他们的魔爪来的。手持测量仪器的土地测量员们,肯定会来到你们的村子里的。到那时,考验你们的烈火将会熊熊烧起。就看你们到底是真金,还是铅屑了。 “真正的萨摩亚人必须战胜如此危机。怎么做?不是涂黑了脸蛋去打仗;不用放火烧毁房屋;也不必去杀死那些猪猡并将他们的脑袋割下来。那样做的话,只会让你们落入更加悲惨的境地。真正解救萨摩亚的人,必须是开辟道路、种植果树、提高产量,也即有效开发上帝所赐予你们的丰富资源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真正的战士。各位酋长,你们为兹希搭拉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兹希搭拉由衷表示感谢。可我希望你们能成为全体萨摩亚人的榜样。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岛上所有的酋长,所有的岛民全都能致力于道路的开拓、农场的经营、子弟的教育、资源的开发——并且不是出于对兹希搭拉的热爱,而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同胞、子弟,以及子孙后代——那该多好啊!” 史蒂文森的这个与其说是答谢还不如说是警告的演说,大获成功。事实上也并不像他所担心的那样难懂,来宾中的大部分似乎全都听懂了。这让他感到十分高兴。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在他的褐色皮肤的朋友中欢蹦乱跳着。引自 光•风•梦感谢之路 为了回报在狱中呻吟的日子里 给我们以温暖关怀的兹希搭拉, 如今,我们献上此路。 我们所修筑的这条道路, 不会泥泞不堪,且永不崩塌。引自 光•风•梦听到我还在提起玛塔法的名字,人们(白人)的表情就显得十分奇怪,就好像听人在说去年上演过的戏剧似的。有人还咧嘴傻笑,很卑劣地笑。我以为,不管怎么说,玛塔法事件也不应该成为一个笑料吧。仅凭一个作家的奔走,是无济于事的(似乎一个小说家在讲述事实真相的时候,人们也以为他在编故事似的)。看来没哪个实力派施以援手的话,总还是不成的。引自 光•风•梦在这人世间活得越久,我就越深深地感觉如同小孩子一般的走投无路。我无法习惯这个世界。这世上的一切——所见,所闻,如此这般的生殖方式,如此这般的成长过程,假装高雅的生之表面与卑劣、疯狂之内里的鲜明对照,等等,无论经过多少年,我也不会习以为常的。我觉得自己年纪越大,就越是赤裸,越是愚蠢。“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小时候总听人这么说,可这无疑是一句谎言。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反倒变得越来越不明白了。……这的确是令人不安的。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正因为这样,我才对活着这件事尚未失去好奇心。这也是事实。世上有许多老气横秋的老家伙,他们脸上的神情似乎在说:“我已经活过几辈子了。我已经从人生之中学不到什么新东西了。”可事实上又有哪个老家伙正在这个世上活第二遍呢?且不管他的年龄有多大,他今后的生活也都是头一回经历到的,难道不是吗?对于那种一脸大彻大悟神情的老家伙们,我(我自己虽还不能算是老头,但如果根据距离死亡的长短来计算年龄的话,也绝不年轻了)是相当蔑视与讨厌的。那种没有一点好奇心的眼神,尤其是,那种“如今的年轻人哪”之类的洋洋得意的说话方式(只不过在这颗行星上早出生了二三十年而已就非要别人尊重其意见的说话方式),分明就是Quod curiositate cognoverunt superbia amiserunt——“他们因傲慢而失去的本该因他们的好奇而所能获得的东西。”病魔并未怎么扑灭我的好奇心。为此,我感到十分欣慰。引自 光•风•梦在午后的烈日下,我独自行走在阿皮亚的街道上。路面上蒸腾起白色的热浪,耀人双眼。街上空空荡荡的,一眼望到头也看不到一个行人。路的右侧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甘蔗田,微风吹过,舒缓起伏,一直延伸到最北边。其尽头,便是深蓝色的太平洋,色彩之浓郁,简直就是熊熊燃烧着的绿色火焰。如同云母屑堆成的白色波涛,层层叠叠,鼓胀成一个巨大的圆弧。蓝焰摇曳着的大海与琉璃色天空的连接处,被掺有金粉的水蒸气熏染着,白雾迷蒙,浑然一色。路的左侧,隔着长有巨大蕨类植物之峡谷,应该就是塔法山的山巅吧,只见它高高地耸立在大片丰饶浓郁的绿色之上,在令人目眩的雾霭中透露出紫罗兰色的山脊棱线。万籁俱寂。除了甘蔗叶的摩擦声,什么都听不到。我看着自己那短短的影子往前走。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在问我自己:你是谁?名字只不过是个符号。你,到底是什么人?在这热带白色道路上投下消瘦衰弱的影子,蹒跚而行的你,是个什么人?这个如水一般来到大地上,不久又将如风一般逝去的你,难道是个无名之辈吗? 这情形,就像一个演员的灵魂脱离了躯体,坐到观众席上去眺望舞台上的自己一样。该灵魂询问其躯体:“你是谁?”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感到头晕目眩,几乎摔倒,好不容易挨到了附近的土著人家,得以休息一会儿。 这样的瞬间虚脱,我以前是从未有过的。而这种针对“自我意识”的质问,这个曾在我小时候一度令我烦恼的永恒谜团,在经过了很长的潜伏期之后,似乎又突然再次生起,并对我发难了。是我的生命力衰退了吗?可比起两三个月之前,我最近的身体状况要好得多啊。尽管情绪波动比较大,可精神活力已基本恢复了呀。眺望风景时,也能因其强烈的色彩而再次感受到如同初次看到南太平洋一般的魅力(无论是谁,只要在热带住上三四年,都会对此魅力视而不见的)了。不可能是生命力衰退的缘故。不过近来多少有些易于亢奋,这倒是事实。每逢这时,早已忘却多年的身姿、情景,会像烤墨纸上的图画一般,突然在我脑海里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就连其色彩、气味、影子也都复活了,其鲜明的程度简直令人害怕。引自 光•风•梦精神状态的异常亢奋与异常沉郁,交替出现。严重的时候,一天之内会反复出现好多次。 昨天下午,骤雨过后的黄昏时分,我骑马上山时,心头忽然掠过一阵恍惚。突然,眼下所有的森林、山谷、岩石,以及随着山坡倾泻而下直到海边的所有风景,全都在雨后的落日余晖中一一浮现出来,无比鲜艳,无比清晰。就连极远处的屋顶、窗户、树木,其轮廓也都清晰可见,如同铜版画一般。产生变化的还不仅仅是视觉。我觉得所有的感官全都一下活跃起来了,某种超常规的东西入驻了我的灵魂。在这一刻,我觉得无论多么错综复杂的逻辑结构,无论多么微妙的心理变化,我都能一眼看透,绝不会遗留什么。我几乎因极度的愉悦而心醉神迷。引自 光•风•梦坐在书桌前,接着昨夜写的部分又写了四五页后,我的笔就停了下来。撑着腮帮子苦思冥想时,忽然,一个可怜虫的一生,如同幻影一般在我脑海中闪过。那家伙患着严重的肺病,心高气傲,顾影自怜到令人作呕的地步,爱慕虚荣,装腔作势,毫无才能却又硬充艺术家,过度劳累,毫无节制地使用着虚弱的身体,净写些只讲究形式并无实际内容的劣作。在现实生活中,因其孩子气的做作而每每遭人嘲笑,在家里又不住地遭受年长的老婆的欺压,结果流落到南太平洋之天涯海角,极度思念着北方的故乡,就此郁郁而终。这家伙的一生,如同一道闪光,就这么刹那间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我陡然一惊,如同心口遭人猛击一般,一动不动地瘫坐在椅子里,直冒冷汗。 片刻之后,我才恢复了常态。怎么会出现如此愚蠢的念头呢?一定是身体不适的缘故。 可是,就对自己的一生加以评价而言,这片阴影看来是无论如何也抹不掉了。引自 光•风•梦Ne suis-je pas un faux accord Dans la divine symphonie? 在上帝所指挥的交响乐中, 我是那根跑调的琴弦吗?引自 光•风•梦今天早上真是见鬼了。我是个蹩脚的作家?谁说的?!思想贫瘠?缺乏哲学深度?喜欢信口开河的人,尽管去说好了。说到底,文学靠的是技巧。凭借着几个概念而瞧不起我的那些家伙,只要读一读我的作品,就会二话不说地被吸引住的。我就是我的作品的爱好者。即便在写的时候讨厌透顶,有时甚至还怀疑这些玩意儿有什么价值,可在第二天重读的时候,我定会被自己的作品深深地吸引住。就像裁缝相信自己的裁剪技术一样,我也完全可以相信自己的描写技巧。放心吧!R. L. S. !你写的东西怎么可能是无聊的呢?引自 光•风•梦真正的艺术必须是(即便不是卢梭的那种,也必须以某种形式)自我忏悔式的。——我在某杂志上读到了如此言论。真是说什么的都有啊。夸耀自己的恋人也好,吹嘘自己的孩子也好(还有讲述自己昨夜梦境的)——这些事对于其本人来说或许是趣味无穷的,可对于别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些个更无聊的呢?引自 光•风•梦幼年、少年时代的宗教氛围,这是可以大书特书的,事实上我也写过了。青年时代的放浪形骸以及与父亲的冲突,这些事儿,要写的话也是可以写的,甚至能写得十分深刻,让评论家们欣喜异常。结婚的经过,这也并非不能写吧(虽说面对着已将近老年,不再是女人的妻子,要如实写下这一段无疑是十分艰难的)。但是,是否要写在决定与芳妮结婚的同时,我对别的女性所说过的话,所做过的事呢?当然,如果写出来的话,或许一部分评论家会高兴的,他们甚至会说“深刻无比的杰作问世了”之类的话。但是,我是写不出来的。因为,很遗憾,我无法认可自己当时的生活和行为。我知道有人会说:“你之所以无法认可,是由于你的伦理观太过浅薄,根本不像一个艺术家。”那种试图洞察人之复杂性的观点,我倒也不是不明白(至少在洞察别人的时候)。但还是不能彻底明白(我喜欢单纯、豁达。比起哈姆雷特来,我更喜欢堂·吉诃德。比起堂·吉诃德来,我更喜欢达达尼昂)。随你说浅薄也好什么也好,反正我的伦理观(在我这儿,伦理观和审美观是等同的)是无法对此予以认可的。那么,当时为什么要做那种事呢?不知道。完全不知道。从前,我时常声称:“只有上帝知道如何辩解。”可如今,我只能毫不掩饰地,匍匐在地,大汗淋漓地说:“我不知道。”那么,我当时真的爱芳妮吗?这可是个可怕的问题,太可怕了。就连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的仅仅是,我同她结婚了,并一直保持到现在(说到底,爱,到底是什么?从这个基本要点开始的一切,我真的知道吗?并非寻求什么定义。而是说,有没有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能马上得出的答案。啊,天下所有的读者诸君,你们知道吗,在多部小说中描写过多个爱人的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年满四十了,居然连爱是什么都没搞明白。可是,这也没什么可震惊的。试把自古以来所有大作家全都拉来,当面问问这个单纯至极的问题吧: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请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经历,直截了当给出答案。不用问,无论是弥尔顿、司各特、斯威夫特、莫里哀、拉伯雷,甚至连莎士比亚,全都会出人意料地暴露出不符合常识的,乃至是不成熟的一面的)。引自 光•风•梦一路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惊恐。因为,如果将如此想法贯彻到底的话,那我之前创作的所有作品岂不是全该毁弃了?这可真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惊恐啊。因为,在主宰着我到目前为止的生活的“写作”这个独裁者之上,竟然出现了更为强大的权威。 可是,遣词造句时美妙的欢愉和描写精彩场景时难以自抑的欣喜已深入我的习性之中,绝不会离我而去的。写作将永远是我生活的中心,并且也并不妨碍什么。然而——不,没什么可怕的。我是个有勇气的人。我必须毫不畏惧地迎接发生在我身上的变化。蚕蛹为了变成蛾子展翅而飞,就必须咬破之前自己织就的美丽的蚕茧。引自 光•风•梦今天是邮船日,我的爱丁堡版全集的第一卷,到了。装帧、纸张及其他,基本满意。 将收到的书信、杂志浏览一遍后,我感到我与欧洲人之间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要么是我太过通俗(非文学性的)了,要么是他们的思想原本就太偏狭,两者必居其一。 以前,我曾经嘲笑过那些学法律的家伙(具有嘲讽意义的是,我自己也拥有律师资质)。因为我认为,法律仅在某种范围内具有权威性。即便你精通其复杂的结构并沾沾自喜,也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人类价值。如今,我倒想对文学圈说同样的话。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稍稍广义一点来说,欧美文学,乃至于白人文学,这些也无非是划定了范围,将自己的偏好奉为圭臬,在别的世界中并不通用的特殊、狭隘的规定之内自矜其优越而已。而这一点,不身处于白人世界之外是看不清楚的。当然,这也并不仅限于文学。西欧文明在针对人与生活的评价上,也制定了某种特殊的标准,并以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只知道如此狭隘之标准的家伙,又怎么会懂得太平洋上原住民的人性之美,生活之美呢?引自 光•风•梦在游走于南太平洋各岛之间的白人商人中,存在着两种极为罕见的人(其余的绝大部分,当然是唯利是图的奸商)。一种人,根本没有赚点小钱后回老家去安度晚年的打算(而这正是普通南洋商人的目的),只为热爱南太平洋的风光、生活、气候以及航海而不愿意离开南洋,不愿意停止做买卖。第二种人,同样热爱南太平洋,热爱放浪形骸,却又以偏激的方式故意蔑视文明社会,说白了,尽管他还活着,却已是曝骨南洋之风雨的虚无之人。引自 光•风•梦阿佩玛玛的独裁者特比诺克,如今怎样了?这个用遮阳帽代替了王冠,穿着苏格兰短裙,打着欧式绑腿的南太平洋的古斯塔夫·阿道夫是非常喜欢稀罕玩意儿的,他竟然在他那位于赤道正下方的仓库里收藏了许多火炉。他将白人分成三类:“稍稍欺骗过我的家伙”“欺骗我较多的家伙”和“欺骗我很厉害的家伙”。当我的帆船要离开他的岛屿时,这位豪放朴实的独裁者几乎掉下了眼泪,为“一点也没欺骗过他”的我,吟唱了诀别之歌。因为,他还是那岛上唯一的一位吟游诗人。夏威夷的卡拉卡瓦国王,如今怎样了?那个聪明绝顶而又多愁善感的卡拉卡瓦,他是太平洋人种中唯一一位能与我平等地讨论马克思·缪勒的人物。曾经有过波利尼西亚大联合之梦想的他,在目睹自己国家的衰亡后,是否已进入清静达观的境界,并埋头阅读赫伯特·斯宾塞了呢? 半夜里,我睡意全无,耳听着远处传来的阵阵涛声,以前乘着蔚蓝的海流和爽快的季候风四处遨游时所见识过的各色人物之身姿,接连不断、无穷无尽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人啊,简直就是用来编织梦幻的材料。可即便如此,这一个个的梦,又是多么地丰富多彩,多么地可悲可叹啊!引自 光•风•梦天还没亮。 我站在山岗上。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风还很大。从脚下展开去的大斜坡的前方遥远处,浮云飞快地掠过铅灰色的海面,往西边逃窜而去。云层的断裂处时而露出临近拂晓时的滞重的白色,飘过海洋和原野的上空。天地尚未呈现出色彩。如同北欧的初冬一般,阴冷逼人。 湿气很重的狂风迎面吹来。我身靠着大王椰子树的树干,才勉强站定身躯。我感到有种类似于不安与期待一般的东西从我心头一角冒了出来。 昨晚我也在阳台上站了许久,任凭狂风以及它夹带的暴雨冲刷我的全身。今天早晨,我又这样顶着狂风站立着。因为我渴望冲撞某种狂暴、凶恶、暴风雨般的东西,想借此来敲碎将自己禁锢其内的硬壳。独自清醒地屹立在这云、水与山岗之间,与那四大严峻意志相抗衡,是多么的痛快啊!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伟大的英雄气概。“O! Moments big as years.”“I die, I faint, I fail.”——我呼喊着纷至沓来的无穷无尽的诗句。我的声音被狂风扯得支离破碎,飘散而去。这时,光亮渐次降临到了原野、山岗、大海。一定会发生些什么。一种令人欣喜的预感充满了我的内心:一定会发生些什么,替我清除掉生活里的残渣和杂质。 就这样,我站了有一个小时吧。没过多久,我眼下的世界就在刹那间变了模样。无色的世界忽然就闪现出了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原来,在东面突出的岩石背后,在从这儿看不到的地方,太阳升起了。多么神奇的魔术啊!刚才还是灰蒙蒙的世界,一下子就呈现出了番红花色、硫磺色、玫瑰色、丁香色、朱红色、绿松石色、橙色、藏青色、紫罗兰色。况且所有这些颜色全都带着锦缎般的光泽。飘浮着金色花粉的清晨的天空、森林、岩石、山崖、草地、椰子树下的村庄、红色的可可壳堆山等,这是多么的美丽啊! 望着眼下这瞬间闪现的奇迹,我十分畅快地感到,正是在此时此刻,我心中的黑夜正在逃向远方。 我昂然回进了室内。引自 光•风•梦那是一片位于海拔一千三百英尺处的,被枸橼树和露兜树包围起来的山顶空地。 人们唱起了逝者生前为家人、仆人们所作的一支祈祷曲。在弥漫着浓得直呛人的枸橼香味的闷热空气中,大家静静地低头默哀。墓前摆满了雪白的百合花,一只带着天鹅绒光泽的硕大的黑色凤蝶,停止了翅膀的扇动,静静地歇息在白色花朵上。……引自 光•风•梦一位老酋长,满是皱纹的古铜色的脸上热泪滚滚——正因为是沉醉于生之欢愉中的南国人,才会对死怀有近乎绝望的悲伤——低声说道:“托——珐(睡吧)!兹希搭拉。”引自 光•风•梦